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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 中期報告

Stock Code 股份代号 : 16 INTERIM REPORT 2016 / 17 二 ○ 一 六 至 一 七 年 中 期 报 告 INTERIM REPORT 2016 /17 中期报告 1.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at Kowloon Station, Hong Kong 香港九龙站环球贸易广场 2. Shanghai IFC, the mainland 内地上海国金中心 3. Grand YOHO in Yuen Long, Hong Kong 香港元朗 Grand YOHO 4. Ultima in Ho Man Tin, Hong Kong 香港何文田天铸 1 4 3 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69 70 董事局及委员会 71 财务概要及公司资料 72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84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的审阅报告 85 综合收益表 86 综合全面收益表 87 综合财务状况表 88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89 综合权益变动表 9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106 财务检讨 110 其他资料 目录 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用户可透过QR码阅读器下载PDF版本 董事局及委员会 70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局及委员会 董事局 执行董事 郭炳联 (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黄植荣 ( 副董事总经理) 雷 霆 ( 副董事总经理) 郭基�� 郭基泓 邝 准 董子豪 冯玉麟 郭颢澧 ( 郭炳联之替代董事) 非执行董事 李兆基 ( 副主席) 胡宝星 关卓然 胡家骠 ( 胡宝星之替代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叶�f奇 王于渐 李家祥 冯国纶 梁乃鹏 梁榉泾 梁高美懿 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郭炳联 黄植荣 雷 霆 郭基�� 郭基泓 邝 准 董子豪 冯玉麟 周国贤 黄振华 容上达 李清监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家祥* 叶�f奇 梁榉泾 梁乃鹏 薪酬委员会 王于渐* 李家祥 关卓然 梁乃鹏 提名委员会 王于渐* 关卓然 叶�f奇 梁乃鹏 * 委员会主席 财务概要及公司资料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1 财务概要及公司资料 财务概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016 2015 变动(%) 财务概要( 港币百万元) 收入 46,343 34,902 32.8 可拨归公司股东溢利 ― 账目所示 20,659 14,724 40.3 ― 基础1 14,608 9,298 57.1 租金总收入2 10,803 10,351 4.4 租金净收入2 8,273 7,943 4.2 每股财务资料( 港币) 可拨归公司股东每股基本溢利 ― 账目所示 7.14 5.11 39.7 ― 基础1 5.05 3.23 56.3 中期股息 1.10 1.05 4.8 注: 1. 可拨归公司股东基础溢利并不包括投资物业估值变动净额之影响 2. 包括所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收入 公司资料 公司秘书 容上达 核数师 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注册办事处 香港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45楼 电话 : (852) 2827 8111 传真 : (852) 2827 2862 网址 : www.shkp.com 电邮 : shkp@shkp.com 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 律师 胡关李罗律师行 �I士打律师行 徐嘉慎律师事务所 高伟绅律师行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三菱东京UFJ 银行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瑞穗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 有限公司 三井住友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 本中期报告印刷本之英文版本及中文版本已备妥,亦可於本公司网站浏览。 若(i)股东已透过或选择透过或被视为已同意透过电子方式收取本中期报告,但仍欲收取印刷本;或(ii)股东 因任何理由於收取或浏览载於本公司网站之本中期报告时遇到困难,股东可以经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免费索取印刷本。股东可将要求邮寄至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M楼,或电邮至shkp@computershare.com.hk。 股东如欲更改日後对本公司的公司通讯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的选择,可随时在合理时间内( 为不少於七天), 以邮寄或电邮或填妥并寄回随附之更改表格,经股份过户登记处通知本公司,费用全免。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7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人谨向各位股东报告: 业绩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在撇除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的影响後,可拨归公司股东基 础溢利为港币一百四十六亿八百万元,去年同期为港币九十二亿九千八百万元。每股基础盈利为港币五元五 仙,去年同期为港币三元二角三仙。 账目所示可拨归公司股东溢利及每股盈利分别为港币二百零六亿五千九百万元及港币七元一角四仙,去年同期 为港币一百四十七亿二千四百万元及港币五元一角一仙。期内的账目所示溢利包括扣除了递延税项及非控股 权益後之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的金额港币六十四亿五千六百万元,去年同期的金额为港币五十五亿三千一百 万元。 股息 董事局宣布派发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港币一元一角,较上年同期增加百 分之四点八。中期股息的派发日期为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业务回顾 物业销售及租金收入 物业销售收益 连同合作项目的收益,回顾期内财务报表录得的物业销售收益为港币二百六十一亿四千七百万元。来自物业 销售的溢利为港币八十三亿四千五百万元,去年同期为港币二十四亿七千四百万元。按所占权益计算,集团 在期内录得的合约销售总额达港币二百八十六亿元。 租金收入 回顾期内,连同合作项目租金计算,总租金收入按年上升百分之四至港币一百零八亿三百万元,净租金收入 按年上升百分之四至港币八十二亿七千三百万元。租金收入表现稳健是由於续租和新租租金上升;新投资物 业特别是内地项目带来的收益亦有助带动租金收入增长。 香港地产业务 土地储备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底,按所占权益计算,集团在香港的土地储备总楼面面积为四千九百三十万平方尺, 其中二千九百四十万平方尺是已落成投资物业,一千九百九十万平方尺是发展中物业。此外,按地盘面积计 算,集团持有逾三千万平方尺农地,大部分位於新界现有或计划兴建的铁路沿线,并处於更改土地用途的不 同阶段。 集团在回顾期内继续投地,透过政府招标方式购入沙田一幅住宅用地,总楼面面积约四十三万四千平方尺, 地盘四周绿意盎然。项目将提供时尚豪华的居所,让住户享有悠闲的生活环境。尽管土地市场竞争激烈,但预 期项目仍然会有满意的回报。集团会维持足够的土地储备,既能推动业务保持增长,亦能让员工参与更多项 目,发挥他们的潜能,令集团得以持续发展。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3 地产发展 踏入二○一七年後,香港一手住宅市场再度活跃,新盘反应理想,与去年最後两个月当局加徵印花税和息率 上升令一手物业成交量低的淡静市况有显着的分别。买家对楼市的信心现时仍然得到多项因素支持,包括就 业市场健康、市民收入持续增加及相对低息的环境。 集团继续专注提升品牌及加强其市场领导地位,并密切留意顾客的需要、喜好及市场变化,不断优化产品。 集团旗下物业的户型多元化且间格实用,配合独特的建筑、优质的用料和手工及完善的设施,再加上考虑周 全的物业设计和体贴的服务,令集团赢得口碑,这以客为先的宗旨更为住户的优质生活增添魅力。何文田天 铸第一期及东涌东环第一期在近期相继交楼,顾客对物业的评价甚高,集团卓越的品牌和声誉均得以进一步 提升。 回顾期内,集团录得的合约销售额逾港币二百二十八亿元,表现理想,合约销售额主要来自元朗Grand YOHO 第一期和Park YOHO第一期、筲箕湾形荟及将军澳南的海天晋。Grand YOHO第二期於今年一月开售,所推出 的单位接近售罄;在未来两三年,余下单位将是唯一直达港铁元朗站的新供应,集团会继续以适切的步伐推 售余下单位,把握其市场潜力。 集团於期内在香港完成两个项目,按总楼面面积计算合共约一百五十万平方尺,其中接近一百万平方尺是住 宅物业,其余是留作长线投资的零售物业,详情可参阅下表。预计在本财政年度下半年落成的所占总楼面面 积接近三百一十万平方尺,当中约二百六十万平方尺是住宅物业。 项目 地点 物业用途 集团所占权益 所占总楼面面积 ( 百分率) ( 平方尺) Grand YOHO 第一期 元朗朗日路9号 住宅/商场 100 1,199,000 天晋IIIB 将军澳至善街19号 住宅/商�m 100 257,000 总计 1,456,000 投资物业 集团凭藉其投资物业的高质素及地点和种类多元化,在香港租务市场确立了领导位置。集团投资物业组合的 总楼面面积逾二千九百万平方尺,以优质商场和写字楼为主,为集团带来庞大和稳定的经常性租金收入。 回顾期内,连同合作项目带来的收益,集团在香港的总租金收入按年上升百分之四至港币八十六亿四千三百 万元,其增长主要是受新租及续租租金上升带动。投资物业的整体出租率处於约百分之九十五的高水平。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74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零售物业组合 在本港零售市场市况偏软但下行幅度在近月收窄的情况下,集团旗下零售物业的整体出租率继续处於高水 平,续租租金上升。集团的零售物业总楼面约一千一百万平方尺,随着新投资物业陆续落成,该组合将继续扩 大,带动集团的租金收入增长。 元朗形点商场的总楼面面积约一百一十万平方尺,由集团YOHO系列项目的零售部分组成,相信可以媲美新 界东新城市广场的卓越表现。形点一、二期在期内录得高出租率,表现令人满意。由於市场定位独特,加上网 罗众多时装品牌和特色食肆,形点一、二期已成为新界西的购物热点。Grand YOHO基座的四十五万平方尺 零售楼面是形点的扩展部分,将於二○一七年下半年开业,届时形点的规模会显着扩大。该部分同样是直驳 港铁元朗站,令形点更加四通八达,方便顾客穿梭商场每个角落;预租反应令人鼓舞,租户包括童装专门店及 电影院,後者将为顾客带来丰富的视听体验,包罗万有的租户组合突显了形点的魅力。元朗站发展项目的十 万零七千平方尺零售楼面亦会成为形点的一部分,其发展方案快将落实。 将军澳南的天晋�笥杉�团在区内多个发展项目的零售部分组成,总楼面面积二十四万平方尺。随着附近的新 住宅项目陆续落成,区内的顾客基础日益扩大,天晋�缶弑赋浞值奶跫�掌握当中机遇,其中第一期六万六千平 方尺楼面全部租出,人流持续增加。随後两期预计在二○一七年下半年开业,总楼面面积九万五千平方尺,大 部分已获预租,为顾客提供种类更加广泛的货品。海天晋的零售楼面是天晋�蟮淖钺嵋黄冢�预计在二○一七/ 一八财政年度落成。 集团未来会继续加强在本港零售租务市场的地位,将商场网络扩展至不同地区,包括北角和南昌站。北角汇 是北角综合项目的商场部分,可望受惠於上盖住宅物业海璇,以及同样由集团发展、预计於二○一八年开业 的海汇酒店。北角汇毗邻海滨长廊,零售楼面十四万平方尺,优质商户云集,提供包括化妆、护肤和展现生活 品味的产品;面向渣华道的大型幕墙融合多间跨层商�m,这种设计在区内罕有,预期可以为该区增添生气。 北角汇邻近港铁北角站,加上港岛东较少一站式购物点,相信将可把握市场潜力,吸引大量人流。 港铁南昌站上盖的优质商场位处优越地段,坐落两条铁路线的交汇处,乘搭西铁线只需一个站便抵达日後的 高铁总站,交通方便。商场楼面约三十万平方尺,汇聚各类商户,包括运动用品和时尚服饰品牌;商场亦设有 户外餐饮设施,部分餐厅的露天范围设有绿化景致,宛如城市中的绿洲,令顾客感到悠闲舒适。商场带出的现 代休闲生活模式为区内独有,预料可以吸引来自各区的顾客。 集团现有的零售网络遍及本港各区,主要商场大多坐落铁路沿线。回顾期内,主要商场如国际金融中心商场、 新世纪广场、东港城、大埔超级城、上水广场和V City的整体表现令人满意。集团致力提供更佳的购物环境, 以及让顾客体验不同的生活品味和更贴心的服务,藉此提升集团品牌。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场的竞争力,集团 运用最新的资讯科技和不同的媒体,了解消费者在生活和消费模式方面的转变,同时为他们提供更多增值服 务。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5 集团亦致力透过各项提升物业资产质素的措施增加商场的吸引力。邻近港铁葵芳站的新都会广场正进行大型 翻新工程,预计在二○一七年下半年完工。为了更有效地运用其零售楼面,商场的间隔经重新设计,方便顾 客穿梭於每个角落;商场改动间隔後可以提供更多面向人流的�m面,提升租值。由於区内的顾客类别正在改 变,新都会广场将重新定位,把握年轻人和专业人士消费力带来的机遇;外墙的设计亦会注入更具活力的元 素以突显商场的新形象。 观塘APM亦正进行优化工程,其户外绿化计划将於二○一七年底前完工;部分位於商场之上的写字楼正改装 为零售楼面,工程进度理想。沙田新城市广场三期即将展开大型翻新计划,包括大幅改动商场间隔、调整商户 组合及为外墙换上新面貌。另外,新城市广场一期正在兴建全新的戏院。预计这地标商场完成各项工程後可 以提升顾客体验和加强在市场的竞争力。 写字楼物业组合 集团拥有优质和多元化的写字楼组合,总楼面面积达一千万平方尺,物业主要位於铁路沿线,以超卓的物业 质素和专业的管理服务见称。回顾期内,集团的写字楼组合继续表现理想,出租率维持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尽管本地和内地经济的增长步伐相对较慢,但集团能够吸引和保留优质租户,续租租金向上。 集团的地标项目国际金融中心受惠於中环核心地段有利的供需状况。国际金融中心的位置方便,地点尊尚, 加上质素卓越和拥有绝佳的维港景致,一直深受着名金融机构包括内地企业欢迎。写字楼接近全部租出,租 金维持在高水平。 环球贸易广场继续表现理想,写字楼出租率高,续租租金向上。物业享有多项配套,包括五星级酒店及完善的 购物和娱乐设施,加上直驳公共交通系统,位置优越;随着高铁预计在二○一八年下半年完工,项目在位置上 的优势将会进一步加强。环球贸易广场是知名的跨国和内地企业的理想之选,当中包括金融机构;凭藉世界 级的建筑规格、辽阔的海景和毗邻西九文化区,这个固有地位将会进一步提升。 回顾期内,九龙东创纪之城写字楼建筑群的整体出租率高,续租租金上调。创纪之城凭藉单一业权、体贴的 服务、较大的楼层面积及完善的交通网络建立优质品牌,并成为主要的商厦群。区内写字楼的供应充裕,但 创纪之城凭着其领先地位,预计租务情况较九龙东的整体市场表现为佳。集团在二○一六年十月就更改巧明 街98号地皮的用途完成补地价,发展方案快将落实。该地皮将发展为商业项目,总楼面面积一百二十万平方 尺,预计落成後会与创纪之城产生协同效应,并为APM商场带来更多人流。 集团其他优质写字楼如湾仔新鸿基中心、旺角新世纪广场、沙田新城市中央广场和葵芳新都会广场均表现理 想。从事不同行业的租户对以上写字楼的需求稳健,因此物业出租率高,续租租金升幅不俗。 集团继续积极提升旗下写字楼物业的质素。湾仔中环广场近期已完成第一期翻新工程,第二期工程计划在今 年稍後展开;这幢优质写字楼的租务表现令人满意。新城市中央广场预计在今年内开始翻新。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76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内地地产业务 土地储备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底,按所占楼面面积计算,集团在内地的土地储备为六千五百六十万平方尺,其中约 一千二百四十万平方尺是用作出租的已落成投资物业,主要是坐落上海、北京和广州优越地段的地标式综合 项目;余下的五千三百二十万平方尺是发展中物业,当中约六成将兴建高级住宅或服务式公寓。集团将继续 采取选择性和专注的策略,在一线城市物色投资机会。 地产发展 内地住宅市场在二○一六年大部分时间表现不俗,但政府在第四季推出的限制措施令近期的住宅需求降温。 内地住宅价格在去年普遍上升,由於用家需求稳健,楼价在过去数月仍然坚稳。另一方面,土地市场的气氛保 持兴旺。 按所占权益计算,期内集团於内地录得的合约销售额逾人民币五十亿元。由於集团的建筑质素和售後服务出 色,加上物业市场交投的气氛不俗,合约销售表现理想。豪宅项目的销售成绩保持良好,当中包括上海滨江凯 旋门、上海天玺和集团占百分之七十权益的广州峻林。其他优质住宅的反应同样理想,包括一个东莞项目及 位於成都和佛山的合作发展项目。写字楼销售方面,广州的广贸中心和天盈广场东塔均带来显着的物业销售 收益;集团在这两个项目所占的权益分别为百分之七十和百分之三十三点三。 回顾期内,集团於内地落成的项目按所占总楼面面积计算约四百六十万平方尺,包括四个住宅项目合共约 三百七十万平方尺。这四个项目均接近售罄,并凭着超卓的建筑质素和设计备受赞赏。集团亦於期内完成两 个写字楼项目和一个酒店项目。坐落广州核心商业区的广贸中心和天盈广场东塔为区内的优质写字楼定下新 标准;位於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的杭州柏悦酒店去年九月起试业。下表列出集团在期内落成项目的详情: 项目 地点 物业用途 集团所占权益 所占总楼面面积 ( 百分率) ( 平方尺) 奕翠园第四期D 中山市中山五路 住宅 合作发展 1,062,000 珑汇第一期 东莞石龙镇 住宅 100 1,011,000 悦城第二期C 成都天府新区 住宅 91 990,000 泷景第一期C 佛山禅城区 住宅 50 608,000 天汇广场第二期C 天盈广场东塔 广州珠江新城 写字楼 33.3 455,000 广贸中心 广州天河区 写字楼 70 254,000 杭州万象城第二期D 杭州柏悦酒店 杭州钱江新城 酒店 40 176,000 总计 4,556,000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7 按所占权益计算,集团预计在本财政年度下半年将有约六十五万七千平方尺的楼面落成,当中包括上海重点 项目徐家汇国贸中心第一期,将提供逾五十万平方尺优质写字楼和零售楼面。 投资物业 内地投资物业已是集团总租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回顾期内,连同合作发展项目带来的收益,来自内地投 资物业的总租金收入按年上升百分之十二至人民币十六亿六百万元;增长稳健主要是受到新租和续租租金上 升及新投资物业的收益带动。 集团继续在主要城市特别是上海扩大其投资物业组合。全资拥有的大型综合项目徐家汇国贸中心总楼面面积 达七百六十万平方尺;项目位处徐家汇,该区获升格为上海市其中一个核心商业区,在经济方面的重要性与 日俱增。徐家汇国贸中心提供的甲级写字楼、优质商场和豪华酒店将分期落成。项目直通作为三条地铁线交 汇处的徐家汇站,其中十一号线连接於二○一六年开业的知名主题公园,而政府正在规划的两条地铁线亦会 以该站为转车站。徐家汇国贸中心将经由多条天桥连接周边的地标性历史建筑和商业大厦,写字楼上班族和 访客出入时倍感方便。 徐家汇国贸中心一期国贸汇的写字楼坐落华山路,是两幢楼高八层的大厦,合共提供楼面约十七万平方尺, 预计於二○一七年上半年交予租户使用。写字楼的预租进度理想,潜在租户包括当地以至知名跨国企业。同 样位於国贸汇的高级商场楼面面积约三十四万平方尺,格调时尚尊贵,预计在二○一八年开业,预租反应令 人鼓舞,正在洽租的商户包括着名的国际和本地品牌。徐家汇国贸中心二期位於恭城路,提供约三十二万平 方尺写字楼及约四万三千平方尺零售楼面,零售部分将引入各式店�m和食肆。二期工程进展顺利,预期在二 ○一七/一八财政年度完工。 徐家汇国贸中心另一个地盘已展开地基工程。地皮将兴建标志性的综合项目,包括两幢写字楼、一间商场和 酒店,其中一幢写字楼是高三百七十米的摩天大厦,商场楼面达二百五十万平方尺;该建筑群将勾划出徐家 汇国贸中心的轮廓,并成为这个大型项目最瞩目的部分。摩天写字楼的间隔和基础设施均经过细致的铺排, 可以吸引跨国企业。商场走高级路线,备有全天候的购物和娱乐设施,让顾客感到轻松愉快。徐家汇国贸中心 落成後,将进一步加强徐家汇作为中央商业区的地位。 另一个正在兴建的综合项目南京国金中心位於南京市核心商业区,预计会成为该区的新商务地标。南京国金 中心坐落地铁站上盖,是两条地铁线的交汇处。项目的总楼面面积超过三百万平方尺,包括两幢高质素的写 字楼、大型优质商场和酒店,整个项目预计在二○一九年底落成,写字楼部分正进行上盖建筑工程,将提供 二百万平方尺楼面,大型跨国企业承租的意欲日益增加。项目的零售楼面达一百一十万平方尺,将发展为高 级商场,可望媲美上海国金中心商场。这个项目加上徐家汇国贸中心陆续落成,将进一步提升集团的市场地 位及其未来租金收入。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78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两个位於上海的地标综合项目凭藉卓越的质素享负盛名,在当地租务市场的表现保持出色。上海国金中 心坐落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核心地段,是集团其中一个具代表性的项目,其中上海国金中心商场是市内表现极 佳的购物点,续租租金升幅不俗,商户销售额录得可观的增长。连接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和周边建筑物的公众 行人隧道相继完工,令这个购物总汇更加四通八达。商场按集团调整商户组合的策略,加强网罗不同类型的 品牌,包括引入更多高级儿童服饰,吸引经济条件较佳的家庭顾客。上海国金中心两幢优质写字楼具备高规 格,受到各类租户垂青,包括环球金融机构和律师事务所;集团在两幢大楼持有的写字楼楼面接近全部租出, 市场租金继续处於高水平。 另一个地标综合项目上海环贸广场的商场部分环贸IAPM深受欢迎,销售额和人流均录得稳健的增长。商场推 出手机应用程式和提供结合了模拟技术的娱乐设施,进一步加强与顾客的互动。环贸IAPM位於南昌路的平台 花园直通地铁站出口,已於近期启用,令顾客倍感方便,其园林景致带来轻松愉快的购物和休憩环境。一期写 字楼保持高出租率,续租租金上升。由於各类跨国企业包括娱乐机构及提供消费品和顾问服务的公司有持续 的租务需求,预计二期写字楼在今年底前会接近全部租出。 在广州天环和IGC商场於二○一六年开业後,集团作为优质出租物业业主的角色进一步扩展至广州。随着租 户陆续进驻,天环和IGC的商户销售额和人流逐渐增加。