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知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INOPECEngineering(Group)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8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业绩公告摘自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炼化
工程」或「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同时
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
com.hk)和中石化炼化工程网站(www.segroup.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
当仔细阅读本年度报告。
1.2 中石化炼化工程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由致同(香
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中石化炼化工程基本情况
2.1 中石化炼化工程基本情况简介
H股股票简称 : 中石化炼化工程
H股股票代码 : 2386
H股股票上市地点 : 香港联合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 凌逸群先生
授权代表 : 向文武先生、桑菁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 : 桑菁华先生
办公和联系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B座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 : +861064998054
网址 : www.segroup.cn
电子邮箱 : seg.ir@sinopec.com
* 仅供识别
�C1�C
2.2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和指标摘要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
於2016年於2015年於2014年於2013年於2012年比2015年度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期末增减
(%)
非流动资产 7,846,172 7,939,453 8,052,331 8,166,479 8,078,778 (1.2)
流动资产 50,972,148 50,464,917 44,032,264 39,198,790 29,051,247 1.0
流动负债 30,717,166 30,798,517 26,347,950 23,620,920 26,762,416 (0.3)
非流动负债 2,899,238 2,967,341 2,864,071 2,764,008 3,286,359 (2.3)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综合权益 25,198,008 24,634,775 22,869,116 20,976,714 7,077,985 2.3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5.69 5.56 5.16 4.74 2.28 2.3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比2015年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同期增减
(%)
收入 39,375,434 45,498,354 49,345,959 43,571,851 38,526,489 (13.5)
毛利 4,290,682 6,157,034 6,290,612 6,406,191 5,528,106 (30.3)
经营利润 1,934,740 3,845,193 4,039,003 4,413,485 3,832,023 (49.7)
税前利润 2,369,260 4,240,047 4,550,695 4,751,041 4,252,067 (44.1)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1,662,880 3,317,704 3,489,799 3,656,802 3,316,970 (49.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38 0.75 0.79 0.93 1.07 (49.9)
经营活动所得�u(所用)的
现金流量净额 4,522,395 5,793,143 333,312 (85,995) 1,556,489 (21.9)
每股经营活动所得�u(所用)
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1.02 1.31 0.08 (0.02) 0.50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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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毛利率(%) 10.9 13.5 12.7 14.7 14.3
净利润率(%) 4.2 7.3 7.1 8.4 8.6
资产回报率(%) 2.8 6.0 7.0 8.7 8.1
於2016年於2015年於2014年於2013年於2012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57.2 57.8 56.1 55.7 80.9
3 业务回顾及展望
3.1 业务回顾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93.75亿元,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为人民币16.63亿元。於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未完成合同量为人民币881.73亿
元,本报告期内新签订合同量为人民币275.64亿元。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包括四个分部:(1)设计、谘询和技术许可;(2)工程总承包;
(3)施工;和(4)设备制造。
下表载列本集团各业务分部於所示期间的各自收入金额以及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在内部抵销前):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占总收入 占总收入
收入 的百分比 收入 的百分比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
设计、谘询和技术许可 2,611,514 6.1 2,625,673 5.3 (0.5)
工程总承包 20,641,233 48.5 27,838,722 56.5 (25.9)
施工 18,831,222 44.4 18,123,282 36.8 3.9
设备制造 439,885 1.0 679,517 1.4 (35.3)
小计 42,523,854 100.0 49,267,194 100.0 (13.7)
内部抵消後合计(1) 39,375,434 不适用 45,498,354 不适用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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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内部抵销後合计指在扣除各业务分部之间的交易影响而作出内部抵销後各业务分部的收入
总额。内部抵销主要来自施工及设备制造分部向工程总承包分部提供的分部间销售。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总收入为人民币393.7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以下简
称「同比」)下降13.5%,主要由於以下原因所致:一是处於执行高峰期的大型总
承包项目同比减少;二是来自新型煤化工行业的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本报告期
内,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RAPID炼油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RAPID炼油
项目」)、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 目( 以 下简 称「 中 天合创煤化工项
目」)、沙特磷酸公用工程等项目贡献收入较大。
於2017年1月,本集团收到中安联合煤化一体化项目业主的复工通知;於2017
年3月,本集团收到青海大美煤化工项目业主的复工通知。
下表载列本集团按客户经营行业划分产生的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占总收入 占总收入
收入 的百分比 收入 的百分比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
炼油 10,760,205 27.3 7,683,275 16.9 40.0
石油化工 12,524,930 31.8 11,982,650 26.3 4.5
新型煤化工 8,562,936 21.7 17,431,865 38.3 (50.9)
其他行业 7,527,363 19.2 8,400,564 18.5 (10.4)
