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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WG PROPERTY HOLDING LIMITED 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1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为人民币8,865.3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财 政年度增加6.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3,464.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轻微增加1.4%。 毛利率及净利润率分别为34.6%及39.0%。 每股盈利为人民币115分,与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保持一致水平。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 币40分,亦 建议宣派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11分。 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业绩。全年业绩已由本公司之审核 委员会审阅。 �C1�C 合并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6 8,865,329 8,339,756 销售成本 (5,794,980) (5,330,338) 毛利 3,070,349 3,009,418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6 731,732 103,080 销售及营销开支 (322,768) (276,532) 行政开支 (969,196) (774,677) 其他营运开支净额 (118,183) (30,740) 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净额 165,900 709,671 融资成本 7 (159,875) (10,451) 分占利润及亏损: 联营公司 �C (2,661) 合营企业 2,129,540 1,935,245 税前利润 8 4,527,499 4,662,353 所得税开支 9 (1,065,893) (1,249,168) 年度利润 3,461,606 3,413,185 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3,464,714 3,416,248 非控股权益 (3,108) (3,063) 3,461,606 3,413,18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C基本及摊薄 11 人民币115分人民币115分 年内拟派股息详情於附注10披露。 �C2�C 合并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利润 3,461,606 3,413,185 其他全面亏损 於期後期间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为呈列货币的汇兑差额 (963,216) (572,650) 分占换算合营企业的汇兑差额 (238,896) (197,454) 於期後期间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亏损净额及 年度经扣除税项後的其他全面亏损 (1,202,112) (770,104)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2,259,494 2,643,081 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2,262,602 2,646,144 非控股权益 (3,108) (3,063) 2,259,494 2,643,081 �C3�C 合并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 3,890,621 3,693,827 投资物业 10,533,100 9,549,593 土地使用权 1,040,728 919,140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18,998,141 21,829,575 递延税项资产 1,332,532 1,197,373 非流动资产总额 35,795,122 37,189,508 流动资产 在建物业 38,503,341 20,895,264 持作销售用途的竣工物业 6,866,193 6,533,673 应收贸易账款 13 156,775 274,461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2,200,705 1,990,457 应收一家合营企业款项 30,059 29,406 可收回税款 288,043 202,571 受限制现金 1,130,660 1,619,607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25,770,912 10,946,470 流动资产总额 74,946,688 42,491,909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14 5,753,979 2,391,399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款项 9,838,964 7,170,761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21,530,757 13,925,825 附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4,753,515 3,982,628 应付税项 5,431,370 4,719,093 流动负债总额 47,308,585 32,189,706 流动资产净值 27,638,103 10,302,203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63,433,225 47,491,711 非流动负债 附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38,196,455 24,015,000 递延税项负债 1,225,816 1,115,753 递延收入 2,042 2,042 非流动负债总额 39,424,313 25,132,795 资产净值 24,008,912 22,358,916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293,590 288,663 储备 23,656,855 22,052,746 23,950,445 22,341,409 非控股权益 58,467 17,507 权益总额 24,008,912 22,358,916 �C5�C 附注: 1.公司及集团资料 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年内,本集团於中国内地从事以下主要业务: 物业开发 物业投资 酒店营运 物业管理 董事认为,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晋得顾问有限公司。 2.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其 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 披露规定编制。除投资物业及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值计量外,该等财务报表采用历史成本法编制。该等财务 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报,所有数值均凑整至最接近的千元,另有注明者则除外。 合并基准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承受或享有参与投资对象业务所得的可变回报,且能透过对投资对 象的权力(即赋予本集团现有能力主导投资对象相关活动的既存权利)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取得控制权。 倘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投资对象大多数的投票或类似权利,则本集团於评估其是否拥有对投资对象的 权力时,会考虑一切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与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约安排; (b)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权利;及 (c)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乃就与本公司相同的报告期间采纳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的业绩由本集团取得 控制权当日起合并计算,并会继续合并,直至该等控制权终止。 即使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蚀结余,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各个组成部分仍会归属於本 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以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 间交易有关的现金流,将於合并时悉数撇销。 倘事实或情况显示上述三项关於控制权的元素中有一项或以上元素发生变动,则本集团将重新评估其是否仍 控制该投资对象。於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的变动(并无丧失控制权)於入账时列作权益交易。 �C6�C 倘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会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 的账面值;及(iii)计入权益的累计汇兑差额;并确认(i)已收代价的公允值;(ii)任何获保留投资的公允值;及 (iii)其因而产生计入损益的盈余或亏蚀。先前已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的本集团应占部分,乃按照本集团直接 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时所规定的相同基准,在适当的情况下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利润。 3.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就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於共同经营的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提早采纳)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修订本、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 第1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修 订本以及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包含的修订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外,新订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及修订本的性质及影响载述如下: (a)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规定,倘共同经营的活动构成一项业务,则共同经营权益的收购人必须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有关业务合并的原则。该等修订亦澄清,在保留共同控制权的情况下,先 前持有的共同经营权益不会於收购同一共同经营的额外权益时重新计量。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 号新增了豁免范围,注明该等修订於分享共同控制权的各方(包括申报实体)受同一最终控制方共同控 制时不适用。该等修订适用於收购共同经营的初始权益及收购同一共同经营的任何额外权益。该等修订 於日後应用。由於本集团於年内并无收购共同经营的权益,故该等修订对本集团并无影响。 (b)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载有在财务报表列报及披露范畴内重点集中改善的地方。该等修订厘清: (i)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重要性规定; (ii)损益表与财务状况表内的特定项目可予分拆; (iii)实体可灵活决定财务报表附注的呈列次序;及 (iv)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其他全面收入必须於单一项目内合并呈列,并区分其 後将会及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此外,该等修订厘清在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的规定。该等修订并无对本集团的财务 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C7�C (c)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澄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原 则,说明收入反映经营业务(资产属业务的一部分)而产生经济利益的模式,而非透过使用资产而消耗经 济利益的模式。因此,以收入为基准的方法不可用於折旧物业、厂房及设备,仅可用於极为有限的情况 以摊销无形资产。该等修订於日後应用。由於本集团并无使用以收入为基准的方法计算非流动资产的折 旧,故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影响。 (d)於二零一四年九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最终版本,集结金融工具项目的所 有阶段,以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先前的所有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 量、减值以及对冲会计的新规定,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本集团选择自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提早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提早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产生的影响 概述如下: (i)分类及计量 金融资产规定分类为以下其中一种计量类别:(1)以摊销成本作後续计量,(2)以公允值计入其他全 面收入作後续计量(除利息的计 提、摊销及减值外,所有公允值变动皆计入其他全面收入),或(3)以 公允值列值计入损益作後续计量。分类取决於实体管理金融工具的业务模型,以及该等工具的合 约现金流特徵。本集团按公允值列值计入损益计量其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资产将继 续以摊销成本计量。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并无对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构成重大影 响。 (ii)减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并无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按公允值列账计入损益的项目以摊 销成本或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债务工具、应收租赁款项、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约须作 减值,并将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按十二个月基准或可使用基准入账。本集团已采纳简化方式,并 根据於所有其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下年限的所有现金差额现值估计之可使用预期亏损入 账。本集团已进行更详细分析,考虑所有合理及辅助资料(包括前瞻因素),以估计其应收贸易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贷亏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并无对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减值构成重 大影响。 (iii)对冲会计 有关对冲会计的规定将令会计处理与风险管理活动更趋一致,财务报表更能反映该等活动的情况。 有关规定放宽对冲有效性评估的要求,对冲会计或可采用更多的风险管理策略,并将对冲工具的 可使用范围扩阔至非衍生金融工具,以及提高可被对冲项目的弹性。财务报表使用者将可获取更 多有关风险管理的资讯,以及掌握对冲会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集团於本年度订立外币远期合 约,以对冲本集团於彼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的净投资所产生的港元兑人 民币外汇风险。对冲工具中对冲有效部分的收益或亏损於其他全面收入中确认,而无效部分的收 益或亏损则於损益中确认。出售海外业务时,於权益内列账的累计收益或亏损将於损益中确认。 根据该准则的过渡条文,本集团追溯应用该准则有关分类及计量以及减值的新规定,於日後应用该准则 有关对冲会计的新规定。 �C8�C 4.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外,本集团在该等财务报表中并无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4 (二零一一年)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确认未变现亏损的递延税项资产 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并未厘定强制性生效日期,但可予采纳 预期适用於本集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阐述三大范畴:归属条件对计量以 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影响;为雇员履行与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金额的以股 份为基础付款交易(附有净额结算特质)的分类;以及对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条款及条件作出令其分类由 现金结算变为权益结算的修订时的会计处理方法。