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6)
2016
中期业绩报告
目录
页次
简明综合损益表 2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3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4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6
简明综合现金流动表 7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 8
业务回顾及展望 28
附加资料 35
公司资料 42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告书。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4 1,278,534 1,301,550
销售成本 (686,455) (701,292)
溢利总额 592,079 600,258
行政开支 (361,790) (394,466)
其他经营开支 (196,701) (238,964)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17 333,966 �C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净额 13,600 4,250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工具之
公平值收益�u(亏损)净额 5 60,905 (164,585)
发展中物业之减值亏损拨备 6 (100,000) (60,428)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备 7 �C (113,434)
融资成本 (6,940) (10,598)
所占联营公司业绩 (508) (1,075)
所占合营企业业绩 1,628 2,629
除税前溢利�u(亏损) 5 336,239 (376,413)
所得税 8 (16,758) (12,954)
期内溢利�u(亏损) 319,481 (389,367)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85,521 (313,668)
非控股权益 33,960 (75,699)
319,481 (389,367)
港仙 港仙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u(亏损) 9
基本及摊薄 3.11 (3.41)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2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期内溢利�u(亏损) 319,481 (389,367)
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於其後期间可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
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公平值变动 11,108 (1,209)
所占折算一间海外联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295) 2,567
折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35,852) (96,791)
有关出售一间海外附属公司之调整 17 (1,568) �C
於其後期间可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其他全面
亏损净额及期内其他全面亏损(扣除税项) (26,607) (95,433)
期内全面收入�u(亏损)总额 292,874 (484,800)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71,834 (364,777)
非控股权益 21,040 (120,023)
292,874 (484,800)
3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202,215 208,721
勘探及评估资产 1,350 1,017
固定资产 212,063 246,061
投资物业 1,260,922 1,253,292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6,898 17,839
於合营企业之权益 12,564 17,204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81,408 173,252
贷款及垫款 3,787 3,679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按金 11 40,507 46,582
递延税项资产 7,538 8,028
1,939,252 1,975,675
流动资产
持作销售之物业 4,426 4,426
发展中物业 124,745 231,450
存货 210,895 248,774
贷款及垫款 68,255 68,350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按金 11 440,882 477,941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 716,175 713,528
其他财务资产 2,147 18
可收回税项 2,953 5,127
受限制现金 15,649 18,576
现金及银行结余 2,255,043 1,921,905
3,841,170 3,690,095
12 �C 39,543
分类为持作销售之资产
3,841,170 3,729,638
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贷款 13 130,477 57,095
应付账款、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 14 605,070 561,303
其他财务负债 1,566 4,168
应付税项 212,850 211,533
949,963 834,099
分类为持作销售资产之相关负债 12 �C 1,414
949,963 835,513
流动资产净值 2,891,207 2,894,12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4,830,459 4,869,800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4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贷款 13 256,529 511,826
应付账款、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 14 23,619 25,711
递延税项负债 38,335 44,259
318,483 581,796
资产净值 4,511,976 4,288,004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5 1,705,907 1,705,907
储备 2,318,640 2,115,708
4,024,547 3,821,615
非控股权益 487,429 466,389
4,511,976 4,288,004
5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购股权 投资重估 汇兑均衡 非控股
股本 储备 储备 储备 保留溢利 总额 权益 权益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 1,705,907 1,294 (952) 53,242 2,062,124 3,821,615 466,389 4,288,004
期内溢利 �C �C �C �C 285,521 285,521 33,960 319,481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公平值变动 �C �C 11,108 �C �C 11,108 �C 11,108
所占折算一间海外联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C �C �C (295) �C (295) �C (295)
折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C �C �C (22,932) �C (22,932) (12,920) (35,852)
有关出售一间海外附属公司之调整 �C �C �C (1,568) �C (1,568) �C (1,568)
期内全面收入�u(亏损)总额 �C �C 11,108 (24,795) 285,521 271,834 21,040 292,874
於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後转拨购股权储备 �C (1,294) �C �C 1,294 �C �C �C
已向本公司股东宣派之二零一五年�u
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 �C �C �C �C (68,902) (68,902) �C (68,902)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705,907 �C 10,156 28,447 2,280,037 4,024,547 487,429 4,511,976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 1,705,907 1,324 428 103,461 2,492,365 4,303,485 603,808 4,907,293