合计 39,375,434 100.0 45,498,354 100.0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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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收入主要来自於向炼油、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及其他行业客户提供服
务。本报告期内,受马来西亚RAPID炼油项目、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炼油厂FCC
项目等炼油行业总承包项目进入采购或施工高峰期的影响,来自炼油行业收入为人民币107.60亿元,同比增长40.0%;来自石油化工行业的收入为人民币125.25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受来自新型煤化工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业务量减少的影响,来自新型煤化工行业的收入为人民币85.6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50.9%,来自其他行业的收入为人民币75.27亿元,同比下降10.4%。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所示期间的中国境内和海外的收入情况: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占总收入 占总收入
收入 的百分比 收入 的百分比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
中国 24,892,217 63.2 36,407,242 80.0 (31.6)
海外 14,483,217 36.8 9,091,112 20.0 59.3
小计 39,375,434 100.0 45,498,354 100.0 (13.5)
本集团继续稳步开展海外业务,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海外收入为人民币144.83
亿元,同比增长59.3%,主要归因於马来西亚RAPID炼油项目、沙特磷酸公用
工程项目、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炼油厂FCC项目等海外项目进入执行高峰期。
於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未完成合同量为人民币881.73亿元,较2015年12月31
日下降11.8%,相较2016年全年收入人民币393.75亿元实现覆盖2.2倍。本报告
期内新签合同量为人民币275.64亿元,同比下降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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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签订的境内代表性项目包括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董家 口原油商业储备基地设计、采购和施工(以下简称「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董家口原油商业储备基地项目」)、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u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新浦化学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安庆100万吨�u年催化柴油加氢转换(RLG)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安庆催化柴油加氢转换项目」)、中国石化股 份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汽油质量升级项目30万吨�u年烷基化装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汽油质量升级项目」)。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签订的境外代表性项目包括伊朗国家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NationalIranianOilEngineeringandConstructionCompany)Abadan炼厂产品升
级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伊朗Abadan炼厂产品升级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科威特国家石油公司(Kuwait National Petroleum Company)AL-
Zour新炼厂项目P1联合体施工项 目(以下简 称「科威特AL-Zour新炼厂项目P1
联合体施工项目」);沙特阿美石油公司(Saudi Aramco)Fadhili天然气处理项目机
械及电仪包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沙特Fadhili天然气处理项目机械及电仪包施工
项目」);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RAPID立体自动化仓库设计、采
购、施工和试车(以下简称「E P C C 」)总 承包项目(以下简称「 马 来西亚RAPID立
体自动化仓库EPCC总承包项目」)。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5.80亿元,主要用於技术研发设施、工
程项目临时设施、信息系统建设、施工机具和工程专业软件购置。
本集团之环保政策、与其主要利益相关者之关系及遵守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之相 关法律及规例之情况的讨论载於本年度报告第88页至第91页之企业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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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业务亮点
3.2.1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中天合创煤化工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3年12月26日发布的公告。
於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主要装置已中交投用。
中安联合煤化一体化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4年11月24日发布的公
告。本公司於2016年3月21日发布的2015年度报告中曾披露该项目根据项目业
主的要求暂缓。於2017年1月,本集团收到该项目业主的复工通知,於本年度报
告发布之日,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广西LNG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5年7月1日发布的公告。於本报
告期末,该项目已中交。
天津LNG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5年7月1日发布的公告。於本报
告期末,该项目总体进度完成约八成,设计和采购工作已经完成,施工进展顺
利。
董家口原油商业储备基地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6年4月15日发布
的公告。於本报告期末,该项目设计工作已全面展开。
科威特炼油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5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於本
报告期末,该项目设计工作进程过半,关键设备与材料采购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马来西亚RAPID炼油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4年8月29日发布的公
告。於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总体进度超过六成,设计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采购工作进度接近七成,现场施工进入高峰期。
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炼油厂FCC项目:该项目合同工作范围主要包括243万吨�u
年催化裂化等十三套工艺装置以及与其相配套的47个公用工程单元的EPCC总承
包。於本报告期末,该项目设计工作已完成,采购工作进度超过九成,施工进度超过六成,总体进度完成近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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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工程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本报告期内,为保障项目更高效、有序、安全地执行,本集团完善了集团层面的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建立了统一的施工分包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分包发包行为、提高分包管理能力;建立并发布了本集团施工分包商资源库,为本集团附属公司 选择优质分包商、降低分包成本打下了坚实基础;完善了项目结算及存货管理 工作机制,压降存货成效显着;着手建立对标国际一流的项目管理体系,以EPC项目管理模式为基础,兼顾国内外项目,统一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