该等修订明确说明计量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时归 属条件的入账方法亦适用於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该等修订引入一个例外情况,在符合若干条件 时,为雇员履行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金额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附有净额结算特质),将整项分类为以股 本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此外,该等修订明确说明,倘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条款及条 件有所修订,令其成为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该交易自修订日期起作为以权益结算的交易入 账。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 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修订本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 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的规定於处理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时的不一致 性。该等修订规定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全数确认盈 亏。至於涉及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交易,交易产生的盈亏於投资者的损益确认,惟仅以非关连投资者於该联 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为限。该等修订将於日後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取消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修订本先前的强制性生效日期,新的强制性生效日期将於 对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会计处理的更全面检讨完成後厘定。然而,该等修订现时可予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订立新五步骤模型,以将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列账。根 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收入按反映实体预期向客户交付货品或服务而有权换取的代价金额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原则为 计量及确认收入提供更有条理的方法。该项准则亦引入大量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分拆总收入、有关履 约责任的资料、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於各期间的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该项准则将取代香港财务报 �C9�C 告准则的所有现行收入确认规定。於 二零一六年六 月,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修订本, 以应对有关识别履约责任、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应用指引及知识产权许可,以及过渡的实行问题。该等修订亦 旨在确保实体更贯彻一致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减低应用该准则的成本及复杂程度。本集团预 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现正评估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後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4号「厘 定安排是否包括租赁」、香港(准则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优惠」及香港(准则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7号「评估涉及租赁法律形式交易的内容」。该准则载列确认、计量、呈列及披露租赁的原则,并要求 承租人就大多数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该准则包括给予承租人两项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租赁及短期租赁。 於租赁开始日期,承租人将确认於租赁期作出租赁付款为负债(即租赁负债)及代表可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为 资产(即有使用权资产)。除非有使用权资产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物业的定义,否则有使用权资产其 後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租赁负债其後会就反映租赁负债利息而增加及因租赁付款而减 少。承租人将须分别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有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开支。承租人亦须於若干事件发生时重 新计量租赁负债,例如租赁期变更或用於厘定该等付款的一项指数或比率变更而引致未来租赁付款变更。承 租人一般将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数额确认为有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沿用香港会 计准则第17号内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出租人将继续使用与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相同的分类原则对所有租 赁进行分类,并将之分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目前正评估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的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要求实体作出披露,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动,包 括现金流及非现金产生的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於财务报表作出额外披露。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 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虽然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可更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但其颁布目的为说明与以公允值计量的债务工具 相关的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修订清楚说明实体於评估是否有应课税利润可用作抵扣可扣减暂 时性差额时,需要考虑税务法例是否对於可扣减暂时性差额转回时可用作抵扣的应课税利润的来源有所限 制。此外,该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利润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税利润可包括收回超过账面值 的部分资产的情况。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C10�C 5.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可分为下列四个可申报经营分部: (a)物业开发:物业销售 (b)物业投资:物业租赁 (c)酒店营运:酒店营运 (d)物业管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年内,本集团所进行的物业开发项目全部均位於中国内地。 管理层独立监察本集团各经营分部的业绩,以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出决定。分部表现乃根据可报告分部 的利润�u亏损进行评估,而此乃经调整税前利润�u亏损之计量。经调整税前利润�u亏损乃一贯以本集团的税 前利润计量,当中并无计及利息收入、融资成本以及总办事处及企业的收入及开支。 本集团从外界顾客所得的收入仅来自其中国内地的业务。由於本集团的主要营运及客户均位於中国内地,故 并无提供其他地理分部资料。 