集团占百分之五十权益的天环位於天河商业区,楼面 面积九十万平方尺,独特之处是让顾客在由多幅垂直绿化墙和园艺布置衬托的城市公园享受购物之乐。IGC 是珠江新城天汇广场项目的零售部分,楼面面积一百万平方尺,集团在天汇广场占百分之三十三点三权益。 IGC在去年十月试业,汇聚众多普及高级品牌和时尚商品,部分商户是首次在广州开业;商场的主要租户均紧 贴潮流,加上引入不少人气食肆,令商场的受欢迎程度与日俱增。IGC的玻璃幕墙有多个切割面,令建筑物拥 有钻石般的外形,犹如照耀着珠江的宝石。预计天环和IGC全面营运後,会成为市内优质的购物、娱乐及消闲 热点。 北京APM位於王府井商业区核心地段,以吸引当地年轻人和游客消费为目标,商场出租率高,新租和续租租 金向上。北京APM分别为普及的高级品牌和休闲餐饮增设专区,为顾客提供更多选择。商场的主要入口将会 翻新,从而提升形象和增强对顾客的吸引力。 其他业务 酒店 香港旅游业市道虽略有改善的迹象,但仍然充满挑战。回顾期内,凭藉周全的管理和出色的服务,配合灵活的 销售策略和精心策划的设施优化计划,集团在香港的酒店继续保持竞争力,业务有满意的表现。 面对商务旅客的需求放缓,集团旗下的香港四季酒店、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和香港W酒店凭藉信誉昭着的品 牌,加上位处优越地段,在豪华酒店市场保持领先优势。帝苑酒店、帝京酒店、帝都酒店及帝景酒店的平均 入住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五。集团在将军澳南拥有两间优质酒店,其中香港九龙东皇冠假日酒店的收益稳定增 长,香港九龙东智选假日酒店的入住率保持在约百分之九十的高水平。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9 展望将来,香港的景点以至方便全球商务及消闲旅客的交通网络将会更趋完善,集团对本地酒店业的长远前 景充满信心。集团新增的海汇酒店是北角海旁综合项目的一部分,预计在二○一八年上半年开业;海汇酒店 与港铁北角站只有瞬步之遥,酒店将提供价钱较普及的高级住宿,形象时尚且充满格调。集团正在沙田发展 的优质酒店是帝都酒店的姊妹项目,预期在二○一八年底启业。 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在期内继续表现不俗,利好因素包括当地一个知名的国际主题乐园开幕,以及到访 上海的旅客增加。该酒店提供世界级住宿及餐饮服务,加上位置优越,一直是前往上海旅游或公干的客人最 心仪的酒店之一。酒店设有米芝莲星级食肆和其他知名餐厅,餐饮业务继续表现理想。 电讯及资讯科技 数码通 由於竞争日趋激烈、手机业务疲弱加上频谱开支上升,数码通的表现在回顾期内受压。随着顾客使用OTT应用 程式愈来愈多,令漫游业务的收益下跌,但也令数据使用量得以大幅增加。面对以上挑战,数码通凭着出色的 网络表现,专注提供极佳的顾客体验,从而成功保留长期客户和吸引新客户。集团仍然对数码通的前景充满 信心,会继续持有该公司作长线投资。 新意网 新意网期内的收益和基础溢利均录得可观的增长。在二○一六年底,来自现有客户和新客户包括云端服务供 应商的需求带动业务增长。新意网的愿景是进一步增强其数据中心业务,提供更佳的基建、服务及网络连接。 除了柴湾的MEGA-i数据中心外,将沙田整幢MEGA Two改造为顶级数据中心的项目亦推展至最後阶段,其保 安、电力供应和设施管理均会达至一级水平。公司正在将军澳兴建的数据中心MEGA Plus具备最新的规格和 设备,项目工程如期进行,现已平顶,预计在二○一七年落成。MEGA Plus将是香港首间在专属用地发展的数 据中心,有别於附近一带的同类设施。以上各数据中心将确保新意网具有规模,让客户可以从中拣选设置其 资讯科技基础设施的理想地点。 基建及其他业务 回顾期内,尽管经济增长较为缓慢,集团的基建和运输业务继续有满意的表现。三号干线( 郊野公园段) 的货 车流量减少,但其他车辆的流量增加足以抵销相关影响。威信集团亦取得满意的业绩。香港商用航空中心方 面,客户需求仍然殷切,但机场升降时段的竞争加剧为中心的营运带来挑战。机场空运中心在空运市场发展 放缓的情况下仍然录得业务增长。香港内河码头凭藉多元化的客户基础,纾缓了传统货运减少带来的影响。 一田是经营现代日式生活百货公司和超市的企业,藉着提供更多不同种类的优质产品带动营业额增长。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80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财务 集团相信稳健的财务状况对维持业务在日後持续增长至关重要,并紧守其审慎的财务管理原则,保持充裕的 流动资金及低借贷比率。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的净债项与股东权益比率处低水平,利息覆 盖率继续高企。 集团凭藉稳健的财务实力,分别获穆迪及标准普尔给予A1及A+评级,两者的评级展望均为稳定。在二○一六 年十一月,集团在到期日赎回总值七亿七千五百万美元、年息三点五厘的五年期债券。 集团与银行界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获多间银行积极支持在融资方面的需要。在二○一七年一月,集团以颇具 竞争力的定价,在内地安排一项人民币三十七亿元的五年期银团贷款,为上海国金中心项目的贷款再融资。 集团藉着这些再融资安排延长其债务年期。 集团大部分借贷以港元为单位,并无参与任何投机性的衍生工具或结构性产品交易。集团继续运用内地业务 产生的现金流和境内银行贷款支付内地项目的建筑费,以应对人民币汇率变动。 企业管治 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在集团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集团的整体策略由董事局指导和批核。董事局 目前有十八位董事,他们来自不同界别,拥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备受尊重,其中七人为独立非执行 董事,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董事局由辖下的执行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其履行职责。执行委员 会由全体执行董事和四名高级行政人员组成,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制定业务政策和作出重要的业务决定。 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确保集团的策略得以妥善 地执行。董事局透过由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层及内部和外聘核数师所做的定期检讨,维持和评估风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董事局属下委员会具有稳固的根基,配合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能够保障集团资产和持份者利益。 集团致力维持高透明度,确保向持份者提供真实和公正、广泛和适时的企业资讯。管理层积极透过分析员简 报会、定期面谈和电话会议与投资者、分析员和信贷评级机构沟通,以便他们了解集团的策略、业务动向和展 望。集团亦经常参与大型投资者会议,加强与全球持份者建立长远关系。 集团凭藉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以及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加强投资者关系方面的表现,获多份国际财经杂志 颁发奖项。在《 Euromoney》 杂志的选举中,集团分别在环球、亚洲、中国和香港组别夺得「 最佳综合项目发 展商」 殊荣,并获评选为「 香港最佳地产公司」。其他奖项包括《 FinanceAsia》 杂志的「 亚洲最佳地产公司」 及 「 香港最佳公司」 白金奖,以及由《 财资》 杂志颁发的白金奖。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81 可持续发展 集团以多元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为基础,致力确保业务不断发展,以及为各持份者包括顾客、员工、股东、投资 者以至公众缔造长远价值。集团秉持「 以心建家」 的理念,善用其资源努力提升品质和造福社会。集团推动可 持续发展的努力备受赞赏,各方的认同既能加强其品牌的认受性,亦突显了集团的关爱精神。 集团在各方面的营运均建基於「 以客为先」 的理念。新地会是一个有效的平台,让集团进一步拉近与顾客之间 的紧密关系;成立逾二十年的新地会为超过三十六万名会员提供各式优惠,并举办众多交流活动,邀请会员 和公众参与,令集团得以了解顾客的需要,紧贴最新的市场走势。 为了加强品质保证,集团继续为旗下所有新出售的本港住宅物业,提供开创业界先河的三年维修保证,并在 交楼前仔细检验每个单位。从传媒报道所见,集团新落成的单位交由独立人士检验时,评级一直处於高水平, 反映集团对追求高质素的坚持得到市场认同。此外,集团致力为旗下物业注入环保元素,务求带来清新怡人 的居住、工作和休憩环境。在最新一届由政府主办的「 最佳园林大奖」 中,集团的园艺组及其附属公司康业和 启胜荣获二十五个奖项,占全数奖项的一半;这些奖项是表扬由他们规划或管理的住宅、写字楼和商场绿化 项目。 集团深信员工是实现品质保证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回顾期内,集团在民政事务局和家庭议会举办的奖励计 划中,获得「 杰出家庭友善雇主」 的荣誉。集团亦鼓励员工循不同途径终身学习,包括透过「 新地优质学堂」 提 升实力。 在社区层面上,集团相信一个城市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是市民拥有健康的体魄,而社会亦必须和谐及充满正 能量。集团透过两项年度体育盛事,为支援儿童和青少年服务筹得可观的善款,大力宣扬藉运动行善这个正 面讯息。第五届「 新地公益垂直跑─勇闯香港ICC 」 继续是垂直跑世界巡回赛的终点站,超过一千七百名跑手 参加,打破历届纪录。集团亦一如往年,冠名及慈善赞助由香港旅游发展局举办的第二届「 新鸿基地产香港单 车节」,参赛的单车手超过四千六百人,较往年更加踊跃。 集团相信强身健体和智育发展同样重要。回顾期内,新阅会加强透过具吸引力的方式推广愉快阅读,包括为 年轻人开发新的免费阅读平台。此外,新阅会与本地八十间学校合作推出富有趣味的计划,藉此激发学生的 创意及培养他们对阅读的兴趣。集团亦透过其他方式支持年轻人发展,例如为「 香港X科技创业平台」 提供写 字楼和共用工作间;这项计划旨在协助本地大学毕业生运用创新科技,开展意念新颖的业务,第一期的共用 工作间已於十二月中启用。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8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在关怀社区方面,集团致力惠及不同年龄和阶层的人士。为了鼓励长幼共融及回应年轻人的居住需要,集团 承诺向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捐出一幅位於元朗的地皮,用作发展本港首间特别设计的综合服务大楼,将设有 青年宿舍、护理安老院和特殊幼儿中心,预计在五至六年後落成。集团植根香港多年,日後会继续参与社区发 展,为下一代创建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展望 展望来年,大部分已发展国家的经济增长将继续受到高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或扩张性的财政措施带动。以上因 素加上商品价格改善,将会有助提振全球经济。然而,贸易保护主义的忧虑、地缘政治风险及美国加息步伐快 慢等,可能为环球市场带来不明朗。 内地经济预期可以达至稳定和合理的增长,这是有赖持续的经济改革,以及积极的财政措施如增加在交通和 公共基建方面的开支。内地政府近期推行因城施政的土地及房屋政策,长远可以为住宅物业买卖市场带来正 面和稳定的环境。 香港方面,受惠於本地消费稳健、就业市场健康及主要基建工程如第三条跑道的计划继续推展,预期本港经 济即使面对相对强的美元和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风险,仍能继续录得温和增长。尽管住宅物业市场的调控措 施更加严厉,以及预计按揭利率上升,但本港住宅物业的基本需求仍然得到多项因素支持,包括市民收入稳 定增长、人口发展趋势相对有利及自置居所的比例偏低。中长期而言,香港具有独特的优势,将可以掌握内地 推动经济增长的措施所带来的机遇;集团对本港的经济和地产市场仍然充满信心。 尽管经营环境自去年底开始面对更多考验,但集团的物业销售业务将继续表现理想。集团未来会推出多个可 供出售项目,凭着深受认同的品牌和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预期在本年会录得理想的合约销售额。 未来十个月,集团在香港推出的主要住宅项目将包括港铁南昌站的汇玺、北角海璇、屯门珀御、元朗Park YOHO 系列的第2A期、半山区巴丙顿山、马鞍山优质住宅项目、九肚山云端和将军澳日出康城第四期发展项目中的 第一期。内地方面,主要推售项目包括上海陆家嘴滨江凯旋门第二期的高级住宅和格调尊贵的洋房,以及东 莞珑汇及成都环贸广场住宅单位的新期数。 集团拥有充足的发展中土地储备,在未来数年,每年在香港落成的可供出售住宅楼面将超过三百万平方尺。 集团亦正物色增添土地的机会,特别是香港的地皮,并透过不同方式包括更改农地用途添置土地。此举有助 集团在中长期维持住宅落成量在高水平,令物业销售这项核心业务持续增长。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83 集团在香港和内地多个主要的新投资物业预计於未来五至六年落成,所占总楼面面积约一千五百万平方尺, 以楼面面积计算,大概相当於集团现有投资物业组合的百分之三十五。元朗形点商场的扩展部分预计在今年 稍後开业,而北角海旁的北角汇及港铁南昌站的优质商场计划在二○一八年起相继开幕。内地方面,上海大 型综合项目徐家汇国贸中心预计在二○二三年底前分阶段完工,而南京国金中心亦会分期落成,预期集团在 这段期间落成的项目将显着提高其市场领导地位和整体租金收入。 面对竞争更为激烈的经营环境和买家期望不断提高,集团继续恪守以客为先的原则,致力提供切合甚至超越 买家期望的优质产品。集团建立的优质品牌是其在市场保持领导地位的要素;集团除了采取不同措施提升质 素外,亦会积极透过传统渠道和网上社交平台,进一步加强其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受性。集团将继续力求平衡 物业销售收益和投资物业租金收益的比重,但租金收入的相对重要性日後会有所增加。凭藉优质品牌、具远 见的业务策略、雄厚的财务实力配合专业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集团将可以持续拓展业务,在未来的日子 继续迈步向前。 如无不可预测的情况,预期集团今年财政年度的业绩会有满意的表现。 致谢 本人藉此机会对董事局各成员的领导、全体员工努力投入工作,以及各位股东和顾客对集团的长期支持深表 谢意。 郭炳联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香港,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的审阅报告 84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的审阅报告 致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 (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引言 本行已审阅列载於第85页至第105页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合称 「 集团」 ) 的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此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包括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 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有关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若 干账项说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中期财务资料须遵守其相关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而编制。公司董事之责任是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及列 报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本行之责任是根据本行之审阅结果就此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作出结论,并按照与本行双 方所协定之聘用条款,仅向整体董事局报告。除此以外,本行的报告书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本行概不就本报告 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审阅范围 本行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 实体的独立核数师对中期财务资料的审阅」 进行审阅。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审阅工作包括向主要负责财务会计事务之人士作出查询,并进行分析和其他审 阅程序。由於审阅的范围远较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的范围为小,所以本行未能保证本行将知悉在审核 中可能会被发现之所有重大事项。因此本行不会发表审核意见。 结论 根据本行之审阅工作,本行并无发现任何事项致使本行相信此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未有於各重大方面根据香港 会计准则第34号的规定编制。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85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说明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收入 2 46,343 34,902 销售成本 (26,246) (21,333) 毛利 20,097 13,569 其他净收益 679 351 销售及推销费用 (2,418) (1,599) 行政费用 (1,149) (1,129) 未计入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的营业溢利 2 17,209 11,192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增加 5,079 5,388 已计入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的营业溢利 22,288 16,580 财务支出 (1,055) (1,181) 财务收入 131 147 净财务支出 3 (924) (1,034) 所占业绩( 已包括扣除递延税项後之投资物业 公平价值增加港币二十亿二千八百万元 ( 二○一五年:港币五亿九千三百万元)) : 联营公司 234 174 合营企业 3,514 1,849 2 3,748 2,023 税前溢利 4 25,112 17,569 税项 5 (4,038) (2,478) 本期溢利 21,074 15,091 应占: 公司股东 20,659 14,724 非控股权益 415 367 21,074 15,091 ( 以港币为单位) 公司股东应占每股溢利 ( 账目所示每股溢利) 6(a) 基本 $7.14 $5.11 摊薄後 $7.14 $5.10 每股溢利( 不包括扣除递延税项後之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变动) ( 每股基础溢利) 6(b) 基本 $5.05 $3.23 摊薄後 $5.05 $3.22 86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本期溢利 21,074 15,091 可能其後重新归入损益的项目: 境外业务折算账项之汇兑差额 ― 期内之汇兑差额 (3,597) (3,866) ― 售出境外业务之汇兑收益拨回 �C (112) (3,597) (3,978) 现金流对冲 ― 期内确认之公平价值亏损 (1) (1) ― 公平价值亏损拨入综合收益表 2 1 1 �C 可供出售投资项目 ― 期内确认之公平价值收益/( 亏损) 60 (213) ― 售出项目後之公平价值收益拨入综合收益表 (3) (84) ― 公平价值变动之递延税项 1 �C 58 (297) 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其他全面亏损 (973) (668)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4,511) (4,943)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16,563 10,148 期内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公司股东 16,269 9,908 非控股权益 294 240 16,563 10,148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87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以港币百万元计)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以港币百万元计) 说明 ( 未经审核)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审核)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7 323,931 318,517 固定资产 8 26,040 25,446 联营公司 4,511 4,576 合营企业 56,744 56,231 应收放款 9 3,465 1,035 其他金融资产 10 3,099 3,326 无形资产 5,799 3,754 423,589 412,885 流动资产 供出售物业 137,449 144,844 存货 576 596 应收账项、预付款项及其他 11 24,344 25,024 其他金融资产 12 1,092 1,118 银行存款及现金 33,951 30,048 197,412 201,630 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项 (11,012) (17,486) 业务及其他应付账项 13 (27,288) (27,493) 已收取售楼订金 (11,126) (6,976) 税项 (6,976) (7,116) (56,402) (59,071) 流动资产净值 141,010 142,559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564,599 555,444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项 (64,699) (63,275) 递延税项 (17,664) (17,410) 其他长期负债 (227) (251) (82,590) (80,936) 资产净值 482,009 474,508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4 70,432 70,384 储备金 406,402 398,323 股东权益 476,834 468,707 