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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報

主席报告书 0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4 业务回顾 04 前景 05 财务回顾 06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07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08 董事会报告 14 企业管治报告 19 独立核数师报告 25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29 综合财务状况表 30 综合股本变动表 31 综合现金流量表 32 财务报表附注 34 财务摘要 87 公司资料 88 目录 主席报告书 本集团在发展路上首次录得销售额及公 二零一七年对本集团来说将会是关键一 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均告下跌之情 年,因为OPUS集团主席RichardCelarc先 况,两者分别减少8%及10%。总体而生以及执行董事李海先生(彼负责 言,本集团在营运方面的表现理想,除 OceanicGraphic附属公司及汇星印刷的 所得税前溢利取得约5%之改善。集团是 美国销售活动)将荣休而本集团需对此 在艰难经营环境中取得此项成就,当中 作出调整。两人将於二零一七年中淡出 要克服四项主要挑战,分别是:利润被 日常执行角色,惟同意继续担任本集团 蚕食、英镑及欧罗贬值、劳动力成本上 顾问以确保顺利交接。本人谨代表董事 涨及书籍出版业的整合而集团部份客户会同仁,对Celarc先生及李先生的贡献 被其他出版商收购後已退出市场。 致以衷心感谢,并预祝他们退休後的生 活继续称心如意。 经历二零一五年成人填色书的需求急升 及於其後回落後,汇 星印刷 和APOL服 汇星印刷集团已经成功实现业务多元化 务的全球彩色图书市场在二零一六年可 发展,由最初以中国园州的单一生产基 说是颇为平静。然而,我们对未来前景 地经营的印刷业务起步,发展成今天拥 感到乐观,因为曾令业界担忧的电子书 有三大业务支柱,分别是一直以来的汇 的增长已显着放缓,彩色图书的市场依 星印刷业务、服务澳洲市场的澳洲上市 然存在。 附属公司OPUS,以及从事印刷管理业 务的附属公司APOL。为了更贴切地反 出版商方面一直以来的定价压力将会持 映集团业务现况,待股东及百慕达相关 续。由於本集团的核心客户是中小型出 机构给予批准後,本集团将尽快更改名 版商,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以获得汇星 称为狮子山集团有限公司并预计将於二 印刷给予更长信贷期及提供技术支持, 零一七年第二季度生效。 因此本集团已确立优越定位。在过去数 年,本集团致力开发足够的新客户以取 在汇星印刷,我们确信员工悉力以赴是 代被其他出版商收购的客户,惜成效未 集团的成功关键,集团将继续投资於员 见显着。新业务发展将会是本集团未来 工培训和发展工作。本人谨此感谢集团 重点所在。 的精锐雄师过去一年的辛勤工作和宝贵 贡献。 主席 杨家声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03 2016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销售额下降是由於:a)三个业务部门的利润持续被 汇星印刷等印刷商过去在全球书籍印刷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源 蚕食。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但所得减少;及b)出售旗下的大幅面自中国造纸厂生产的低成本纸张,但我们在二零一四年便已 印刷业务―Cactu(s 二零一六年较二零一五年减少42,000,000港预测此时代势将告终。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开始,中国造纸厂 元)。 生产的纸张价格接连急升,瓦楞纸价上涨了40%而无涂层无木 纸(为 书 籍印刷的主要用 张)则上 涨 了15%。目 前 未能断言纸 分析除税後纯利时的相关因素为:1)利润被侵蚀;2)人民币贬值;价升势会否持续。我们目前的看法是升势未止。本集团在中 3)出售Cactus的 收益(28,000,000港 元);4)机器折旧率改变,以 国的营运目前已备有以有利价格购入的6个月纸张供应。其後, 更准确地反映机器的可使用年 期(产 生额外支 出22,000,000港 监於纸价升幅无法全数转嫁给客户,我们将须应对纸张成本 元);5)由於结转自以往年度未确认的税务亏损已全数运用及 上涨造成的更激烈竞争环境。 於二零一五年确认之前并无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OPUS的所 得税开支较二零一五年增加30,000,000港元。面对上述情况, 本集团已就於美国设立自有生产设施着手初步研究,考虑采 本集团仍表现理想,本年度溢利减少仅限於18,000,000港元。 纳的方式包括以外国投资者身份直接在当地投资创建营运、 进行收购,又或与当地现有的印刷商成立合营企业。 OPUS表现继续好转并通过出售从事大幅面印刷业务的附属公 司Cactus而 精简其营运。OPUS向汇星印刷出售位於新加坡的 商业印刷商COS,使汇星印刷能够全面掌控COS的营运。 OPUS的其余三个业务部门为McPhersons、Canprint及Ligare,均 在澳洲相关界别内领导同侪,并在二零一六年录得单位数的 销售额增长。展望未来,随着大部分成本控制措施均已完成, 管理层将专注於通过收购及自然增长来推动销售额增长。 04 2016年报 前景 本集团业务於二零一七年的起步较慢,首两个月的订单较去 年同期减少7%。我们相信,通过自动化和供应链管理可达致 的节省成本效益大部分已经实现。集团的经营利润率从今起 相当可能会受到影响。 本集团继续物色合适人选出任行政总裁,惟暂未见重大进展, 当中要面对的挑战是需吸引到资深的经理人才加盟,彼既须 富有企业家精神以打理汇星印刷的全球业务版图,亦要兼备 以客为尊的独有专业精神。刘竹坚先生已同意并告知董事会, 如有需要,彼可继续出任执行职位直至二零一九年。本集团 务须把握剩余时间,加快物色人才的步伐。 执行董事 刘竹坚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05 2016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约为1,615,800,000 港元,较去年减少8%(二零一五年:1,754,600,000港元)。收益 减少是由於OPUSGroupLimited(「OPUS」)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及 二零一六年八月分别出售新西兰及澳洲的户外印刷业务後带 来的销售贡献减少所致。此外,本集团亦不再接受过去利润 率偏低的客户订单。 毛利率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为28%。年内,本集团重新审视 了印刷和印前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印刷机器的估计可使 本年度的其他费用代表贸易应收款项的减值拨备并因本年客 用年期由15年改至10年而印前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10年改 户结付款项的表现改善而减少约4,100,000港元。 至4年。因此,约22,100,000港元的额外折旧已於直接经营成本 本年度的所得税开支增加至约41,5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的 扣除。另一方面,原材料和消耗品成本、直接劳工成本减少, 抵销了本年度折旧开支增加的影响。 所得税开支较低,为13,800,000港元,主要是因为动用OPUS实 体以往年度未确认的税务亏损和确认之前并无确认之递延税 其他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49,200,000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 项资产。 70,400,000港元,主要源自出售澳洲户外印刷业务的收益 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约为146,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7,600,000港元以及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的 163,200,000港元)。 收益增加5,300,000港元。有关增加部分被出售物业、厂房及设 备的收益减少3,500,000港元及於二零一五年曾录得出售新西兰 户外印刷业务的销售收益9,000,000港元所抵销。 销售及分销成本跟随销售回落而减少4%至约196,30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204,500,000港元)。 行政费用由二零一五年约124,500,000港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约 109,800,000港元。减少主要是由於二零一五年中实施控制成本 措施後OPUS的企业费用大幅下降,以及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及 二零一六年八月分别出售新西兰及澳洲的户外印刷业务後间 接费用因而减少及汇兑亏损减少约3,100,000港元。行政费用减 少的部份影响被出售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约9,900,000 港元所抵销。 06 2016年报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外汇管理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 本集团之销售额以不同货币计 值,主要为美 元、澳元、欧 罗 633,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00,700,000港 及英镑。此 外,本集团之成本及开支主要以美元、港 元及人 元),当中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461,2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民币计值。本集团不时订立外汇合约以对冲其货币风险。 十二月三十一日:262,900,000港元)。本集团之流动比率约为2.8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 资本开支 本集团之银行借贷及融资租约负债合共为95,400,000港元(二零年内,本 集团购置约22,300,000港 元之物业、厂 房及设 备,所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2,6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 需资金主要以内部资源拨付。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净值 十二月三十一日,94,800,000港元之银行借贷是以港元计值, 中,包括根据融资租约持有而账面净值为约700,000港元(二零 而100,000港 元 及500,000港元之融资租约负债是分别以美元及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800,000港元)之资产。 澳元计值。所有银行借贷是按浮动利率计息及融资租约是按 固定利率计息,而所有借贷须於五年内偿还。本集团於二零 或然负债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本负债比率为10.1%(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15.2%),此乃根据本集团之计息债务总额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除以股东权益总额而计算。 本集团采纳集中的融资及库务政策,确保本集团资金得到有 效运用。本集团亦定期监察其流动资金需求,其遵守贷款契 约的情况以及其与往来银行之关系,确保其保持充裕的现金 储备以及获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资金额度,以此应 付短线以至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07 2016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执行董事 刘竹坚先生 李海先生 林美兰女士 林永业先生 朱震环先生 刘竹坚先生,现年64岁,於二零一一年 李海先生,现年59岁,於二零一三年二 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刘先生自二零零五 月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李先生於二 年本集团开始其印刷业务以来,一直负 零一一年九月获委任为本集团附属公司 责制定本集团之整体策略。刘先生为 OceanicGraphicInternationalInc(. 「OGI」) OPUSGroupLimited(本公司附属公司, 之董事总经理。李先生负责OGI之整体 其股份於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执行 管理。彼为美国一间印刷管理公司之创 董 事。彼亦为青田集团有限公司及City 办人。李先生拥有逾30年的出版及印刷 ApexLimited(均为本公司主要股东)的董 行业经验,曾先後在英国、美国及香港 事。彼为青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彼 的数间出版及印刷公司出任不同职位。 曾任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 李先生获伦敦印刷及美术学院(现名为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执行董 伦敦传播学院)之文凭及英国印刷工业 事。彼亦曾在香港一间行政人员猎头顾 联合会之文凭。 问公司出任董事总经理,亦创办了一间 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印刷公司。刘先生 在美国取得文学士学位,同时为香港中 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先生为本集团 之监察主任。 08 2016年报 林美兰女士,现年50岁,於二零一五年 林永业先生,现年43岁,於二零一二年 朱震环先生,现年66岁,於二零一五年 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为本集团的首席 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林先生为本集团首 三月二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朱先生自 财务官并负责本集团的财务管理。林女 席技术官,於二零一一年加入本集团。一九九九年起获委任为AsiaPacificOffset 士持有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 彼负责设计和实行与本集团业务目标互 Limited(「APOL」)之董事总经理。彼拥 位。林女士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 相配合的资讯科技策略。彼拥有逾20年 有逾40年的香港印刷行业经验,先後担 会员。林女士积逾二十五年财务工作经的资讯科技界别经验。於加入本集团 任多个高级职位,包括文华书本制作公 验,曾先後在香港多间主板上市公司及 前,彼曾任职於数间跨国公司。林先生 司之副董事总经理以及华洋印刷集团之 一间非牟利慈善团体担任高级财务管理 获香港中文大学颁发理学士学位。 副行政总裁。朱先生负责APOL(该附属 职位。林女士乃OPUSGroupLimited(本 公司乃本集团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收购) 公司附属公司,其股份於澳洲证券交易 之整体策略决策。朱先生为APOL之总 所上 市)之执行董 事。彼 亦为本公司主 经理朱崇敏女士的父亲。 要股东CityApexLimited之董事。林女士 曾任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执行董 事。 09 2016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杨家声先生 李效良教授 徐景松先生 吴丽文博士 郭俊升先生 杨家声先生,金紫荆星章MBE太平绅士, 李效良教授,现年64岁,於二零一一年 徐景松先生,现年70岁,於二零一一年 现年75岁,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六月二十三日加入本集团及获委任为本 六月二十三日加入本集团及获委任为独 加入本集团及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史丹福大学 立非执行董事。徐先生於一九七零年开 行董事兼主席。杨先生於过去三十多年商学研究院营运、资讯及科技Thoma教 始投身资讯科技工作并且於香港多个银 一直热心於公众及社区服务。当中,彼 授。李教授获颁二零一零年美国国家工 行担任多个重要职位。彼於二零零六年 曾任香港房屋协会、公务员薪俸及服务 程学院院士,亦为二零零一年制造及服退休 前,曾任丰隆信贷有限公 司(现 称 条件常务委员会及社区投资共享基金委 务营运管理院士,二零零五年成为运筹 丰隆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马来 员会之主席。彼亦曾任交通谘询委员会 学和管理学协会资深院士及生产及营运 西亚上市)总裁兼行政总裁。 成员、城市大学校董会成员、香港雇主 学会资深院士。李教授获颁香港大学社 联合会成员及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理事会 会科学学士学位、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 成员。彼於二零一二年获香港特别行政 济学院营运研究理学硕士学位,以及宾 区颁发金紫荆星章。 夕凡尼亚大学理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李 教授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杨先生於二零零六年退休前为香港中华 SynnexCorporatio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煤气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3)企业人 限公司上市之利标品牌有限公司及先丰 力资源总监。 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EsquelGroup之 独立外部董事。 10 2016年报 吴丽文博士,现年52岁,於二零一一年 吴博士现任高银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 郭俊升先生,现年27岁,持有广州大学 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 份代号:283)、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股 市场营销本科学位。郭先生为中国一家 事。吴博士於香港、中国、美国及欧洲 份代号:571)及环球信贷集团有限公司 艺术及文化发展公司及一家贸易公司之 拥有超过二十五年专业会计及企业融资 (股份代号:166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创办人及控股股东。彼亦於广东一间非 经验。吴博士为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 该等公司均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牟利慈善机构中累积丰富经验。郭先生 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上市公司。彼亦为津上精密机床(中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DragonMightGlobal 资深会员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 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为日本 Limited之董事兼股东。 公会会员。彼为华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津上株式会社(其股份在东京证券交易 公司的董事以及香港资产有限公司的管 所上市)之附属公司。 理合伙人。 吴博士持有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学位、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博士学位、香 港大学法学硕士(公 司法与金融法)学 位、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以及 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与香港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联合颁发之环球金融理学 硕士学位。 11 2016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董事会之高级顾问 高级管理层 杨士成先生,现年78岁,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退任本公 RichardF.Celarc先生,现年60岁,为OPUSGroupLimited(本公 司执行董事後出任董事会之高级顾问。杨先生於二零零九年 司附属公司,其股份於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席兼执行董 二月加盟本集团,负责本集团之整体管理直至彼退任为止。 事。Celarc先生为OPUSGroup之其中一名创办股东。Celarc先生 彼於一九五八年毕业於伦敦印刷及美术学院(现名为伦敦传播 於一九九六年收购LigareAustralia(OPUS之附属公司)之全部拥 学院),在印刷业累积了逾五十年丰富经验,彼为香港一间顶 有权,并推动业务发展成为新南威尔士最大的专业书籍印刷 尖书籍印刷公司的创办人。 商。彼目前领导OPUS执行最佳业务实践计划,与OPUS旗下业 务共同合作,务求进一步提升营运效率及确保行业领先业务 实践。Celarc先生一直主力推动OPUS之跨地域生产策略,确保 OPUS的设备得到充分善用,以为客户达致最佳成果。 Celarc先生成为印刷业务东主至今已逾35年,拥有丰富的行业 知识和营运经验。彼於业内备受尊崇,因品格高尚及良好职 业操守而知名。 苏雷刚先生,现年40岁,为本集团供应链副总裁,於二零零七 年加入本集团。彼获颁英国南安普敦大学信息系统硕士学位 及中国纺织大学(现称为中国上海东华大学)工业自动化(电脑 控制)学士学位。苏先生於资讯科技领域拥有逾10年经验。加 入本集团前,彼於一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担任信息科 技经理达5年。 12 2016年报 唐永炜先生,现年42岁,为园洲生产厂房副总经理,於二零 陈丽明女士,现年39岁,为本集团之公司秘书兼财务总监。陈 一一年加入本集团。唐先生负责中国厂房的生产及行政管理。 女士获颁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并为香港会计师公 彼於印刷行业积逾10年经验。彼持有阿德莱德大学的工商管 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彼於二零一一年 理硕士学位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的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士学位。 加入本集团并负责本集团之公司秘书及会计职能。彼在加盟 本集团前曾於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任职逾七年。 张宁先生,现年52岁,为园洲生产厂房生产经理,於二零零五 年加入本集团。彼於印刷行业积逾25年经验。 朱崇敏女士,现年35岁,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获委任为 APOL之总经理。朱女士任职APOL达八年,拥有�实的生产技 彭德洪先生,现年60岁,为园洲生产厂房首席技术顾问,於二 术,当中包括两年的高级管理经验。彼於二零零四年在肯特 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彭先生管理及监察印刷营运中之技术 大学毕业,获法医学理学士学位。朱女士负责APOL的整体营 事宜。彭先生於印刷行业拥有逾35年之经验。 运及管理。 13 2016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谨此提呈彼等之年报及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 印刷行业的技术发展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 运用已开发的纳米墨水推出的一系列数码印刷机,将在未来 主要业务 数年掀起革命性技术变革(主要在印前和印刷范畴)。数码印 刷技术将是未来印刷趋势,缩短运作时间并提供迅速补充库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并提供企业管理服务。本公司旗下 存能力,此将减少仓库库存和释放资本。 各主要附属公司之业务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7。 财务风险 业务回顾 财务风险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8。 本集团业务的本年度回顾及使用财务关键表现指标对本集团 表现进行的分析,分别载於本年报第3页至7页的「主席报告书」 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各节。 本集团致力以可持续的方式营运,并同时兼顾不同利益相关 主要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者(包括客户、供应商和员工)的利益。此包括向客户提供上 乘服务,与供应商建立有效和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以及为 宏观经济及政治条件 雇员提供吸引的薪津组合和安全工作环境。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向国际书籍出版商、贸易、专业及教育 环境政策和表现 出版集团以及印刷媒体公司提供印刷服务。主要印刷设施位 於中国内地、澳洲及新加坡。本集团的长远盈利能力和业务 作为社会责任的一环,本集团致力实践环保发展的理念。本 增长受宏观经济环境的波动和不确定因素,以及香港、中国 集团通过合理资源运用及遵守适用环境法律和环境保护常规 内 地、澳洲、美 国、欧元区和南美洲国家的不明朗经济前景 达致此目标,同时致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本 和政局所影响。在经济不明朗期间,消费者消费可能会缩减。 集团不断提升环保表现,此为业务策略及营运方法中不可或 缺的基础部分。 资讯数码化 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随着资讯数码化日益普及,电子资讯的供求将影响对印刷材 料和媒体的需求。随着消费者纷纷转向电子媒体和平台,加 本集团透过本公司附属公司在不同海外国家经营业务。因此, 上电子书阅读器和电子平板设备等产品大行其道,销情畅旺, 本集团须遵守此等国家以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各自注册成 本集团客户可能决定改为在数码媒体上分发或增加分发内容 立地点的相关法律法规。 并减少使用印刷媒体,本集团的业务及财务表现或会因此受 到影响。 於本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就董事会所知,并无任何不遵 守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有显着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之情况。 