於年内,与单一外界顾客进行的交易所产生的收入概无达到本集团总收入的10%或以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开发 物业投资 酒店营运 物业管理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对外界顾客的销售 7,922,956 182,411 389,839 370,123 8,865,329 分部业绩 4,193,984 344,732 127,174 96,190 4,762,080 对账: 利息收入及未分配收入 731,732 未分配开支 (806,438) 融资成本 (159,875) 税前利润 4,527,499 所得税开支 (1,065,893) 年度利润 3,461,606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42,593 2,337 103,825 1,137 149,892 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净额 �C 165,900 �C �C 165,900 分占利润及亏损: 合营企业 2,129,540 �C �C �C 2,129,540 �C11�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开发 物业投资 酒店营运 物业管理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对外界顾客的销售 7,563,196 154,381 367,110 255,069 8,339,756 分部业绩 4,225,450 861,614 94,056 19,757 5,200,877 对账: 利息收入及未分配收入 103,080 未分配开支 (631,153) 融资成本 (10,451) 税前利润 4,662,353 所得税开支 (1,249,168) 年度利润 3,413,185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41,162 5,372 111,442 1,147 159,123 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净额 �C 709,671 �C �C 709,671 分占利润及亏损: 联营公司 (2,661) �C �C �C (2,661) 合营企业 1,935,245 �C �C �C 1,935,245 6.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收入指年内物业销售的除营业税及增值税後所得款项总额、投资物业的已收及应收的总租金收入、酒店营运 的总收入及物业管理费收入。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的分析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物业销售 7,922,956 7,563,196 总租金收入 182,411 154,381 酒店营运收入 389,839 367,110 物业管理费收入 370,123 255,069 8,865,329 8,339,756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利息收入 169,677 40,937 汇兑净差额 304,550 7,799 管理费收入 72,377 �C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的收益 44,708 �C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的收益 57,198 �C 其他 83,222 54,344 731,732 103,080 �C12�C 7.融资成本 本集团融资成本的分析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他借贷利息 2,713,385 2,264,956 减:资本化利息 (2,553,510) (2,254,505) 159,875 10,451 8.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乃於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後达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成本 5,570,990 4,986,172 减:确认政府资助 (171) (217) 5,570,819 4,985,955 折旧 144,414 154,088 摊销土地使用权 26,933 26,195 减:於在建资产资本化之金额 (21,455) (21,160) 5,478 5,035 提前赎回优先票据的额外费用* 117,667 �C 出售投资物业(收益)�u亏损净额 (5) 12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19 233 雇员福利开支(不含董事及行政总裁薪酬): 工资及薪金 546,890 549,603 退休金计划供款(界定福利计划) 57,124 56,076 以股权结算购股权开支 �C 54 604,014 605,733 减:於在建资产、在建物业及在建投资物业资本化之金额 (106,844) (146,496) 497,170 459,237 *该等项目计入合并损益表的「其他营运开支净额」内。 �C13�C 9.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C中国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618,307 550,027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547,602 718,621 1,165,909 1,268,648 递延 (100,016) (19,480) 年内总税项开支 1,065,893 1,249,168 香港利得税 由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利润,故无须就 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已根据在中国内地的业务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估计应课 税利润,以相关的现有法律、诠释及惯例为基准,按适用税率计算。 中国土地增值税 中国土地增值税就土地增值按累进税率介乎30%至60%徵收,即物业销售所得款项减可扣除开支(包括土地使 用权摊销、借贷成本及全部物业开发开支)。 10.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股息�C每股普通股人民币40分 (二零一五年:以股代息(附现金选择权)之股息人民币29分) 1,221,521 868,980 拟派特别股息�C每股普通股人民币11分(二零一五年:无) 335,918 �C 1,557,439 868,980 年内拟派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从本公司的股份溢价账中列支,须获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 六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C14�C 11.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利润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021,295,752股(二零 一五年:2,968,151,188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金额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利润计算。用於该 计算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3,021,295,752股(二零一五年:2,968,151,188股)(亦是用於计 算每股基本盈利者),另加假设全部潜在摊薄普通股被视作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时无偿发行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244,437股(二零一五年:1,063,336股)。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金额乃根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 3,464,714 3,416,248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的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021,295,752 2,968,151,188 摊薄影响�C购股权 244,437 1,063,336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所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021,540,189 2,969,214,524 12.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添置总成本约人民币342,755,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 265,824,000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 �C15�C 13.应收贸易账款 应收贸易账款主要包含来自物业销售、经营租赁租金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应收账款。物业销售的支付条款 乃於相关买卖协议内订明,除一般要求新客户须提前付款外,本集团就提供租赁、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与客 户订立的交易条款主要为信贷形式。主要客户的信贷期一般为一至六个月。於报告期终的应收贸易账款的账 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108,714 239,374 四至六个月 14,634 9,801 七至十二个月 16,293 9,919 一年以上 17,134 15,367 156,775 274,461 14.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於报告期终的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或按要求偿还 5,753,979 2,391,399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为免息,并通常於三至六个月期内结清。 15.报告期後事项 (a)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本公司发行年息6.00%本金总额 为250,000,000美元(等值约人民币1,733,113,000 元)的优先票据。