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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 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CHINAART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中国艺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7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之全年业绩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或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经营业绩 收入 176,882 107,574 64.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89,916 46,854 91.9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仙) 7.67 7.93 (3.3) 股息 ―每股末期股息(港仙) 3.0 �C 不适用 ―每股特别股息(港仙) 2.0 �C 不适用 �C1�C 中国艺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公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年内」)之经审 核全年业绩连同去年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176,882 107,574 其他收入 1,494 306 其他收益及亏损 5,499 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54) (6,099) 经营开支 (3,135) (2,133)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 (拨备)拨备拨回,净额 (3,457) 710 行政开支 (15,856) (4,991) 上市开支 6 (24,946) (6,330) 财务成本 (30) �C 除税前溢利 133,597 89,064 所得税开支 7 (40,165) (26,670) 年内溢利 93,432 62,394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89,916 46,854 ―非控股权益 3,516 15,540 93,432 62,39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之每股盈利, 基本(人民币仙) 9 7.67 7.93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42 2,036 递延税项资产 1,195 331 2,437 2,367 流动资产 向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 10 234,183 64,813 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52 4,624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 �C 79 银行结余及现金 463,080 292,837 697,315 362,353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64,573 54,992 应付关联方款项 �C 6,526 税项负债 16,323 14,835 80,896 76,353 流动资产净值 616,419 286,000 资产净值 618,856 288,367 股本及储备 股本�u缴足股本 11 13,995 73,500 储备 604,861 127,942 拥有人应占权益 618,856 201,442 非控股权益 �C 86,925 权益总额 618,856 288,367 �C3�C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2015年11月2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1961年第3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自2016年11月8日起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於香港的注册办公室及主要营业地点及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的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 2681,GrandCayman,KY1�C1111,CaymanIslands;香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40楼4018室;中 国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北侧。 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分别为汉信投资有限公司及紫玉投资有限公司, 均为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主要活动为投资控股。其两间主要营运附属公司於中国成立,分别为江苏和信 典当有限公司(「和信典当」)及江苏和信拍卖有限公司(「和信拍卖」)。和信典当於2004年5 月成立,而和信拍卖於2007年5月成立。两间公司均由范志军先生、其家庭成员及业务夥 伴创立。和信典当的主要业务为艺术品典当业务,而和信拍卖主要从事艺术品拍卖业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其与本公司及於中国成立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 相同。 2.集团重组及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为理顺本集团之架构以筹备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根据重组(透过注册成立�u 成立本公司、信艺控股有限公司(「信艺控股」)、和信艺术金融有限公司(「和信艺术金融」)、 宜兴市汉信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典当」)及宜兴市紫玉信息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拍卖」)(分别作为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的母公司)完成(「重组」), 本公司於2016年4月15日成为现时组成本集团各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本集团分别就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及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与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 订立两套构成合约安排(「合约安排」)之协议。该等合约安排将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之经 济利益之控制权及相关风险实际转移至外商独资企业―典当及外商独资企业―拍卖。 与和信典当之合约安排包括:(i)和信典当综合服务协议、(ii)和信典当期权协议、(iii)和信 典当委托协议及(iv)和信典当股权质押协议,而与和信拍卖之合约安排包括:(i)和信拍卖 综合服务协议、(ii)和信拍卖期权协议、(iii)和信拍卖委托协议;及(iv)和信拍卖股权质押 协议。有关合约安排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月27日的招股章程「合约安排」一节。 �C4�C 合约安排为不可撤回及容许本集团: 对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实行有效财务及营运控制; 行使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的权益持有人投票权; 接收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产生的所有经济回报,以换取本集团提供独家技术服务、 管理支援服务及谘询服务; 取得不可撤回及独家权利,以向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股东收购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 的全部股权;及 向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股东取得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的全部股权的质押,作为合约 安排项下抵押担保。 