14 2016年报 业绩及分配 董事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载於第 於本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如下: 29页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执行董事 董事已宣派每股0.025港元(二零一五年:0.025港元)之中期股 息,共计为19,250,000港元。中期股息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 刘竹坚先生 二十六日派付。 李 海先生 林永业先生 董事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 林美兰女士 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朱震环先生 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045港元(二零一五年:0.045港元)(「末期 股息」)及特别股息每股0.015港元(二零一五年:无)(「特别股 非执行董事 息」)。待有关决议案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通过後,末期 股息及特别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派付。 郭俊升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获委任) 储备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集团及本公司储备於本年度之变动详情分别载於第31页之 杨家声先生 综合股本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30。 李效良教授 徐景松先生 财务摘要 吴丽文博士 本集团於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及资产负债状况概述於年 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第83(2)条及第84条,刘竹坚先生、朱震环 报第87页。 先生、郭俊升先生及李效良教授会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 会上退任,并且以合资格身分参加连任选举。 物业、厂房及设备 董事之服务合约 本集团旗下物业、厂房及设备於本年度之变动详情载於财务 报表附注15。 非执行董事郭俊升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年期由二 零一六年五月九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独 股本 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两年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的服务合约。任何一方可透过向另一方发出不少 本公司股本於本年度之变动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8。 於三个月之事先书面通知终止服务合约。 拟在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参加连任选举之董事,概无 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签订任何服务合约规定本集团若 不支付法定赔偿以外之赔偿则不可在一年内终止有关合约。 15 2016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於重大合约之权益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 份之权益及淡仓 於本年度完结时或於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各董事概无於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之重大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 大权益。 员於本公司或任何联营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按本公 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之规定所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 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A) 於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之 董事姓名 个人权益 家族权益 企业权益 权益合计 百分比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 刘竹坚先生(附注1) 35,371,906 无 266,432,717 301,804,623 39.20 林美兰女士 9,568,688 无 无 9,568,688 1.24 林永业先生 1,060,048 无 无 1,060,048 0.14 郭俊升先生(附注2) 无 无 52,299,804 52,299,804 6.79 附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本公 司所知,本公司之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并无亦并无被当作於 1. 该等266,432,717股股份当中,258,135,326股股份及 本公司或其联营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 8,297,391股股份由CityApexLimited及青田集团有限公 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司(「青田集团」)分别实益拥有。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青田集团为CityApexLimited之最终控股 部第352条之规定所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公司而刘竹坚先生拥有青田集团已发行股本之 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67%,因 此,刘先生被视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於上述股份中拥有权益。 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 2. 有关股份由DragonMightGlobalLimited(「Dragon Might」)实益拥有。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之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 DragonMight由郭俊升先生全资直接拥有,因此, 注29。 郭先生被视作於上述股份中拥有权益。 16 2016年报 购买股份或债券之安排 主要股东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下人士(不包括本公司之董 概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可藉收购本公司或任何 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本公 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务证券(包括债券)而获得利益。本 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而占本 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其配偶或未满十八岁之子女,概 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或淡仓: 无认购本公司证券之权利或於年内行使该认购权。 权益性质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 股东姓名�u名称 实益拥有人 於受控法团之权益 权益合计 本之百分比 (股份) (股份) (股份) (%) 青田集团有限公司(附注1) 8,297,391 258,135,326 266,432,717 34.60 CityApexLimited(附注1) 258,135,326 无 258,135,326 33.52 WebbDavidMichael先生(附注2) 19,975,168 41,665,808 61,640,976 8.00 郑文基先生(附注3) 无 54,112,030 54,112,030 7.03 JcbNextBerhad(前称JobStreet CorporationBerhad)(附注3) 54,112,030 无 54,112,030 7.03 DragonMightGlobalLimited 52,299,804 无 52,299,804 6.79 PreferableSituationAssetsLimited(附注2) 41,665,808 无 41,665,808 5.41 附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并无获知会任何其他人士(不包括本公司之董事或最高行政人 1. 该等266,432,717股股份当中,258,135,326股股份及8,297,391股 员)於本公司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须记录於本公司 股份由CityApexLimited及青田集团分别实益拥有。青田集团为 CityApexLimited之最终控股公司。刘竹坚先生拥有青田集团已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发行股本之67%,因此,刘先生被视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於上述股份中拥有权益。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2. 该等61,640,976股股份当中,41,665,808股股份由Preferable SituationAssetsLimited实益拥有。根据本公司存置之记录,於二 本集团首五大供应商合计及单一最大供应商分别占本集团截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PreferableSituationAssetsLimited由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总采购额约39%及 WebbDavidMichael先 生全资直接拥 有,因此,Webb先 生被视 16%。 为於上述PreferableSituationAssetsLimited所持股份中拥有权益。 3. 根据本公司存置之记录,郑文基先生拥有JcbNextBerhad股份之本集团首五大客户合计及单一最大客户分别占本集团截至 45.49%权益。因此,郑先生被视为於上述JcbnextBerhad所持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总销售额约25%及8%。 份中拥有权益。 於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之联系人士(定义见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或股东(据 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股本5%以上者)概无在本集团首五大供 应商及首五大客户中拥有任何权益。 17 2016年报 董事会报告 优先购股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任命 本公司公司细则中并无优先购股权规定,而百慕达法律中亦 本公司确认已接获其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 无对优先购股权设限,使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发 条确认其独立身份之年度确认书,而本公司亦认为全体独立 售新股份。 非执行董事属於独立人士。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企业管治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股份奖励计划的 有关本公司所采纳之主要企业管治常规的报告载於年报第19 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信托契约的条款,以总代价约 至第24页。 1,000,000港元购买合共772,000股本公司股份外,本公司或其任 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雇员及酬金政策 具竞争性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用约1,287名全职员 工(二 零一五年:1,436名)。本集团雇员之薪级具竞争力,而 本公司之董事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 雇员亦会根据本集团整体之薪金及花红制度架构,因应个别 之表现获得奖励。其他雇员福利包括公积金、保险及医疗保障。 并无拥有足以或可能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之业务或权益。 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核数师 本公司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续聘香港立信 除财务报表附注36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年内并无订立任何 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核数师。 其他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规 定予以披露。 代表董事会 充足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取得之公开资料以及就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 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保持上市 规则所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主席 杨家声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18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本集团於本年度已采纳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会成员为: 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 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统称为「该守则」)之常规。本报告描述 主席 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常规,并解释应用及偏离该守则之原则之 杨家声先生 处(如有)。 执行董事 董事之证券交易 刘竹坚先生 李 海先生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 林永业先生 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 林美兰女士 朱震环先生 为守则。本公司经向所有董事明确查询後,并无发现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不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 非执行董事 易之标准守则所载的必守准则之情况。 郭俊升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获委任) 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家声先生 董事会由十位董事组成,其中五位为执行董事、一位为非执 李效良教授 行董事及四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之组成具备为集团 徐景松先生 作决策及符合其业务需要所必须的技能和经验之均衡搭配。 吴丽文博士 非执行董事参与董事 会,为有关本集团之策 略、表现、利 益 冲突及管理程序等事项提供独立决定,以确保本公司全体股董事会负责批准及监察本集团之整体策略及政策;批准业务 东之利益得到充份考虑。 计划;评估本集团之表现及管理层之监管。董事会亦负责透 过指导及监察本公司之事务来促进本公司及其业务之成功发展。 非执行董事已经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年期由二零一六年 五月九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而各独立非执行 董事会专注於整体策略及政策,尤其着重本集团之增长及财 董事已经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两年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务表现。 日止的服务合约。任何一方可透过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 董事会将本集团之日常营运工作交予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月之事先书面通知终止各服务合约。 处理,同时保留若干主要事项由其批准。董事会透过出席董 事会会议之执行董事向管理层传达其决定。 董事会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并已接获每 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发出之年度独立身份确 本公司已为本集团之董事及高级人员投购适当之责任保险, 认书。 以对彼等因企业活动而产生之责任提供弥偿。 19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全体董事每月均获本集团管理层提供有关本集团之最新资料, 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曾举行四次董事会会议及一次股东周年 以便彼等掌握本集团之事务状况及履行彼等於上市规则相关 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各董事之出席率详情如下: 规定下的职责。 出席次数�u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周年大会 刘竹坚先生 4/4 1/1 李 海先生 4/4 0/1 林永业先生 3/4 1/1 林美兰女士 4/4 1/1 朱震环先生 4/4 0/1 郭俊升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获委任) 3/3 0/0 杨家声先生 4/4 1/1 李效良教授 4/4 0/1 徐景松先生 4/4 1/1 吴丽文博士 4/4 1/1 问责及审核 本集团审慎处理和发放内幕消息。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中 的保密条款。仅适当级别的人员才获准接触价格敏感资料及 董事确认彼等负责监督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内幕消息。 度财务报表之编制。 本集团设计并制订适当的政策和监控措施,以确保资产得到 董事编制财务报表之责任及核数师之责任载於独立核数师报告。 保障,防止不当使用或处置;集团亦恪守和遵从相关规则和 规例,并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监管报告规定存置可靠的财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务和会计记录。 董事会确认其有整体责任评估及厘定本集团为达成策略目标 基於本集团的规模及本着成本效益,本集团并无设立内部审 所愿承担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维持稳健及有效的风险管理 计职能。取而代之的是,独立合资格会计师每年审查内部监 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会监察管理层在设计、实行和监察风控系 统。於本年度,独 立合资格会计师进行年度审 查,以评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方面的工作。有关系统及内部监控只 估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审查以轮流基准 能针对重大错报或损失提供合理但并非绝对的保证,因为有 涵盖主要财务、营运监控措施以及风险管理职能。审查过程 关系统及内部监控旨在管理,而不是消除未能实现业务目标 中并无发现重大缺陷而该等系统的运作为有效及适当。内部 的风险。 监控报告的结果和建议乃与审核委员会讨论,而审核委员会 继而向董事会报告结果。本集团每年继续检讨是否需要设立 本集团已制订一套持续的程序,以识别、评估及管理本集团 内部审计职能。 的显着风险。业务部门负责识别、评估及监察与本身单位相 关的风险。评价结果将通过定期内部会议向管理层报告。每 年,管 理层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列 出所确定的风 险,以及管 理层对本集团所受影响的评估。董事会讨论风险评估报告中 的结果,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 成效。 20 2016年报 主席及行政总裁 (b)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 展; 杨家声先生为本公司主席。主席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运作以 及本集团策略及政策的实行。 (c)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 及常规; 本公司并无具体职衔为行政总裁的人员,执行董事负责监控 本公司的日常运作及管理。 (d) 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 (如有);及 专业发展 (e) 检讨本公司遵守该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 每名新委任的董事将获履新培训,确保彼对本集团的业务及 披露。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下其本身的职务及责任有适 当了解。 公司秘书 本公司亦定期提供本集团业务发展的最新资料。董事获定期 本公司之公司秘书为陈丽明女士,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 提供有关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定的最新发展简报,确 深会员。陈女士亦为本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是本公司雇 保遵守及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此外,本公司一直鼓励 员,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资讯交流良好及遵循董事会政策及 董事参与由香港专业团体或商会举办,有关上市规则、公司 程序,从而支援董事会。彼於二零一六年已接受不少於15小时 条例及企业管治常规的专业发展课程及研讨会。全体董事均 的相关专业培训。 须根据该守则之规定向本公司提供本身的培训记录。 全体董事於年内均已参加适当的持续专业发展,让自己的知 薪酬委员会 识及技能与时并进,确保继续在具备全面资讯及切合所需的 薪酬委员会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成立,由一名执行董事刘竹 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完成专业发展的方式包括出席有 坚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家声先生、徐景松先生及 关业务或董事职务之简报会、会议、课程、论坛及研讨会、授 吴丽文博士组成。杨家声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课、阅读相关资料及参与业务相关研究。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刊载於本公司网站。其主要职责包括: 企业管治功能 - 就本公司有关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 董事会将企业管治职能转授予监察主任刘竹坚先生负责。监 架构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 察主任负责以下的企业管治职责: (a) - 决定全体执行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之薪酬组合;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 及 会提出建议; - 参考董事会不时议决之企业宗旨及目标而审批管理层 之薪酬方案。 21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执行人员之薪酬组合之主要部份包括基本薪金及酌情花红。 提名委员会於二零一六年曾举行一次会议。委员会会议之详 执行董事之酬金按照每位董事之技能、知识及参与本公司事 细出席记录如下: 务之程度,并参照本公司之表现及盈利能力以及业内薪酬基 准及当时市况而厘定。 委员会成员 出席次数�u会议次数 刘竹坚先生 1/1 薪酬委员会就其他执行董事之薪酬提出建议时,会谘询执行 杨家声先生 1/1 董事之意见。年内,薪酬委员会召开了一次正式会议(全体成 吴丽文博士 1/1 员均已出席是次会议),以检讨薪酬政策及架构,并厘定了执 徐景松先生 1/1 行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之全年薪津组合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举行该会议是为了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成以及评估 根据该守则第B.1.5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董事会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年内,提名委员会亦已 日止年度已向高级顾问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之薪酬按薪酬等 向董事会推荐委任郭俊升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级载列如下: 审核委员会 薪酬等级 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 3 审核委员会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成立,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4 事杨家声先生、徐景松先生及吴丽文博士组成。吴丽文博士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 1 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并且刊载於本公 司网站。