非控股权益 5,175 5,801 权益总额 482,009 474,508 董事: 郭炳联 雷 霆 88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净额 25,873 2,288 投资活动之现金支出净额 (7,207) (3,190) 融资活动之现金( 支出) /流入净额 ― 偿还银行及其他借项净额 (4,359) (1,034) ― 超过三个月到期之银行存款减少 1,480 4,785 ― 发行股票所得 41 1,746 ― 支付股东股息 (8,107) (6,944) ― 支付非控股权益股息 (399) (309) ― 净利息支出 (1,116) (1,152) ― 其他 (499) 362 (12,959) (2,546)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增加/( 减少) 5,707 (3,448) 期初结存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7,902 18,866 换算外汇汇率转变之影响 (332) (257) 期末结存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23,277 15,161 期末结存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分析 银行存款及现金 33,951 24,131 银行透支 (161) (175) 33,790 23,956 减:超过三个月到期之银行存款 (10,506) (8,784) 抵押银行存款 (7) (11) 23,277 15,161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89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以港币百万元计) ( 未经审核) 公司股东应占 股本 资本 储备 投资重 估储备 汇兑 储备 保留 溢利 总额 非控股 权益 总额 於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68,451 847 1,249 7,097 373,382 451,026 5,792 456,818 本期溢利 �C �C �C �C 14,724 14,724 367 15,091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C �C (299) (4,517) �C (4,816) (127) (4,943) 期内全面( 亏损) /收益总额 �C �C (299) (4,517) 14,724 9,908 240 10,148 购股权被行使所发行之股票 116 (23) �C �C �C 93 �C 93 认股权被行使所发行之股票 1,653 �C �C �C �C 1,653 �C 1,653 以权益结算之股权支付确认 �C 2 �C �C �C 2 �C 2 附属公司购股权失效 �C �C �C �C 12 12 (12) �C 已派股息( 二○一五年末期股息 每股港币二元四角) �C �C �C �C (6,944) (6,944) �C (6,944) 出售附属公司 �C 3 �C �C �C 3 (56) (53) 附属公司权益改变之调整 �C 13 �C �C �C 13 26 39 支付非控股权益股息 �C �C �C �C �C �C (316) (316)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0,220 842 950 2,580 381,174 455,766 5,674 461,440 於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70,384 856 961 475 396,031 468,707 5,801 474,508 本期溢利 �C �C �C �C 20,659 20,659 415 21,074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 亏损) �C 1 59 (4,450) �C (4,390) (121) (4,511) 期内全面收益/( 亏损) 总额 �C 1 59 (4,450) 20,659 16,269 294 16,563 购股权被行使所发行之股票 48 (7) �C �C �C 41 �C 41 以权益结算之股权支付确认 �C 1 �C �C �C 1 2 3 购股权失效 �C (21) �C �C 21 �C �C �C 已派股息( 二○一六年末期股息 每股港币二元八角) �C �C �C �C (8,107) (8,107) �C (8,107) 视作出售附属公司 �C �C �C �C �C �C (503) (503) 附属公司权益改变之调整 �C (77) �C �C �C (77) (10) (87) 支付非控股权益股息 �C �C �C �C �C �C (409) (409)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0,432 753 1,020 (3,975) 408,604 476,834 5,175 482,009 90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a) 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 告」 及适用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编制而成。 於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载有作为比较资料之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财务资料并不构 成本公司於该财政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此财务资料均源自该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已 递交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予公司注册处,及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该 个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发出报告书。该等核数师报告书并无保留意见。 (b) 会计政策 除下述的会计政策变动外,於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使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止年度之全年综合财务报表所用者相同。 在本中期会计期内,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以下统 称为「 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该等修订适用於本集团由二○一六年七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2012-2014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系列年度之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之修订 澄清折旧及摊销可接纳的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采纳以上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1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2. 分部资料 分部收入及业绩用於就资源分配及评核分部表现向本集团管理层汇报。该等收入及业绩计算并不包括 中央行政费用、其他净收益、净财务支出及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 本集团及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於期内按报告及经营分部划分收入及业绩之分析如下: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收入 业绩 所占收入 所占业绩 合并收入 综合业绩 物业销售 香港 19,206 6,663 37 28 19,243 6,691 中国内地 4,926 1,103 1,957 541 6,883 1,644 新加坡 �C �C 21 10 21 10 24,132 7,766 2,015 579 26,147 8,345 物业租赁 香港 7,201 5,477 1,442 1,192 8,643 6,669 中国内地 1,664 1,309 173 60 1,837 1,369 新加坡 �C �C 323 235 323 235 8,865 6,786 1,938 1,487 10,803 8,273 酒店经营 2,171 617 358 118 2,529 735 电讯 5,372 527 �C �C 5,372 527 运输基建及物流 1,930 610 1,613 213 3,543 823 其他业务 3,873 842 215 52 4,088 894 46,343 17,148 6,139 2,449 52,482 19,597 其他净收益 679 �C 679 未分配的行政费用 (618) �C (618) 未计入投资物业之公平 价值变动的营业溢利 17,209 2,449 19,658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增加 5,079 2,058 7,137 已计入投资物业之公平 价值变动的营业溢利 22,288 4,507 26,795 净财务支出 (924) (187) (1,111) 税前溢利 21,364 4,320 25,684 税项 ― 集团 (4,038) �C (4,038) ― 联营公司 �C (28) (28) ― 合营企业 �C (544) (544) 本期溢利 17,326 3,748 21,074 9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2. 分部资料( 续) 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收入 业绩 所占收入 所占业绩 合并收入 综合业绩 物业销售 香港 6,229 1,687 15 13 6,244 1,700 中国内地 2,390 724 836 38 3,226 762 新加坡 �C �C 24 12 24 12 8,619 2,411 875 63 9,494 2,474 物业租赁 香港 6,853 5,209 1,423 1,190 8,276 6,399 中国内地 1,642 1,255 116 58 1,758 1,313 新加坡 �C �C 317 231 317 231 8,495 6,464 1,856 1,479 10,351 7,943 酒店经营 2,086 566 359 131 2,445 697 电讯 10,228 587 �C �C 10,228 587 运输基建及物流 1,861 615 1,573 165 3,434 780 其他业务 3,613 808 211 30 3,824 838 34,902 11,451 4,874 1,868 39,776 13,319 其他净收益 351 �C 351 未分配的行政费用 (610) �C (610) 未计入投资物业之公平 价值变动的营业溢利 11,192 1,868 13,060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增加 5,388 609 5,997 已计入投资物业之公平 价值变动的营业溢利 16,580 2,477 19,057 净财务支出 (1,034) (168) (1,202) 税前溢利 15,546 2,309 17,855 税项 ― 集团 (2,478) �C (2,478) ― 联营公司 �C (25) (25) ― 合营企业 �C (261) (261) 本期溢利 13,068 2,023 15,091 物业销售业绩包括香港及中国内地有关预售物业项目之销售及推销费用,分别为港币二亿六千四百万 元( 二○一五年:港币二亿二千万元) 及港币一千一百万元( 二○一五年:港币四千二百万元)。相关物 业销售收入将於物业落成之财政年度内确认。 本集团之资产及负债总值与去年年报当日所呈报的并无重大变化。 其他净收益主要包括出售附属公司溢利、出售投资物业净收益、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净收入。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3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3. 净财务支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利息支出 1,241 1,294 名义非现金利息 19 29 减:拨作资本性支出之金额 (205) (142) 1,055 1,181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131) (147) 924 1,034 4. 税前溢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税前溢利 已扣减: 物业销售成本 14,761 5,411 存货销售成本 3,182 7,926 折旧及摊销 720 779 无形资产摊销( 包括在销售成本内) 242 224 土地及楼宇、收发站及专线之经营租约租金 810 820 雇员开支( 包括董事酬金及退休计划供款) 3,647 3,410 股权支付 3 2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公平价值亏损 �C 156 及计入: 售出可供出售投资项目溢利 28 41 上市及非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69 80 上市及非上市债务证券利息收入 55 39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公平价值收益 19 �C 94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5. 税项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本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2,224 1,175 往年准备之低估 20 13 2,244 1,188 香港以外税项 905 592 往年准备之低估/( 高估) 16 (2) 921 590 3,165 1,778 递延税项计入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 628 433 其他暂时差异之产生及回拨 245 267 873 700 4 ,038 2,478 香港利得税根据期内预算须课税溢利按税率16.5%( 二○一五年:16.5% ) 计算。香港以外之税项准备 乃根据该地之适用税率计算。 6. 每股溢利 (a) 账目所示每股溢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後溢利是以本集团可拨归公司股东溢利港币二百零六亿五千九百万元( 二○一五 年:港币一百四十七亿二千四百万元) 计算。 每股基本溢利是按期内已发行加权平均股数二十八亿九千五百三十万八千五百二十九股( 二○ 一五年:二十八亿八千零七十四万六千五百五十五股) 计算。摊薄後每股溢利是按期内加权平均 股数二十八亿九千五百四十六万七千零九十五股( 二○一五年:二十八亿八千五百七十一万七千 零七十五股),此乃包括期内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股数及假设所有尚余购股权及认股权证在被 视作没有作价下行使时的加权平均股数十五万八千五百六十六股( 二○一五年:四百九十七万零 五百二十股) 计算。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5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6. 每股溢利( 续) (b) 每股基础溢利 此外,本集团以不包括投资物业估值变动净额之影响的可拨归公司股东之基础溢利港币一百四十六亿 零八百万元( 二○一五年:港币九十二亿九千八百万元) 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後溢利作为评估集 团的业务表现。溢利之对账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综合收益表内所示公司股东应占溢利 20,659 14,724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之增加 (5,079) (5,388) 相关递延税项计入之影响 628 433 出售投资物业扣减递延税项後之公平价值已变现收益 405 105 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业绩 ―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收益 (2,058) (609) ― 相关递延税项计入之影响 30 16 (6,074) (5,443) 非控股权益 23 17 投资物业估值变动净额之影响 (6,051) (5,426) 公司股东应占基础溢利 14,608 9,298 7. 投资物业 (a) 期内变动情况 已落成 发展中 总值 估值 於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275,477 43,040 318,517 添置 492 3,968 4,460 落成後转拨 252 (252) �C 拨自供出售物业 4 �C 4 出售 (294) �C (294) 拨往其他物业 (64) �C (64) 汇兑差额 (2,368) (1,403) (3,771) 公平价值之增加 4,372 707 5,079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77,871 46,060 323,931 96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7. 投资物业( 续) (b) 本集团投资物业已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由莱坊测计师行有限公 司( 独立专业测量师) 以市值为准则作出重估,此乃按照由香港测量师学会颁布物业估值准则进行。 8. 固定资产 期内增加的固定资产总额为港币十三亿九千九百万元。出售的固定资产之账面净值为港币五百万元。 9. 应收放款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应收放款 4,118 1,617 减:已列入流动资产於一年内收取之金额 (653) (582) 3,465 1,035 应收放款包括应收按揭放款以物业为抵押,及於报告日二十五年内依不同年期,每月分期还款,其利息 以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7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0. 其他金融资产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 海外上市债务证券 120 121 香港上市债务证券 579 616 699 737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 海外上市债务证券 142 246 香港上市债务证券 401 369 543 615 可供出售股本证券 海外上市股本证券 504 611 香港上市股本证券 1,107 1,135 非上市股本证券 246 228 1,857 1,974 3,099 3,326 上市证券市值 海外上市 769 981 香港上市 2,095 2,142 2 ,864 3,123 11. 应收账项、预付款项及其他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应收账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22,977 23,485 收购物业按金 181 378 应收顾客合约工程款项 201 149 短期放款 653 582 衍生金融工具 332 430 24,344 25,024 买家须按照买卖合约条文而缴交售出物业的作价。出租物业每月租金由租户预先缴纳,而其他贸易应收 账项按有关个别合约缴款条文缴付其账项。 包括在本集团应收账项、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账项内的应收贸易账项为港币一百五十一亿七千四万元( 二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一百四十九亿六千九百万元),其账龄为:少於六十天占百分之九十三,六十一 天至九十天占百分之一,而超过九十天则为百分之六(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分别为百分之九十四,百 分之一及百分之五)。 98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2. 其他金融资产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香港上市股本证券 577 573 一年内到期之可供出售债务证券 海外上市债务证券 252 278 香港上市债务证券 146 148 398 426 持有至到期日之一年内到期之债务证券 海外上市债务证券( 市值:港币一亿一千八百万元 (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一亿二千五百万元)) 117 119 1,092 1,118 13. 业务及其他应付账项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应付账款及应付费用 25,534 25,672 应付顾客合约工程款项 41 8 应付非控股权益 1,256 1,588 衍生金融工具 457 225 27,288 27,493 包括在本集团业务及其他应付账项内的应付贸易账项为港币二十九亿三千三百万元( 二○一六年六月 三十日:港币二十三亿零三百万元),其账龄为:少於六十天占百分之七十八,六十一天至九十天占百 分之三,而超过九十天则为百分之十九(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分别为百分之七十五,百分之二及百 分之二十三)。 14. 股本 股数 百万股 金额 已发行及缴足: 普通股 本期期初 2,895 70,384 发行股票 �C 48 本期期末 2,895 70,43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9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4. 股本( 续) (a) 行使认股权证 於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董事局宣布建议向於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持有本公司股份之股东 按每持有十二股份获发一份认股权证的基准发行红利认股权证( 「 认股权证」 )。於二○一四年四月 二十三日共发行二亿二千五百三十七万八千二百三十一份认股权证。 每份认股权证将赋予其持有人以初步认购价港币九十八元六角元现金( 可予调整) 认购一股本公 司新股份。认股权证可由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开始至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包括首尾两 日) 两年内任何时间行使。