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RTGO HOLDINGS LIMITED
雅高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13)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雅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基於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
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
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而二零一五年同期则录得溢利人民币75,407,000元。此预期转
盈为亏乃主要归因於尽管本年度本集团之大众商品贸易额取得增长,惟大理石板
材及大理石荒料销售额下降而令整体毛利减少。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集团目
前所得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尚未定稿,须待本公司独立外聘核数师及董事会之审核
委员会审核及审阅,并於审核及审阅後可能作出必要的调整。务请股东及潜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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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及本公司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根
据上市规则发布)所载的资料。
承董事会命
雅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伍晶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顾伟文先生、张健先生、伍晶女士、梁迦杰博士及李
定成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顾增才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建华先生、王恒忠先
生及许一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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