根据本集团与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全体权益持有人订立的上述合约安排,该等合约安排 实际上转让对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涉及的经济利益的控制及转移其相关风险至外商独 资企业―典当及外商独资企业―拍卖。实质上,於合约安排生效日期後,本集团已实际 上向非控股权益收购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的额外股权。因此,和信典当及和信拍卖於重 组後成为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有关企业重组详情载列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月27 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 因重组而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组成本集团,本集团视作持续经营实体。 综合损益及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包括本集团旗下公司於各年 度的业绩、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及按照於各年度控股方应占的各公司各自的股本权益 而制备。 本集团於2015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的编制是为呈列本集团的资产与负债,犹如 现时的集团架构一直存在及於该日期按照控股方应占的各公司各自的股本权益而编制。 �C5�C 3重大会计政策摘要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此等政策在所列报的 所有年度内贯彻应用。 3.1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载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的适用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基准编制。历史成本一般基於为换取货物及服务而支付 代价的公平值。 3.2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当前及上一年度均一贯采用对本集团於2016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的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以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 1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与客户之间的合约产生的收益及其相关修订 香 1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香 3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股份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一并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方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 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的资产出售或注入 香 4 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 1 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 1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於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C6�C 4.收入 本集团收入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来自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典当贷款收入 84,273 59,259 来自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的拍卖贷款收入 92,609 48,315 总计 176,882 107,574 5.收入及分部资料 外部呈报的分部资料乃按於中国提供服务(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及艺术品及资产拍卖 业务)分析,与本公司董事(主要营运决策者)为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定期审阅的内 部资料一致,亦为本集团的组织基础,管理层已据此选择按提供该等两项服务组织本集团。 可予呈报及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赚取的利 润,而并未分配中央行政成本、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财务成本以及上市开支。分 部资产及负债分配至各分部,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递延上市成本、应收董事款项、银行 结余及现金、上市开支之其他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及应付关联方款项。 此乃为进行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呈报予主要营运决策者的计量方法。 �C7�C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按经营及可予呈报分部划分的本集团的收益及业绩分析。 艺术品 艺术品 及资产 及资产 典当业务 拍卖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16年 分部收入 84,273 92,609 176,882 分部成本 (1,097) (2,038) (3,1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20) (834) (2,854)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拨备 (3,457) �C (3,457) 分部业绩 77,699 89,737 167,436 其他收入 1,494 其他收益及亏损 5,499 中央行政开支 (15,856) 上市开支 (24,946) 财务成本 (30) 除税前溢利 133,597 艺术品 艺术品 及资产 及资产 典当业务 拍卖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15年 分部收入 59,259 48,315 107,574 分部成本 (653) (1,480) (2,1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69) (2,730) (6,099) 拨回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拨备 710 �C 710 分部业绩 55,947 44,105 100,052 其他收入 306 其他收益及亏损 27 中央行政开支 (4,991) 上市开支 (6,330) 除税前溢利 89,064 �C8�C 以下为按经营及可予呈报分部划分的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艺术品 艺术品 及资产 及资产 典当业务 拍卖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16年 资产 分部资产 235,303 174 235,477 其他未分配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 1,195 银行结余及现金 463,080 综合资产总额 699,752 负债 分部负债 5,702 61,513 67,215 其他未分配负债 