3.2.3市场开发迎难而上
2016年,在市场形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本集团发挥产业链、业务链和技术链
的整体优势,困难中求机遇,积极开拓境内外市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订 合同量为人民币275.64亿元,其中境内新签合同量为人民币171.93亿元,境外 新签合同量约为14.92亿美元。
在境内,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了多个大型项目,如董家口原油商业储备基地 项目,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11.00亿元;新浦化学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合同金额 约为人民币6.66亿元;安庆催化柴油加氢转换项目,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5.40 亿元;天津汽油质量升级项目,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5.23亿元。
在境外,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了多个大型项目,如伊朗Abadan炼厂产品升
级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本集团在合同总值中所占的份额约为人民币40.81
亿元;科威特AL-Zour新炼厂项目P1包施工项目,合同净额约为人民币20.95亿
元;沙特Fadhili天然气处理项目机械及电仪包施工项目,合同总额约为人民币
17.38亿元;马来西亚RAPID立体自动化仓库EPCC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额约为
人民币12.37亿元。
除上述项目外,本集团还跟踪了一批炼油、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环保节能等行业的项目,有望在未来签约。
�C8�C
2016年,本集团加强与国际大型能源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多层次的合作
交流机制。2016年,本集团与壳牌公司(SHELL)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本着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专利技术应用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合作。2017年2月,本集
团通过了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公司的资格预审,正式进入该公司全球
EPC战略承包商名录,并获得该公司全球EPC项目的参与机会。
3.2.4创新和技术进步持续推进
依托重点工程项目的重大技术研发稳步推进。
元坝天然气净化技术开发项目经运行检验,获得最终鉴定。该项目自2011
年12月启动以来,在新型高效脱硫剂的研制、非均相分离工艺及其设备的开
发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2016年全年处理原料气26亿方,均为国标
GB17820-2012一类气。该项目於2016年12月获得集团公司科技部鉴定。天
然气是一种重要的清洁能源,对国家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有着特殊的意义。天然气净化技术的成功开发,对推动我国洁净能源的使用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成气制乙二醇成套技术已进入标定阶段。2016年下半年,该项目已经进入
最後的攻关整改阶段,乙二醇收率及吸收粉尘效果等单元都已经取得满意的成果。合成气制乙二醇技术是煤的高效清洁利用热点技术之一,该技术的有效研究,对推进煤炭的清洁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固体超强酸C5、C6异构化技术开发及工业试验已完成一期改造及初步标定
工作。C5、C6异构化技术是生产优质汽油调和组分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技
术对提高我国车用油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成套技术2016年8月已建成工业试验装置,正在进行问
题整改和试生产工作。
环氧乙烷成套技术开发已完成工程设计工作,2016年全面进入施工状态。
�C9�C
环保节能技术的研发进展显着。
土壤修复平台建设及热解析集成技术优化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检测平台搭建及
试验装置建设工作:建立污染土壤分析检测平台,分别建立了土壤中有机污染物分析的超声萃取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方法、气相色谱方法、紫外可见 分光光度法、含水率及有机质分析方法等。搭建TPD-MS试验装置,建立了热解吸工艺快速模拟方法,模拟了不同工艺参数对污染土壤中多环芳烃的去除效率的影响。
锅炉烟气CO2捕集系统-DEA化学吸收工艺包开发、尿素水解获得氨气进行
烟气脱硝工艺研究等一批环保项目,完成了相关的研究内容,进入成果评审阶段。
生物法1,3-丙二醇废水处理技术及工艺包开发,针对废水难处理和量大问
题,进行发酵工艺由钙法改为钠法的改进试验,已完成小试试验,下一步将以钠法工艺废水为基础,开展污水水质分析与实验室小试工作。
高氨氮废水催化处理中试装置及工艺包开发,完成催化剂废水的小试试验,
正在进行中试装置方案设计。
本集团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创新协同作用初步呈现。
本报告期内,研发中心紧紧围绕「成为本集团工程技术持续提升引擎」的定位,把技术研发、技术转化,以及与本集团附属公司的协同研发作为重点,与本集团各附属公司进行了技术需求对接,新开研发项目34项,与本集团各附属公司协同创新的局面初步形成,取得了明显效果。
�C10�C
专利申请工作保持良好势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完成新专利申请453件,其中有236件为发明专利;授权专
利429件,其中有发明专利219件,占51.0%。
技术进步再接硕果。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共获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进步奖励114项(次),其中:国家
级、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各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国家优秀工程
设计金奖1项,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国家优质工程金
奖6项。
3.2.5环保和节能业务不断拓展
本集团非常注重环保节能市场开拓,通过整合自身技术优势,并与国内外知名技 术专利商开展合作,业务范围已经覆盖烟气脱硫脱硝、VOCs治理、污水处理、 污泥减量干化、土壤修复、CO
2
回收利用、低温余热发电等多个分项领域。本集
团积极参与中国石化「碧水蓝天」和「能效倍增」计划,探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保管理新的业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和优化服务,进一步开拓环保和 节能业务。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环保类业务合同额为人民币1.62亿元,主要 来自烟气脱硫脱硝项目;新签节能类业务合同额约为人民币0.44亿元,主要来自节能改造项目。
�C11�C
本集团注重环保节能业务的开发,除继续与合作夥伴推动低温热发电在炼化领域中的应用外,借助丰富的炼化装置设计建设经验,与国内具有资本和技术优势的多家企业探讨合作,推动炼化企业节能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执行,以拓展本集团业务领域;本集团积极开拓土壤修复市场,正在对若干炼油厂搬迁後土壤修 复项目进行调研和策划。同时,本集团关注CO
2
利用技术的合作开发,已与国外
多家公司探讨技术合作,以完善本集团技术链条,在未来市场把握先机。
3.2.6ERP系统顺利建设和实施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建设并成功实施了企业ERP系统,并配套建立了一体化的
管理信息系统。本集团ERP系统是覆盖设计、采购、施工、制造全产业链的一
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旨在强化本集团自身业务协同和服务共享,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生产运营新模式和集约化、一体化、精细化的经营管理新方式。
本集团ERP系统提升了管理信息化和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整体提高了信息化应
用水平,促进了管理与技术创新,全面保障了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为构建技术型、创新性和服务型工程行业生态圈提供支撑。