於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认股权证持有人行使 一千六百七十三万八千九百七十六份认股权证及本公司已发行及分配予认股权证持有人之新股为 一千六百七十七万二千四百九十二股。新普通股与已发行之现有普通股份享有同等权利。於二○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千零八十二万二千七百三十四份认股权证仍未行使。剩余未获行使之认 股权证所附带之认股权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四时失效。 (b) 行使购股权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经行使购股权发行四十万九千股股份( 二○一五 年:八十四万六千股股份)。 15.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以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 「 新购股权计划」 ) 取代於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采纳之前购股权计划( 「 前购股权计划」 )。公司董事局可授出购股权予合资格雇员包括本公司及附属公 司执行董事认购本公司股票。本公司采纳购股权计划详情已载列於此中期报告中其他资料下的购股权 计划部分内。 前购股权计划 随着前购股权计划终止,再无购股权可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将依照其规定继续有效及可行使。 100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5. 购股权计划( 续) 前购股权计划( 续) (a)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用以认购本公司普通股购股权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授出日期 行使价 行使期限 於2016年 7月1日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失效/注销 於2016年 12月31日 2011年7月11日 港币116.90元 2012年7月11日至 2016年7月10日 1,088,000 �C �C (1,088,000) �C 2012年7月11日 港币96.15元 2013年7月11日至 2017年7月10日 877,000 �C (266,000) (24,000) 587,000 1,965,000 �C (266,000) (1,112,000) 587,000 加权平均行使价( 港币) 107.64 �C 96.15 116.45 96.15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用以认购本公司普通股购股权之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授出日期 行使价 行使期限 於2015年 7月1日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失效/注销 於2015年 12月31日 2010年7月12日 港币111.40元 2011年7月12日至 2015年7月11日 766,000 �C (766,000) �C �C 2011年7月11日 港币116.90元 2012年7月11日至 2016年7月10日 1,188,000 �C �C �C 1,188,000 2012年7月11日 港币96.15元 2013年7月11日至 2017年7月10日 962,000 �C (56,000) �C 906,000 2,916,000 �C (822,000) �C 2,094,000 加权平均行使价( 港币) 108.61 �C 110.36 �C 107.9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1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5. 购股权计划( 续) 前购股权计划( 续) (b) 购股权被行使详情 期内,经行使购股权发行二十六万六千股股份( 二○一五年:八十二万二千股股份)。於行使时的 相关加权平均股价为每股港币一百一十四元七角二仙( 二○一五年:港币一百二十元五角三仙)。 新购股权计划 期内,并无购股权根据新购股权计划被授出。 (a)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用以认购本公司普通股的购股权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授出日期 行使价 行使期限 於2016年 7月1日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失效/注销 於2016年 12月31日 2013年7月12日 港币102.30元 2014年7月12日至 2018年7月11日 843,000 �C (117,000) �C 726,000 2014年7月11日 港币106.80元 2015年7月11日至 2019年7月10日 1,072,000 �C (26,000) �C 1,046,000 1,915,000 �C (143,000) �C 1,772,000 加权平均行使价( 港币) 104.82 �C 103.12 �C 104.96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用以认购本公司普通股的购股权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授出日期 行使价 行使期限 於2015年 7月1日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失效/注销 於2015年 12月31日 2013年7月12日 港币102.30元 2014年7月12日至 2018年7月11日 897,000 �C (22,000) (20,000) 855,000 2014年7月11日 港币106.80元 2015年7月11日至 2019年7月10日 1,080,000 �C (2,000) (6,000) 1,072,000 1,977,000 �C (24,000) (26,000) 1,927,000 加权平均行使价( 港币) 104.76 �C 102.68 103.34 104.80 10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5. 购股权计划( 续) 新购股权计划( 续) (b) 购股权被行使详情 期内,经行使购股权发行十四万三千股股份( 二○一五年:二万四千股股份)。於行使时的相关加 权平均股价为每股港币一百一十六元八角四仙( 二○一五年:港币一百二十一元五角七仙)。 16. 关连人士披露 期内,本集团与有关连人士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交易。以下是本集团与有关连人士在同其他客户或供应商 相似的条件及市场价格下进行之重大交易,撮要如下: 联营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合营企业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利息收入 �C �C 23 43 租金收入 (a) �C �C 1 1 租金支出 (a) �C �C 27 27 提供服务之其他收益 (b) 67 113 10 6 货物购置及服务 (b) �C �C 302 345 (a)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与关连人士订立物业租约协议。 (b) 向关连人士购置货物及服务与提供服务是按正常业务的价格及条款进行,与本集团其他供应商或 客户相若。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3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7. 或然负债及承担项目 本集团尚未列入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之或然负债及承担项目如下: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a) 投资物业及其他固定资产之资本承担 已签约但未在账目中备付 5,213 4,702 已批准但未签约 812 470 (b) 本集团应占合营企业之资本承担 已签约但未在账目中备付 1,505 1,582 已批准但未签约 26 48 (c) 就银行及财务机构给予合营企业的借款所作的保证承担港币十二亿八千七百万元( 二○一六年六 月三十日:港币十一亿零八百万元) 及其他担保港币四百万元(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四百 万元)。 18. 金融工具公平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及上市股本证券乃根据市场报价列账。非上市股本证券的公平价值是根据估值技术 中可观察的市场所提供的数据计量。不可以准确厘定其公平价值之非上市股本证券以成本减减值拨备 後列账。 业务应收账项,银行存款,业务应付账项,应付费用及短期借款之公平价值与其账面值相若,因为此资 产与负债於短期内到期。 利率掉期的公平价值是以市场利率衍生的合适收益曲线来贴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 货币掉期的公平价值是以和合约到期日相配的市场远期汇率及市场利率衍生收益曲线计量。 附带不同利率并参考市场变化後重新定价之应收按揭放款,其账面值与公平价值相若。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之其他金融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价值并无重大差异。 期内第一级及第二级之间没有转拨及估值技术没有改变。 104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8. 金融工具公平价值计量( 续) 以下列表是指於报告日以公平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账面值,并分为以下以公平价值架构级别: 第一级: 公平价值是以活跃市场中未经调整的报价计量。 第二级: 公平价值是根据报价以外由可观察的市场所提供的数据计量。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级 第二级 总计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 941 �C 941 可供出售股本证券 1,611 9 1,620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577 �C 577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掉期 �C 105 105 货币掉期 �C 226 226 远期外汇合约 �C 1 1 3,129 341 3,470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掉期 �C 1 1 货币掉期 �C 456 456 �C 457 457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5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 以港币百万元计) 18. 金融工具公平价值计量( 续) 於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级 第二级 总计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 1,041 �C 1,041 可供出售股本证券 1,746 11 1,757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573 �C 573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掉期 �C 235 235 货币掉期 �C 195 195 3,360 441 3,801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掉期 �C 2 2 货币掉期 �C 223 223 �C 225 225 长期借项之公平价值是於报告日以当时市场的相近借项利率贴现未来现金流量来估算如下: 账面值 公平价值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抵押银行借款 1,512 1,592 1,512 1,592 无抵押银行借款 34,197 33,366 34,078 33,235 担保票据 28,990 28,317 28,902 29,065 64,699 63,275 64,492 63,892 106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检讨 财务检讨 营业业绩检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可拨归公司股东基础溢利并不包括投资物业净公平价值变动之影 响为港币一百四十六亿零八百万元,较去年同期港币九十二亿九千八百万元增加港币五十三亿一千万元或百 分之五十七点一。溢利增加主要来自较高之物业发展溢利贡献及物业租赁收益。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半年度,包括投资物业重估收益後之可拨归公司股东溢利为港币二百零 六亿五千九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港币五十九亿三千五百万元或百分之四十点三。本集团於综合收益表内 已确认未扣除相关递延税项及非控股权益之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增加为港币五十亿七千九百万元( 二○一五 年:港币五十三亿八千八百万元) 及於所占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增加为港币二十亿五千八百 万元( 二○一五年:港币六亿零九百万元)。 於本财政年度上半年,物业销售包括所占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溢利贡献总额为港币八十三亿四千五百万元, 较去年同期港币二十四亿七千四百万元增加港币五十八亿七千一百万元或百分之二百三十七点三。香港物业 销售溢利为港币六十六亿九千一百万元,溢利贡献主要来自出售Grand YOHO第一期、Park YOHO Venezia及 Sicilia、峻峦、天晋IIIB及天玺的住宅项目。中国内地物业销售溢利为港币十六亿四千四百万元,溢利贡献主要 来自出售上海滨江凯旋门、奕翠园第四期D及悦城第二期C的住宅项目及天盈广场东塔和广贸中心的写字楼 项目。於结算日,本集团未确认入账之合约物业销售总额为港币二百零二亿元,其中港币一百四十二亿元来 自香港发展项目住宅及写字楼单位预售包括海天晋、形荟、映御、明德山及W668。 本集团之多元化租赁组合持续表现满意并录得健康增长。期内之净租金收入包括来自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之 贡献较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四点二或港币三亿三千万元至港币八十二亿七千三百万元,主要来自续租租金调 升。本集团香港及中国内地租赁组合之净租金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百分之四点二及百分之四点三至港币 六十六亿六千九百万元及港币十三亿六千九百万元。 本集团酒店业务包括所占合营企业之营业溢利贡献为港币七亿三千五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港币三千八百 万元或百分之五点五。业务增长主要反映帝苑酒店顶层扩建部分启用後之收益及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酒店较佳 之溢利贡献。 数码通营业溢利为港币五亿二千七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港币六千万元或百分之十点二。溢利下降反映竞 争日趋激烈及成本上升。数码通将继续致力提供高质素服务并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争取卓越表现。 本集团运输基建及物流包括所占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之营业溢利持续增长,营业溢利贡献为港币八亿二千三百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港币四千三百万元或百分之五点五。 本集团及所占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之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新意网的数据中心及百货公司的营运均有 稳定增长,营业溢利增加百分之六点七至港币八亿九千四百万元。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7 财务检讨 财务来源及流动资本 (a) 资本管理,净债项及负债比率 本集团继续维持雄厚的资本基础及充裕财务资源以支持业务之发展及增长。集团经常审阅及管理其资 本结构以确定财务状况维持良好,因此本集团可持续提供回报给股东并维持审慎的财务杠杆水平。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持续强劲,股东权益总额由去年底增加港币八十一亿元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港币四千七百六十八亿元或每股港币一百六十四元七角,主要是本集团之基础保留溢利及投资物 业重估收益增加。惟部分股东权益的增加被汇兑储备减少港币四十四亿元所抵销,主要由於人民币兑港 元转弱,以期末汇率将中国内地附属公司及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功能货币的财务报表换算为集团的呈 列货币所致。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净资产约百分之十九以人民币结算。所有境外业 务折算账项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记录在股东权益之汇兑储备内,因此对本集团的溢利并不构成影响。 本集团之强劲财务状况使其可继续以具竞争力的利率筹集长期资金,有助降低整体资本成本。集团财政 状况保持良好,维持较低的负债比率及较高的利息覆盖率。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负债比率 〈 按净债项相对公司股东资金比例来计算〉 为百分之八点八,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为百分之十点八。 利息覆盖率〈 按基础营业溢利及拨作资本性支出前的净利息支出的比例来计算〉 为十五点五倍,去年同 期为九点七倍。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的债项总额为港币七百五十七亿一千一百万元。扣除银行存款及现 金港币三百三十九亿五千一百万元的净债项为港币四百一十七亿六千万元,较於二○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减少港币八十九亿五千三百万元。集团总债项的到期组合如下: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偿还期为: 一年内 11,012 17,486 一年後及两年内 15,191 3,642 两年後及五年内 30,898 39,452 五年後 18,610 20,181 银行及其他借项总额 75,711 80,761 银行存款及现金 33,951 30,048 净债项 41,760 50,713 108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检讨 此外,集团亦得到银行保证提供大量未动用的信贷额,大部分以中长期为主,有助减低集团於债项再融 资时的风险及增强集团之融资需求弹性。集团经常审阅其资金流动性及融资需求以确定保持充裕财务 资源涵盖资金需要。 集团的经常性收益根基稳固,加上持续的物业销售现金流入及现有的庞大银行承担而未动用的信贷额, 集团有充裕财务资源以应付资金需求及作好准备把握将来的投资机遇。 (b) 库务政策 集团在现金及债务管理上采纳审慎的政策。集团的整体融资及库务事宜均集中在集团中央层面管理及 监控。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约百分之七十九的银行及其他借项是经由全资拥有的财务附 属公司而余下百分之二十一是经由业务性附属公司借入的。 集团因拥有庞大以港元为主的资产基础及业务现金流量,外汇风险减到最少。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集团的借项总额约百分之六十八为港元借款及百分之十八为美元借款,全部均为对集团於香港业务 营运的融资,及余下百分之十四为人民币借款则为中国内地物业项目建筑费用的融资。所有中国内地项 目的土地收购均以注入资本方式以集团权益及内部产生资金支付。本集团通过人民币借款为中国内地 业务发展融资,以减低货币风险。 集团维持适当比例的定息和浮息借款以减少利率风险。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的借项总额 大概百分之六十三为浮息借款,当中包括已透过利率掉期合约由定息掉换浮息的借款,而百分之三十七 为定息借款。衍生工具的运用均受到严格监控并只用作管理集团於核心业务运作上的基本风险。本集团 一贯的政策是不会进行投机性的衍生工具或结构性产品之交易。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到期的有关定息掉换浮息掉期合约之公平价值对冲名义本金总额 为港币二十二亿二千三百万元,有关浮息掉换定息掉期合约之现金流对冲名义本金为港币一亿四千六百 万元和货币掉期合约( 用以对冲偿还外币借项本金) 名义本金总额为港币九十四亿五千一百万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的银行存款及现金约百分之六十六为港元,百分之三十二为人民 币,及百分之二为美元。中国内地附属公司持有的人民币存款目的是为了应付内地项目资金需求。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9 财务检讨 资产抵押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附属公司抵押部分银行存款总额港币七百万元作为银行担保保证。此 外,集团附属公司抵押若干资产账面总值港币二十二亿七千五百万元作为银行借款之保证。除上述资产抵押 外,集团其他资产均无抵押。 或然负债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的或然负债是关於银行给予合营企业的借款所作保证承担及其他担保总 额合共港币十二亿九千一百万元(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十一亿一千二百万元)。 110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董事 本公司董事名单载列於本报告第70页。董事之个人资料及其变动如下: 郭炳联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63岁) 郭先生自二○一一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主席。