根据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负责监察本公司与外聘 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乃於二零一二年二月成立,由执行董事 核数师之间的关系、审阅本集团之财务资料,以及监察本集 刘竹坚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家声先生、徐景松先生 团之财务报告、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 及吴丽文博士组成。杨家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 员会之职权范围已刊载於本公司网站。 审核委员会於二零一六年曾举行三次会议。委员会会议之详 细出席记录如下: 提名委员会之角色及职能包括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 成、物 色适合成为董事之人选、就 董事之提 名、委任或续聘 委员会成员 出席次数�u会议次数 以及董事会之继任而作出选择或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以 吴丽文博士 3/3 及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杨家声先生 3/3 徐景松先生 3/3 年内,审核委员会与高级管理层举行会议,以审阅本集团之 年报及账目、中 期报 告、内部监控报告及通函的草拟 本,并 就此向本公司之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建议。审核委员会成员亦 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并於审核工作开始前与外聘核数师讨论 审核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 22 2016年报 本集团之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及二零一五年年报已由审核委 董事会尽力保持与股东之间的持续对话,尤其是以股东周年 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认为该等报告乃根据适用会计准则及 大会或其他股东大会与股东沟通及鼓励彼等参与。董事会主 规定编制。就二零一五年年报而言,审核委员会已在建议董 席已出席於二零一六年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并已回答股东 事会批准年报前与外聘核数师举行会议,讨论审核、内部控 之提问及收集股东之意见。外聘核数师亦已出席股东周年大 制、遵守法规及财务报告事宜。审核委员会亦监察本公司於 会回答股东之提问。 实施上市规则所规定企业管治常规之守则条文方面之进度。 股东权利 核数师酬金 (i)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的程序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本公司核数师及其 相关网络公司提供之服务的相关费用如下: 於递呈要求当日持有不少於附有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 权之本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可随时向本公 千港元 司於百慕达之注册办事处及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发 财务报告之审核及审阅 出书面要求(请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要求董事会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处理有关要求所指明的任何事项, 所有限公司 960 其他立信德豪网络公司 1,129 而有关大会须於递呈上述要求後两个月内举行。倘递 2,089 呈後二十一日内董事会未有召开该大会,则有关股东 其他非核数服务 可根据公司法第74(3)条召开大会,惟须於递呈要求日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 期後三个月内召开有关大会。 所有限公司 �C 其他立信德豪网络公司 183 书面要求须列明股东大会的目的,经相关股东签署, 183 并可由多份相同格式的文件组成,惟每份文件须经一 名或多名该等股东签署。 与股东之沟通 倘要求适当,公司秘书将要求董事会根据法定要求向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本公司采纳一项股东沟通政策,其主要 全体注册股东发出充分通知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相 反映本公司目前与股东沟通的做法。本公司将透过以下渠道 反,倘要求无效,相关股东将获告知此结果,亦不会 向股东传达信息: 应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 向联交所持续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向全体注册股东发出通知以供考虑相关股东於股东特 别大会上所提呈建议的期限因建议性质而异,详情如 - 通过年报及中期报告作定期披露; 下: - 大会通告及说明材料; - 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及 - 本公司网站www.1010printing.com。 23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 倘建议属本公司特别决议案(除更正明显错误 倘书面要求适当,公司秘书将要求董事会(i)将决议案载入股东 的纯粹文书修订外,不得予以修订),须最少 周年大会议程;或(ii)传阅股东大会陈 述,惟相关股东须支付 发出二十一个整日及不少於十个完整营业日 董事会厘定的合理金额的费用,以便本公司根据法定要求向 的书面通知;及 全体注册股东寄发决议案通知及�u或向彼等传阅相关股东提 呈的陈述。相反,倘要求无效或有关股东未能存入足够款项 - 倘建议属本公司普通决议案,须最少发出以拨付本公司为上述目的而录得之开支,相关股东将获告知 十四个整日及不少於十个完整营业日的书面此结果,而建议之决议案将不会纳入股东周年大会议程,或 通知。 有关陈述将不会就股东大会而传阅。 (ii) 股东建议一名人士参选董事之程序 有关股东建议一名人士参选董事之程序,请参阅本公 司网站www.1010printing.com内企业管治一节所载之程 序。 (iii) 股东查询转交董事会之程序 股东可於任何时间将其向董事会提出之查询及关注事 项以书面方式送交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或电 邮至investor@1010printing.com,请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 书。 (iv) 於股东大会提呈建议的程序 (i)持有有权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之全体股东总投 票权不少於二十分之一的股东,或(ii)不少於一百名股 东,可向本公司提呈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动议决议案的 书面要求,或就於特定股东大会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所 述事项或处理的事务作出不超过1,000字的书面陈述。 书面要求�u陈述须由相关股东签署,并不迟於股东周 年大会举行前六周(倘须就要求发出有关决议案之通知) 或股东大会举行前一周(倘为任何其他要求)送交本公 司於百慕达之注册办事处及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 请注明收件人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 24 2016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汇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於第29至86页汇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股本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平地反映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我们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在该等准则下,我们的责任在我们的报告内「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我们独立於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核事项 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关键审核事项为我们审核於本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事项。我们在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就此达致意见时处理此等事项,而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商誉减值评估 谨此提述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以及附注4所载有关商誉减值的本集团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集团有关收购海涛制作有限公司、AsiaPacificOffsetLimited及OPUSGroupLimited的商誉为 150,462,000港元。商誉每年评估减值。 25 2016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管理层的结论是,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并无减值。该结论是基於需要估计可收回金额的使用价值计算,详见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 我们将商誉的减值评估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因为其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潜在重要性。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涉及管理层作出的高水平判断以及对业务进行五年期现金流量预测的估计。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与管理层的减值评估有关的程序包括: - 根据我们对有关业务及行业的了解而评估关键假设是否合理,特别是与使用价值计算所依据的五年期现金流量预测有关 的假设; - 通过将先前的预测与实际取得的成果业绩进行比较,从而评估管理层过往所作预测是否准确性;及 - 抽样检查管理层提供的数据的准确和相关程度,例如增长率和使用的贴现率。 年报中的其他资料 董事须对其他资料承担责任。其他资料包括载於贵公司年报的资料,惟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意见并无涵盖其他资料,而我们不会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就我们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我们的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从而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核过程中获悉的资料存在重大不符,或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倘若我们基於已进行的工作认为其他资料出现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须报告有关事实。就此,我们毋须作出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公平地反映情况的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厘定对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必要的有关内部监控,以使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不会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26 2016年报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须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如适用)。除非董事拟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法,否则须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法。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履行监督贵集团财务报告流程的责任。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为合理确定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整体而言不会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并发出载有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90条仅向全体股东报告,不作其他用途。我们并不就本报告之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义务或接受任何责任。 合理确定属高层次的核证,惟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工作不能保证总能察觉所存在的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因欺诈或错误产生,倘个别或整体在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时,则被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专业判断,保持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及评估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该等风险,以及 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内部监控的情况,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於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监控,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惟并非旨在对贵集团内部监控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估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倘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倘有关披露不足,则修订我们意见。我们结论乃基於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无法持续经营。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呈报方式、结构及内容,包括披露资料,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就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资料获取充足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集团审计 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27 2016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我们与肩负管治责任者就(其中包括)审计的计划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沟通,该等发现包括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内部监控的任何重大缺失。 我们亦向肩负管治责任者作出声明,指出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及其他事宜,以及相关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肩负管治责任者沟通的事项中,我们厘定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至关重要的事项,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该等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该等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倘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後果超出产生的公众利益,则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传达该事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余翠芳 执业证书编号:P05440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28 2016年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5 1,615,831 1,754,640 直接经营成本 (1,158,102) (1,257,302) 毛利 457,729 497,338 其他收入 7 70,449 49,201 销售及发行成本 (196,269) (204,531) 行政费用 (109,767) (124,458) 其他费用 (7,223) (11,273) 财务费用 8 (2,919) (3,562) 除所得税前溢利 9 212,000 202,715 所得税开支 12 (41,479) (13,800) 本年度溢利 170,521 188,915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於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亏损 (5,785) (47,476)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5,785) (47,476)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64,736 141,439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溢利: 公司拥有人 146,146 163,241 非控股权益 24,375 25,674 170,521 188,915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公司拥有人 140,706 120,238 非控股权益 24,030 21,201 164,736 141,439 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之每股盈利 14 基本 18.98港仙 21.20港仙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29 2016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与负债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5 133,919 194,492 无形资产 16 150,462 150,4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 5,633 8,079 递延税项资产 26 35,676 29,615 325,690 382,648 流动资产 存货 19 82,850 123,45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 20 430,190 536,013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 21 5,472 �C 现金及银行结余 22 461,155 262,895 979,667 922,366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3 223,663 247,341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 21 �C 220 银行借贷 24 94,766 131,487 融资租约负债 25 162 896 拨备 27 21,816 27,920 税项拨备 6,133 13,780 346,540 421,644 流动资产净值 633,127 500,72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58,817 883,370 非流动负债 拨备 27 7,479 7,500 融资租约负债 25 507 174 递延税项负债 26 5,092 845 13,078 8,519 资产净值 945,739 874,851 权益 股本 28 7,700 7,700 储备 30 882,201 809,177 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 889,901 816,877 非控股权益 55,838 57,974 权益总额 945,739 874,851 杨家声 刘竹坚 董事 董事 30 2016年报 综合股本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司拥有人应占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根据股份 雇员 奖励计划 拟派末期 股本 股份溢价 汇兑储备 合并储备 缴入盈余 其他储备 赔偿储备 持有之股份 股息 保留溢利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7,700 173,078 (2,736) (136,875) 310,125 (473) 4,654 (621) 34,650 364,635 754,137 38,758 792,895 已派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附注13) �C �C �C �C �C �C �C �C (34,650) �C (34,650) �C (34,650) 二零一五年已派中期股息(附注13) �C �C �C �C �C �C �C �C �C (19,250) (19,250) �C (19,250) 已派付予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C �C �C �C �C �C �C �C �C �C �C (1,985) (1,985) 确认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开支 (附注29) �C �C �C �C �C �C 1,898 �C �C �C 1,898 �C 1,898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归属之股份 (附注29) �C �C �C �C �C �C (1,380) 548 �C (248) (1,080) �C (1,080)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入股份 (附注29) �C �C �C �C �C �C �C (4,416) �C �C (4,416) �C (4,416) 与拥有人交易 �C �C �C �C �C �C 518 (3,868) (34,650) (19,498) (57,498) (1,985) (59,483)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C �C �C �C 163,241 163,241 25,674 188,915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换算 �C �C (43,003) �C �C �C �C �C �C �C (43,003) (4,473) (47,476)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C �C (43,003) �C �C �C �C �C �C 163,241 120,238 21,201 141,439 二零一五年拟派末期股息(附注13) �C �C �C �C �C �C �C �C 34,650 (34,650) �C �C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7,700 173,078 (45,739) (136,875) 310,125 (473) 5,172 (4,489) 34,650 473,728 816,877 57,974 874,851 已派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附注13) �C �C �C �C �C �C �C �C (34,650) �C (34,650) �C (34,650) 二零一六年已派中期股息(附注13) �C �C �C �C �C �C �C �C �C (19,250) (19,250) �C (19,250) 收购非控股权益(附注35(b)) �C �C �C �C �C (9,549) �C �C �C �C (9,549) 9,549 �C 视作收购非控股权益(附注35(c)) �C �C �C �C �C (2,358) �C �C �C �C (2,358) (8,614) (10,972) 已派付予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C �C �C �C �C �C �C �C �C �C �C (27,101) (27,101)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入股份 (附注29) �C �C �C �C �C �C �C (1,005) �C �C (1,005) �C (1,005)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归属之股份 (附注29) �C �C �C �C �C �C (5,172) 5,489 �C (1,187) (870) �C (870) 与拥有人交易 �C �C �C �C �C (11,907) (5,172) 4,484 (34,650) (20,437) (67,682) (26,166) (93,848)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C �C �C �C 146,146 146,146 24,375 170,521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换算 �C �C (5,440) �C �C �C �C �C �C �C (5,440) (345) (5,785)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C �C (5,440) �C �C �C �C �C �C 146,146 140,706 24,030 164,736 二零一六年拟派特别股息(附注13) �C �C �C �C �C �C �C �C 11,550 (11,550) �C �C �C 二零一六年拟派末期股息(附注13) �C �C �C �C �C �C �C �C 34,650 (34,650)) �C �C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7,700 173,078 (51,179) (136,875) 310,125 (12,380) �C (5) 46,200 553,237 889,901 