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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GElectricVehiclesLimited
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29)
委任非执行董事
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已批准
委任黄国耀先生(「黄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
十五日起生效,该委任乃因收到由StarMercuryInvestmentsLtd.根据本公司及Star
MercuryInvestmentsLtd.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之认购协议发出的书面通
知,以提名黄先生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该认购协议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之通函。
黄先生,41岁,於一九九七年加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7,
该公司之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黄先生至今於项目投资及评
估、财务测算及分析、项目管理及商务谈判方面已累积近20年经验。
黄先生现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的
业务发展部助理董事。彼亦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之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彼自
二零一零年起出任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自二零一二年起出任香港西区
隧道有限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於一九九七年毕业於香港中文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金
融),并於二零零四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学专业会计及资讯系统的硕士学位。彼
自二零零二年起为投资管理研究协会的特许金融分析师。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於2,474,896,124股本公司股份中持有权益,占本
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11.05%,当中包括(i)被视为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拥有65.68%)持有权益之
1,474,896,124股股份;及(ii)由Star Mercury Investments Ltd.(中信泰富有限
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持有之1,000,000,000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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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将与本公司签订委聘函件。彼之任期为两年固定期限,由二零一六年十
一月二十五日开始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届满。彼将根据本公司之公司
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轮值告退及膺
选连任。黄先生的薪酬将由董事会经参照其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业绩以及当时
市况及趋势後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黄先生在过去三年内,概无在其证券於香港或境外任何证券
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及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
任任何其他职位。彼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
任何其他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黄先生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
有关彼之委任,黄先生已确认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
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黄先生出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谢能尹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曹忠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苗振国先生(副主席)、陈言平博士(营运总裁)、卢永逸先生及谢能尹先生(副总裁);非执行董事黄国耀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育棠先生、费大雄先生及谢锦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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