�C12�C
3.2.7安全生产持续推进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完善QHSE管理体系,持续改进QHSE管控能力。以
质量安全文化为引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分解落实 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推进HSE标准化管 理,加强工程设计本质安全管理,继续聚焦HSE管理核心能力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的工程项目。定期开展风险识别和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两级督查队伍的作 用,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督查、检查、观察活动,抓好直接作业环节的QHSE监管,促进了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境外公共安全工作。截止本报告期末,本 集团境内外累计实现232.9百万安全人工时。
3.3 业务展望
展望2017年,世界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经济复苏面临严峻考验,并将受到
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将保持在合理区 间。2017年,预计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全球行业投资难以实现明显增长等因素的影响,炼油、化工工程行业的生产经营形势将依然严峻,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工程公司仍将面临较大的业绩下行压力。
2017年,本集团将积极应对不利形势,充分发挥集团化、一体化和规模化优
势,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打造中国炼油、化 工工程的「国家名片」。2017年,本集团国内新签合同目标为人民币280亿元,海 外新签合同目标为15亿美元。
�C13�C
3.3.1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内部资源优化
2017年,本集团将按照行业发展规律和市场化原则,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创
新。持续推动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做强、做精、做优工程公司,持续推动施工企业转型发展,加强一体化统筹,打造协同优势,协调发展增量业务。
3.3.2积极探索转型发展,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和业务模式
2017年,本集团将根据技术引领市场的战略思想,积极推广自有技术,同时积
极与国际知名技术专利商开展战略合作,积极探索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与模式,提高本集团整体竞争力。本集团将继续研究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和协助融资等新商业模式,总结推广合同环境管理经验,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新的试点项目,目前若干节能改造项目及低温热利用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3.3.3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多措并举降本增效
2017年,本集团将全力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加大对新开大型项目的过程控
制,做好项目的开工报告和重大方案的评审,重视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量化分析项目的总体进度趋势,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对项目成本进行动态分析。进一步推进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公司项目管理的自我体检和需求分析;进一步抓好设计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精度,通过设计优化提高总承包能力;加强人工时管理,优化项目人力资源平衡,并为後续投标报价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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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努力打造第三张「国家名片」
2017年,本集团将紧密把 握「 一 带 一路 」战 略 机遇,积极发挥本集团内部的一体
化优势,统一战略、统一品牌,建立总部、子公司、境外机构各方联动的市场开发体系,加强国际市场的分析与研究,巩固传统中东、东南亚和中亚市场,积极开拓俄罗斯、南亚和非洲市场的市场开发策略,扎实推进全球发展。积极推进中国石化技术、工程和装备制造的出口工作,努力打造第三张「国家名片」。
3.3.5着力推动技术进步,保持提升技术领先优势
2017年,本集团将从市场导向、创新团队建设、创新文化建设、学习型组织建
设等方面着手,搭建适合本集团特点的创新平台。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强
化保护意识,完善保护机制,提高保护技术的能力。围绕发展战略和建设「技术
型、创新型、服务型」公司的发展要求,积极开展技术寻源,加大工作力度,在
石化产业点大面广的技术上,在环境保护、节能技术上,在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技术上,积极寻求技术合作,为技术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用好外部资源,打造共赢的局面。
3.3.6大力开拓环保节能领域,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7年,本集团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在节能环保领域保持和强化与若干国际
知名专利商的合作和交流,针对已开展的节能环保、土壤修复、垃圾处理等领域的示范项目,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为迅速在节能环保等领域形成竞争力提供支 撑。做好包括烷基化技术的合作市场开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推进、CO2
利用技术示范装置建设、污染土壤治理商业化项目开发等工作,继续加大对炼化 企业VOCs治理、烟气超净排放、污水达标排放、垃圾气化发酵、工业固废处理等的市场开拓力度,形成本集团新的业务增长点。
�C15�C
3.3.7推进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2017年,本集团将继续优化岗位管理体系,结合工程建设企业的业务特点,按
照岗位胜任能力匹配程度建立基於岗位的人才成长通道。以市场化为导向优化员工薪酬结构,建立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强化激励约束,使员工收入与个人业绩和企业创效紧密关联。按照市场化导向、效益导向和价值导向建立人工成本决定机制,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3.8全面发挥ERP系统的应用成效
2017年,本集团将坚持以ERP和「数字化交付」为主攻方向,整体提升应用水平
和成效。要加快推进以ERP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借鉴试点经验,
快速推广。本集团将开展数字化交付试点项目应用,围绕数字化工厂建设,结合重点项目实施,深化三维多专业协同设计和集成化项目管理应用,加强模块化设计、一体化采购、可视化施工、标准化编码的推广。本集团将着力打造满足不同业主要求的数字化工程生产线,提升工程设计质量和水平。
�C16�C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年度报告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如无特别说明摘自本集团经过审计的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
4.1.1收入
本集团收入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54.98亿元下降13.5%至人民币393.75亿元,
主要是由於来自新型煤化工行业工程总承包业务量减少所致。
4.1.2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93.41亿元下降10.8%至人民币350.85
亿元,主要归因於随收入下降相应带来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分包成本减少所致。
4.1.3毛利
本集团的毛利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1.57亿元下降30.3%至人民币42.91亿元,主
要由於来自毛利率较高的工程总承包分部收入同比下降,而来自毛利率较低的施工分部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同比增加所致。
4.1.4其他收入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68亿元增长137.7%至人民币8.75亿