55,838 945,739 31 2016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 除所得税前溢利 212,000 202,715 调整: 折旧 9 61,496 53,125 其他非流动资产之摊销 9 2,858 835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u负债之收益 7 (11,194) (5,907)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7 (6,710) (7,384) 利息收入 7 (1,868) (719) 出售物业、厂房或设备之亏损�u(收益) 9 663 (3,491) 撇销物业、厂房或设备 9 9,266 �C 拨回联营公司减值 7 �C (236) 股息收入 7 (21) (94) 出售新西兰业务之收益 7 �C (9,040) 收购资产之递延付款之超额拨备 7 �C (926)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7 (27,579) �C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9 7,222 10,175 撇销坏账 9 1 1,098 融资租赁款项之利息部份 8 42 803 利息开支 8 2,877 2,759 撇减存货 9 3,620 6,264 拨回应计开支 7 (2,341) �C 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开支 11 �C 1,898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溢利 250,332 251,875 存货减少�u(增加) 32,861 (27,86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减少�u(增加) 104,907 (22,33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少 (20,463) (13,802) 拨备(减少)�u增加 (1,004) 8,148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减少 5,502 8,824 经营所得现金 372,135 204,849 已付所得税 (52,957) (29,544)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净额 319,178 175,305 32 2016年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资业务之现金流量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扣除所出售之现金 34 33,525 �C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交易成本 34 (130) �C 已收利息 1,868 719 已收联营公司股息 17 �C 2,06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1,056 4,598 出售新西兰业务所得款项 34 �C 10,355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21,777) (16,992) 收购资产之付款 �C (3,165) 经营租约之预付款项 �C (5,385) 视作收购非控股权益之付款 35(c) (10,972) �C 已收股息 21 94 投资业务之现金流入�u(流出)净额 3,591 (7,712) 融资业务之现金流量 银行借贷所得款项 �C 100,000 偿还银行借贷 (36,721) (82,672) 已付银行借贷利息 (2,877) (2,462) 已付融资租赁负债之资本部份 (702) (10,855) 已付融资租赁负债之利息部份 (42) (803) 就未有如期缴税所支付之利息 �C (297) 已派付予公司拥有人之股息 13 (53,900) (53,900) 已派付予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27,101) (1,985)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股份 29 (1,005) (4,416)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雇员付款 29 (870) (1,080) 融资业务之现金流出净额 (123,218) (58,47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增加净额 199,551 109,123 汇率波动之影响,净额 (1,291) (4,576) 於一月一日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262,895 158,348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461,155 262,895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之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461,155 262,895 33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汇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在百慕达按照百慕达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之地址位於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其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北角英 皇道625号26楼。本公司之股份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乃投资控股公司。各主要附属公司之业务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7。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本集团」。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集团完成出售其於CactusImagingHoldingsPtyLimited(其全资拥有CactusImagingPtyLimited)(「Cactus 集团」)的61.88%权益,详情载於附注34。除此项出售外,本集团之营运於年内并无重大变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获本公司董事会(「董事」)批准刊发。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2.1 编制基准 第29至86页之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以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亦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编制该等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主要会计政策概述如下。有关政策於所有年度贯彻采用。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影响(如有)於附注3披露。 财务报表乃按照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计量之若干财务资产及负债按公平价值计量。计量基准於下文之会计政策详述。 务请注意,编制财务报表时已使用会计估计及假设。尽管该等估计乃基於管理层对现时事件及行动所掌握之一切资料而按最佳判断作出,实际结果最终或会有别於该等估计。涉及高度判断或极为复杂之范畴,假设及估计对财务报表为重要之范畴,乃於附注4披露。 34 2016年报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2 业务合并及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集团内公司间交易、结余及未变现溢利於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全数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除非有证据显示所转移之资产出现减值,则有关亏损会於损益中确认。 年内所收购或出售之附属公司之业绩乃由收购日期起或直至出售生效日期止(如适用)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如有需要,会对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所采用者一致。 收购附属公司或业务乃以收购法入账。收购成本按本集团(作为收购方)所转移之资产、产生之负债及发行之股权於收购日期之公平价值总额计量。所收购之可识别资产及承担之可识别负债主要按收购日期之公平价值计量。 本集团先前持有被收购方之股权按收购日期之公平价值重新计量,所产生之损益於损益确认。本集团可按每宗交易选择按公平价值或按应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之比例计量代表於附属公司之目前拥有权权益之非控股权益。所有其他非控股权益按公平价值计量,除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另一项计量基准,则作别论。所产生之收购相关成本一概列作开支,除非有关成本是於发行股本工具时产生,则有关成本会於权益中扣除。 收购方将予转移之任何或然代价均按收购日期之公平价值计量。倘其後对代价作出调整,仅於调整乃由於计量期间(最长为收购日期起计12个月)内所取得有关於收购日期之公平价值之新资料而作出时,方通过商誉确认。 分类为资产或负债之或然代价之所有其他其後调整均於损益确认。 本集团於附属公司之权益变动(并无导致失去控制权)列作权益交易入账。本集团之权益与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均予以调整,以反映彼等於附属公司相对权益之变动。非控股权益之调整额与已经支付或收取之代价之公平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均直接於权益确认,并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 倘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出售损益乃按下列两者之差额计算:(i)所收取代价之公平价值与任何保留权益之公平价值之总额,与(i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与任何非控股权益过往之账面值。先前就该附属公司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款额按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时所规定之相同方式列账。 收购後,代表於附属公司之目前拥有权权益之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之金额为该等权益於初步确认时之金额加以非控股权益应占权益其後变动之部份。全面收益总额乃归属於非控股权益,即使这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亦属如此。 35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3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是本集团能够对其行使控制权之接受投资对象。如果符合下列全部三个因素,则本集团控制接受投资对象:可对接受投资对象行使权力;承担来自接受投资对象之风险或有权获得来自接受投资对象之可变动回报;及能够运用其权力来影响有关可变动回报。每当事实及情况显示任何控制权因素可能出现变动时,则会重新评估是否拥有控制权。 於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内,於附属公司之投资乃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入账。本公司乃按已收及应收股息为基准将附属公司之业绩列账。 2.4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为本集团对其有重大影响力的实体,且既非附属公司,亦非共同安排。重大影响力指有权参与被投资方的财务及经营政策决策,但对该等政策并无控制或共同控制权。 联营公司以权益法入账,初步按成本确认,其後账面值按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资产净值於收购後的变动作出调整,惟超逾本集团於联营公司权益的亏损将不予确认,除非本集团有责任弥补该等亏损。 2.5 外币换算 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港元」)呈列。 於综合实体之独立财务报表内,外币交易均按交易日期之汇率换算为个别实体之功能货币。於报告日,以外币列值之货币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日之通行外币汇率换算。结算该等交易及於报告日重新换算货币资产及负债产生之汇兑损益,会於损益表确认。 以外币列值并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非货币项目,按厘定公平价值当日之汇率重新换算,并列作公平价值收益或亏损一部份。以外币按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不予重新换算。 於综合财务报表内,海外业务所有原先以与本集团之呈列货币不同之货币呈列之独立财务报表均已换算为港元。 资产与负债已按於报告日之收市汇率换算为港元。倘汇率并无大幅波动,收支项目已按交易日期之汇率或报告期间之平均汇率换算为港元。因此程序而产生之任何差额已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且於权益内之汇兑储备另行累计。 36 2016年报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6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一项资产之成本包括其购买价以及将资产达致合适营运状况及地点以作拟定用途之任何直接应占成本。 澳洲的永久业务土地不计提折旧。其他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以直线法根据下列年率计算,以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撇销其成本: 位於永久业权土地上的楼宇 4%�C14% 家�h及装置 10%�C50% 办公室设备 10%�C50% 租赁装修 4%至50%或按租赁年期(以较短者为准) 电脑设备及系统 20%�C100% 汽车 12.5%�C33.33% 机器 5%�C50% 资产之折旧方法、余值及估计可使用年期於每个报告日检讨并於适当时作出调整。 报废或出售所产生之损益乃出售该项资产所得款项与其账面值之差额,并於损益表内确认。 其後成本仅於与项目有关之未来经济利益将有可能流入本集团,而项目之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列入资产之账面值或独立确认为资产(如适用)。维修及保养费等所有其他成本於产生之期间内於损益表扣除。 按融资租约持有之资产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或(倘属较短期间)租赁年期按同类别自置资产之相同方法折旧。 2.7 商誉 商誉初步按成本确认,成本即所转移代价、就被收购方之非控股权益确认之金额以及收购方先前於被收购方持有之股本权益之收购日期公平价值的总额超出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价值之部份。 倘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价值高於所付代价之公平价值、於被收购方之任何非控股权益之金额以及收购方先前於被收购方持有之股本权益之收购日期公平价值的总额,则超出部份於重估後於收购日期在损益表确认。 商誉乃按成本减去减值亏损计量。就减值测试而言,收购产生之商誉分配予预期会受惠於收购协同效益之各相关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是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於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别的现金流入的最小可识别资产组合。获分配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会每年透过将其账面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见附注2.15)作比较而进行减值测试及於有迹象显示该单位可能出现减值时进行减值测试。 37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7 商誉(续) 就於财政年度内进行收购所产生之商誉而言,获分配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会於该财政年度结束前进行减值测试。 当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少於该单位账面值时,减值亏损会首先分配至撇减该单位获分配之任何商誉之账面值,继而基於该单位内各资产之账面值按比例分配至该单位之其他资产。然而,分配至各项资产之亏损将不会令到独立资产之账面值减至低於其公平价值减出售成本(如可计量)或其使用价值(如可厘定)(以较高者为准)。 商誉之任何减值亏损於损益确认,而不会於往後期间拨回。 2.8 财务资产 本集团就财务资产(不包括於附属公司之投资)所采用之会计政策载列如下。本集团之财务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管理层於初步确认时,按收购财务资产之目的将财务资产分类。於容许及适当情况,财务资产之分类於每个报告日期重新评估。 所有财务资产於及仅於本集团成为该工具之合约条文的一方时,方予确认。财务资产之一般购买於交易日期确认。 初步确认财务资产时,会按公平价值计量,倘并非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投资,则加上直接应占交易成本。 倘自投资获取现金流量之权利届满或转让及其拥有权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转让,则终止确认财务资产。 於各报告日,会检讨财务资产,以评估有否客观迹象显示减值。倘有任何该等迹象,则会按该财务资产之分类厘定及确认减值亏损。 (i)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 倘财务资产购入目的为於短期出售,则会分类为持作买卖。衍生工具(包括分开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亦分 类为持作买卖,除非有关衍生工具已指定为有效之对冲工具。 初步确认後,拨入此分类之财务资产会按公平价值计量,并於损益表确认公平价值变动。公平价值乃参 考活跃市场交易或(倘并无活跃市场时)使用估值方法厘定。公平价值收益或亏损并不包括就有关财务资 产赚取之任何股息或利息。股息及利息收入乃根据财务报表附注2.14所载之本集团政策确认。 38 2016年报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8 财务资产(续) (ii)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为附带固定或可厘定付款之非衍生性质而并无活跃市场报价之财务资产。贷款及应收款 项其後使用实际利息法以摊销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计量。摊销成本按计及任何收购折让或溢价後计算, 包括属实际利息及交易成本一部份之费用。 财务资产之减值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以外之财务资产会於每个报告日检讨,以厘定有否任何客观迹象显示减值而减值是根据财务资产之分类而确认。 个别财务资产之客观减值证据包括本集团注意到以下一项或多项亏损事项之显着数据: - 债务人有重大财务困难; - 违反合约,如欠缴或拖欠利息或本金付款; - 债务人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科技、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有重大改变而对债务人有不利影响;及 - 股本工具投资之公平价值大幅或长期下跌至低於其成本值。 一组财务资产之亏损事件包括显示该组财务资产之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可计量之减少的显着数据。该等显着数据包括(但不限於)该组别内应收款项之付款情况,以及与该组别资产违约有关连的国家或地方经济情况出现不利变动。 倘有该等证据,则会按以下方式计量及确认减值亏损: 按摊销成本列账之财务资产 倘有客观证据显示按摊销成本列账之贷款及应收款项出现减值亏损,有关亏损金额为资产账面值与估计日後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产生之日後信贷亏损)按该财务资产原本实际利率(即初步确认时计算之实际利率)折现之现值间之差额。亏损金额会於减值产生之年度在损益表确认。 39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8 财务资产(续) 财务资产之减值(续) 按摊销成本列账之财务资产(续) 倘於往後期间,减值亏损金额减少,而有关减少客观地关乎於确认减值後之事件,则早前确认之减值亏损将予拨回,惟於拨回减值当日财务资产之账面值不得超逾倘无确认减值而原应厘定之摊销成本。拨回金额於拨回产生之年度在损益表确认。 就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及按摊销成本列账之贷款及应收款项而言,减值亏损乃直接与相应资产撇销。倘贸易应收款项被认为有可能但并非不能收回,则属呆账之应收款项减值亏损会使用拨备账列账。当本集团信纳不大可能收回贸易应收款项时,则被认为属不可收回之金额乃直接自贸易应收款项撇销,而於拨备账内就有关应收款项持有之任何金额会予以拨回。其後收回过往自拨备账扣除之金额乃拨回至拨备账。拨备账之其他变动及其後收回过往直接撇销之金额乃於损益确认。 2.9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值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之较低者列账。成本按加权平均成本法计算,而在制品及制成品之成本包括直接原材料及(倘适用)直接劳工成本及将存货达致现时地点和现况所产生之间接成本。可变现净值乃於日常业务过程中之估计售价减估计完工成本及适用销售开支。 当出售存货时,存货之账面值乃在确认相关收益之期间支销。将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之金额以及所有存货损失乃在撇减或损失之期间支销。任何存货撇减之回拨金额於拨回之期间内以削减已支销存货金额的方式确认。 2.1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由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以及可随时兑换为已知金额现金、所涉及价值变动风险轻微以及於短时间内到期(一般於购入後三个月内到期)之短期高流通量投资所组成,并减去须应要求偿还及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一部份之银行透支。 就财务状况表而言,现金及银行结余由手头及银行现金(包括定期存款)以及性质与现金相若而用途不受限制的资产所组成。 40 2016年报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11 租赁 倘本集团决定有关一项或一连串交易之安排将特定的一项资产或多项资产之使用权按协定期间转移以换取一笔或一连串的款项,则有关安排属於租赁或包括租赁。有关决定乃依据对安排之实质内容之评估而作出,而不论有关安排是否属法定形式之租赁。 (i) 本集团承租之资产之分类 本集团按租赁持有而拥有权之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转让予本集团之资产,分类为按融资租约持有。并无 将拥有权之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转让予本集团之租赁,分类为经营租约。 (ii) 按融资租约取得之资产 倘本集团按融资租约取得资产之使用权,该等资产相当於租赁资产公平价值之金额或(倘属较低金额)最 低租赁付款现值(「初步价值」)会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而相关负债於扣除融资租约支出後会列作融资 租约负债。 按融资租约持有之资产其後之会计处理方法与可资比较购入资产所用者相同。相关融资租约负债会按租 金付款减融资租约支出调减。 (iii) 作为承租人之经营租约支出 倘本集团持有按经营租约持有之资产之使用权,根据租约所付款项会按租期以直线法自损益表扣除,惟 倘另一基准更能代表租赁资产所产生利益之时间模式则除外。所获租约优惠於损益表确认为所付总租金 净额之一部份。或有租金於产生之期间自损益表扣除。 (iv) 根据经营租约以出租人身份出租之资产 经营租约之租金收入按相关租期以直线法於损益确认。因磋商及安排经营租约而录得之初始直接成本乃 加至租赁资产之账面值上,按租期以直线法支销。 2.12 财务负债 本集团之财务负债包括银行借贷、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及融资租赁负债。 财务负债乃於本集团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一方时确认。所有利息相关开支乃根据本集团就借贷成本采纳之会计政策(见附注2.17)确认。 41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12 财务负债(续) 财务负债於负债责任履行或注销或到期时终止确认。 倘现行财务负债以由相同借款人按极为不同条款作出之另一项财务负债取代,或现行负债之条款大幅修订,则有关取代或修订视作终止确认原有负债及确认新负债处理,而各账面值间之差额会於损益表确认。 融资租约负债 融资租约负债按初步价值减偿还租约本金部份计量(见附注2.11)。 借贷 借贷初步按公平价值扣除交易成本确认。其後借贷按摊销成本列账,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与赎回价值间之任何差额於借贷期内使用实际利率法於损益表内确认。 借贷归类为流动负债,除非本集团拥有无条件权利延迟至报告日至少十二个月後偿债。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 於个别合约或与复合财务工具分开的衍生财务工具,乃於订立衍生工具合约当日,初步按公平价值确认,而其後则按公平价值重新计量。并非指定为对冲工具之衍生工具乃以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的方式入账。公平价值变动所产生之盈亏,乃直接计入年内损益。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此等款项初步按其公平价值确认,其後以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2.13 股本 普通股乃分类为权益。股本乃使用已发行股份之面值厘定。 与发行股份有关之任何交易成本乃自股份溢价(扣除任何相关所得税利益)中扣除,惟以股本交易之直接成本增加为限。 42 2016年报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14 收益确认 收益包含销售货品、提供服务之已收或应收代价的公平价值(扣除回赠及折扣)。倘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能可靠地计量收益及成本(如适用)时,收益按以下基准确认: - 印刷收入、刊物销售以及销售废纸及副产品於拥有权之重大风险及回报转嫁予客户时确认,一般为货品 交付及客户收取货品时。 - 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息法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 - 股息收入於收取股息之权利确立时确认。 - 经营租约之租金收入按相关租期以直线法确认。 2.15 资产(财务资产除外)之减值 於各报告期末,本集团审视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於附属公司之权益的账面值,以确定是否有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已录得减值亏损或以往确认之减值亏损已不复存在或可能已经减少。 倘若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即公平价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之较高者)估计低於其账面值,则资产之账面值调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即时支销,除非相关资产根据另一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按重估金额列账,其时减值亏损将根据该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视作重估减值处理。 倘若减值亏损在其後拨回,该资产之账面值乃上调至其可收回金额之经修订估计,惟以增加後之账面值不超过倘若於以往年度并无就该资产确认减值亏损时原已厘定之账面值为限。减值亏损之拨回即时确认为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根据另一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按重估金额列账,其时减值亏损之拨回将根据该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视作重估增值处理。 使用价值是基於预期从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见附注2.7)产生之估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反映时间价值及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特有风险之当前市场评价之税前贴现率而贴现至现值。 43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16 雇员福利 (i)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为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澳洲及其他国家之雇员提供数项员工退休福利计划,包括定 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或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该等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由独 立管理基金保管。退休福利计划之资金一般来自雇员及有关集团公司之供款。於损益表扣除之退休福利 计划成本指本集团应向该等计划作出之供款。 於中国及其他国家营运之附属公司须为其雇员参与由有关地方政府机关统筹之定额供款退休计划,并须 按其雇员有关收入之某一特定百分比向退休福利计划作出供款,而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进一步责任。 (ii) 以股份支付之雇员赔偿 本集团推行两项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赔偿计划(包括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以为其雇员、董事 及销售代理提供酬金。 就本集团授出之购股权而言,以股份支付之赔偿乃於本集团之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支销,而相应金 额计入雇员赔偿储备。 雇员提供以换取获授任何股份付款赔偿之所有服务乃按照其公平价值计量。公平价值是在授出日期以适 用之期权定价模式计量,并考虑授出购股权之条款和条件。如果雇员须符合归属条件才能无条件地享有 购股权的权利,在考虑到购股权归属的成数後,购股权之总估计公平价值会在整段归属期内分摊。 就股份奖励计划而言,当受托人从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之股份,已付代价(包括任何直接应占递增成本) 乃作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下持有之股份呈列,并从权益总额扣除。就本公司本身股份进行之交易并无确 认收益或亏损。当受托人於归属时将本公司之股份转移予承授人时,所归属已授股份之相关成本计入根 据股份奖励计划持有之股份。同时,所归属已授股份之相关开支从股份奖励储备扣除。该转移产生之差 额於保留溢利扣除或记入。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修订其对预计最终归属股份数目之估计。修订估计之影 响(如有)於损益确认,并对雇员赔偿储备作出相应调整。 (iii) 花红计划 本集团就在合约上有责任支付或根据过往惯例已产生推定责任之花红确认负债及开支。 44 2016年报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16 雇员福利(续) (iv) 短期雇员福利 雇员可享有之年假及长期服务假於雇员应享有时确认。本公司就雇员因截至报告日止所提供服务而可享 有之年假及长期服务假之估计负债作出拨备。如病假及分娩假期等非累计计薪休假於提取假期时方予确 认。 (v) 其他长期雇员福利 预期将不会於雇员提供相关服务之期间结束後12个月内结清之澳洲长期服务假及年假之责任,在雇员福 利拨备确认及按直至报告期间结束前就雇员提供服务而将支付之预期未来款项之现值计量。当中考虑预 期未来工资和薪金水平、员工离职之经验和服务期间。估计未来付款使用优质企业债券(其到期条款及 货币须尽可能与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接近)於报告期末之市场收益率贴现。 倘实体没有无条件权利延迟偿还至於报告期间後最少十二个月,而不论预期何时会实际偿还,则有关责 任须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流动负债。 2.17 借贷成本 就收购、建造或生产任何合资格资产所产生之借贷成本,於完成及准备资产作拟定用途的期间内拨充资本。合资格资产是指必须要一段长时间方可达致拟定用途或出售的资产。其他借贷成本於产生时支销。 2.18 所得税 本年度之所得税包括本年度税项及递延税项。 本年度税项乃日常业务所得损益(已就毋须缴纳所得税或不获宽减所得税之项目作出调整),按於报告期间结束时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就用於财务报告目的之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用於税务目的之相应金额之间的暂时差额确认。除商誉以及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溢利的已确认资产及负债外,会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递延税项资产於有可能动用应课税溢利抵销可抵扣暂时差额的情况确认。递延税项乃按适用於预期变现资产或清偿负债账面值的方式以及於报告期间结束时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乃就於附属公司之投资产生之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倘本集团可控制暂时差额之拨回及暂时差额可能不会於可见将来拨回则除外。 45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18 所得税(续) 所得税於损益表内确认,惟倘所得税与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项目相关(在此情况,所得税亦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或倘所得税与直接於权益内确认之项目相关(在此情况,所得税亦直接於权益内确认)除外。 2.19 分部报告 本集团定期向董事报告内部财务资料,以供彼等就本集团业务组成部份的资源分配作决定,以及供彼等检讨该等组成部份的表现,而本集团则根据该等资料划分营运分部及编制分部资料。向执行董事报告之内部财务资料的业务组成部份,乃依照本集团之主要产品及服务类别而厘定。 本集团已识别提供印刷服务之一个可呈报分部。除销售分析及按地区市场划分之非流动资产外,概无呈列分部资料。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就报告分部溢利所采用的计量政策,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财务报表所采用的相同,惟以下所述者: 有关股份付款的开支 财务费用 所得税开支 於计算营运分部的经营溢利时并不包括在内。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资产。 分部负债不包括并非任何营运分部直接应占之业务活动的企业负债及并不会分配至分部,此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及因融资(而非营运目的)所产生之负债。 2.20 有关连人士 (a) 该名人士於符合以下条件时,该名人士或其家族之近亲与本集团方有关连: (i) 对本集团拥有控制权或联合控制权; (ii) 对本集团拥有重大影响;或 (iii) 为本集团或本公司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层人员。 (b) 实体於适用以下任何条件时,与本集团方有关连: (i) 实体与本集团为同一集团成员,即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各自彼此相互关连。 46 2016年报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20 有关连人士(续) (b) (续) (ii) 某一实体为另一实体之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或为另一实体所属集团成员之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iii) 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之合营公司。 (iv) 实体为第三实体之合营公司,而另一实体为第三实体之联营公司。 (v) 实体是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之实体之雇员福利所设立之离职後福利计划。 (vi) 实体受(a)所界定人士控制或联合控制。 (vii) (a)(i)所界定人士对实体拥有重大影响或为实体或该名实体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层人员。 (vii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之任何成员向本集团或本公司之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层人员服务。 该名人士之家族近亲为预期将会影响与实体交易之该名人士或受其影响之家族成员并包括: (i) 该名人士之子女及配偶或同居伴侣; (ii) 该名人士之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子女;及 (iii) 该名人士或该名人士之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受养人。 2.21 政府拨款 政府拨款将於收到合理保证及本集团将符合附带条件时确认。补偿本集团所产生开支的拨款,於产生开支的相同期间按系统基准在损益表内确认为收益。 47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3.1 采纳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对报告年度首次生效并且与本集团有关的所有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下文所解释者外,采纳此等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令到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出现重大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对可接受的折旧和摊销方法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的修订禁止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使用以收益为基础的折旧方法。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的修订引入一个可推翻的推定,即以收益为基础的摊销并不适用於无形资产。该推定可在下列情形下被推翻:无形资产是以收益的衡量表示;或收益与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存在高度关联性。有关修订乃按未来适用基准应用。 由於本集团以往并无采用以收益为基础的折旧法,采纳有关修订对本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有关修订允许主体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以权益法将其於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的投资入账。有关修订乃按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追溯应用。 由於本集团并无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选择应用权益法,采纳有关修订对本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 之例外情况 有关修订澄清,就居间母公司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之豁免,是适用於投资实体之附属公司(包括按公平价值将附属公司入账而并非将附属公司综合入账之投资实体)。只有当附属公司本身并非投资实体而附属公司之主要目的是提供与投资实体的投资活动有关之服务时,投资实体母公司将把附属公司综合入账。对属於投资实体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应用权益法之非投资实体可保留该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就其附属公司已采用之公平价值计量。 若投资实体编制之财务报表当中的旗下全部附属公司是以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则须按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之规定提供有关投资实体之披露。有关修订乃按未来适用基准应用。 由於本集团并非居间母公司亦不是投资实体,采纳有关修订对本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48 2016年报 3.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3.2 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报告日期,若干新订立或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亦未由本集团提前采纳。 董事预期,本集团将於有关规定生效日期後之首个期间在会计政策中采纳所有有关规定。董事现正评估首次应用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迄今,董事作出之初步结论为首次应用此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财务影响。有关预期对本集团会计政策产生影响之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资料提供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主动性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有关修订引入额外披露规定,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估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化。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有关修订涉及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并澄清一些必要的考虑因素,包括按公平价值计量之债务工具的相关递延税项资产应如何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有关修订规定归属及非归属条件对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计量的会计处理;预扣税责任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交易;以及交易类别由现金结算变更为权益结算之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条款及条件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有关财务资产分类及计量之新要求。按业务模式持有而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之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测试)以及具产生现金流之合约条款且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债务工具(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一般按摊销成本计量。倘该实体业务模式之目的为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以及出售财务资产,则符合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之债务工具按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实体可於最初确认时作出不可撤销之选择,以按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本工具。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工具按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并非按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之所有财务资产纳入新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已产生亏损模式)以及新的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以让实体於财务报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49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3.2 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财务负债之确认、分类及计量规定,惟指定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除外,而负债信贷风险变动引致之公平价值变动金额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除非会产生或扩大会计错配则作别论。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终止确认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益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此项新准则确立一套单独的收益确认框架。该框架的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益以用金额描述转让承诺商品或服务予客户,该金额反映预期该实体有权就交换该等商品及服务所收取的代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取代现行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以五个步骤确认收益: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各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各履约责任完成时确认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包含与特定收益相关课题的特定指引,该等指引或会更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现时应用之方法。该准则亦显着提升与收益相关的质化与量化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定―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益」的澄清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包括对识别履约责任作出澄清;应用委托人相对於代理人之概念;知识产权之许可;及过渡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由生效日期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其引入单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式,并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12个月之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为低价值资产则作别论。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表示其有权使用相关租赁资产)及租赁负债(表示其有责任支付租赁款项)。因此,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并将租赁负债之现金还款分类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并於现金流量表内呈列。此外,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括不可撤销租赁付款,亦包括承租人合理地肯定将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之情况下,将於选择权期间内作出之付款。此会计处理方法与承租人会计法显着不同,後者适用於根据原准则即(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分类为经营租赁之租赁。 就出租人会计处理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处理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并且对两类租赁进行不同之会计处理。 50 2016年报 3.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3.3 会计估计变更 年内,本公司重新审视了印刷和印前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印刷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15年改至10年而印前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10年改至4年。因此,22,139,000港元的额外折旧於本年度损益中扣除。额外折旧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直接经营成本。 4.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及判断会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在有关情况对未来事件作出应为合理之预期)持续评估。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就未来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从推算所得的会计估计通常有别於相关实际结果。以下论述导致资产与负债账面值於下个财政年度可能出现重大调整之风险的有关估计及假设: (i) 商誉之估计减值 本集团每年根据附注2.7所列之会计政策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已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法厘定,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法,为计算现值,本集团须估计预期从现金产生单位产生之未来现金流量以及合适之贴现率。 (ii) 存货之可变现净值 存货之可变现净值乃於日常业务过程中之估计售价,减估计完成成本及销售开支。该等估计是根据目前市况及销售同类产品之过往经验而作出,并可因竞争对手因应市况变动所采取行动而显着改变。管理层於报告日重新评估有关估计。 (iii) 应收款项及垫款之估计减值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及垫款减值之政策为於适当情况,按管理层判断评估是否可收回款项及应收款项之账龄分析。 评估该等未偿还款项最终实现与否时,须作出大量判断,包括各欠款人现行信誉及过往收款记录。倘本集团欠款人之财务状况转坏,以致其还款能力减弱,则或须就减值作出额外拨备。 (iv) 折旧 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由资产投入生产之日起,以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期折旧。估计可使用年期反映董事对本集团拟自使用该等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产生日後经济利益之期间的最佳估计。 51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v) 本年度税项及递延税项 本集团须缴纳多个不同司法权区之所得税。於厘定税项拨备金额、有关税项之时间以及是否於财务状况表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时须作出重大判断。 日常业务过程中有大量难以确定最终税项之交易及计算。倘最终税务结果与最初记录之金额不同,有关差额将影响作出有关计算期间之所得税及递延税项拨备。 递延税项资产(包括未使用之税务亏损产生者)需要管理层评估本集团将在未来期间产生应课税盈利以运用已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之机会。对未来期间之未来应课税盈利之估计是根据预测之应课税收入作出。 (vi) 公平价值计量 多项载列於本集团财务报表之资产及负债需要作出公平价值计量及�u或披露。 本集团财务及非财务资产及负债之公平价值计量乃於可行范围内尽量使用市场可观察资料输入及数据。於厘定公平价值计量时使用之资料输入,乃根据所运用之估值技术中使用的资料输入之可观察程度而分类为不同层次: 第1层: 相同项目於活跃市场的报价(未作调整); 第2层: 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资料输入(不包括第1层资料输入); 第3层: 无法观察的资料输入(即并非源自市场数据)。 项目所归入的上述层次,是基於对该项目之公平价值计量具有重大影响的最低层次资料输入值。项目在层次之间的转移是於发生期间确认。 本集团按公平价值计量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u负债。