上市开支之其他应付款项 8,14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5,534 综合负债总额 80,896 艺术品 艺术品 及资产 及资产 典当业务 拍卖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15年 资产 分部资产 66,724 2,124 68,848 其他未分配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 331 递延上市成本 2,625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 79 银行结余及现金 292,837 综合资产总额 364,720 负债 分部负债 2,865 64,714 67,579 其他未分配负债 上市开支之其他应付款项 2,248 应付关联方款项 6,526 综合负债总额 76,353 �C9�C 其他分部资料 艺术品 艺术品 及资产 及资产 典当业务 拍卖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16年 计入分部业绩或资产计量的分部资料: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81 113 794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拨备净额 3,457 �C 3,457 2015年 计入分部业绩或资产计量的分部资料: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23 10 3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89 134 82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 �C (2) (2) 拨回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 拨备净额 (710) �C (710) 地区资料 本集团外部客户产生的收入仅来自其於中国的业务及所提供的服务,而本集团的非流动 资产位於中国。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报告年度,概无与单一外部客户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 �C10�C 6.上市开支 金额指就全球发售不直接归属於发行本公司新股的本公司股份所产生的专业费用。 7.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41,029 25,916 递延税项 (864) 754 40,165 26,670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此,本公司获豁 免支付开曼群岛所得税。 由於有关期间本集团概无收入产生於或源自香港,故尚未於财务资料中就香港利得税作 出拨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国公司按25%的税率缴税。 年内所得税开支可与除税前溢利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133,597 89,064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的税项 33,399 22,266 就税务而言视作注资的税务影响 �C 2,200 不可扣税税务开支 6,766 2,204 所得税开支 40,165 26,670 8.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48,000,000港元每股3.0港仙(相当於人民币2.7仙)(2015 年: 无)(「建议末期股息」)及2016年度特别股息32,000,000港元每股2.0港仙(相等於人民币1.8仙) (2015:无)(「建议特别股息」)。建议末期股息及建议特别股息可由股东选择以现金支付或 以部分或全部收取本公司之新缴足股份方式收取此末期及特别股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末期股息及建议特别股息须获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 周年大会批准。於报告期间末建议派发的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於报告期间末并未确认为 负债。 �C11�C 9.每股盈利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89,916 46,854 2016 2015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71,563,449 590,890,535 计算各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乃假设重组及资本化发行1,200,000,000股股份於2015年1月1日 已生效及已就各年度股东注资作调整。 由於各年度概无发行具有潜在摊薄效应的普通股,故并未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10.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客户贷款总额 238,963 66,136 减:减值拨备 ―个别评估 �C �C ―集体评估 4,780 1,323 4,780 1,323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客户贷款净额 234,183 64,813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客户贷款源自本集团之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授予客户之贷款期一 般於三个月内届满。当贷款期届满,借款人须偿还贷款本金金额,或借款人可另行於贷 款期届满日之前或之後5日内申请贷款续当。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供予客户 之贷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介乎30%至48%(2015年:18%至48%)。授予客户之贷款全 部以人民币计值。 �C12�C (a)客户贷款之账龄分析 下表载列按出具当票日期呈列客户贷款(扣除减值拨备)之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个月内 83,892 26,831 2至3个月 112,787 3,695 3至6个月 37,504 16,019 6至12个月 �C 18,181 12至24个月 �C 52 超过24个月 �C 35 总计 234,183 64,813 (b)客户贷款之亏损拨备账目对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个别评估: 年初 �C 2,562 拨回减值亏损 �C (253) 未能偿还贷款撇销额 �C (2,309) 年末 �C �C 集体评估: 年初 1,323 1,780 已确认(拨回)减值亏损 3,457 (457) 年末 4,780 1,323 (c)客户贷款减值拨备支出�u(拨回)净额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减值拨备支出�u(拨回)净额 个别评估 �C (253) 集体评估 3,457 (457) 3,457 (710) �C13�C 11.股本�u缴足资本 於2015年1月1日及2015年12月31日的缴足股本指和信典当、和信拍卖及本公司的已缴足 注册资本或股本总额,分别由本集团控股股东注入,且於完成重组前并未抵销。 本公司自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成立之日期之股本变动如下: 附注 股份数目 面值 千港元人民币千元 每股0.01港元的普通股 法定 於2015年11月2日(注册成立日期)及 2015年12月31日 (a) 38,000,000 380 332 於2016年10月14日增加 (c) 4,962,000,000 49,620 43,088 於2016年12月31日 5,000,000,000 50,000 43,420 已发行及缴足 於2015年11月2日(注册成立日期) (a) 1 �C �C 向直接控股公司发行新股 (b) 9,999 �C �C 於2015年12月31日 10,000 �C �C 根据全球发售发行新股 (d) 400,000,000 4,000 3,499 股份资本化发行 (e) 1,199,990,000 12,000 10,496 於2016年12月31日 1,600,000,000 16,000 13,995 附注: (a)於2015年11月2日,本公司以38,000,000股每股0.01港元的法定普通股注册成立,其中一股入账列作缴足之认购人股份已配 发及发行予本公司注册代理的人员,有关股份已於同日转让予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 (b)於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按面值配发及发行9,999股入账列为缴足股份,於2015年12月31日代表100港元(约人民币84元) 股本。 (c)於2016年10月14日,藉增设4,962,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股份,将本公司法定股本由380,000港元增至50,000,000港元。 (d)於2016年11月8日,本公司透过全球发售以每股0.75港元发行400,000,000股每股0.01港元之股份。同日,本公司股份在香港 联交所主板上市。所得款项4,000,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3,499,000元,相当於新股的面值已记入本公司股本),扣除发行开 支前余下所得款项296,000,000港元(相等於人民币258,911,000元)在记入本公司股份溢价。 (e)根据本公司全体股东於2016年10月14日通过之书面决议案,待因本公司根据全球发售发行股份而在本公司股份溢价账 进账後,本公司董事获授权将本公司股份溢价账的进账额12,000,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10,496,000元)拨充资本,方法为动 用该等款项按面值缴足1,199,990,000股每股0.01港元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有关股份将按於本公司股份上市日期前一日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据他们当时於本公司的当前持股比例向彼等配发及发行,因本公司根据全球发售发 行股份而记账。本公司全球发售於2016年11月8日完成。 �C14�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中国经济进入探底期 2016年,全球各主要经济体仍然处於缓慢复苏进程中,但是来自政治局势的 变化带来很多不确定性。英国脱欧公投以及美国大选两大事件带来的市场动 荡增加了全球经济形势的复杂性。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持续 回落。GDP同比增长6.7%,比2015年6.9%的增速略有回落,增长主要受房地产 行业带动。中国经济从快速下滑期步入「L型」探底期,经济走势平稳,亦符合 市场预期。 中国艺术金融行业潜力巨大 2016年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依然在进行调整。按2016年成交总 额计算,中国在全球艺术品交易市场排名第三,在世界上艺术品市场领先各国。 2016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总成交额为人民币527亿元,与2015年相若。中国 艺术品的价格更加回归理性,更多地关注艺术品的文化价值、文物价值和艺 术价值。元代画家任仁发《五王醉归图卷》以人民币3.036亿元,打破2016年度全 球中国艺术品最高成交价纪录,也是最近五年拍场的最高数位,显示艺术品 拍卖市场潜力仍然巨大。2016年中国艺术品典当贷款市场的总成交额为人民 币53亿元,较2015年增长15.2%。越来越多艺术品收藏家及艺术品拥有人表示 有意使用收藏的艺术品作为典当贷款的当品。 面对2016年宏观经济及行业的机遇和挑战,本公司主动适应新常态,继续策 略性地将业务重心放在艺术品相关的服务上,并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寻求典 当业务和拍卖业务的协同发展,积极创新,扩展网络拍卖业务,实现了业绩 的高速增长。於2016年,按收入计算,集团是中国最大的艺术品典当贷款服务 供应商;按艺术品拍卖收入总额计算,集团是江苏省第二大艺术品拍卖行; 及按紫砂艺术品拍卖收入计算,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紫砂艺术品拍卖行。 业务回顾 集团的拍卖及典当贷款两大业务板块持续发展,取得显着成绩。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的收入约为人民币176.9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 107.6百万元增长64.4%。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89.9百万元,较 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46.9百万元增长91.7%。 �C15�C 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 集团的艺术品及资产业务继续蓬勃发展。报告年内,公司艺术品及资产拍卖 分部的收入约为人民币92.6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48.3百万元增加 91.7%。其中艺术品拍卖收入占拍卖分部业务收入100%。艺术品及资产拍卖分 部溢利为人民币89.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44.1百万元增加103.4%。 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的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 变动 元 %元 % 百分比 艺术拍卖收入 92,609 100 47,845 99.0 93.6 资产拍卖收入 �C �C 470 1.0 (100.0) 总计 92,609 100 48,315 100 91.7 於2016年,集团成功於6月底举行了首场春季拍卖会(「 春季拍卖会 」),拍卖成 交总额约为人民币165百万元,其中紫砂艺术品的拍卖成交总额约为人民币 121百万元。 集团成功於2016年12月中旬举办秋季拍卖会(「秋季拍卖会」),市场反应热烈, 最高拍卖成交金额达约人民币45百万元。拍卖品的合共拍卖成交金额达人民 币280百万元,较2015年秋季拍卖会增加约17.2%,较2016年春季拍卖会增长约 69.7%。拍卖会的焦点为一套顾景舟大师制作的紫砂茶具组,录得最高的拍卖 成交金额约人民币45百万元。 报告年内,集团举办的拍卖会拍卖总成交额为约人民币490百万元,紫砂艺术 品总成交额达人民币297百万元。於2016年,集团举行了一次春季拍卖会,一 次秋季拍卖会和三次纯网上拍卖会。 中国网上拍卖市场是全世界最大的拍卖市场之一,为了抓住这个市场机遇, 2016年,集团也推出了纯网上的艺术品拍卖会,并分别於2016年1月、4月及9 月举行了三次纯网上的艺术品拍卖会。 �C16�C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贷款业务 集团的艺术品及资产典当贷款业务稳健发展,风险管理效率卓越。报告年内, 典当贷款分部的收入为人民币84.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59.3百万元增 加42.2%。典当贷款分部溢利为人民币77.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55.9百万 元增加39.0%。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所授出的新贷款总额达约人民币597百 万元。 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的艺术品及资产典当贷款业务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百分比 艺术品典当贷款收入 83,539 99.1 58,639 99.0 42.5 资产典当贷款收入 734 0.9 620 1.0 18.4 总计 84,273 100 59,259 100 42.2 2016年,集团所授出新贷款额超过约人民币569百万元以艺术品作当品。集团 的艺术典当品组合主要包括紫砂艺术品以及书画和珠宝艺术品。於2016年12 月31日,集团就以艺术品及民品(根据典当管理办法两者均分类为动产)、房产 及股权作为典当品的担保典当贷款总体按固定费用率收取每月综合费,一般 而言费用率分别为贷款本金金额4.0%、2.7%及2.4%。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以艺术品抵押之贷款 2016年 2015年 授出新贷款总额(人民币千元) 569,260 315,280 授出新贷款宗数 105 61 续当新贷款总数目 63 52 新贷款的续当比率(%) 60.0 85.2 平均初步贷款期(日) 69 51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以资产抵押之贷款 2016年 2015年 授出新贷款总额(人民币千元) 27,513 7,653 授出新贷款宗数 167 132 续当新贷款总数目 91 93 新贷款的续当比率(%) 54.5 70.5 平均初步贷款期(日) 48 32 �C17�C 集团采用了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来降低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所面临的 各种风险。