元,主要是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4.1.5销售及营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开支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7亿
元,同比基本持平。
�C17�C
4.1.6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16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1.60亿元,同
比基本持平。
4.1.7研发成本
本集团的研发开支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85亿元降至人民币11.13亿元,同比
基本持平。
4.1.8其他运营开支
本集团的其他运营开支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80亿元增长202.8%至人民币8.49
亿元,主要由於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增加所致。
4.1.9其他(亏损)�u收益-净额
本集团的其他亏损净额由上年同期的收益人民币0.02亿元变为亏损人民币0.01
亿元。
4.1.10经营利润
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团的经营利润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8.45亿元下降49.7%至
人民币19.35亿元。
4.1.11财务收入-净额
本集团的财务收入净额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75亿元增长11.7%至人民币4.19亿
元,主要由於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及精算负债利息支出同比下降所致。
�C18�C
4.1.12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22亿元下降23.4%至人民币7.06亿
元,主要由於本集团的税前利润同比下降所致。实际所得税税率从上年同期的
21.7%增加至29.8%。实际所得税率的变动主要由於本集团获得较高的汇兑收益
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利润波动所致。
4.1.13年内利润
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团的年内利润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3.18亿元下降49.9%至
人民币16.63亿元。
4.1.14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由於以上所述及来自本集团其他全面收益的贡献,本集团的年内全面收益总额由 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0.99亿元下降45.4%至人民币16.93亿元。
4.2 未完成合同及新合同价值讨论
未完成合同量是指本集团根据未完成合同在特定日期估计的尚待完成的工程合同总价值减估计增值税及本集团假设会按照有关合同的条款全面履行合同而得出。
未完成合同量并不是公认会计准则所界定的度量方式。这些合同如果被本集团的客户修订、终止或中止,会对本集团未完成合同量直接产生实质性影响。本集团未完成项目的期限还可能因为各种本集团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延长,导致这些项目保留在本集团未完成合同量内的时间延长,超出最初的预计时间。
於2017年1月,本集团收到中安联合煤化一体化项目业主的复工通知;於2017
年3月,本集团收到青海大美煤化工项目业主的复工通知。
�C19�C
下表所列为截至所示日期本集团各业务分部未完成合同量中项目的总值明细: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设计、谘询和技术许可 6,977,048 6,935,838 0.6
工程总承包 68,930,902 78,661,105 (12.4)
施工 12,110,670 14,273,326 (15.2)
设备制造 154,642 114,615 34.9
合计 88,173,262 99,984,884 (11.8)
下表载列於所示日期按客户经营行业划分的未完成合同量中项目的总值明细: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炼油 32,215,821 32,951,451 (2.2)
石油化工 17,649,823 22,730,572 (22.4)
新型煤化工 20,227,322 26,230,973 (22.9)
其他行业 18,080,296 18,071,888 0.0
合计 88,173,262 99,984,884 (11.8)
�C20�C
下表载列於所示日期按地域划分的未完成合同量中项目的总值明细: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中国 55,604,482 63,303,344 (12.2)
海外 32,568,780 36,681,540 (11.2)
合计 88,173,262 99,984,884 (11.8)
下表载列於所示日期按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及非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客户划分的未完成合同量中项目的总值明细: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 37,802,158 42,242,637 (10.5)
非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 50,371,104 57,742,247 (12.8)
合计 88,173,262 99,984,884 (11.8)
於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未完成合同量为人民币881.73亿元,较2015年12月31
日下降11.8%,相较2016年全年收入人民币393.75亿元实现覆盖2.2倍。
�C21�C
下表所列为所示期间本集团各业务分部订立的新合同总值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
设计、谘询和技术许可 2,652,723 3,046,766 (12.9)
工程总承包 10,911,030 35,535,159 (69.3)
施工 13,801,475 13,995,579 (1.4)
设备制造 198,585 98,450 101.7
合计 27,563,813 52,675,954 (47.7)
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按客户经营行业划分的本集团所订立新合同的总值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
炼油 10,024,575 13,994,772 (28.4)
石油化工 7,444,181 11,112,479 (33.0)
新型煤化工 2,559,285 7,516,119 (65.9)
其他行业 7,535,772 20,052,584 (62.4)
合计 27,563,813 52,675,954 (47.7)
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按地域划分的本集团所订立新合同的总值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
中国 17,193,356 33,536,769 (48.7)
海外 10,370,457 19,139,185 (45.8)
合计 27,563,813 52,675,954 (47.7)
�C22�C
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按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和非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客户划分的本集团所订立新合同的总值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
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 10,091,361 20,964,222 (51.9)
非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 17,472,452 31,711,732 (44.9)
合计 27,563,813 52,675,954 (47.7)
本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量为人民币275.64亿元,同比下降47.7%。
4.3 资产、负债、权益及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而资金主要用途为营运支出、资本开支及分红派息。
4.3.1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金额
总资产 58,818,320 58,404,370 413,950
流动资产 50,972,148 50,464,917 507,231
非流动资产 7,846,172 7,939,453 (93,281)
总负债 33,616,404 33,765,858 (149,454)
流动负债 30,717,166 30,798,517 (81,351)
非流动负债 2,899,238 2,967,341 (68,103)
非控股权益 3,908 3,737 171
