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IA INVESTMENT FINANCE GROUP LIMITED
亚投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亚投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
团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
所录得亏损将较去年增加。
董事会认为,年内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注销三间附属公司而导致总共亏损
约3千万港元;(2)本集团投入物色新投资业务,及公司加强管理团队建设,而导
致行政管理开支较去年上升约两倍,导致营运开支较去年上升约两倍(增加金额
不少於约6千万港元);及(3)年内就出售一间经营表现欠佳之联营公司录得亏损约
8百万港元。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
布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参照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所作初步评
估为依归,而非基於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之数据或资
料,故可予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全年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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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别於本公布所披露者。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预期於二
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亚投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魏家福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分别为张军女士、魏家福先生、
黄胜蓝先生、程文先生及黄光森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艾秉礼先
生、黄天佑先生及何振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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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投金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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