本公司有权於到期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前若干特定期限内按若干预先厘定的价格 赎回优先票据。优先票据按年息6.00%计息,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开始每年的一月十一日及七月十 一日每半年付息一次。有关优先票据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的相关公告。 (b)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本公司悉数赎回未偿还的二零二零年到期8.625%本金总额300,000,000美元 的优先票据,赎回价为本金额的104.3125%,连同应计及未支付利息。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 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的相关公告。 (c)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本公司发行年息6.00%本金总额 为400,000,000美元(等值约人民币2,772,980,000 元)的优先票据。本公司有权於到期日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前若干特定期限内按若干预先厘定的价格 赎回优先票据。优先票据按年息6.00%计息,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开始每年的三月十五日及九月十 五日每半年付息一次。有关优先票据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二零一 七年三月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的相关公告。 �C16�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i)物业销售的除营业税及增值税後所得款项总 额、(ii)投资物业已收及应 收经常性收入总额、(iii)来自酒店房租、食物及饮品销售及其他配套服务(当服务已确认提供) 的收入总额及(iv)物业管理费收入。收入主要来自四个业务分部:物业开发、物业投资、酒店营 运及物业管理。 於二零一六年的收入约人民币8,865.3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8,339.8百万元增加6.3%。 於二零一六年,物业开 发、物业投资、酒 店营运及物业管理的收入分别约人民币7,923.0百 万元、 人民币182.4百万元、人民币389.8百万元及人民币370.1百万元。 物业开发 二零一六年物业开发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7,563.2百万元,增加4.8%至约人民币7,923.0百 万元,此乃主要由於已交付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由二零一五年551,525平方米增至二零一 六年631,100平方米。已交付总建筑面积增加所产生的影响部分因已确认平均销售价格(「平均销 售价格」)由二零一五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3,713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2,554元 而有 所抵销。 物业投资 二零一六年物业投资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54.4百万元,增加18.1%至约人民币182.4百万 元。 酒店营运 二零一六年酒店营运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367.1百万元,增加6.2%至约人民币389.8百万 元。增加乃主要由於杭州木莲庄酒店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开始试业。 物业管理 二零一六年物业管理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55.1百万元,增加45.1%至约人民币370.1百万 元,主要由於管理的物业数目增加。收入增加亦由於管理的商业物业比例增加,而商业物业的 每平方米管理费较高。 �C17�C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主要指本集团在物业开发活动中直接产生的成本。销售成本以已售物业的成 本为主,当中包括建设期内的直接建筑成本、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及有关借贷资金的资本化借 贷成本。 销售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 币5,330.3百万元,增加8.7%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5,795.0百 万元, 主要由於物业销售的已交付总建筑面积增加所致。 每平方米的土地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096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3,219元,是由於 城市间的交付组合与二零一五年相比有所变化。 每平方米的建筑成本从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4,490元轻微减少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4,334元。 毛利 本集团的毛利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 币3,009.4百万元,轻微增加2.0%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3,070.3 百万元。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毛利率录得34.6%,而二零一五年则为36.1%。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其他收入及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03.1百万元,上升609.7%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731.7百 万元,主要包括汇兑差额约人民币304.6百万元、利息收入约人民币169.7百万元及合营项目有关 的管理费收入约人民币72.4百万元。 销售及营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76.5百万元,增加16.7%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 币322.8百万元,主要由於广州誉山国际、杭州天峻及上海环球都会广场等项目的广告开支上升 所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774.7百万元,增加25.1%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969.2百 万元,主要由於人力成本增加。本集团的商业部,随着本集团商业地产的发展同步扩大。在报 告期内,本集团的商业物业上海悠方及广州珠江新城的天汇广场正式开始营业。另外,於二零 一六年,本集团购进位於不同城市的12幅土地,其中合肥是新进入的城市。本集团相信,人才 为未来增长及抓紧日後机遇的要素。本集团亦提供广泛的培训,设立奖励计划,创建团队合作 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以挽留经验丰富的雇员。 其他营运开支净额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其他营运开支约人民 币118.2百万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30.7百万元), 主要包括提前赎回优先票据的额外费用。 �C18�C 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净额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约人民币165.9百万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709.7百 万元),主要与各区多项可出租商业物业有关。二零一六年,来自广州的领峰、上海的环球都会广场及 广州的环球都会广场等可出租商业物业应占的公允值收益约人民币129.0百万元。本集团之合营企业所拥有之物业,其公允值收益已包含在合并损益表的「合营企业分占利润及亏损」内。其收益主要来自广州的天�蠊愠〖盎�笊桃倒愠 �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融资成本约人民币159.9百万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0.5百万元),乃有关 若干一般公司贷款及部分优先票据的借贷成本。由於该等借贷并不用作项目开发,故并未资本 化。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249.2百万元,减少14.7%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1,065.9百万 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土地增值税拨备减少。 年度利润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年度利润约人民币3,461.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3,413.2百万 元)。在上述种种因素影响下,净利润率由二零一五年的40.9%减至二零一六年的39.0%。 