净资产 25,201,916 24,638,512 563,404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权益 25,198,008 24,634,775 563,233
股本 4,428,000 4,428,000 0
储备 20,770,008 20,206,775 563,233
�C23�C
於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588.18亿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36.16亿
元,非控股权益为人民币0.04亿元,归属於本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51.98亿
元。同2015年年末相比资产负债变化及主要原因如下:
於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人民币588.18亿元,比2015年年末增长人民币4.14亿
元。其中:流动资产为人民币509.72亿元,比2015年年末增长人民币5.07亿
元,主要归因於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增加人民币30.00亿元,於金融机构的定
期存款增加人民币4.60亿元,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减少人民币18.81亿元,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减少人民币8.21亿元,存货减少人民币6.33亿元;非流
动资产为人民币78.46亿元,比2015年年末下降人民币0.93亿元,主要归因於非
流动资产计提折旧及摊销而减少。
於本报告期末,总负债为人民币336.16亿元,比2015年年末下降人民币1.49亿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07.17亿元,比2015年年末下降人民币0.81亿
元,主要归因於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减少人民币24.62亿元,其他应付款项
减少人民币9.85亿元,应付客户合同工程款项增加人民币32.80亿元。非流动负
债为人民币28.99亿元,比2015年年末下降人民币0.68亿元,主要归因於退休及
其他补充福利责任减少人民币0.59亿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权益为人民币251.98亿元,比2015年年末增长人民
币5.63亿元,主要归因於留存收益增加。
4.3.2现金流量情况
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人民币0.28亿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
净额人民币45.22亿元。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16年及2015年全年综合现金流量
表主要项目及各自的变化:
�C24�C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现金流量主要项目 2016年 2015年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4,522,395 5,793,143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363,360) (2,601,554)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130,652) (1,334,8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28,383 1,856,722
本报告期内,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23.69亿元,调整费用中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没有影响的项目(非现金费用项目)後 为人民币27.73亿元。主要非现金费用项
目为:折旧及摊销为人民币7.23亿元,汇兑收益为人民币4.74亿元,贸易及其
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为人民币5.89亿元,利息收支净额为人民币4.19亿元。营
运资金变动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23.77亿元,主要表现在:加强存货管
理,存货余额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6.33亿元;加强工程结算管
理,在建合同工程余额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41.01亿元;加强往
来清欠,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余额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13.65亿
元;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余额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37.24亿元。
对除税前正常业务利润作非现金费用及应收应付项目的调节後,再调整已付所得税流出现金人民币7.54亿元,已收利息流入现金人民币1.26亿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5.22亿元。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人民币33.63亿元,主要归因於向最终控股公司借出款项
净流出增加。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人民币11.31亿元,主要归因於分派股息。
从本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来看,目前本集团流动资金充裕,下一步本集团将继续加强资金清欠力度,降低经营活动资金占用;积极应对投资风险,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资金投资收益率。
�C25�C
4.3.3财务比率概要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截至所示期间的主要财务比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主要财务比率 2016年 2015年
净利润率(%) 4.2 7.3
资产回报率(%)(1) 2.8 6.0
权益回报率(%)(2) 6.6 13.5
投入资本回报率(%)
(3) 6.8 13.5
於2016年 於2015年
主要财务比率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负债比率(%)(4) 0.0 0.0
净债项与权益比率(%)(5) 净现金 净现金
流动比率(%)(6) 1.7 1.6
速动比率(%)(7) 1.6 1.6
(1) 年内利润
资产回报率= (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u2
(2) 年内利润
权益回报率=
年末总权益
(3) 年内息税前收益EBIT×(1-实际所得税率)
投入资本回报率=
年末附息债项-信用借款+年末总权益
(4) 年末附息债项
负债比率=
年末附息债项+年末总权益
(5) 年末净债项
净债项与权益比率=
年末总权益
(6)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负债
(7) 流动资产-存货
速动比率=
流动负债
�C26�C
资产回报率
本集团资产回报率由上年同期的6.0%降至2.8%,主要由於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下
降及期末平均资产增加所致。
权益回报率
本集团的权益回报率由上年同期的13.5%降至6.6%,该下降主要由於本报告期
内净利润下降及期末权益增加所致。
投入资本回报率
本集团的投入资本回报率由上年同期的13.5%降至6.8%,该下降原因与上述权
益回报率下降原因相同。
负债比率
本集团的负债比率为零,与上年同期持平。由於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没有借款。
净债项与权益比率
本集团於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的净现金维持正数水平。
流动比率
本集团的流动比率由上年年底的1.6增加至1.7。该项增长主要由於报告期内流动
资产增长所致。
速动比率
本集团的速动比率为1.6,与上年同期持平。
�C27�C
5 重大事项
5.1 股息
於2016年5月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股东周年大会以普通决议形式批准授权
董事会决定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本公司於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分派方案为按每
股人民币0.072元(含税)进行中期现金股息分配,该分配方案已实施。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末期的股息
分派方案将按2017年5月29日(登记日)公司总股数计算,拟按每股人民币0.078
元(含税)进行末期现金股息分配,该分配预案将提呈本公司将召开的2016年股
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後实施。2016年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或