集团设立了多层内部审批制度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并拥有专业的 内外鉴定团队。集团还聘请了协力厂商权威鉴定机构作为公司的独立顾问。 集团的风险管理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其中艺术品典当贷款业务在报告年内均 未出现任何违约。 集团就艺术典当品采纳的目标折当率不超过典当品评估时之75%。就资产典 当品而言,集团采纳的目标折当率分别不超过房产、民品及股权的75%、 75%、90%及50%。集团的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注册资本及保 留盈利。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的贷款减值比率0%。 财务回顾 收入 收入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7.6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69.3 百万元或约64.4%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76.9百万元,主要 由於(i)我们的艺术品及资产拍卖收入大幅增加约人民币44.3百万元因本年度 为举办首轮春季拍卖会及三次网上拍卖会进行扩张;及(ii)我们的艺术品及资 产典当收入稳定增加约人民币25.0百万元。同时,於2015年7月,和信典当的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40百万元增至人民币100百万元,令本集团於各项交易可借出 更大贷款额。 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各分部收入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变动百分比 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 92,609 48,315 91.7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 84,273 59,259 42.2 总计 176,882 107,574 64.4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0.3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2 百万元或约400.0%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5百万元,主要 由於银行存款增加及销售艺术品(自独立第三方收取的礼物)产生的收入增加。 �C18�C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6.1百万元下降约人民 币3.2百万元,或约52.5%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9百万元。此 乃主要由於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改徵增值税所致。 经营开支 经营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1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0 百万元或约47.6%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1百万元,主要由 於(i)广告开支因我们为举办首个春季拍卖会进行扩张而增加;及(ii)估值服务 产生的服务费增加。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客户贷款(拨备)拨备拨回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回借款人以房屋典当作抵押的本金额及其产 生的未付综合费後,我们已拨回个别评估的减值拨备约人民币0.3百万元。我 们亦拨回集体评估的减值拨备约人民币0.5百万元,乃由於未偿还贷款总额由 2014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97.4百万元下降至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66.1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确认的共同评估的减值拨备约人民币3.5百 万元,乃主要由於尚未偿还贷款总额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66.1百万元大 幅增加至2016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39.0百万元。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5.0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 10.9百万元或约218.0%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5.9百万元, 主要由於(i)增加约人民币2.2百万元,主要由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 生上市相关开支;及(ii)一般员工成本增加约人民币4.7百万元,主要源於上�� 後扩张业务产生的薪金及花红。 呈报分部利润 鉴於上述原因,呈报分部利润自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0.1百 万元增加人民币67.3百万元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67.4百万元。 �C19�C 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各自的呈报分部利润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变动百分比 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 89,737 44,105 103.5 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 77,699 55,947 38.9 分鄯业绩 167,436 100,052 67.3 上市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上市开支为人民币24.9百万元,主要包括 我们就筹备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向核数师及其他专业人士支付的服务费。 除税前溢利 基於上述,除税前溢利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89.1百万元增 加约人民币44.5百万元或约49.9%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33.6 百万元。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6.7百万元增加约人民 币13.5百万元或约50.6%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40.2百万元, 主要由於应课税收入增加。 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主要由於年内溢利增加,令(i)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由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46.9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43.0百万元或 约91.7%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89.9百万元;而(ii)非控股权 益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 15.5百万元下跌约人民币12.0百万元或约77.4%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约人民币3.5百万元。 �C20�C 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变动主要由於中国经营实体产生的溢利 增加所致。於2016年4月15日,本集团订立两套协议(经2016年10月24日订立的 补充协议所修订及补充)(构成合约安排)。该等合约安排实际转让中国两间营 运附属公司的经济利益及转移相关风险予本集团。因此,由2016年4月15日起, 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全部归於本公司拥有人。据此,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大幅减少。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现金流量净额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保持稳健。本集团主要透过内部产生的现金流为营运资金、 资本开支及其他资本要求提供资金。於2016年12月31日,营运资金净额(按流 动资产减流动负债计算)为人民币616.4百万元,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286.0 百万元,增加人民币330.4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流动 比率(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分别为8.6倍及4.7倍。 下表为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年综合现金流量表的概要: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65,873) 149,992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775 260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230,501 78,526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总额为人民币463.1百万元,较2015 年12月31日人民币292.8百万元,增加58.2%。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 本集 团并无任何银行借款。 於年内,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衍生工具活动或使用任何金融工具对冲其资产 负债表敝口。 本集团主要集中在中国进行营运。除以外币计值的银行存款外,本集团并无 面临任何直接与外汇波动有关的其他重大风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尽管人民币兑美元及港元贬值,董事预期,人民币汇率波动不会对本集团营 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管理层将继续监察外汇敞口,并采取审慎措施,以减 低汇兑风险。 �C21�C 资产负债比率 由於本集团并无计息借款,资产负债比率并不适用。 或然负债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未有任何或然负债或任何其他资产负债表外承担或 安排。 资本开支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物业及设备的 开支,分别为零元及人民币33,000元。 资本承担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期後事项 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现金每股3.0港 仙(相当於人民币2.7仙)及特别股息每股2.0港仙(相等於人民币1.8仙)。上述股 息将於股东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派发。 人力资源及培训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员工38名。本集团之员工薪酬政策乃由薪酬及 考核委员会根据其表现、资历、经验及现行市场惯例而厘定。薪酬待遇包括 薪金、医疗保险、强积金及年终酌情花红。 外汇风险 由於本集团的大部分货币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值,而本集团主要以人民币 及港元进行业务交易,本集团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外汇对冲工具。 �C22�C 展望及前景 2017年中国经济或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但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从全球看, 中国经济具有增长优势。货币政策仍会保持稳健,财政政策仍会保持积极的 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大趋势。未来,由於中国政府积极促进金融 与文化界缔结紧密合作,中国艺术金融行业预计将进一步增长,同时预计未 来艺术品及收藏品资产将有重大金融创新出现。 拍卖业务方面 首先,集团将会更多专注於网上拍卖及其他网上业务,当中包括优化及增强 每年春季及秋季的艺术品拍卖会提供线上同步竞拍的服务,及提升纯线上的 拍卖会的宣传及服务。集团还会继续丰富官网的功能,为客户提供更便利的 综合服务;第二,集团会开设新分行或附属公司,计划在中国的主要城市,如 在北京、上海及香港拓展业务网络及地区据点;第三,继续扩大拍卖品组合, 加入更多市场需求庞大的艺术品类别;第四,将积极联系及拜访客户,同时 会致力与更多艺术品作者磋商,与他们签订艺术品制作及委托协议,巩固双 方的良好业务关系,扩展拍卖艺术品的来源。 典当贷款业务方面 集团会增加和信典当的注册资本,藉此扩充借贷的资金。其次,集团会着力 扩展贷款组合。除继续专注紫砂艺术品及书画外,集团计划策略性地提供更 多元化的典当品种类,加入更多市场需求庞大的艺术品类别。第三,集团会 扩展贷款分行网路,在地区经济较为稳定的城市增设贷款分行,从而扩展客 户基础及深化市场占有率。最後,将发展及采用网上平台,透过设立网上贷 款融资平台,使得更多的客户可以认识并享受到集团的典当贷款服务。 此外,集团会继续搭建一站式艺术金融服务平台,整合艺术品典当贷款及艺 术品拍卖业务,亦计划并购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及资讯科技公司或与其组成 联盟,以增加公司的竞争力。 �C23�C 企业重组及股份上市 本公司於2015年11月2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并於2016年 4月15日成为本集团的控股公司。企业重组的详情载於招股章程「历史、重组 及企业架构」一节。本公司股份(「股份」)於2016年11月8日(「上市日期」)成功於 联交所主板上市。 所得款项用途 於2016年11月8日,本公司为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售」),发行 4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股份。扣除包销佣金及首次公开发售产生 的发行开支後的所得款项净额为237.7百万港元(相当於人民币212.6百万元)。 直至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0.0百万元已用注资於中国以增加和信典当的注 册资本。於2016年12月31日,余下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157.7百万元已存入若干 持牌金融机构。 末期及特别股息 董事会议决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3.0港仙(2015 年:无)及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特别股息每股2.0港仙(2015年:无) 予2017年5月24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股东。待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应届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预期末期及特别股息可於2017年6 月6日或前後派付。如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批准派付股息,总金额将自本公司 股份溢价账中派付。