有关上列项目之公平价值计量的更多详尽资料,请参阅附注39。 (vii) 雇员福利拨备 预期将於报告日期後超过12个月结清之雇员福利负债乃按将就全体雇员作出之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於报告日期之现值而确认及计量。於厘定负债之现值时,流失率以及透过擢升及通胀而加薪之估计亦已考虑在内。 (viii) 租赁修葺拨备 已就租期结束时根据租赁条款将租赁物业回复至其原来状况之估计成本作出拨备。此拨备之计算需要采用假设,如应用结束日期及成本估计。就各地方所确认之拨备乃根据当时所掌握之事实及情况而定期检视及更新。有关地方之估计未来成本之变动乃透过调整资产及拨备之方式而於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超过资产账面值之拨备削减将於损益表确认。 52 2016年报 5. 收益 收益代表本集团年内赚取之印刷收入。 6. 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识别本集团仅有一个可呈报分部,而该唯一分部为提供印刷服务。 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以及其非流动资产是划分为以下地区: 非流动资产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 (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 �C �C 89,467 147,633 澳洲 645,356 722,810 133,162 136,480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458,003 444,232 241 345 英国 282,799 279,444 7 3 西班牙 78,332 69,210 �C �C 新西兰 23,236 58,984 175 299 德国 22,572 27,561 �C �C 墨西哥 16,699 26,598 �C �C 智利 14,379 24,572 �C �C 新加坡 14,372 17,528 8,331 9,350 阿根廷 7,705 121 �C �C 秘鲁 7,596 7,916 �C �C 玻利维亚 6,922 9,073 �C �C 哥斯达黎加 5,632 2,746 �C �C 香港(总部) 5,294 8,230 58,631 58,923 加拿大 5,143 2,917 �C �C 巴西 4,577 32,203 �C �C 其他地区 17,214 20,495 �C �C 1,615,831 1,754,640 290,014 353,033 按地区市场划分之销售乃根据客户所在地而分析,而非流动资产之地理位置则是根据(1)资产之实际所在地而厘定(就物业、厂房及设备而言)及(2)营运所在位置(就无形资产而言)。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单一客户占本集团收益之10%或以上。来自单一客户之收益包括对於就本集团所知与此等客户受共同控制之实体。 53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分部资料(续) 就本集团营运分部所呈列之各项总数与财务报表中呈列的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溢利 214,919 208,175 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 �C (1,898) 财务费用 (2,919) (3,562) 除所得税前溢利 212,000 202,715 可呈报分部负债 259,760 297,831 递延税项负债 5,092 845 借贷 94,766 131,487 集团负债 359,618 430,163 7.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废纸及副产品 15,866 18,293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u负债之收益 11,194 5,907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减值(附注20) 6,710 7,384 利息收入 1,868 719 租金收入 163 186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附注34) 27,579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C 3,491 政府拨款 1,225 419 拨回应计开支 2,341 �C 拨回联营公司减值(附注17) �C 236 股息收入 21 94 出售新西兰业务之收益(附注34) �C 9,040 收购资产之递延付款之超额拨备 �C 926 杂项收入 3,482 2,506 70,449 49,201 8.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贷(当中包含须按要求还款之条款)之利息支出 2,877 2,462 融资租约支出 42 803 就未有如期缴税所支付之利息 �C 297 2,919 3,562 54 2016年报 9. 除所得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核数师酬金(见下文附注(i)) 2,392 2,746 应收账款减值(附注20) 7,222 10,175 撇销坏账 1 1,098 确认为支出之存货成本 1,158,102 1,257,302 撇减存货(附注19) 3,620 6,264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附注15及见下文附注(ii)) -自置 61,044 52,818 -根据融资租约持有 452 307 其他非流动资产之摊销(附注18) 2,858 83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u(收益) 663 (3,491)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9,266 �C 有关租赁物业及生产设施之经营租约的已付最低租金 30,861 32,222 汇兑亏损净额 3,385 6,497 员工福利开支(附注11及见下文附注(iii)) 312,648 353,972 附注: (i) 年内已确认其他非审核服务之核数师酬金为18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42,000港元)。 (ii) 折旧支出57,35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7,236,000港元)及4,14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889,000港元)已分别计入直接经营成本及 行政费用内。 (iii) 员工福利开支213,25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1,884,000港元)、51,66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4,329,000港元)及47,732,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57,759,000港元)已分别计入直接经营成本、销售及发行成本及行政费用内。 55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董事酬金及高级管理层酬金 (a) 董事酬金 已付或应付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之酬金总额如下: 以股本 退休福利 结算之股份 袍金 薪金及津贴 计划供款 付款开支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二零一六年 执行董事 刘竹坚先生 �C 1,200 �C �C 1,200 林永业先生 �C 1,470 18 �C 1,488 李 海先生 �C 1,681 �C �C 1,681 朱震环先生 �C 2,066 147 �C 2,213 林美兰女士 �C 1,050 �C �C 1,050 非执行董事 郭俊升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五月 九日获委任) 80 �C �C �C 80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家声先生 180 �C �C �C 180 李效良教授 120 �C �C �C 120 徐景松先生 180 �C �C �C 180 吴丽文博士 180 �C �C �C 180 740 7,467 165 �C 8,372 二零一五年 执行董事 刘竹坚先生 �C 1,200 �C �C 1,200 林永业先生 �C 1,300 18 �C 1,318 李 海先生 �C 1,256 �C �C 1,256 朱震环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三月 二日获委任) �C 2,320 122 �C 2,442 林美兰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一月 九日获委任) �C 500 �C �C 500 杨士成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八月 二十六日退任) �C 941 �C �C 941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家声先生 180 �C �C �C 180 李效良教授 120 �C �C �C 120 徐景松先生 180 �C �C �C 180 吴丽文博士 180 �C �C �C 180 660 7,517 140 �C 8,317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董事之股份奖励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9。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并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而本集团亦并无支付酬金予董事,作为吸引彼等加入本集团或於加入本集团时之报酬又或作为离职补偿。 56 2016年报 10. 董事酬金及高级管理层酬金(续) (b) 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本集团本年度之五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两位(二零一五年:一位)董事,彼等之酬金已於上文呈列之分析中反映。 本年度内应付予其余三位(二零一五年:四位)人士之酬金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 5,896 7,787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67 381 6,063 8,168 彼等之酬金介乎下列范围: 人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酬金范围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 1 1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 2 3 4,000,001港元至4,500,000港元 �C �C 3 4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本集团并无支付酬金予五位最高薪人士,作为吸引彼等加入本集团或於加入本集团时之报酬又或作为离职补偿。 57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董事袍金 740 660 工资、薪金及其他福利 295,292 334,139 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附注29) �C 1,898 退休�利计划供款 16,616 17,275 312,648 353,972 12. 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拨备乃就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一五年:16.5%)拨备。海外所得税乃按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 家之现行税率就年内之估计应课税溢利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税项-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税项 25,206 24,149 过往年度之超额拨备 (56) (787) 25,150 23,362 本年度税项-海外税项 本年度税项 20,429 9,249 过往年度之拨备不足 211 988 20,640 10,237 递延税项(附注26) 本年度 (4,311) (19,799) 41,479 13,800 所得税支出与按适用税率计算之会计溢利对照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 212,000 202,715 名义税项,按有关课税司法权区之适用利得税税率计算 44,305 41,777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8,488) (3,136)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 1,983 22 并无确认之暂时差额之税务影响 231 (4,380)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1,171 1,689 动用之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208) (7,454) 确认之前并无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 �C (15,556) 中国股息预扣税 2,950 �C 其他 (620) 637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155 201 所得税支出 41,479 13,800 58 2016年报 13.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派付之上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45港元(二零一五年:0.045港元) 34,650 34,650 已派付之本年度中期股息每股0.025港元(二零一五年:0.025港元) 19,250 19,250 53,900 53,900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举行的会议,董事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普通股0.045港元及特别股息为每股普通股0.015港元。 该等建议派付之股息并未於此财务报表确认为应付股息,惟已反映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保留溢利分派。 本公司向其股东派付股息并无相关所得税後果。 14.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46,14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63,241,000港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减去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持有而并未无条件归属予雇员的股份之加权平均数769,999,698股(二零一五年:770,000,000股)计算。 由於本集团在年内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二零一五年:无)。 59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物业、厂房及设备 永久业权 电脑 土地及楼宇 家�h及装置 办公室设备 租赁装修 设备及系统 汽车 机器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成本 12,536 5,116 6,727 55,373 14,286 2,950 347,831 444,819 累计折旧 (184) (4,143) (4,217) (34,035) (10,791) (810) (141,453) (195,633) 账面净值 12,352 973 2,510 21,338 3,495 2,140 206,378 249,186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12,352 973 2,510 21,338 3,495 2,140 206,378 249,186 汇兑差额 (1,454) (2) (155) (504) (232) (85) (14,292) (16,724) 添置 �C 7 1,157 459 312 627 14,707 17,269 出售 �C �C (11) �C (84) �C (2,019) (2,114) 折旧 (1,692) (387) (843) (7,217) (1,911) (710) (40,365) (53,125) 期末账面净值 9,206 591 2,658 14,076 1,580 1,972 164,409 194,49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 成本 11,031 5,105 7,593 55,006 14,315 3,566 345,145 441,761 累计折旧 (1,825) (4,514) (4,935) (40,930) (12,735) (1,594) (180,736) (247,269) 账面净值 9,206 591 2,658 14,076 1,580 1,972 164,409 194,49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9,206 591 2,658 14,076 1,580 1,972 164,409 194,492 汇兑差额 18 (2) (118) (94) (11) (24) (2,832) (3,063) 添置 �C 9 1,853 1,245 606 705 17,854 22,272 出售 �C �C �C �C (330) �C (1,389) (1,719) 撇销 �C �C (374) �C �C �C (8,892) (9,266) 透过出售附属公司而出售 (附注34) �C �C (161) (417) (109) (36) (6,578) (7,301) 折旧 (987) (260) (744) (5,155) (1,163) (773) (52,414) (61,496) 期末账面净值 8,237 338 3,114 9,655 573 1,844 110,158 133,91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成本 11,031 5,086 7,580 55,607 12,275 3,284 305,825 400,688 累计折旧 (2,794) (4,748) (4,466) (45,952) (11,702) (1,440) (195,667) (266,769) 账面净值 8,237 338 3,114 9,655 573 1,844 110,158 133,919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永久业权土地及楼宇乃位於澳洲。 物业、厂房及设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净值包括根据融资租约持有之账面净值67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830,000港元)的资产(附注2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办公室设备及机器之撇销分别为374,000港元及8,892,000港元,乃由於已不 再使用及未能转售该等资产(二零一五年:无)。 60 2016年报 16. 无形资产 商誉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账面值 175,836 汇兑差额 (25,37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150,462 商誉乃分配至本集团之现金产生单位。商誉分配之概要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海涛制作有限公司 1,294 1,294 AsiaPacificOffsetLimited(「APOL」) 56,132 56,132 OPUSGroupLimited(「OPUS」) 93,036 93,036 150,462 150,462 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法而厘定。有关计算使用建基於管理层所批准而涵盖五年期之财政预算的税前现金流量预算。五年期後之现金流量乃使用下列之估计增长率而推算。该增长率并不超过现金产生单位经营所在的印刷行业之长期平均增长率。用於使用价值计算法之贴现率为税前并反映有关现金产生单位之特定风险。 使用价值计算法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如下: 海涛制作有限公司 APOL OPUS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率 0% 0% 0% 0% 0% 0% 税前贴现率 13% 9% 14% 15% 17% 16% 除上述用以厘定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之考量外,管理层现时并不知悉任何其他足以使其主要假设须作出变更之可能变动。管理层认为包含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并无蒙受任何减值。 61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之账面值 �C 2,079 已收股息 �C (2,064) 汇兑差额 �C (251) 拨回联营公司减值(附注7) �C 23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C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该联营公司已从澳洲商业登记册中剔除注册。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有关1)由二零一三年起十年租赁新加坡营运设施楼宇之租赁及2)由二零一五年起四年租赁办公室设备之租赁之预付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设施楼宇及办公室设备之未动用预付款项分别为5,63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079,000港元) 及2,66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300,000港元)之无摊销成本乃分别确认为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资产。2,85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35,000港元)之总摊销已於年内损益确认。 19. 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原料 55,750 82,742 在制品 23,842 36,378 制成品 3,258 4,338 82,850 123,458 年内,本集团计提3,62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264,000港元)存货拨备。该等金额乃计入损益表的「直接经营成本」一项。 62 2016年报 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412,439 518,921 减: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 (11,548) (12,516)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400,891 506,405 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 29,299 29,608 430,190 536,013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之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初结余 12,516 12,054 年内撇销之金额 (1,428) (2,013) 年内已确认减值亏损(附注9) 7,222 10,175 年内已收回减值亏损(附注7) (6,710) (7,384) 汇兑差额 (52) (316) 年终结余 11,548 12,516 本集团根据附注2.8所载之会计政策确认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贸易应收款项按发单日期及扣除拨备後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天 141,426 133,402 31至60天 80,355 96,385 61至90天 68,225 88,978 91至120天 50,163 71,319 121至150天 39,085 62,514 150天以上 21,637 53,807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 400,891 506,405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贸易客户30天至150天(二零一五年:30天至150天)之信贷期。 董事认为,由於有关金额自开始起计於短期间内届满,故贸易应收款项之公平价值与账面值并无重大差异。 所有贸易应收款项均面对信贷风险。於各报告日,本集团按个别及综合基准检视应收款项的减值证据。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厘定贸易应收款项中的11,54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516,000港元)为减值,故已确认减值亏损7,22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175,000港元)。已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乃属可能拖欠或逾期付款并正面临财政困难之客户。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就已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持有任何作为担保或其他加强信贷措施之抵押品。 63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续) 此外,於报告日期,部份并无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乃逾期未付。逾期未付惟并无减值之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并非逾期未付亦无减值 302,175 360,782 逾期未付为1至30日 63,089 78,047 逾期未付为31至90日 34,338 52,643 逾期未付为超过90日但未超过1年 1,289 14,933 400,891 506,405并无逾期未付亦无减值之贸易应收款项与多名来自不同层面的客户有关,该等客户并无近期的逾期未付记录。 其他已逾期未付惟并无减值之贸易应收款项与多名来自不同层面的客户有关,该等客户於本集团拥有良好的信贷记录。 根据过往信贷记录,管理层相信,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而结余仍视作可全数收回,因此毋须为该等结余作减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21.