在获委任为本公司主席前,郭先生一直出任本公司副主席达 二十一年。他亦是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他在本集团已服务三十八年,持有剑桥大学法律系 硕士学位、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 学位。郭先生是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他亦是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以及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永泰地产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 社会公职方面,郭先生为香港地产建设商会董事及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成员。 郭先生是邝肖卿女士之儿子,邝肖卿女士则是邝准先生之胞姊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述本公司之主 要股东。郭先生是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之父亲,他亦是郭基��先生之叔父。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郭先生可获港币三十二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主席之袍金。他亦可获其 他酬金合共约港币三百零六万元,包括分别约港币四万八千元及港币十八万元作为出任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 及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之主席之袍金。 李兆基博士 副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89岁) 李博士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达四十五年,乃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之创办人及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他於 二○一五年七月退任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职务後,继续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他从事 本港地产发展逾六十年。李博士亦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之主席,以及香港小轮( 集团) 有限公司及美丽华 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李博士於二○○七年七月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大紫荆�煺拢�以表扬 其对社会作出之杰出贡献。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李博士可获港币三十一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副主席之袍金。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11 其他资料 黄植荣 副董事总经理( 61岁) 黄先生自二○一二年七月起出任本公司副董事总经理。他於一九八一年加入本集团,并自一九九六年一月起 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黄先生以优异成绩毕业於香港理工大学,并持有国际 房地产理学硕士学位。他是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及注册专业测量师,亦是香港大学房地产及建设系荣誉 教授,以及香港理工大学建筑及房地产学系客座教授。此外,他是香港房屋协会委员。他现时专责统筹集团工 程策划事务。 截 至 二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年 度,黄 先 生 可 获 港 币 三 十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袍 金 及 其 他 酬 金 约港币二千零九十六万元。 雷霆 副董事总经理( 62岁) 雷先生分别自二○一二年四月及七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董事总经理。他亦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 员。他於一九七七年加入本集团,现时负责销售和推广集团多个大型住宅项目,以及收购和出售集团非核心 物业投资项目。他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截 至 二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年 度,雷 先 生 可 获 港 币 三 十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袍 金 及 其 他 酬 金 约港币二千一百七十二万元。 叶�f奇 独立非执行董事( 70岁) 叶先生自二○○四年九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提名委 员会成员。他於一九六五年在香港加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汇丰」 ),曾在伦敦、中国及三藩市工 作。叶先生曾在汇丰多个部门工作,如贸易服务、工商机构业务、集团谘询服务及区域培训等等。在担任中国 业务总裁之前,他亦曾服务於个人银行业务部,先後任职於市场、信用卡产品、客户服务及销售等部门,负责 香港个人银行业务。於二○○三年一月至二○○五年四月,叶先生被派往上海出任中国业务总裁,期间,他 於中国亦曾担任上海银行、平安保险及平安银行的董事。叶先生於二○○五年四月出任汇丰总经理,直至於 二○一二年六月退任。他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行长。他於二○一二年七月至二○一五年七月担任 国际金融协会亚太区首席代表。叶先生现为南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 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DSG International (Thailand) PLC之独立董事。他获委任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 独立董事,自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11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叶先生是伦敦银行特许协会的会员。他在香港接受教育,取得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获香港财务策 划师学会颁授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认证资格。由於叶先生对香港银行业和社区事业作出的杰出贡献, 他 於 一 九 八 四 年 获 选 香 港 十 大 杰 出 青 年。叶 先 生 於 一 九 八 四 年 获 得 由 英 国 政 府 颁 发 的MBE英 帝 国 �� 章; 一九九九年在香港获太平绅士称号;二○○○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於二○○八年六月, 他获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委员。 叶先生积极参与香港地区社团及青年活动,同时致力各类义工服务团体活动,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中国红 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 截 至 二 ○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年 度,叶 先 生 可 获 港 币 三 十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袍 金,以 及 港币二十四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港币六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之酬金。 王于渐教授 独立非执行董事( 64岁) 王 教 授 自 二 ○ ○ 五 年 五 月 起 出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他 是 本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席。 王 教 授 曾 就 读 於 芝 加 哥 大 学 经 济 系,取 得 博 士 学 位。他 目 前 为 香 港 大 学 经 济 学 讲 座 教 授。王 教 授 於 一九九九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银紫荆星章,以表扬王教授在教育、房屋、工业及科技发展之贡献。 此外,他於二○○○年七月获封为太平绅士。 王教授乃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海外( 国际) 有限公司及盈科大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此外,王教授曾出任长江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 管理人)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九广铁路公司管理局成员。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王教授可获港币三十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及各港币七万元 作为出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之酬金。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13 其他资料 李家祥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63岁) 李博士自二○○五年五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他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他亦是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其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 员会之主席。 李博士为李汤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夥人。同时,他是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王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恒生 银行有限公司、华润啤酒( 控股) 有限公司及路讯通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博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他亦为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兼任立法会政府账目委 员会主席、前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及前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召集人兼成员。 截 至 二 ○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年 度,李 博 士 可 获 港 币 三 十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袍 金,以 及 港币二十八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港币六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之酬金。他亦可获其他酬金合共港币二十八万八千元作为出任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及其审核委员 会及薪酬委员会之主席。 冯国纶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68岁) 冯博士自二○一○年二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持有普林斯顿大学工程学士学位及哈佛商学院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并分别获香港科技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颁授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学位。 冯博士为冯氏集团旗下利丰有限公司之集团主席,利标品牌有限公司之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以及利亚零售 有限公司及利邦控股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他亦是VTech Holdings Limited、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香港上海 大酒店有限公司及Singapore Airlines Limited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 博 士 曾 担 任 主 要 贸 易 协 会 的 要 职。他 曾 为 香 港 总 商 会( 一 九 九 四 年 至 一 九 九 六 年 )、香 港 出 口 商 会 ( 一 九 八 九 年 至 一 九 九 一 年 ) 及 太 平 洋 经 济 合 作 香 港 委 员 会( 一 九 九 三 年 至 二 ○ ○ 二 年 ) 之 主 席。於 二○○八年,他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冯博士可获港币三十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 114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梁乃鹏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76岁) 梁博士自二○一二年七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梁博士是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主席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他曾任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行 政主席。 梁 博 士 积 极 参 与 公 共 事 务 四 十 年,并 於 一 九 九 三 年 至 二 ○ ○ 七 年 期 间 出 任 民 众 安 全 服 务 队 处 长,於 一九九七年至二○○二年期间出任广播事务管理局主席,於一九九七年至二○○三年期间出任香港城市大 学校董会主席,以及於二○○五年至二○一六年期间出任香港城市大学副监督。他现为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 主席。 截 至 二 ○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年 度,梁 博 士 可 获 港 币 三 十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袍 金,及 各 港 币 六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成 员 之 酬 金。此 外,他 可 获 约 港 币 十 五 万 一 千 元 作 为 於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乃其获委任为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之日期) 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期间 出任该委员会成员之酬金。 梁榉泾 独立非执行董事( 60岁) 梁先生自二○一二年七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梁先生 於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毕业,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完成哈佛大学的高级管理课程。他现为太兴置业 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 先 生 於 一 九 七 七 年 加 入 美 国 银 行,并 於 一 九 八 四 年 加 入 获 多 利 有 限 公 司( 汇 丰 集 团 成 员 之 一)。他 於 一九八六年加入本公司工作,直至二○○六年退休。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梁先生可获分别港币三十万元及港币二十四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 之袍金及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之酬金。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15 其他资料 梁高美懿 独立非执行董事( 64岁) 梁女士自二○一三年三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她持有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梁女士於二○一二年六月从汇丰集团退休前,曾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恒生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董事长、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属下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董事及HSBC Holdings plc集团总经理。 梁女士现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之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她亦出任第一太平有限公司、利丰有限 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她曾任太古股份 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女士为香港赛马会董事。她亦为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财务委员会司库及主席和人力资源政策委员会 成员。梁女士曾任恒生管理学院及恒生商学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谘议会成员,以及於二○○五年 至二○一○年期间担任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谘询委员会委员及投资委员会主席。她亦曾任大珠三角商务委员 会委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谘询委员会委员、银行业覆核审裁处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 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成员、香港公益金执行委员会主席,以及医院管理局大 会成员及财务委员会成员。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梁女士可获港币三十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 胡宝星爵士 非执行董事( 87岁) 胡宝星爵士自一九七二年八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他持有英国及香港执业律师资格,并为香港管理专 业协会会士、英国仲裁学会院士、英国工商管理学会院士及英国董事协会院士。他获香港城市大学颁授名誉 法律学博士学位,并为英国伦敦大学英皇学院院士,以及天津南开大学名誉教授。他也是香港大学「 胡宝星法 律奖」 及「 胡宝星海外暑期旅游进修奖学金」 的创办人。胡爵士亦於香港城市大学设立了「 胡宝星中国法与比 较法讲座教授」。胡爵士亦是恒基兆业有限公司的董事。他是胡家骠先生之父亲。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胡爵士可获港币三十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 116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关卓然 非执行董事( 82岁) 关先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关先生为 胡关李罗律师行首席合夥人,执业五十四年。他为东华三院前总理及顾问及现任有表决权的会员、邮票谘询 委员会前委员、香港童军基金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童军演艺委员会副主席、航空活动委员会主席、航空活动发 展基金委员会顾问、香港童军总会会务委员会选任委员、香港童军总会领袖训练学院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 伦敦大学英皇学院香港分会会长、香港邮学会名誉会长、亚洲国际集邮联合会终生成员、亚洲国际集邮联合 会大奖俱乐部主席、香港华仁旧生会永远顾问、华仁戏剧社董事及名誉秘书、南华体育会委员及法律顾问, 亦是其足球部前副主任及其保龄球部前主任,及香港生殖医学会有限公司荣誉法律顾问。 关先生亦曾历任香港一九九四、一九九七、二○○一及二○○四年国际邮展筹办委员会委员长兼副主席,以 及二○○九及二○一五年国际邮展筹办委员会委员长兼主席。他亦曾以不同职衔服务於香港高尔夫球会常务 委员会。关先生毕业於伦敦大学英皇学院,获颁发院士名誉,并为仲裁学会院士及英国皇家集邮学会院士。