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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ORIENT VICTORY CHINA HOLDINGS LIMITED
东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5)
补充公告
东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提述本公司日
期为2017年3月10日之公告(「 该公告」),内容有关收购Nibou Company Limited之
78%已发行股本。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谨此对目标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以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
2015年6月30日止两个年度之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摘录得出的主要财务资料作出澄
清及补充,载列如下:
截至2016年
12月31日
止六个月
截至2016年
6月30日
止年度
截至2015年
6月30日
止年度
(未经审核)
日元(相当於
概约港元)
(未经审核)
日元(相当於
概约港元)
(未经审核)
日元(相当於
概约港元)
除税前及除非经常
项目前净亏损
36,913,863日元
2,509,773港元
96,489,280日元
6,560,306港元
82,139,839日元
5,584,688港元
除税後及除非经常
项目後净亏损
36,913,863日元
2,509,773港元
96,630,438日元
6,569,903港元
82,234,366日元
5,591,114港元
承董事会命
东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石保栋
香港,2017年3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石保栋先生、王建华先生及
许永梅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即李彦宽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东小
杰先生、何琦先生及罗宏泽先生。
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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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中国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