之前向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所
有股东发放。欲获派末期股息的H股股东最迟应於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下
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股票及转让文件送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至1716号�m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H股
股东的登记过户手续将於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至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
所派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内资股股东发放,以港币向H股股
东发放。以港币发放的股息计算之汇率以宣派股息日之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为准。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 H股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 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其代理人或受托人查询相关手续。 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止记录日期的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C28�C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就向彼等派发的现金股息签订
1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低於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
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在前述情况下,如相关H股个
人股东欲申请退还因适用10%的税率而导致的多扣缴税款(「 多 缴款项」),本公
司可根据税收协议代为办理享受有关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但股东须於下文所载期限内向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呈交税收协议通知规定的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後,本公司将协助对多缴款项予以退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高於10%但低於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与中国并没有签订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本公司将最终按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 资 者( 包 括企业和个人 )投资於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
公司H股股 票(以 下简 称「港股通」),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签订《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港股通本公司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
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本公司H股股票投资
者。港股通本公司H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
根据《关於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
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徵税。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该等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
�C29�C
5.2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仍在就加拿大阿尔伯特省油气储罐项目一未完工储罐於
2007年4月24日倒塌,导致两名工人死亡和四名工人受伤的相关索赔进行诉
讼,该诉讼仍处在证据交换和质证阶段。
於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与英力士美国有
限公司(INEOS USA LLC() 以下简 称「美 国英力士 」)就 美国英力士在斯德哥尔
摩商会仲裁院(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提起的仲裁请求(以下简称「该仲裁请求」)已达成全面、最终的和
解,美国英力士已撤销该仲裁请求。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3 股份购回、出售及赎回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
5.4 储备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之储备变动列载於本年度报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综合权益变动表。
5.5 审阅年度业绩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业绩并无不同意
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政先生、许照中先生和金涌先生组成。其中叶政先生具备合适的专业资格(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且在审计、内部 控制及谘询领域拥有超过21年的经验。
6 《企业管治守则》遵循情况
於本公司上市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遵守《香港上市规则 》附录
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中的守则条文,并无任何偏离守则条文的行为。
�C30�C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已
经由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2 会计政策
与本集团上一份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相比,会计政策并无发生重大变化。
7.3 综合财务报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
�C31�C
7.3.1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39,375,434 45,498,354
销售成本 (35,084,752) (39,341,320)
毛利 4,290,682 6,157,034
其他收入 874,696 367,916
销售及营销开支 (106,763) (100,863)
行政开支 (1,160,375) (1,116,024)
研发成本 (1,113,083) (1,184,956)
其他营运开支 (849,099) (280,384)
其他(亏损)�u收益-净额 (1,318) 2,470
经营利润 1,934,740 3,845,193
财务收入 493,794 466,243
财务费用 (75,226) (91,678)
财务收入-净额 418,568 374,565
分占合营安排利润 463 315
分占联营公司利润 15,489 19,974
税前利润 2,369,260 4,240,047
所得税开支 (706,209) (922,064)
年内利润 1,663,051 3,317,983
�C32�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以後或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折算海外业务所产生的汇兑差额 70,441 (2,534)
以後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退休福利计划责任重估亏损 (40,948) (216,683)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u(亏损),扣除税项 29,493 (219,217)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1,692,544 3,098,766
以下各项应占利润: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1,662,880 3,317,704
非控股权益 171 279
年内利润 1,663,051 3,317,983
以下各项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1,692,373 3,098,487
非控股权益 171 279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1,692,544 3,098,76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的