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关先生可获港币三十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及各港币六万元 作为出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酬金。 郭基�� 执行董事( 33岁) 郭先生自二○一四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郭先生自二○一二年 七 月 起 直 至 郭 炳 江 先 生 於 二 ○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辞 任 本 公 司 主 席 兼 董 事 总 经 理 为 止,曾 出 任 郭 炳 江 先 生 之 替代董事。他持有美国史丹福大学管理科学及工程学士学位,以及哈佛商学院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於 二○○八年十一月加入本集团,之前曾於一间国际投资银行工作,拥有丰富企业融资经验。他曾出任负责本 集团於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若干主要住宅及商业项目的项目总监。自二○一三年四月起,他更全权负责集 团华南地区之地产业务。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17 其他资料 此外,郭先生是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副会长、香港公益金董事会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发展委员会辖 下航运业工作小组成员、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董事会成员、团结香港基金顾问及香港青年联会副主 席。他亦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委员、香港广东青年总会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委员及香港友好协进会发展基金副主席。 郭先生是郭炳联先生之侄儿。他也是邝肖卿女士之孙儿,邝肖卿女士则是邝准先生之胞姊及按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所述本公司之主要股东。郭先生是郭基泓先生之堂兄及郭颢澧先生之堂弟。 截 至 二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年 度,郭 先 生 可 获 港 币 三 十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袍 金 及 其 他 酬 金 约港币五百九十三万元。 郭基泓 执行董事( 30岁) 郭先生自二○一六年四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郭先生持有哈佛大学化学 理学士学位及史丹福大学商学研究所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於二○一一年加入本集团前,曾於一间国际管理 顾问公司工作。他在本集团的职责包括香港及中国内地主要住宅及商用物业的销售、项目管理及租务工作。 他亦协助本公司主席处理所有其他业务,特别是非地产相关业务。郭先生获委任为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之 非执行董事,自二○一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郭先生是郭炳联先生之儿子。他也是邝肖卿女士之孙儿,邝肖卿女士则是邝准先生之胞姊及按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所述本公司之主要股东。郭先生是郭基��先生之堂弟及郭颢澧先生之胞弟。 郭先生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乃其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之日期) 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可获 约港币五万四千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以及其他酬金约港币三十五万元。 118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邝准 执行董事( 87岁) 邝先生自一九九二年十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他毕业於武汉中南财经学 院,曾於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任职。一九六二年来港後,服务於永业有限公司,一九六三年加盟新鸿基企业 有限公司。邝先生自本公司於一九七二年上市後服务至今。 邝先生是邝肖卿女士之胞弟,邝女士则是郭炳联先生之母亲,以及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之 祖母。邝女士亦是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述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截 至 二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年 度,邝 先 生 可 获 港 币 三 十 万 元 作 为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袍 金 及 其 他 酬 金 约港币五百六十万元。 董子豪 执行董事( 57岁) 董先生自二○一三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董先生持有香港大学建 筑学文学学士学位及建筑学学士学位。他是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及注册建筑师。董先生於一九八七年加入本 集团,参与集团於香港、新加坡及中国多项具代表性项目的工程管理、销售和推广工作,职务渐增,并获多次 晋升。他亦是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董先生可获港币三十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他亦可获其他 酬金合共约港币一千七百零三万元,包括港币四万八千元作为出任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之酬金。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19 其他资料 冯玉麟 执行董事( 48岁) 冯先生自二○一三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他亦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本集团非地产相关 的投资组合之行政总裁。冯先生取得牛津大学( 现代历史) 学士学位,并持有哈佛大学历史及东亚语言博士 学位。他於一九九六年获得古根海姆奖学金。冯先生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期间出任哈佛大学导师,并 於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间出任布朗大学历史系客席助理教授。冯先生是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及数码通 电讯集团有限公司的副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他亦是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路讯通控股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 事。 冯先生於一九九七年加入环球管理谘询公司麦肯锡公司( 「 麦肯锡」 ),并主要服务中国及香港的客户,以及 欧洲及东南亚的机构。冯先生曾任麦肯锡基础设施业务的联席领袖。他曾於二○○四年至二○一○年期间出 任麦肯锡香港之董事总经理,并於二○一一年成为麦肯锡之全球资深董事,是麦肯锡历史上首位香港华人出 任资深董事。他亦曾出任麦肯锡亚洲地区招聘的主管。 冯先生是香港总商会理事会理事、香港保护儿童会会长、香港青年协会义务司库及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理事会 委员。他亦是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成员及亚洲青年管弦乐团委员会成员。 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冯先生可获港币三十万元作为出任本公司董事之袍金。他亦可获其他 酬金合共约港币一千六百五十七万元,包括分别港币四万二千元及港币十六万二千元作为出任新意网集团 有限公司以及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之副主席及董事之袍金。 郭颢澧 郭炳联之替代董事( 36岁) 郭先生自二○一二年七月起出任郭炳联先生之替代董事。他持有美国耶鲁大学文学士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专 业会计学学士後文凭。他的专业资格包括作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的会员。他 亦是郭炳联先生作为永泰地产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替代董事。 郭先生於二○一○年一月加入本集团,现为销售及项目经理,负责本集团於香港之新住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市场推广及策划工作。郭先生在加入本集团之前曾於一间国际主要核数师事务所工作。 郭先生是郭炳联先生之儿子。他也是邝肖卿女士之孙儿,邝肖卿女士则是邝准先生之胞姊及按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所述本公司之主要股东。郭先生是郭基��先生之堂兄及郭基泓先生之胞兄。 120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胡家骠 胡宝星爵士之替代董事( 54岁) 胡先生自二○○二年十月起出任胡宝星爵士之替代董事。他持有牛津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并为香港特别 行 政 区、澳 洲、英 格 兰 及 威 尔 斯 之 执 业 律 师。他 是 清 华 大 学 名 誉 校 董,并 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部 委 任 为 中国委托公证人。胡先生现任骐利集团之公司之董事、信溢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及观韬律师事务所 ( 香 港) 的 顾 问。他 曾 任 洛 希 尔 父 子(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及 亚 司 特 律 师 行 合 夥 人。在 此 之 前,他 并 曾 任 胡关李罗律师行的公司企业融资合夥人。胡先生为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恒基兆业地产有限 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先生於二○○八年一月获世界华人协会颁授二○○八年世界杰出华人奖及由美国 西阿拉巴马州立政府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他是胡宝星爵士之儿子。 除上文所披露外,所有本公司董事及替代董事在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其他公众公司( 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 何证券市场上市) 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 系。 所有本公司董事及替代董事均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董事须於本公司股 东周年大会上告退并有资格膺选连任。就非执行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而言,彼等之任期将约为两年, 由其膺选连任之股东周年大会当天起直至两年後之股东周年大会时届满,并有资格於其任期届满时之股东周 年大会上以相约任期膺选连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替代董事的委任将会在其委任人不再出任本公司 董事时而终止。 董事之袍金乃由董事局建议并由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而其他酬金则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所授予董事局之权力及参考董事在时间、努力及成绩所作的贡献而作出审订。替代董事除只可收取其委任人 可不时直接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有关应支付其委任人之酬金( 如有) 外,他们并不享有作为本公司替代董 事之任何酬金。 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同时为集团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21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权益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第XV部) 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 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的权益及淡仓( 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 条文被假设或视为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记载於本公司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置存之登记册内的权 益或淡仓,或根据本公司已采纳载於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附录十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 「 标准守则」 ) 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1. 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好仓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个人权益 ( 实益 拥有人) 家族权益 ( 配偶或 18岁以下 子女 之权益) 公司权益 ( 受控制 公司 之权益) 其他权益 小计 股本衍生 工具内 持有相关 股份数目 1 总数 於2016年 12月31日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郭炳联 188,743 �C �C 514,093,1862&6 514,281,929 �C 514,281,929 17.76 李兆基 526,868 �C 61,876,0003 �C 62,402,868 �C 62,402,868 2.16 黄植荣 417,695 �C �C �C 417,695 �C 417,695 0.01 雷 霆 60,000 �C �C �C 60,000 100,000 160,000 0.01 王于渐 �C 1,0004 �C �C 1,000 �C 1,000 0.00 李家祥 �C 4,0284 �C �C 4,028 �C 4,028 0.00 冯国纶 220,000 9,7394 �C �C 229,739 �C 229,739 0.01 梁乃鹏 �C 10,8334 �C �C 10,833 �C 10,833 0.00 梁榉泾 �C 2,0004 �C �C 2,000 �C 2,000 0.00 梁高美懿 15,372 �C �C �C 15,372 �C 15,372 0.00 胡宝星 1,540,913 �C �C �C 1,540,913 �C 1,540,913 0.05 郭基�� 9,000 �C �C 639,528,7475,6&7 639,537,747 23,000 639,560,747 22.09 郭基泓 110,0008 60,0004 �C 641,046,6012,6&7 641,216,601 �C 641,216,601 22.15 邝 准 762,722 339,3584 �C �C 1,102,080 �C 1,102,080 0.04 董子豪 �C �C �C �C �C 100,000 100,000 0.00 郭颢澧 ( 郭炳联之 替代董事) 9,000 �C �C 641,046,6012,6&7 641,055,601 23,000 641,078,601 22.14 胡家骠 ( 胡宝星之 替代董事) �C 1,0004 �C �C 1,000 �C 1,000 0.00 12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附注: 1. 此等股本衍生工具内持有之相关股份乃本公司授出之购股权( 现被视为以实物交收之非上市股本衍生工具),其详情载於下列 「 购股权计划」 之段落内。 2. 由於郭炳联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为若干酌情信托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彼等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 514,093,186股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3.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Superfun Enterprises Limited( 「 Superfun 」 ) 及Kinnox Investment Limited( 「 Kinnox 」 ) 在本公司持有 61,876,000股股份之权益。Superfun乃由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 中华煤气」 ) 全资拥有,而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 「 恒地」 ) 则持 有中华煤气之41.52%权益。恒基兆业有限公司( 「 恒兆」 ) 则被视为在恒地持有72.68%权益。Hopkins (Cayman) Limited( 「 Hopkins 」 ) 作为一项单位信托之受托人拥有恒兆全部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Rimmer (Cayman) Limited( 「 Rimmer 」 ) 及Riddick (Cayman) Limited ( 「 Riddick 」 ) 分别作为两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则持有该单位信托内之信托单位。Kinnox乃Financial Enterprise Investments Limited ( 「 Financial Enterprise 」 ) 全资拥有,而Financial Enterprise则由Shau Kee Financial Enterprises Limited( 「 SK Financial 」 ) 全资拥有。 Lee Financial (Cayman) Limited( 「 Lee Financial 」 ) 作为另外一项单位信托之受托人则拥有SK Financial全部已发行股份。Leeworld (Cayman) Limited( 「 Leeworld 」 ) 及Leesons (Cayman) Limited( 「 Leesons 」 ) 分别作为另外两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持有该单位信托内 之信托单位。而李兆基博士拥有Hopkins、Rimmer、Riddick、Lee Financial、Leeworld及Leesons之全部已发行股本。按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而言,彼被视为拥有Superfun及Kinnox所持有之本公司61,876,000股股份之权益。 4. 此等本公司股份乃由有关董事之配偶持有。 5. 由於郭基��先生为若干酌情信托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彼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512,575,332股股份之权益。 6. 分别於上述附注2及5所提述之514,093,186股及512,575,332股本公司股份中,由於郭炳联先生、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 先生为若干酌情信托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彼等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66,335,223股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 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7. 由於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亦为一项受益於郭炳湘先生、郭炳江先生及郭炳联先生各自儿子的酌情信托之受益人, 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126,953,415股股份之权益。该等股 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8. 此等本公司股份乃由郭基泓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持有。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23 其他资料 2. 本公司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好仓 (a) 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 「 新意网」)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个人权益 ( 实益 拥有人) 家族权益 ( 配偶或 18岁以下 子女 之权益) 其他权益 小计 股本衍生 工具内 持有相关 股份数目 1 总数 於2016年 12月31日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郭炳联 �C �C 3,485,0002&3 3,485,000 �C 3,485,000 0.15 黄植荣 218,000 �C �C 218,000 �C 218,000 0.01 雷 霆 356 �C �C 356 �C 356 0.00 梁乃鹏 41,000 1424 �C 41,142 �C 41,142 0.00 梁高美懿 1,000 2,0004 �C 3,000 �C 3,000 0.00 郭基�� �C �C 11,927,6582&5 11,927,658 �C 11,927,658 0.51 郭基泓 �C �C 13,272,6582,3&5 13,272,658 �C 13,272,658 0.57 邝 准 600,000 �C �C 600,000 �C 600,000 0.03 冯玉麟 �C �C �C �C 4,000,000 4,000,000 0.17 郭颢澧 ( 郭炳联之 替代董事) �C �C 13,272,6582,3&5 13,272,658 �C 13,272,658 0.57 附注: 1. 