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u(负债) 此乃有关管理层视为经济对冲安排一部份的远期外汇合约,惟并无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正式指定为对冲。此等外汇合约按公平价值列账。其公平价值已按附注39所述计量。 22. 现金及银行结余 银行现金根据年内之每日银行存款利率按浮动利率赚取利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以人民币(「人民币」)列值而存放於中国之银行之银行结余2,17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973,000港元)。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之货币。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集团获准透过获认可进行外汇业务之银行将人民币兑换为其他货币。 64 2016年报 2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92,336 111,10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131,327 136,238 223,663 247,34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天 63,487 59,254 31至60天 20,262 36,437 61至90天 5,466 11,670 91至120天 461 2,648 120天以上 2,660 1,094 92,336 111,103 供应商给予之信贷期一般为0至90天(二零一五年:0至90天)。所有款项属短期性质,因此,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之账面值乃视为是公平价值的合理约数。 24. 银行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部份 -於一年内到期偿还之银行贷款 25,400 36,721 -於一年後到期偿还之银行贷款(当中包含须按要求还款之条款) 69,366 94,766 银行借贷总额 94,766 131,487 即期部份包括分类为流动负债之69,36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4,766,000港元)银行借贷,原因为相关贷款协议载有条款,订明借款人具备无条件权利,可按本身之酌情权而随时要求还款。概无须於一年後到期偿还之定期贷款中载有须按要求还款条款之部份而分类为预期将於一年内结清之流动负债。 65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银行借贷(续) 假设银行并无要求引用须按要求还款之条款,根据贷款协议所订之还款日期,本集团於各报告日期到期还款之银行借贷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年内到期 25,400 36,721 於第二年内到期 28,401 25,401 於第三年至第五年内到期 40,965 69,365 全数於五年内到期 94,766 131,48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银行借贷是以本公司提供之公司担保作抵押(二零一五年:以本公司提供之公司担保及�u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之担保作抵押)。 银行借贷於本年度之实际年利率介乎2.22%至3.00%(二零一五年:1.44%至6.00%)。 25. 融资租约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低租约付款总额: 於一年内到期 201 939 於第二年至第五年内到期 573 184 774 1,123 融资租约之未来财务费用 (105) (53) 融资租约负债之现值 669 1,07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低租约付款之现值: 於一年内到期 162 896 於第二年至第五年内到期 507 174 669 1,070 减:於一年内到期,列作流动负债之部份 (162) (896) 列作非流动负债之非即期部份 507 174 本集团就各种不同项目之机器及汽车订立融资租约,初步租期为五年(二零一五年:五年)。该等租约并无续约选择或任何或然租金规定。 融资租约负债实际上是以相关资产作抵押,原因为倘若本集团未有如期还款,租赁资产之权利将会复归予出租人。 66 2016年报 26. 递延税项资产�u(负债) 递延税项乃根据负债法以本集团业务所在国家现行税率按暂时差额计算。 本集团 以下为已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u(负债)及於本年度及上年度之变动: 加速税项折旧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撇减存货 拨备及应计开支 中国股息预扣税 合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2,416 (222) 2,055 857 3,325 1,340 20,974 7,499 �C �C 28,770 9,474 确认之前并无确认之递延税项 (附注12) �C 4,256 �C 201 �C 1,289 �C 9,810 �C �C �C 15,556 於本年度损益表计入�u(扣除) (附注12) 6,591 (1,649) (593) 956 1,216 823 47 4,113 (2,950) �C 4,311 4,243 汇兑差额 (169) 31 11 41 (97) (127) (225) (448) �C �C (480) (503) 透过出售一间附属公司而终止确认 (附注34) �C �C �C �C (216) �C (1,801) �C �C �C (2,017) �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8,838 2,416 1,473 2,055 4,228 3,325 18,995 20,974 (2,950) �C 30,584 28,770 就呈列财务状况表而言,若干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已予抵销。就财务报告而言,递延税项结余之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递延税项资产 35,676 29,615 递延税项负债 (5,092) (845) 30,584 28,770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向於中国成立之外商投资企业所宣派之股息须缴纳10%预扣税,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倘中国与海外投资者之司法权区订立税务条约,则可能享有较低之预扣税率。适用於本集团之税率为10%。本集团须就於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赚取之盈利所宣派之股息缴纳预扣税。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就须按本集团在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的保留溢利分派而应缴之税项确认递延税项负债(二零一五年:2,116,000港元)。 67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递延税项资产�u(负债)(续) 於报告日,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之金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动用税务亏损之税务影响 5,213 4,319 由於无法预测可以之运用税务亏损之未来溢利来源,因此并无於财务报表就税务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27. 拨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假和补假之雇员福利负债-流动 10,321 14,141 长期服务假之雇员福利负债-流动 11,495 13,779 流动负债总额 21,816 27,920 长期服务假之雇员福利负债-非流动 1,336 2,465 其他拨备-租赁修葺 6,143 5,035 非流动负债总额 7,479 7,500 29,295 35,420 澳洲长期服务假涵盖雇员完成所需服务期间时之所有无条件权利以及雇员在某些情况享有之按比例付款。整笔金额分类为流动,原因为本集团并无递延结清之无条件权利。根据经验,本集团并不预期所有雇员将於未来12个月内取用全部假 期或取得全部所需款 项。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管 理层估计上述流动雇员权益拨备中 约6,507,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10,571,000港元)将不会於12个月内取用。 租赁修葺乃关於在租期结束时根据租赁条款将租赁物业回复至其原来状况之估计成本。主要不确定因素乃关於估计将在租期结束时录得之成本。 28. 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千港元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0,000,000 1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70,000,000 7,700 68 2016年报 29. 以股份支付之雇员赔偿 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 本集团根据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通过之决议案采纳购股权计划(「汇星印刷购股权计划」),并将於采纳日期起计十年内有效。汇星印刷购股权计划之目的为奖励对本集团作出贡献之参与者,以及鼓励参与者为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致力提高本集团及其股份之价值。董事可酌情向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董事、雇员,以及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任何顾问及服务供应商授出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股份,认购价将不低於下列三者中之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於授出购股权当日在联交所之收市价;(ii)股份於紧接授出购股权当日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之平均收市价;及(iii)股份面值。承授人须於接纳授出之购股权时,支付1港元之象徵式代价(不论授出之购股权的数目多寡)。购股权之归属条件为承授人於获授购股权日期至购股权行使期开始之日为止的期间,须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董事或雇员,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顾问及服务供应商。 购股权可於本公司董事提出授予任何特定购股权之建议时所厘定并通知承授人之期间内随时行使,而行使期之届满日期概不得迟於授出日期起计10年。 以股份支付之雇员赔偿以发行本公司普通股支付。除本公司普通股外,本集团并无任何购回或支付购股权之法定或推定责任。年内并无根据汇星印刷购股权计划发行购股权(二零一五年: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於汇星印刷购股权计划下有70,000,000份购股权(二零一五年:70,000,000份购股权)为可供发行,相当於本公司於该日之已发行股份约9.1%(二零一五年:9.1%)。 本公司之股份奖励计划 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采纳一项股份奖励计划(「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的目的是表扬及鼓励参与者作出的贡献,并激励彼等进一步推动本集团的营运及发展,以及吸引合适人才加入本集团。本公司已设立一项信托并为该信托提供全数资金,以就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购买、管理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可向选定参与者授出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於采纳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之10%(即77,000,000股股份)。 根据计划可向选定参与者奖授之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於采纳日期之已发行股本之1%(即7,700,000股股份)。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之有效期为采纳日期起计十年。 69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以股份支付之雇员赔偿(续) 本公司之股份奖励计划(续)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开支1,898,000港元已於损益确认,详情如下: 於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止年度已 已授出之 每股平均 归属之奖励 董事会批准之日期 授出奖励日期 奖励款额 奖励股份数目 公平价值 股份数目 归属期间 千港元 港元 30.12.2013 28.1.2015 920 1,000,000 0.97 1,000,000 14个月 30.12.2013 28.12.2015 3,680 4,000,000 0.97 4,000,000 25个月 30.12.2013 31.12.2015 138 150,000 0.97 150,000 25个月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先前授出之所有股份奖励已经归属。由於本公司持有的已购入股份不足以在归属日期转予承授人,部份承授人与本公司同意以现金结清股份奖励。因此,706,000股股份奖励(二零一五年:1,000,000股股份奖励)已经以87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80,000港元)之现金结清、4,916,000股股份奖励(二零一五年:500,000股股份奖励)已经以5,48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48,000港元)之股份结清,而全部已授出及已归属之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经结清(二零一五年:5,622,000股其余已归属之股份已经以转让股份之方式结清)。於归属日期之股价与奖励股份於授出日期之价格的差额为1,18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8,000港元),已於保留溢利扣除而已归属之已授出股份的相关开支5,17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380,000港元)已自雇员赔偿储备转拨。 年内,本集团根据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购入772,000股股份(二零一五年:4,078,910股股份)。因此,1,00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416,000港元)已於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持有之股份扣除并直接於权益总额扣除。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授出股份奖励。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於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下并无奖励股份为尚未发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於汇星印刷股份奖励计划下有5,622,000股奖励股份为尚未发行,相当於本公司於该日之已发行股份约0.7%。 70 2016年报 30. 储备 本集团 本集团储备於本年度之变动载於第31页之综合股本变动表。储备之性质及目的如下: (a) 股份溢价 股份溢价账之动用受到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第40条所规管。 (b) 汇兑储备 将本集团海外业务之资产净值由其功能货币换算为本集团之呈列货币(即港元)所产生之汇兑差额,直接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在汇兑储备累计。该储备按照附注2.5所载之外币会计政策处理。 (c) 合并储备 此代表本公司根据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进行之集团重组为换取狮子山集团有限公司(前称1010GroupLimited) 全部已发行股本所发行股份之面值与狮子山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间的差额。 (d) 缴入盈余 缴入盈余代表根据本公司股份上市前的本集团重组所收购附属公司投资之成本值与本公司为换取有关附属公司股份而发行之股份的面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可予分派储备包括其缴入盈余及保留溢利。 根据一九八一年百慕达公司法(经修订),本公司可以分派缴入盈余。然而,在下列情况,本公司不得自缴入盈余分派或支付股息或作出分派: (i) 公司现时或支付股息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 (ii) 公司资产之可变现值将少於其负债、已发行股本和股份溢价之总和。 (e) 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代表按比例应占附属公司资产净值之账面值,与本集团收购非控股权益时就额外权益已付代价之间的差额。 71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0. 储备(续) 本公司 本公司储备之变动如下: 本公司 根据股份 拟派 雇员 奖励计划 股份溢价 缴入盈余 末期股息 赔偿储备 持有之股份 保留溢利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173,078 310,125 34,650 4,654 (621) 6,921 528,807 确认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开支 �C �C �C 1,898 �C �C 1,898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归属之股份 �C �C �C (1,380) 548 (248) (1,080)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入股份 �C �C �C �C (4,416) �C (4,416)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59,875 59,875 已派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 �C �C (34,650) �C �C �C (34,650) 二零一五年已派中期股息 �C �C �C �C �C (19,250) (19,250) 拟派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C �C 34,650 �C �C (34,650)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173,078 310,125 34,650 5,172 (4,489) 12,648 531,184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入股份 �C �C �C �C (1,005) �C (1,005)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归属之股份 �C �C �C (5,172) 5,489 (1,187) (870)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55,590 55,590 已派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C �C (34,650) �C �C �C (34,650) 二零一六年已派中期股息 �C �C �C �C �C (19,250) (19,250) 拟派二零一六年特别股息 �C �C 11,550 �C �C (11,550) �C 拟派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 �C �C 34,650 �C �C (34,650)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173,078 310,125 46,200 �C (5) 1,601 530,999 72 2016年报 31. 控股公司之财务状况表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与负债 非流动资产 於附属公司之投资 313,876 313,876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 689 1,817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223,955 222,724 现金及银行结余 659 717 225,303 225,258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350 250 应付税项 130 �C 480 250 流动资产净值 224,823 225,008 资产净值 538,699 538,884 权益 股本 28 7,700 7,700 储备 30 530,999 531,184 权益总额 538,699 538,884 代表董事会 杨家声 刘竹坚 董事 董事 73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经营租赁承担 作为承租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就未来最低应付租金总额之期满情况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年内 29,075 27,245 第二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74,649 78,103 五年後 8,020 12,699 111,744 118,047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租赁多项物业及生产设施。该等租赁初步为期介乎二至十年(二零一五年:一至十年),可选择於到期日或本集团与各业主�u出租人双方同意之日期重续租赁及重新磋商条款。概无租赁包括或然租金。 33. 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有关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承担 1,376 4,733 34. 出售附属公司�u业务 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集团完成以约33,525,000港元之现金代价出售其於Cactus集团的61.88%间接权益,产生出售收益约 27,579,000港元。Cactus集团从事户外媒体印刷及展示业务。 Cactus集团於出售日期之资产净值如下: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5) 7,301 存货 2,664 预付款 66 递延税项资产(附注26) 2,017 应计开支 (812) 融资租约负债 (194) 拨备 (5,226) 5,816 交易成本 130 计入本年度损益的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附注7) 27,579 总代价 33,525 支付方式: 现金 33,525 出售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 现金代价 33,525 74 2016年报 34. 出售附属公司�u业务(续) 二零一五年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CactusImagingHoldingsLimited(前称OmnigraphicsLimited)(为本公司拥有61.88%权益之新西兰附属公司) 以约10,355,000港元之代价出售其商标、厂房及设备、存货及业务营运,由此产生出售收益9,040,000港元。CactusImaging HoldingsLimited为於新西兰提供超大幅面及大幅面户外广告印刷之供应商。 CactusImagingHoldingsLimited於出售日期之资产净值如下: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07 预付款项 50 存货 616 应计开支 (413) 其他 55 1,315 计入本年度损益的出售业务之收益(附注7) 9,040 总代价 10,355 支付方式: 现金 10,355 出售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 现金代价 10,355 75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非控股权益 (a) 重大非控股权益 OPUS(为本公司拥有64.66%权益之附属公司)及其附属公司(「OPUS集团」)有重大非控股权益。有关OPUS集团非控股权益之财务资料概要(未计集团内公司间抵销)乃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益 522,793 653,455 本年度溢利 63,863 67,346 全面收益总额 64,839 55,612 分配予非控股权益之溢利 24,375 25,674 已派付予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27,101 1,985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净额 52,697 42,689 投资业务之现金流入净额 64,355 9,547 融资业务之现金流出净额 (82,307) (27,388) 现金流入净额 34,745 24,848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资产 202,932 222,751 非流动资产 54,766 53,081 流动负债 (90,140) (115,419) 非流动负债 (9,540) (8,333) 资产净值 158,018 152,080 累计非控股权益 55,838 57,974 (b) 收购非控股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以63,845,000港元的代价向一间由本公司拥有61.88%权益的附属公 司收购C.O.S.PrintersPteLtd(「COS」)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於此项交易,本集团实际上从非控股股东收购COS的额外38.12%权益而COS已於其後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按比例应占资产净值之账面值与就额外权益已支付之代价间之差额9,549,000港元已借记入其他储备。 76 2016年报 35. 非控股权益(续) (b) 收购非控股权益(续) 有关交易已入账列作与非控股权益之股本交易,详情如下: COS 千港元 就38.12%拥有权权益已付之代价 24,340 38.12%拥有权权益应占之资产净值 (14,791) 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减少(计入其他储备) 9,549 (c) 视作收购非控股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OPUS进行股份回购而回购之股份已於其後注销。