流动资金、财务及资本资源 现金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的账面金额约人民币26,901.6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2,566.1百万元)。 根据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若干物业开发公司须将若干数目的已收预售物业的所得款项存入指 定银行户口作为承建相关物业的担保按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受限制现金的账面 金额约人民币1,130.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619.6百万元)。 �C19�C 借贷及本集团的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贷款、优先票据及境内公司债券分别约人 民币11,190.6百万元、人民币8,558.3百万元及人民币23,201.1百万元。在银行及其他贷款中,约人 民币4,753.5百万元将於一年内偿还,约人民币3,678.4百万元将於二至五年内偿还,以及约人民 币2,758.7百万元将於五年後偿还。本集团的优先票据及境内公司债券将於二至五年内偿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人民币11,190.6百万元的银行及其他贷款乃以本集团 账面总值约人民币15,640.3百万元的楼宇、土地使用权、投资物业、在建物业、持作销售用途的 竣工物业,加上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股权作抵押。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共同及个别担保优先票 据,并以其股份作为抵押品提供抵押。本集团的境内公司债券由本公司担保。 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总额约1,487.3百万港元的若干贷款结余分别以港元计值外,本 集团全部银行及其他贷款的账面金额均以人民币计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总额 为人民币1,319.2百万元的贷款结余按固定利率计息外,本集团的全部银行及其他贷款乃按浮动 利率计息。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优先票据以美元计值及按固定利率计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境内公司债券以人民币计值及按固定利率计息。 负债比率 负债比率乃按借贷净额(总借贷扣除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以及受限制现金)除以权益总额计算。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负债比率为66.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9.0%)。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营运,所以其大部分收入与开支均以人民币计量。此外,除了上述提及 过的,本公司的境内公司债券以人民币计值。人民币兑换美元及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不 定,并且受到(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及经济状况变动等因素所影响。人民币乃按中国人民银行厘 定的汇率兑换为外币,其中包括美元及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人民币兑换美元及港元的汇率有所下降,董事会预期,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不会 对本集团的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C20�C 或然负债 (i)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若干买家的按揭融资而提供担保的或然负债约人 民币7,330.0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 币5,608.9百万元)。此乃就银行授出 的按揭融资而提供的担保,该等按揭融资涉及为本集团物业买家安排的按揭贷款。根据担 保的条款,倘该等买家未能支付按揭款项,本集团须负责向银行偿还买家拖欠的未偿还按 揭本金,连同累计利息及罚款,而本集团有权接管有关物业的法定业权及所有权。本集团 的担保期由授出有关按揭贷款当日开始,至发出房地产权证为止,房地产权证一般於买家 取得有关物业後一至两年内发出。 该等担保的公允值并不重大,而董事会认为倘买家未能支付款项,相关物业的可变现净值 足以偿还所欠的按揭本金连同累计利息及罚款,故此,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财务报表并无为该等担保作出拨备。 (ii)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合营企业之若干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市场回顾 二零一六年,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场热情如火、跌宕起伏到逐渐降温的过程。自二零 一五年年中以来,在相对宽松的政策背景下,房地产市场逐步走进上升轨道,尤其是二零一六 年初之後,压抑已久的需求出现井喷式增长,从北京、上海、深圳为首的一线城市,蔓延至二 线热点城市如合肥、南京、杭州、武汉。至年中更出现疯狂的抢购热潮,房价不断上涨。对此, 中央政府在第四季度逐步重新出台针对过热一线及二线城市的调控政策,楼市成交开始缓慢下 来。 房地产销售的火爆行情带动土地市场的暴涨。一线土地供不应求,部分需求流向二线热点城 市,成为众多房地产商追捧的对象。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二零一六年,中国内 地土地出让总额超过千亿的城市达到9个,分 别为苏州、南京、上海、杭 州、天津、合肥、武汉、 重庆、深圳,远超历史记录,二线城市比重最多。 资本方面,宽松的货币政策,较低的利息成本以及融资渠道的拓宽,给房地产商融资带来利好 时期。一众房地产商抓紧机会,通过发行国内债券,获得息率优惠的资金。 �C21�C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受惠於多年来一二线城市战略部署,基於客户需求制定适销产品,顺利完 成年度目标。按预售额贡献来划分,目前41个在售项目中,51%来自广州、北京及上海,另外49% 来自二线热点城市,尤其以杭州、成都及南宁较多。 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深度的市场分析,集中精力开发现有产品的後续组团,同时亦在热门地 区推出多种全新产品补充货源,迎合潜在买家的需要。纵观全年,本集团主要推出以总建筑面 积89�C130平方米以内的刚需和首次改善型产品为主,辅以总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产 品。 杭州映月台位於杭州未来科学城,临近在建的地铁5号线站点,属於该板块中的低密度住宅社 区,绿化率高达30%,报告期内推出适合当地需求的总建筑面积89�C115平方米精装修住宅。得益 於优越的地理位置,完善的商业、教育等配套设施,以及本集团在未来科学城树立的品牌效应, 杭州映月台自二零一六年八月推售以来,售价节节上升。位於南宁五象新区的天汇广场,临近 在建的地铁线路,坐拥五象湖一线湖景,以及已启用的教育配套,一直深受当地买家追捧,本 年度主打总建筑面积89�C123平方米的精装修住宅产品。 本集团经过二十二年的探索和总结,深刻体会到稳健的财务系统和良好的现金流对企业发展的 重要性。报告期内,本集团时刻跟踪融资政策的变化,很好把握境内债券融资的窗口期。於三 月份和四月份,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成功发行息率优惠的 境内企业债券,共筹措资金达人民币87亿元(扣除相关发行开支前)。下半年,透过本公司,成 功於七月份和九月份共发行三期息率较低的非公开境内债券,发行金额达人民币113亿元(扣除 相关发行开支前)。於 二零一七年一月,本集团抓紧时机发行美元2.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开支前) 的境外债券以置换以前年度购买的高息境外债券。以上融资大幅降低融资成本,改善了本集团 的财务结构,同时逐步降低境外债券的比例,规避外汇风险。 土地方面,一线城市和二线热点城市近年来人口流入加快,产品快速去化,导致短期供不应求, 但土地供应量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开发商纷纷抓紧补充土地储备供後续发展。报告期内,一线 和二线热点城市的土地总价和土地均价不断攀升,尤其以一线城市周边的二线城市最为突出。 本集团多年来深耕一线城市及二线热点城市,基於对未来规模的扩张和後续发展,报告期内, 共购进位於广州、佛山、上海、杭州、南宁、成都、合肥等地的12幅土地,其中合肥是本年度新 进入的城市。地块位於已开拓城市的城中核心地段,如杭州申花项目、杭州乔司项目;或位於 �C22�C 新兴城区,如佛山北�蛳钅俊⒛夏�五象新城项目IV;或位於市郊以生态着称的风景区,如成都 大邑项目。本年度通过购买土地,共增加本集团权益总建筑面积约2,374,000平方米。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旗下共拥有67个项目,分布於中国内地12个城市,共计 约权益建筑总面积11.3百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能够满足本集团未来四到五年的发展。 为加快後续发展,扩大经营规模,本集团於年内分别推出位於上海新江湾的绿色悠闲购物中心 上海悠方以及位於广州珠江新城的高端商场天汇广场,也陆续推出各地的写字楼收租物业,如 位於广州琶洲的环汇商业广场,广州环球都会广场等。商业项目的推出,将逐步为本集团带来 长期稳定的收益。