此等股本衍生工具内持有之相关股份乃新意网授出之购股权( 现被视为以实物交收之非上市股本衍生工具),其详情 载於下列「 购股权计划」 之段落内。 2. 由於郭炳联先生、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为若干酌情信托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 彼等被视为在新意网拥有2,140,000股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3. 由於郭炳联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亦为一项酌情信托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彼等被视 为在新意网拥有1,345,000股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4. 此等新意网股份乃由有关董事之配偶持有。 5. 由於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为一项受益於郭炳湘先生、郭炳江先生及郭炳联先生各自儿子的酌情信托 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被视为在新意网拥有9,787,658股 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124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b) 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 「 数码通」)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个人权益 ( 实益 拥有人) 公司权益 ( 受控制 公司 之权益) 其他权益 小计 股本衍生 工具内 持有相关 股份数目 总数 於2016年 12月31日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郭炳联 �C �C 4,708,5231 4,708,523 �C 4,708,523 0.43 李兆基 �C 546,0002 �C 546,000 �C 546,000 0.05 郭基�� �C �C 6,247,0633 6,247,063 �C 6,247,063 0.57 郭基泓 �C �C 10,955,5861&3 10,955,586 �C 10,955,586 1.00 冯玉麟 402,841 �C �C 402,841 �C 402,841 0.04 郭颢澧 ( 郭炳联之 替代董事) �C �C 10,955,5861&3 10,955,586 �C 10,955,586 1.00 附注: 1. 由於郭炳联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为一项酌情信托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彼等被视为 在数码通拥有4,708,523股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2.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源万有限公司( 「 源万」 ) 在数码通持有546,000股股份之权益。源万乃Financial Enterprise Group Limited全资拥有,而Financial Enterprise Group Limited则为Furnline Limited之全资附属公司。Furnline Limited 乃由Jetwi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Jetwin 」 ) 全资拥有。Triton (Cayman) Limited( 「 Triton 」 ) 作为一项单位信托之受 托人拥有Jetwin全部已发行股份。Victory (Cayman) Limited( 「 Victory 」 ) 及Triumph (Cayman) Limited( 「 Triumph 」 ) 分别作为两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持有该单位信托内之信托单位。李兆基博士拥有Triton、Victory及Triumph之全部已发 行股本。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彼被视为拥有源万所持有之546,000股数码通股份之权益。 3. 由於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为一项受益於郭炳湘先生、郭炳江先生及郭炳联先生各自儿子的酌情信托 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被视为在数码通拥有6,247,063股 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25 其他资料 (c) 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载通国际」)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个人权益 ( 实益 拥有人) 小计 股本衍生 工具内 持有相关 股份数目 总数 於2016年 12月31日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郭炳联 417,077 1 417,077 �C 417,077 0.10 附注: 1. 此等载通国际股份中,有413,764股股份乃由郭炳联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持有。 (d) 路讯通控股有限公司( 「 路讯通」)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个人权益 ( 实益 拥有人) 小计 股本衍生 工具内 持有相关 股份数目 总数 於2016年 12月31日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郭炳联 37,400 1 37,400 �C 37,400 0.00 附注: 1. 此等路讯通股份乃由郭炳联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持有。 (e) 郭炳联先生、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於下列相联法团之股份中,各自持有以下权益: 相联法团名称 透过法团 持有之 股份数目 於2016年 12月31日 透过法团持有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法团实质 持有之 股份数目 於2016年 12月31日 实质持有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Splendid Kai Limited 2,500 25.00 1,500 1 15.00 Hung Carom Company Limited 25 25.00 15 1 15.00 Tinyau Company Limited 1 50.00 1 1 50.00 �H捷有限公司 8 80.00 4 1 40.00 附注: 1. 由於郭炳联先生、郭基��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为若干酌情信托之受益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 彼等被视为拥有该等股份之权益。该等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126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f) 李兆基博士於下列相联法团之股份中,持有以下公司权益: 相联法团名称 持有之股份 数目总数 於2016年 12月31日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毅博有限公司 2 2 50.00 Billion Ventures Limited 1 3 50.00 Central Waterfront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100 4 100.00 Central Waterfront Propert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50 5 50.00 CWP Limited 1 6 50.00 日威发展有限公司 100 7 25.00 新辉�C裕民联营建筑有限公司 1 8 50.00 裕运( 香港) 有限公司 1 9 50.00 Fullwise Finance Limited 2 2 50.00 金骐有限公司 1 10 50.00 翠玉地产资源有限公司 1 11 25.00 嘉乐威有限公司 2,459 12 24.59 美福发展有限公司 3,050 13 33.33 半岛豪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 14 50.00 盛意发展有限公司 1 11 25.00 星际发展有限公司 1 15 33.33 敦汇发展有限公司 2 16 50.00 Ta rtar Investments Limited 300 17 30.00 添富利物业有限公司 4,918 18 49.18 旋高发展有限公司 1 19 50.00 World Space Investment Limited 4,918 18 49.18 附注: 1.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Superfun及Kinnox在本公司持有61,876,000股股份之权益。Superfun乃由中华煤气全资拥 有,而恒地则持有中华煤气之41.52%权益。恒兆则被视为在恒地持有72.68%权益。Hopkins作为一项单位信托之受托 人拥有恒兆全部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Rimmer及Riddick分别作为两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则持有该单位信托内之信托 单位。Kinnox乃Financial Enterprise全资拥有,而Financial Enterprise则由SK Financial全资拥有。Lee Financial作为另外 一项单位信托之受托人则拥有SK Financial全部已发行股份。Leeworld及Leesons分别作为另外两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 持有该单位信托内之信托单位。而李兆基博士拥有Hopkins、Rimmer、Riddick、Lee Financial、Leeworld及Leesons之全 部已发行股本。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彼被视为拥有Superfun及Kinnox所持有之本公司61,876,000股股份之 权益。 2. 李 兆 基 博 士 被 视 为 拥 有 透 过 裕 运(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两 股 股 份 之 权 益,而 裕 运(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的50%权 益 则 由 Masterland Limited( 「 Masterland 」 ) 持有。 3.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Chico Investment Limited( 「 Chico 」 ) 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 4.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Central Waterfront Propert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持有100股股份之权益,而Central Waterfront Propert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的34.21%权益则由Starl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 Starland 」 )持有。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27 其他资料 5. 李 兆 基 博 士 被 视 为 拥 有 合 共50股 股 份 权 益,其 中34.21股 股 份 权 益 是 透 过Starland持 有,而15.79股 股 份 权 益 则 透 过 Prominence Properties Limited持有。Prominence Properties Limited由中华煤气全资拥有,中华煤气的41.52%权益则 由恒地持有。 6.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Starland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 7.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兆权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0股股份之权益。 8.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裕民建筑有限公司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 9.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Masterland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 10.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Atex Resources Limited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而Atex Resources Limited则由谦耀置业有限 公司全资拥有。 11.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Citiplus Limited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 12.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Chico持有2,459股股份之权益。 13.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Quickcentre Properties Limited持有3,050股股份之权益,而Quickcentre Properties Limited 乃由Andcoe Limited全资所拥有的恒基(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Andcoe Limited为恒基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之全 资附属公司,而恒基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则由Brightland Enterprises Limited全资拥有。 14.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伟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 15.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Benewick Limited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而Benewick Limited则由Dorway Investment Limited 全资拥有。 16.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谦耀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两股股份之权益。 17.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Kenforc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300股股份之权益,而Kenforce Investment Limited则由 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18.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Billion Ventures Limited持有4,918股股份之权益,而Billion Ventures Limited的50%权益则 由Chico持有。 19.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透过Dandy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一股股份之权益。 20. Masterland、Chico、Starland及以上附注7、8、10、11、13至17及19所述之公司为恒地之全资附属公司。如附注1所述, 李兆基博士被视为拥有恒地之权益。 除以上所披露外,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其 他权益或淡仓,而须记录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或须根据标准守则而须 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128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本公司之证券交易的守则。所有董事在回应本公司的 特定查询时,均确认彼等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已遵守标准守则。 购股权计划 1. 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 於 二 ○ ○ 二 年 十 二 月 五 日,本 公 司 采 纳 一 项 购 股 权 计 划( 「 前 计 划」 )。根 据 前 计 划,本 公 司 董 事 局 ( 「 董事局」 ) 有权於二○○二年十二月五日起计十年内,随时向其全权酌情拣选之任何雇员提呈授出本 公司购股权。由於前计划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届满,及为确保本公司继续设有购股权计划激励其雇 员,本公司股东( 「 股东」 ) 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 批准采纳新购股权计划( 「 新计划」 ) 及终止前计划。 随着前计划终止後,本公司不能再根据前计划授出购股权,惟前计划内有关已授出之购股权的条款在所 有其他方面仍全面具有效力及生效。所有根据前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仍然生效。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并无根据新计划授出购股权。根据前计划及新计 划授出而尚未行使之购股权的详情及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的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承授人 授出日期 每股 行使价 行使期限 1 於2016年 7月1日 之结余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注销/ 失效 於2016年 12月31日 之结余 每股 收市价 ( 港币) ( 港币) (I) 前计划 (i) 董事 雷 霆 2012年7月11日 96.15 2013年7月11日至 2017年7月10日 100,000 �C �C �C 100,000 不适用 (ii) 其他雇员 2011年7月11日 116.90 2012年7月11日至 2016年7月10日 1 ,088,000 �C �C (1,088,000) �C 不适用 2012年7月11日 96.15 2013年7月11日至 2017年7月10日 777,000 �C (266,000) (24,000) 487,000 114.38 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29 其他资料 (II) 新计划 (i) 董事 郭基�� 2013年7月12日 102.30 2014年7月12日至 2018年7月11日 23,000 �C �C �C 23,000 不适用 董子豪 2014年7月11日 106.80 2015年7月11日至 2019年7月10日 100,000 �C �C �C 100,000 不适用 郭颢澧 ( 郭炳联之 替代董事) 2013年7月12日 102.30 2014年7月12日至 2018年7月11日 23,000 �C �C �C 23,000 不适用 (ii) 其他雇员 2013年7月12日 102.30 2014年7月12日至 2018年7月11日 797,000 �C (117,000) �C 680,000 115.12 2 2014年7月11日 106.80 2015年7月11日至 2019年7月10日 972,000 �C (26,000) �C 946,000 116.27 2 总数 3,880,000 �C (409,000) (1,112,000) 2,359,000 附注: 1. 不多於30%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一周年後予以行使,不多於60%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两周年後予以行 使,全部或部分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三周年後予以行使。 2. 此为本公司股份於紧接行使购股权之日的前一日之加权平均收市价。 3. 就购股权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详列於本公司二○一五至一六年年报内有关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说明 第1(t)项内。 