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订於2017年5月16日举行。为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的股东,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16日(星期 二)(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C24�C 为确定有权收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建议末期及特别股息的股东,本 公司将於2017年5月22日(星期六)至2017年5月24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日)暂 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收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建议末期 及特别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企业管治 董事会及本集团管理层致力维护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自本公司股份於 2016年11月8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以来,本公司继续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4《 企 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 认为,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全部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A.2.1及A.2.7 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A.2.1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 应由一人同时兼任。本公司已委任范志军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董 事会认为,赋予一人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可提升本公司制定业务策略及执行 业务计划时的应对能力、效率及成效。董事会相信,可透过经验丰富及高质 素的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运作,充分保持权责均衡。董事会现时由两名执行 董事(包括范志军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故其组成具相当独立性。 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A.2.7规定,董事会主席应至少每年与非执行董事(包 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由於本公司股份仅於 2016年11月8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年内,董事会主席并无与非执行董事举行 一次没有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此举构成偏离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订明书面职权范围,以(其 中包括)审阅及监督本集团财务汇报过程及内部监控制度。审核委员会由所有 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 全年业绩。 �C25�C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除首次公开发售项下40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有关优先购买权之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 向现有股东提供新股份。 符合资格要求 为达致我们的招股章程所述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我们已采取措施实施 我们的计划(「资格要求计划」)如下: 我们目前正经营一个海外网站,针对来自香港、台湾及其他国家的客户。在 2017年,我们计划进一步发展我们的海外网站以成为中国艺术家(特别是紫砂 艺术家)的贸易及推广平台。长远来说,我们的海外网站将会发展为互联网平台, 以支持将来在香港举行的艺术品拍卖。有关资格要求的详情载於招股章程「合 约安排」一节。 买卖证券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作为董事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的操守标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於买卖时已遵守标 准守则载列所需标准。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工作范围 经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意,初步公告中所载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 附注的数字为本集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金额。德勤关黄陈方会计 师行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 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项下的核证委聘工作,因此,德勤关黄 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就初步公告发出核证。 �C26�C 根据公司条例第436条作出披露 本份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初步公告所载截至2016年及2015年 12月31日止两年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该等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财务 报表,惟有关资料乃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有关根据公司条例第436条须予披 露的该等法定财务报表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将按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规定,适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送 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核数师已汇报本集团两年的财务报表。核数师报告无保留意见;并无 载有在不对其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注意的任何事项; 亦不载有根据公司条例第406(2)、第407(2)或第407(3)条作出的陈述。 刊发全年业绩及年报 本全年业绩公告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cnartfin.com.hk)登载。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载有上市 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於联交所及本公司各自 的网站登载。 鸣谢 本人谨此代表董事会向每位股东及业务夥伴衷心致谢,感谢彼等一直支持信 任本集团,同时感谢员工年内勤勉工作,贡献良多。本人期盼大家携手合作, 使本集团来年更进一步。 承董事会命 中国艺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范志军 香港,2017年3月16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1)执行董事范志军先生及张斌先生;及(2)独立非 执行董事梁树新先生、刘健先生及储晓良先生。 �C27�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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