年末,本集团还提出「未来+」的愿景,希望通过住宅、商业及物业管理板块 的紧密结合,把优质的设计,过硬的产品质量以及售後服务带给广大客户和消费者,更好扩大 本集团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投资物业及酒店 1)酒店物业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旗下已开业的酒店共五家,包括由水准领先的酒 店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广州东圃合景福朋喜来登酒店、广州花都合景喜来登度假酒店以及 广州W酒店,也包括由本集团运营打理的自营酒店广州木莲庄酒店和杭州木莲庄酒店。 以上酒店位於城中核心地段,适合商务差旅和休闲,或位於风景优美的市郊,以静谧自然 为主题。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善,各家酒店致力通过优质的服务水准和商住环境,维护和 扩大客户基础,树立酒店品牌,营业额逐年攀升。 2已建成及可出租的投资物业 本集团出租物业主要包括於二零零七年建成位於广州珠江新城的合景国际金融广场(IFP), 以及二零一六年建成位於上海新江湾的悠方购物中心,位於广州珠江新城的天汇广场。 IFP自投入使用以来,出租率长期稳定保持高出租率水平,究其原因,主要包括:1)位於珠 江新城核心地段,交通便捷;2)完善的工作环境以及优良的物业管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IFP的出租率保持在98.8%,主要租户包括中行私人银行、工行私人银行、渣 打银行以及其他十家外资银行,出租率长年稳居区域前列。 本集团於上半年开业首家商场物业上海悠方,下半年在广州珠江新城的天汇广场揭幕。两 个商场的正式营业,为本集团进一步开拓商业板块提供模板。未来,本集团预计推出位於 北京、成都、苏州等地的购物中心。 �C23�C 业务展望 展望二零一七年,中央政府将继续维持调控政策,围绕中央经济会议上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 不是用来炒 的」,针对不同的城市出具不同的对策,逐步建立符合国 情,适应市场发展的长效机 制。 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会推出多个全新项目,位於广州、上海、佛山、南宁、杭州等地,如广州 朱村项目、上海松江项目、佛山北�蛳钅俊⒛夏�五象新城项目IV、杭州萧山及申花项目等。全 新项目以刚需和改善型住宅产品为主。同时,本集团也将推出现有项目的後续期数,如广州誉 山国际、佛山泷景、成都天誉、杭州映月台、南宁天汇广场等在当地市场占据地位的项目,及 时补充货量,提高产品的周转速度。二零一七年本集团携手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龙光」)以 总价168.55亿港元成功投得位於香港鸭�洲利南道的优质住宅地皮项目,本集团与龙光各占本 项目50%股权,本 项目占地逾12.65万平方尺,可建总楼面逾76万 平方尺。凭藉本集团品牌优势、 项目发展的丰富经验和在物业市场高端项目设计理念,预计此次合作可利用彼此的优势达致互 利共赢的目的,有利本集团於香港物业市场的未来长远发展。 �C24�C 本集团之物业发展情况概览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主要项目位於广州、苏州、成都、北京、海南、上海、天 津、南宁、杭州、南京、佛山及合肥。 本集团权益 拥有之 本集团 编号项目 区域产品类型 总建筑面积 所占权益 (千平方米) (%) 1. 誉山国际 广州住宅�u别墅�u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 1,668 100 商业 2. 环球都会广场 广州写字楼�u商业 40 50 3. 天�蠊愠。ò�括天銮及天盈广场)广州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酒店�u商业 69 33.3 4. 星辉广场 广州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商业 199 100 5. 天峻 广州别墅�u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酒店�u 490 100 商业 6. 花语水岸 广州住宅�u商业 9 50 7. 增城挂绿湖 广州别墅�u酒店 43 100 8. 花漫里 广州住宅�u别墅�u商业 317 100 9. 环�笊桃倒愠。ㄇ俺乒阒� 广州写字楼�u商业 50 50 琶洲项目) 10. �蠼鹬行摹�悦峰(前称广州 广州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商业 102 33.3 金融城项目) 11. 叠翠峰 广州住宅�u商业 113 35 12. 云溪四季(前称广州朱村I&II)广州住宅�u别墅�u商业 267 50 13. IFP 广州写字楼�u商业 61 100 14. 广州东圃合景福朋喜来登酒店 广州酒店 35 100 15. 花都合景喜来登度假酒店 广州酒店 25 100 16. W酒店�uW酒店式公寓 广州酒店�u酒店式公寓 80 100 17. 广州木莲庄酒店 广州酒店 8 100 18. 峰汇国际 苏州住宅�u服务式公寓�u酒店�u商业�u 72 100 写字楼 19. 苏州领峰 苏州住宅�u服务式公寓�u酒店�u商业 103 90 20. 苏州叠翠峰 苏州住宅�u商业 2 100 21. 领�蠊愠� 苏州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商业 26 100 22. 万�蟠笙� 苏州写字楼�u商业 60 100 23. 苏州瑜翠园 苏州住宅�u商业 7 100 24. 万景峰 成都住宅�u服务式公寓�u商业 49 100 25. 成都誉峰 成都住宅�u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酒店�u 425 100 商业 26. 成都天誉 成都住宅�u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酒店�u 308 50 商业 27. 云上(前称成都大邑项目) 成都住宅�u别墅�u商业�u酒店 618 55 28. 香悦四季 北京住宅�u别墅�u服务式公寓�u商业 19 100 29. 世茂维拉 北京住宅�u商业 13 50 30. 北京领峰 北京住宅�u别墅�u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 65 50 商业 �C25�C 本集团权益 拥有之 本集团 编号项目 区域产品类型 总建筑面积 所占权益 (千平方米) (%) 31. 摩方 北京商业 16 100 32. 映月台 北京住宅�u别墅�u商业 20 100 33. 合景中心I 北京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商业 128 100 34. 合景中心II 北京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商业 125 100 35. �防叫洛� 北京住宅�u别墅 16 33 36. 汀澜海岸 海南别墅�u住宅�u酒店 201 100 37. 月亮湾项目 海南别墅�u住宅�u酒店�u商业 421 100 38. 上海环球都会广场(前 称浦东项目)上海写字楼�u商业 78 100 39. 天汇广场 上海住宅�u服务式公寓�u写字楼�u商业 44 50 40. 上海领峰 上海住宅�u服务式公寓�u酒店�u商业 38 100 41. 上海峰汇 上海服务式公寓�u酒店�u商业 48 100 42. 上海叠翠峰 上海住宅�u商业 52 100 43. 嘉誉湾 上海住宅�u服务式公寓�u酒店�u写字楼�u 62 50 商业 44. 万景峰 上海住宅�u服务式公寓�u商业 138 100 45. 上海松江项目 上海住宅 122 100 46. 津南新城 天津住宅�u别墅�u服务式公寓�u商业 590 25 47. 御华园I 天津住宅�u商业 47 100 48. 御华园II 天津住宅�u别墅�u商业 32 100 49. 天津誉峰(前称滨海项目) 天津住宅�u别墅�u商业 262 100 50. 天汇广场 南宁住宅�u别墅�u写字楼�u商业 433 87 51. 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 南宁写字楼�u商业 62 87 52. 广西天峻 南宁住宅�u别墅�u酒店�u商业 388 87 53. 南宁香悦四季(前称五象新城 南宁住宅�u商业 316 100 项目IV) 54. 杭州瑜翠园 杭州住宅 47 100 55. 杭州叠彩园 杭州住宅�u别墅 3 100 56. 杭州天峻 杭州住宅 5 100 57. 杭州木莲庄酒店 杭州酒店�u商业 18 100 58. 杭州映月台 杭州住宅 109 51 59. 杭州天誉(前称杭州萧山项目)杭州住宅�u别墅 56 100 60. 杭州天銮(前称杭州申花项目)杭州住宅�u别墅 50 100 61. 杭州乔司项目 杭州住宅�u商业 70 50 62. 尚都荟 南京住宅�u写字楼�u商业 49 50 63. 泷景 佛山住宅�u别墅�u写字楼�u商业 1,296 50 64. 佛山天銮花园(前称佛山顺德 佛山住宅�u商业 305 100 项目) 65. 佛山扶西项目 佛山住宅 89 33.3 66. 合肥庐阳项目I 合肥住宅�u商业 139 100 67. 合肥庐阳项目II 合肥住宅�u商业 81 100 �C26�C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用总数约6,100名雇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财政年度,总员工成本约人民币604.0百万元。雇员的薪酬按其表现、技能、经验及当时行 业惯例厘定。本集团定期检讨薪酬政策及待遇,并按行业薪酬水平作相应调整。除基本薪金、 公积金计划(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香港雇员设立)或国家管理的退休金计划(为中国雇 员设立)外,会按个别雇员的表现评价赠予酌情花红及现金奖励。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合共已行使30,000份购股权,及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余下 4,585,250份购股权已失效。