除上述所披露外,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概无根据前计划及新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 的购股权。 购股权数目 承授人 授出日期 每股 行使价 行使期限 1 於2016年 7月1日 之结余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注销/ 失效 於2016年 12月31日 之结余 每股 收市价 ( 港币) ( 港币) 130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2. 附属公司之购股权计划 (a) 新意网 新 意 网 於 二 ○ ○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日 采 纳 一 项 购 股 权 计 划,该 计 划 於 二 ○ ○ 二 年 十 二 月 五 日 生 效 ( 「 新意网前计划」 )。 新意网之股东( 「 新意网股东」 ) 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举行之新意网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一项普 通决议案,批准一项因当时新意网拟将其股份转板至联交所主板而采纳的新购股权计划( 「 新意网 建议计划」 ),以及当新意网建议计划生效後终止新意网前计划。由於新意网并无继续进行将其股 份转板的申请( 诚如新意网於二○一二年六月十日所公布),新意网建议计划因而未能符合该计划 之全部条件故没有生效。因此,新意网建议计划不能再如原拟定而执行,亦无购股权按新意网建议 计划经已及将会被授出。 由於新意网前计划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届满,新意网股东於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举行之 新意网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采纳一项新购股权计划( 「 新意网新计划」 ) 及终止新意网前计划。随 着股东在本公司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後,采纳 新意网新计划及终止新意网前计划便正式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生效。新意网前计划终止後, 新意网不能再根据新意网前计划授出购股权。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新意网并无根据新意网新计划授出购股权。根据 新意网新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之购股权的详情及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的 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承授人 授出日期 每股 行使价 行使期限 1 於2016年 7月1日 之结余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注销/ 失效 於2016年 12月31日 之结余 ( 港币) 新意网新计划 (i) 新意网之董事 冯玉麟 2016年3月8日 2.45 2017年3月8日至 2021年3月7日 4,000,000 �C �C �C 4,000,000 新意网之 其他董事 2016年3月8日 2.45 2017年3月8日至 2021年3月7日 4 ,000,000 �C �C �C 4,000,000 (ii) 新意网之 其他雇员 2016年3月8日 2.45 2017年3月8日至 2021年3月7日 6,600,000 �C �C (200,000) 6,400,000 总数 14,600,000 �C �C (200,000) 14,400,000 附注: 1. 不多於30%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一周年後予以行使,不多於60%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两周 年後予以行使,全部或部分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三周年後予以行使。 除上述所披露外,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新意网概无根据新意网前计划及 新意网新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31 其他资料 (b) 数码通 数码通现运作以下两项购股权计划: (1) 於 二 ○ ○ 二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采 纳 并 生 效 及 於 二 ○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终 止 之 购 股 权 计 划 ( 「 数码通前计划」 );及 (2) 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采纳并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生效之购股权计划( 「 数码通新计 划」 )。 根据数码通前计划及数码通新计划( 统称「 数码通计划」 ) 之条款,数码通已授予或可授予参与者 ( 包括数码通集团之董事及雇员) 购股权,以认购数码通的股份。於数码通前计划终止後,数码通不 能再根据数码通前计划授出购股权,但拥有根据数码通前计划已授出而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之承授 人之现有权利则不受影响。 於 截 至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六 个 月 内,数 码 通 於 二 ○ 一 六 年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根 据 数 码 通 新 计 划 授 出3,000,000份 购 股 权。根 据 数 码 通 计 划 授 出 而 尚 未 行 使 之 购 股 权 的 详 情 及 於 截 至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的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承授人 授出日期 每股 行使价 行使期限 1 於2016年 7月1日 之结余 於期内 授出 於期内 行使 於期内 注销/ 失效 於2016年 12月31日 之结余 每股 收市价 ( 港币) ( 港币) (I) 数码通前计划 (i) 数码通之 雇员 2011年11月30日 13.02 2012年11月30日至 2016年11月29日 277,500 �C �C (277,500) �C 不适用 (II) 数码通新计划 (i) 数码通之 董事 2016年7月25日 14.28 2017年7月25日至 2021年7月24日 不适用 3,000,000 �C �C 3,000,000 13.822 (ii) 数码通之 其他雇员 2011年12月30日 13.52 2012年12月30日至 2016年12月29日 75,000 �C �C (75,000) �C 不适用 总数 352,500 3,000,000 �C (352,500) 3,000,000 附注: 1. 不多於三分之一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一周年後予以行使,不多於三分之二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 起计两周年後予以行使,全部或部分已授出的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计三周年後予以行使。 2. 此为数码通股份於紧接授出购股权之日的前一日之收市价。 除上述所披露外,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数码通概无根据数码通计划授出 而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132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数码通授出之购股权之价值是按二项式期权价格模式( 「 二项模式」 ) 计算,此模式为其中一种通 用之期权价值计算方法。於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在数码通新计划下授出之购股权之价值为 港币七百五十四万四千元,以下为二项模式之重大输入值: 无风险年利率 0.72% 1 购股权的预期有效年期 5年 2 波幅 38.04% 3 股息率 4.5% 4 行使价 港币14.28元 於授出日期的股份价格 港币14.28元 附注: 1. 此为於估值日期跟据香港政府债券( 於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到期) 之市场回报率而厘定之安全投资利率。 2. 此为自授出日期起计购股权之有效期。 3. 此为於与预期购股权年期对应之相关期间内数码通历史股价变动之平均标准差。 4. 此为参考从彭博撷取数码通二○一六年预期股息率而厘定之股息率。 数码通购股权之价值受多项假设影响,亦受二项模式限制,因此,该等价值可能属於主观预期,并 会跟随任何假设之改变而出现变动。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33 其他资料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之权益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外,以下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 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权益或淡仓,并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向本公司披露,或须记录於 本公司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备存之登记册内,或知会本公司: 持有之股份数目 个人权益 ( 实益拥有人) 公司权益 ( 受控制公司 之权益) 其他权益 总数 於2016年 12月31日 占已发行的 有投票权 股份百分比 (I) 主要股东 HSBC Trustee (C.I.) Limited �C �C 947,250,3811,2,3&4 947,250,381 32.71 邝肖卿 25,024 �C 759,883,7371&4 759,908,761 26.24 Adolfa Limited( 「 Adolfa 」 ) 231,182,838 66,335,223 �C 297,518,0614 10.28 Bertana Limited( 「 Bertana 」 ) 231,182,838 66,335,223 �C 297,518,0614&5 10.28 Cyric Limited( 「 Cyric 」 ) 231,182,838 66,335,223 �C 297,518,0614&6 10.28 (II) 其他人士 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 �C �C 216,581,5927&8 216,581,592 7.48 HSBC Trustee (Guernsey) Limited �C �C 215,057,2719 215,057,271 7.43 郭炳湘 81,250 �C 211,173,8962&10 211,255,146 7.30 Thriving Talent Limited 191,351,5959 �C �C 191,351,595 6.61 Rosy Result Limited 189,149,5957 �C �C 189,149,595 6.53 Asporto Limited 187,357,7072&10 �C �C 187,357,707 6.47 附注: 1. 由 於 邝 肖 卿 女 士 为 若 干 酌 情 信 托 之 成 立 人 及 受 益 人,故 按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V部 而 言,邝 肖 卿 女 士 被 视 为 在 本 公 司 拥 有 759,883,737股股份之权益。此等股份为HSBC Trustee (C.I.) Limited以若干酌情信托之受托人的身份而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股份权 益的一部分,因此,此等股份重复计算为该两名主要股东之权益。 2. 由於HSBC Trustee (C.I.) Limited为一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HSBC Trustee (C.I.) Limited亦被视为 在本公司拥有187,357,707股股份之权益。此等股份与Asporto Limited持有的股份属相同权益,亦为郭炳湘先生以一项酌情信托之 成立人及/或受益人身份,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而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的一部分,并重复计算。 3. 除上述附注1及2所提述HSBC Trustee (C.I.) Limited被视为拥有之权益外,由於HSBC Trustee (C.I.) Limited为若干酌情信托之受托人, 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HSBC Trustee (C.I.) Limited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8,937股股份之权益。 134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4. 由Adolfa、Bertana及Cyric分别在本公司持有之股份中,有66,335,223股股份是Adolfa、Bertana及Cyric透过多间由其各自拥有三分之 一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公司持有。此等66,335,223股股份属相同权益,因此重复计算为此等公司之权益。再者,此等分别由Adolfa、 Bertana及Cyric持有之股份为邝肖卿女士及HSBC Trustee (C.I.) Limited各自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股份之权益的一部分。 5. 此等股份与於上述「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权益」 段落的列表中所包括在郭基��先生之「 其他权益」 内之本公司股份属相同权益, 并重复计算。 6. 此等股份与於上述「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权益」 段落的列表中所包括在郭炳联先生、郭基泓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之「 其他权益」 内 之本公司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7. 由於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为一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被视为在 本公司拥有216,575,125股股份之权益。於此等股份中,有189,149,595股股份与Rosy Result Limited持有的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 复计算。 上述段落所提述的本公司216,575,125股股份与於上述「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权益」 段落的列表中所包括在郭炳联先生、郭基泓 先生及郭颢澧先生之「 其他权益」 内之本公司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8. 除上述附注7所提述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被视为拥有之权益外,由於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为若干酌情信托之受托人, 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6,467股股份之权益。 9. 由於HSBC Trustee (Guernsey) Limited为一项酌情信托之受托人,故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HSBC Trustee (Guernsey) Limited 被视为在本公司拥有215,057,271股股份之权益。於此等股份中,有191,351,595股股份与Thriving Talent Limited持有的股份属相同 权益,并重复计算。 上述段落所提述的本公司215,057,271股股份与於上述「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权益」 段落的列表中所包括在郭基��先生之「 其他 权益」 内之本公司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10. 由 於 郭 炳 湘 先 生 为 一 项 酌 情 信 托 之 成 立 人 及/或 受 益 人,故 按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XV部 而 言,郭 炳 湘 先 生 被 视 为 在 本 公 司 拥 有 211,173,896股股份之权益。於此等股份中,有187,357,707股股份与Asporto Limited持有之股份及HSBC Trustee (C.I.) Limited被视 为持有之股份属相同权益,并重复计算。 除上述所披露外,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任何人士( 除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外) 就其於 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向本公司作出披露, 或须记录於本公司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备存之登记册内,或已知会本公司。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35 其他资料 集团薪酬政策及长期奖励计划 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雇员人数逾三万七千人,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 雇员总酬金於报销前的费用约为港币五十亿八千七百万元。本集团之薪酬计划乃根据市场水平以及个别员工 之表现和贡献而厘定;并广泛采用按员工表现而发放花红的奖赏方式。本集团亦提供全面福利计划及事业发 展机会,包括退休金计划、医疗福利及按个别员工需要提供的内部及外间培训课程。本集团亦设有购股权计 划,为本集团之主要员工提供长期奖励。 厘定董事薪酬之准则 本公司之薪酬理念亦适用於本公司董事。在厘定每位董事薪酬水平时,本公司除了参考市场基准外,亦考虑 个人能力和贡献以及公司的负担能力。本公司亦向执行董事提供适当之福利计划,包括同样提供予本集团其 他员工之购股权计划。 购入、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入、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 上市证券。 中期股息 董 事 局 宣 布 本 公 司 将 向 於 二 ○ 一 七 年 三 月 十 五 日( 星 期 三) 名 列 在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内 之 股 东 派 发 截 至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一元一角( 二○一五年:每股港币一元五仙), 中 期 股 息 将 以 现 金 方 式 於 二 ○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星 期 四) 派 发。本 公 司 之 股 份 交 易 将 由 二 ○ 一 七 年 三月十三日( 星期一) 起除息。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星期三)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於当日将不会登记股份过户。为确 保享有中期股息之权利,股东须於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星期二)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呈交所有过户文件连 同有关股份证明书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八三号合和中心 十七楼一七一二至一七一六号�m。 136 二○一六 / 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的审阅 截 至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六 个 月 的 中 期 业 绩 乃 未 经 审 核,惟 已 由 德 勤 关 黄 陈 方 会 计 师 行 按 照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的 香 港 审 阅 工 作 准 则 第2410号「 实 体 的 独 立 核 数 师 对 中 期 财 务 资 料 的 审 阅」 进 行 审 阅。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发出的简明综合财务资料的审阅报告已载於本报告第84页。中期业绩已由 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作出审阅。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已遵守载於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 条文( 「 守则条文」 ),惟本公司没有根据守则条文A.2.1条分开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位。尽管如此,权力及职 权一直并非集中於一人,因所有重大决定均一直经由董事局成员及适合之董事局委员会委员以及高级管理层 商议後才作出。此外,董事局有三名非执行董事及七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们提供多方面之经验、专长、独立 意见及观点,因此,董事局认为权力分布是平衡并具备足够的保障。 承董事局命 公司秘书 容上达 香港,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Stock Code 股份代号 : 16 INTERIM REPORT 2016 / 17 二 ○ 一 六 至 一 七 年 中 期 报 告 INTERIM REPORT 2016 /17 中期报告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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