由於此项交易,本集团持有的OPUS股 权已由61.88%增加至64.66%,而本集团实际上从非控股股东收购OPUS的额外2.78%权益。按比例应占资产净值之账面值与就额外权益已支付之代价间之差额2,358,000港元已借记入其他储备。 有关交易已入账列作与非控股权益之股本交易,详情如下: OPUS 千港元 就2.78%拥有权权益已付之代价 10,972 2.78%拥有权权益应占之资产净值 (8,614) 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减少(计入其他储备) 2,358 36. 有关连人士交易及结余 本公司与属本公司有关连人士之附属公司之交易已於综合账目时对销而并无於本附注内披露。除其他部份披露之结余及交易外,本集团与其他有关连人士於年内进行之其他重大交易详情披露如下: (a) 有关连人士交易 有关连人士名称 交易性质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有关连公司 飞洋投资有限公司(「飞洋」) 租金开支 (i) �C 429 77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有关连人士交易及结余(续) (a) 有关连人士交易(续) 附注: (i)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租金开支乃由有关连公司飞洋(一名主要股东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力)收取。 月租乃按订立租赁安排当日之市场水平而厘定。此项交易构成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之获豁免关连交易。 飞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收取租金开支。 (b) 主要管理人员补偿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为董事。主要管理人员之酬金乃由薪酬委员会经考虑个别人士之表现及市场趋势後厘定。 付予该等人士之酬金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0(a)。 37. 主要附属公司详情 注册成立�u 已发行及 本公司所持 注册成立�u 成立之地点�u国家及 缴足股款股本�u 已发行股本 主要业务及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法定实体类别 股份类别 注册资本 之百分比^经营地点 狮子山集团有限公司(前称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 香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 177,000,000港元 100% 投资控股,香港 1010GroupLimited) 汇星印刷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 香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 1港元 100% 提供印刷服务,香港 1010PrintingAsiaLimited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 香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 1港元 100% 提供印刷服务,香港 1010Printing(UK)Limited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 英国,有限公司 普通股 1,000英镑 100% 提供印刷服务,英国 AnsonWorldwideLimited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普通股 1美元(「美元」) 100% 投资控股,香港 1010Printing(Australia)Pty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 澳洲,有限公司 普通股 2澳元 100% 提供印刷代理服务,澳洲 Limited 汇星印刷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 香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 1港元 100% 提供印刷服务,香港 NaturbestInvestmentsLimited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普通股 1美元 100% 投资控股,香港 海涛制作有限公司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一日 香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 500,000港元 100% 提供图像设计服务,香港 OceanicGraphic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美国,有限公司 普通股 100,000美元 100% 提供印刷服务,美国 InternationalInc. 78 2016年报 37. 主要附属公司详情(续) 注册成立�u 已发行及 本公司所持 注册成立�u 成立之地点�u国家及 缴足股款股本�u 已发行股本 主要业务及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法定实体类别 股份类别 注册资本 之百分比^经营地点 惠州市汇星印刷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中国,中外合资企业 不适用 人民币 100% 制作及分发书籍及期刊, 150,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49%) 中国 (注册资本) InvestorVantageLimited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普通股 1美元 100% 投资控股,香港 AsiaPacificOffsetLimited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香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 3,273,369港元 100% 提供印刷服务,香港 OPUSGroupLimited 一九八三年六月七日 澳洲,有限公司 普通股 20,370,375澳元 64.66% 投资控股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61.88%) 85,919,738澳元) 附注35(b) CanPrintCommunicationsPty 一九九七年九月四日 澳洲,有限公司 普通股 17,333澳元 64.66% 制作及发行已刊发内容 Limited (二零一五年:61.88%) 附注35(b) LigarePtyLimited 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七日 澳洲,有限公司 普通股 4澳元 64.66% 制作及发行已刊发内容 (二零一五年:61.88%) 附注35(b) McPherson’sPrintingPtyLimited 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一日 澳洲,有限公司 普通股 490,000澳元 64.66% 制作及发行已刊发内容 (二零一五年:61.88%) 附注35(b) C.O.S.PrintersPteLimited 一九八零年七月十九日 新加坡,有限公司 普通股 6,000,000新加坡元 100% 制作及发行已刊发内容 (二零一五年:61.88%) 附注35(a) AsiaPacificOffsetGroupLimited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 香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 1,000港元 100% 提供印刷服务,香港 BookbuildersBVILimited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普通股 10,000美元 100% 投资控股,香港 ^ 除狮子山集团有限公司外,所有附属公司均由本公司间接持有。 #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於此公司之权益乃由本公司附属公司汇星印刷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49%并 由一第三方以信托形式代表汇星印刷国际有限公司持有51%。董事认为,透过汇星印刷国际有限公司、此公司及登记股东之间订立的合同协议,汇星印刷国际有限公司对此公司拥有全面控制权。於本年度,此公司之51%已由此第三方转让予本公司其中一间附属公司。因此,此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认为,全数列出所有附属公司之详情会导致篇幅过份冗长,因此上表只载列对本集团之业绩或资产构成重大影响之附属公司之详情。 附属公司於年终或年内任何时间并无存在任何债务证券。 79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因本身之活动而面对不同的财务工具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之整体风险管理计划集中於应对金融市场的不确定因素以及通过密切监察各类别的风险而致力减轻本集团财务表现可能受到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集团并无书面风险管理政策及指引。然而,董事定期举行会议,以分析及制定策略来管理本集团源自本集团之经营及投资业务的各种风险。一般而言,本集团会采取保守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适时有效地实行适当措施。与该等财务工具有关之风险及减低该等风险之政策载列如下: (a)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财务工具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於财务工具条款下之责任而导致本集团蒙受财务损失之风险。本集团面对之信贷风险主要源自在日常营运范围内向客户提供信贷。本集团之财务资产概要载於下文附注39。 董事认为本集团并无重大的信贷集中风险。首五大客户占年内总销售约25%(二零一五年:26%)。就此而言,本集团密切监察其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避免信贷风险过份集中。 本集团亦不断评估其客户之信贷风险,以确保授出之信贷额适当。本集团按个别客户之财务状况的评估给予客户信贷条款。此外,本集团於每个报告日检讨其各项个别贸易债务之可收回金额,以确保就不可收回金额作出足够之减值亏损拨备。本集团一直沿用以往年度之信贷政策并认为有关政策一直有效地将本集团面对之信贷风险控制在理想水平。有关本集团因贸易应收款项面对之信贷风险的进一步量化披露,乃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0。 本集团於多家银行存放现金。由於本集团大部份银行存款是存放於香港、中国及澳洲具信誉之主要银行,故现金及银行结余之信贷风险有限。 (b) 货币风险 外币风险指财务工具之公平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币汇率变动而波动之风险。 本集团之销售交易主要以美元、澳元、英镑(「英镑」)及欧罗列值,亦有开支及资本开支以美元、人民币及港元列值。本集团若干贸易应收款项及贸易应付款项以外币列值,主要为美元、澳元、英镑及人民币。 为减轻汇率波动之影响,本集团持续评估及监察面对之外币风险。年内,本集团管理层已於需要时运用远期外汇合约来对冲外汇风险。 80 2016年报 38. 财务风险管理(续) (b) 货币风险(续) 以外币列值之财务资产及负债的详情如下: 二零一六年 千美元 人民币千元 千澳元 千英镑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30,194 21 4,372 391 现金及银行结余 36,437 2,515 1,203 610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3,529) (359) (54) �C 63,102 2,177 5,521 1,001 远期外汇合约之名义金额 10,112 �C (5,000) (2,500) 73,214 2,177 521 (1,499) 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人民币千元 千澳元 千英镑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39,682 171 6,419 486 现金及银行结余 20,035 549 3,065 90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7,050) (784) (468) (56) 银行借贷 (1,500) �C �C �C 51,167 (64) 9,016 1,336 远期外汇合约之名义金额 11,954 9,548 (9,000) (1,500) 63,121 9,484 16 (164) 下表之敏感度分析,显示假设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本集团於报告日拥有重大风险之外币汇率於未来十二个月的合理可能变动,可令到本年度净业绩及保留溢利因为本集团於报告日之财务资产及负债而受到之影响。外币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权益之其他组成部份并无影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外币汇率 对除税後溢利及 外币汇率 对除税後溢利及 升�u(跌) 保留溢利之影响 升�u(跌) 保留溢利之影响 千港元 千港元 人民币 1.7% 42 6.4% 710 (1.7%) (42) (6.4%) (710) 澳元 5.8% 169 12.0% 10 (5.8%) (169) (12.0%) (10) 英镑 13.4% (1,924) 4.8% (90) (13.4%) 1,924 (4.8%) 90 由於港元与美元挂�h,管理层预期美元兑港元之间的汇率变化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显着影响。 外币汇率风险於年内视乎海外交易之数量而变动,惟上述分析应可代表本集团面对之货币风险。 81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财务风险管理(续) (c) 利率风险 除银行存款、若干银行借贷及融资租约合同外,本集团并无任何大额的浮息财务资产及负债,故本集团并无面对重大利率风险。年内,银行现金按浮动利率(建基於每日存款利率)计息。银行不时公布的利率变动应不会对本集团造成重要影响。本集团就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集中的财资政策,致力减低本集团整体利息开支。银行借贷之还款条款载於附注24。 年内,管理层认为,由於面对之利率风险并不重大,因此毋须以利率掉期来对冲面对之利率风险。 (d)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之政策为定期监管其流动资金需求、其遵守贷款契诺的情况以及其与往来银行之关系,确保其保持充裕 的现金储备以及获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资金额度,以此应付短线以至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为633,12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00,722,000港元)而资产净值为945,73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74,851,000港元)。董事认为,本集团面对之流动资金风险有限。 下表详列出本集团非衍生财务负债於各报告日之尚余合约到期情况,此乃根据订约未贴现现金流量(包括以订约利率计算之利息支出;若为浮动利率,则为根据报告日之即期利率计算之利息支出)及本集团可能需要付款之最早日期而得出。 具体来说,若定期贷款中包含须应要求还款之条款,而有关条款可由银行以其唯一酌情权行使,则分析会显示根据实体须付款之最早期间而产生的现金流出,犹如银行会援引即时催收贷款之无条件权利。 总订约未贴 於一年内 超过一年 账面值 现现金流量 或应要求 但於五年内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衍生财务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23,663 223,663 223,663 �C 银行借贷 94,766 94,766 94,766 �C 融资租约负债 669 774 201 573 319,098 319,203 318,630 573 82 2016年报 38. 财务风险管理(续) (d) 流动资金风险(续) 总订约未贴 於一年内 超过一年 账面值 现现金流量 或应要求 但於五年内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衍生财务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47,341 247,341 247,341 �C 银行借贷 131,487 131,487 131,487 �C 融资租约负债 1,070 1,123 939 184 379,898 379,951 379,767 184 下表概列附有须应要求还款之条款的定期贷款根据贷款协议所载之协定还款时间表作出之到期分析。有关金额包括运用合约利率计算之利息付款。因此,此等金额高於上列到期分析中「应要求」时间类别中披露之金额。计及本集团之财务状况,董事并不认为银行将行使要求即时还款的酌情权。董事相信,有关定期贷款将会根据贷款协议所载之协定还款日期而偿还。 总订约未贴 於一年内 超过一年 账面值 现现金流量 或应要求 但於五年内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根据还款时间表受限於须应要求还款条款之 定期贷款: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4,766 99,756 27,748 72,008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1,487 138,774 39,588 99,186 (e) 公平价值 董事认为,由於本集团流动财务资产及负债属即期或於短期内到期,故该等财务工具之公平价值与其账面值并无重大差异。由於非流动财务资产及负债之公平价值与其账面值并无重大差异,因此并无披露有关公平价值。 83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9. 按类别划分之财务资产及负债概要 下表列出财务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及公平价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账面值 公平价值 账面值 公平价值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财务资产 流动资产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 资产 -持作买卖 5,472 5,472 �C �C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 420,358 420,358 527,060 527,060 -现金及银行结余 461,155 461,155 262,895 262,895 886,985 886,985 789,955 789,955 财务负债 流动负债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 负债 -持作买卖 �C �C 220 220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财务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23,663 223,663 247,341 247,341 -银行借贷 94,766 94,766 131,487 131,487 -融资租约负债 162 162 896 896 非流动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财务负债: -融资租约负债 507 507 174 174 319,098 319,098 380,118 380,118 (a) 并非按公平价值计量之财务工具 并非按公平价值计量之财务工具包括现金及银行结余、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银行借贷及融资租约负债。 由於本身属短期性质,现金及银行结余、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银行借贷及融资租约负债之账面值与本身之公平价值相若。 (b) 按公平价值计量之财务工具 具备标准条款及条件以及於活跃流通市场买卖之财务资产及负债之公平价值,乃参考市场报价而厘定。 下文载列於厘定第2层及第3层财务工具之公平价值计量时所运用之估值技术及重要而无法观察的资料输入,以及主要可观察资料输入与公平价值之间的关系: 84 2016年报 39. 按类别划分之财务资产及负债概要(续) (b) 按公平价值计量之财务工具(续) 有关第2层公平价值计量之资料 远期合约之公平价值乃根据於报告日期之远期汇率而厘定。 估值技术於年内并无改变。 下表提供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工具按公平价值架构之层次所作之分析: - 第1层:相同资产及负债於活跃市场的报价(未作调整); - 第2层:就资产或负债而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衍)可观察的资料输入(不包括第1层所包含的 报价);及 - 第3层:并非根据可观察的市场数据而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资料输入(无法观察的资料输入)。 二零一六年 第1层 第2层 第3层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 远期外汇合约 �C 5,472 �C 5,472 净公平价值 �C 5,472 �C 5,472 二零一五年 第1层 第2层 第3层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 远期外汇合约 �C 220 �C 220 净公平价值 �C 220 �C 220 年内并无层级之间的转移。 85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资本管理政策及程序 本集团管理资本之目标是: 确保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以继续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其他持份人创造利益; 支持本集团之稳定发展及成长;及 提供资本以加强本集团之风险管理能力。 本集团定期主动的审视并管理其资本架构,确保资本架构和股东回报可达致最佳水平,当中会考虑本集团未来的资本需求及资本效率、目前以及预计盈利能力、预计营运现金流量、预计资本开支以及预计策略投资机会。本集团并无采纳任何正式的股息政策。 就资本管理而言,管理层将总权益视作资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本金额约为945,73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74,851,000港元),经考虑预计资本开支及预计策略投资机会,管理层认为已达致满意水平。 本集团之整体资本管理策略於年内维持不变。 86 2016年报 财务摘要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及资产与负债之概要如下,乃摘录自已刊发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并於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如适用)时重列: 财务业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及营业额 700,065 1,163,542 1,316,216 1,754,640 1,615,831 除所得税前溢利 81,832 146,943 177,287 202,715 212,000 所得税开支 (13,682) (25,522) (27,177) (13,800) (41,479) 本年度溢利 68,150 121,421 150,110 188,915 170,521 以下人士应占: 公司拥有人 68,298 121,466 146,446 163,241 146,146 非控股权益 (148) (45) 3,664 25,674 24,375 本年度溢利 68,150 121,421 150,110 188,915 170,52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与负债 资产总值 860,423 908,334 1,245,520 1,305,014 1,305,357 负债总额 (408,466) (246,861) (452,625) (430,163) (359,618) 权益总额 451,957 661,473 792,895 874,851 945,739 87 2016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法律顾问 执行董事 冯碧瑶律师事务所 刘竹坚先生 香港 李 海先生 上环 林永业先生 文咸东街135号 林美兰女士 15楼1502室 朱震环先生 非执行董事 主要往来银行 郭俊升先生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 杨家声先生(主席) 皇后大道中1号 李效良教授 徐景松先生 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吴丽文博士 香港 中环 公司秘书 康乐广场8号 陈丽明女士FCPA,FCCA 交易广场第3座22楼 监察主任 股份过户登记办事处 刘竹坚先生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MUFGFundServices(Bermuda)Limited 获授权代表 TheBelvedereBuilding 69PittsBayRoad 林美兰女士 PembrokeHM08 陈丽明女士 Bermuda 驻百慕达代表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CodanServicesLimited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审核委员会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吴丽文博士(主席) 合和中心 杨家声先生 17楼1712�C1716号�m 徐景松先生 注册办事处 提名委员会 ClarendonHouse 杨家声先生(主席) 2ChurchStreet 刘竹坚先生 HamiltonHM11 徐景松先生 Bermuda 吴丽文博士 薪酬委员会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杨家声先生(主席) 香港 刘竹坚先生 北角 徐景松先生 英皇道625号26楼 吴丽文博士 网站 核数师 www.1010printing.com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股份代号 香港 干诺道中111号 1127 永安中心25楼 88 2016年报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349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 0.06 72.73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2195 盈汇企业控股 0.21 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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