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之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建议发行之新股份获批准上市
兹提述本公司於2017年3月10日发出之公告(「该公告」)有关按照本公司2013年股份奖励计划根据一般授权建议发行新股份。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使用之词汇具相同涵义。
联交所已於2017年3月14日批准新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新股份预
期将於2017年3月17日配发及发行。
承董事会命
太平洋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莫洁婷
香港,2017年3月15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唐宝麟、MatsHenrikBerglund、AndrewThomasBroomhead及ChanakyaKocherla
独立非执行董事:PatrickBlackwellPaul、RobertCharlesNicholson、AlasdairGeorgeMorrison、Daniel
RochfortBradshaw、IreneWaageBasili及StanleyHutterRyan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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