於批准此业绩公告日期,根据股东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通过决 议案采纳的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下概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购股权变动详情将於即将刊发的年报内披露。 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每股普通股人民币40分之末期 股息。董事会亦建议宣派及派付每股普通股人民币11分之特别股息,以答谢股东的长期支持。 倘股东於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拟派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则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 十六日或之前派付予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股东。 拟派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将以人民币宣派及以港元派付。应付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将按中国人 民银行所公布於宣派股息日期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汇率由人民币转换为港元。 派付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须待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举行的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 大会批准拟派末期股息及批准拟派特别股息,方告作实。 载有拟派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全部详情的通函连同有关选择表格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 七日前後寄发予股东。 �C27�C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下列期间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a)为厘定有权出席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举行的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 的股东,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 (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须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 分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香港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供登记,地址为香 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b)为厘定符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的股东,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 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三)(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为符 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须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 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香港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 供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 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本公司已就不遵 守标准守则之事宜向本公司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本公司所有董事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列之规定。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相信稳健且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不单是增加投资者信心的要素,更能提高本公司的问责 性及透明度,亦对本公司长远成功发展至为重要,故本集团致力制订及维持有效的企业管治常 规及程序。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 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 �C28�C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列之守则条文成立,并以书面列出其权责范围。审核 委员会乃向董事会汇报及获董事会授权评估与财务报表相关之事宜,及履行包括但不限於审阅 本公司财务监控及内部监控、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常规及与外聘核数师之关系等职责。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谭振辉 先生(主席)、李嘉士太平绅士及李彬海先生。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於初步公告之工作范围 有关本集团年内合并财务报表草稿所载之金额,本公司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同意本集团 之初步公告所载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状况表、合并损益表、合 并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之数字。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所履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 公会颁布之《香港审核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所进行之核证工作, 因此,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就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守则条文成立,并以书面列出其权责范围。薪酬委 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於制订薪酬政策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并就此向董事 会提供建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孔健岷先生及两名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谭振辉先生(主席)及李彬海先生。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成立。提名委员会负责(包括但不限於)检讨董事会的架 构、规模及成员组合,并就挑选董事人选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孔健岷先生(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谭振辉先生及李彬 海先生。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於回顾年度内一直维持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C29�C 於联交所和本公司网站公布资料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已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 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kwgproperty.com/ivr/index.aspx。 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之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举行,并将根据上市规 则规定之方式刊发及寄发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承董事会命 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孔健岷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孔健岷先生(主席)、孔健涛先生、孔健楠先生、 李建明先生及徐锦添先生为执行董事及李嘉士太平绅士、谭振辉先生及李彬海先生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 �C30�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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