每股盈利
(以每股人民币元列示)
-基本及摊簿 0.38 0.75
�C33�C
7.3.2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974,643 4,013,878
土地使用权 2,679,021 2,740,597
无形资产 271,594 327,104
於合营安排的投资 4,593 8,131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137,876 125,18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50 2,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5,695 721,806
非流动资产总额 7,846,172 7,939,453
流动资产
存货 1,196,537 1,829,647
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 9,989,626 11,870,863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5,746,361 5,818,509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5,839,435 6,660,306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 14,100,000 11,100,000
受限制现金 16,188 17,932
定期存款 2,222,055 1,762,1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861,946 11,405,560
流动资产总额 50,972,148 50,464,917
资产总额 58,818,320 58,404,370
�C34�C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权益
股本 4,428,000 4,428,000
储备 20,770,008 20,206,77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权益 25,198,008 24,634,775
非控股权益 3,908 3,737
权益总额 25,201,916 24,638,512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 2,637,484 2,696,264
法律索偿拨备 261,754 239,0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064
非流动负债总额 2,899,238 2,967,34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 14,217,183 16,679,058
其他应付款项 5,933,648 6,918,895
应付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10,219,486 6,939,052
即期所得税负债 346,849 261,512
流动负债总额 30,717,166 30,798,517
负债总额 33,616,404 33,765,858
权益及负债总额 58,818,320 58,404,370
流动资产净额 20,254,982 19,666,40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8,101,154 27,605,853
�C35�C
7.4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7.4.1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设计、谘询和技术许可业务 2,611,514 2,625,673
工程总承包业务 20,641,233 27,838,722
施工业务 15,964,129 14,913,615
设备制造业务 158,558 120,344
39,375,434 45,498,354
7.4.2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662,894 871,164
海外企业所得税 62,076 23,402
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拨备不足额 58,897 45,178
783,867 939,744
递延税项
暂时差异的产生及转回 (77,658) (17,680)
所得税开支 706,209 922,064
�C36�C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之适用所
得税税率为25%。
根据相关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法规,除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主要因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可在有关期间内享有15%的优惠税率外,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现组成本集团的大部分成员公司须按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其他国家的税项乃根据本集团内相关公司其经营所在国家的税务法律计算。
综合全面收益表列示之实际所得税开支与就所得税前利润采用法定税率计算所得金额之对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2,369,260 4,240,047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 592,315 1,060,012
下列各项的所得税影响:
若干公司所得税优惠 (169,633) (321,900)
海外所得税税率差异 (8,032) (6,557)
不可扣减开支 242,719 164,025
非课税收益 (31,586) (4,382)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21,529 10,661
动用以前年度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 (24,973)
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拨备不足额 58,897 45,178
所得税开支 706,209 922,064
实际所得税率 29.8% 21.7%
�C37�C
7.4.3每股盈利
(a) 基本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每股基本盈利是根据本公司权益持
有人应占利润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1,662,880 3,317,704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428,000,000 4,428,000,000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0.38 0.75
(b) 摊薄
由於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并无摊薄的股份,故
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7.4.4股息
股息指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本集团分配於本公司股东的股
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
人民币0.072元(2015:0.114元)(1) 318,816 504,792
拟派期末股息每股普通股
人民币0.078元(2015:0.183元)(2) 345,384 810,324
(1)於2016年8月28日举行的董事会之决议,董事批准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中
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72元(2015年:人民币0.114元),共人民币318,816,000元(2015
年:人民币504,792,000元),并於2016年10月派发。
(2)根据於2017年3月17日董事会提议,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末股息为人
民币每股0.078元,共计人民币345,384,000元(2015年:人民币810,324,000元)。上述提议
尚待股东於周年股东大会上批准。於呈报期末後派发的股息并未於呈报期末确认为负债。
�C38�C
8 语言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刊登,在对两种文体的说明上存在歧义时,以中文为
准。
承董事会命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凌逸群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止,执行董事为陆东、向文武、孙丽丽(职工代表董事)及吴德荣(职工代表董事);非执行董事为凌逸群及李国清;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许照中、金涌及叶政。
�C39�C
中石化炼化工程
0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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