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T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华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9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盈利预警
本公布乃董事会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将会录得综合经营溢利净额,范围介乎100.0百万港元及130.0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综合经营亏损净额为41.1百万港元。
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公布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由华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 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经对现时可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
经审核管理账目)进行初步审阅後,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有意
投资者,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将会录得综合经营溢利净额,范围介乎100.0百万港元及
130.0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综合经营亏损净额为41.1百万港元。本集团经营业绩的提升主要由於本年度并无金融资产及商誉减值亏损拨备的重大金额。之前给予联营公司之贷款拨备金额将可获拨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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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正确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末期业绩。因此,本公布所披露的资料仅为董事会及本集团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现时可得的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本集团的经审核综合末期业绩或会於董事会进一步审阅、与本公司核数师讨论及完成所需审核程序後作出调整。本公布内的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公布将遵从上市规则规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华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郑浩龙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丁敏儿先生、丁雄尔先生、丁建儿先生及张定贤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志鹏博士、黄之强先生及梁民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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