期内亏损 �C �C �C �C (313,668) (313,668) (75,699) (389,367)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公平值变动 �C �C (1,209) �C �C (1,209) �C (1,209)
所占折算一间海外联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C �C �C 2,567 �C 2,567 �C 2,567
折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C (74) �C (52,393) �C (52,467) (44,324) (96,791)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C (74) (1,209) (49,826) (313,668) (364,777) (120,023) (484,800)
已向本公司股东宣派之二零一四年�u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C �C �C �C (68,902) (68,902) �C (68,902)
已向本公司股东宣派之二零一四年�u
二零一五年特别末期股息 �C �C �C �C (27,561) (27,561) �C (27,561)
已向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宣派及
支付之股息 �C �C �C �C �C �C (7,522) (7,522)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705,907 1,250 (781) 53,635 2,082,234 3,842,245 476,263 4,318,508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6
简明综合现金流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活动所得�u(所用)之现金流动净额 174,989 (747,332)
投资活动所得之现金流动
购入可供出售财务资产时支付之款项 (2,520) (117,421)
出售附属公司(已扣除出售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 369,704 �C
原到期日在三个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增加 (46,459) �C
投资活动产生之其他现金流动 (14,389) (26,047)
投资活动所得�u(所用)之现金流动净额 306,336 (143,468)
融资活动所得之现金流动
提取银行贷款 3,098 226,950
偿还银行贷款 (184,550) (323,439)
融资活动产生之其他现金流动 (4,337) (14,103)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动净额 (185,789) (110,5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增加�u(减少)净额 295,536 (1,001,392)
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21,905 2,548,139
汇兑调整 (8,857) (10,046)
期终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08,584 1,536,7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2,255,043 1,536,701
原到期日在三个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46,459) �C
2,208,584 1,536,701
7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书乃未经审核、简明及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适用之披露规定而编制。本中期财务报告书
不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书所需之全部资料及披露事项,并应与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年度财务报告书一并阅读。
编制本中期财务报告书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乃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经审核财务报告书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符合一致,惟采纳本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2所披露之经修订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下文统称为「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则除外。
本中期财务报告书所载作为比较资料之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於该
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告书,惟有关资料均取自该等财务报告书。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36条,
须予披露之该等法定财务报告书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3)条及其附表6第3部之规定,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截至二零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书。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该等财务报告书作出报告。该核数师报告没有保留意见;并无提述任何核数师在不就该
报告作保留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促请垂注的任何事宜;亦无载有根据香港公司条 例( 第622章)第406(2)、
第407(2)或(3)条作出之陈述。
2. 会计政策之变动
本集团已於本期间之财务报告书首次采纳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豁免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共同经营企业权益之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厘清可接纳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告书之权益会计法
二零一二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若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采纳上述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中期财务报告书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本集团并无采纳已颁布但尚未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之任何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8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3. 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业务架构乃按其产品及服务分为若干业务单位,报告营运分部如下:
(a) 物业投资分部包括有关出租及转售物业之投资;
(b) 物业发展分部包括发展及销售物业;
(c) 财务投资分部包括在货币市场之投资;
(d) 证券投资分部包括买卖证券及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e) 食品业务分部主要包括分销消费食品及非食品产品、食品生产及零售、餐厅及饮食中心营运管理;
(f) 矿产勘探及开采分部包括矿产勘探、开采及提炼;及
(g) 「其他」分部主要包括放款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为对资源分配作出决策与评估表现,管理层会分别监控本集团各营运分部之业绩。分部表现乃根据报告分部之
溢利�u(亏损)作出评核,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分部业绩、本集团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业绩。
分部业绩之计算方法与本集团除税前溢利�u(亏损)一致,惟於计算时不包括本集团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业绩、未分配之企业开支及若干融资成本。
分部间交易乃以与第三方进行类似交易之方式按公平基准进行。
9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3.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矿产勘探 分部间
物业投资 物业发展 财务投资 证券投资 食品业务 及开采 其他 互相抵销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外来 19,942 �C 2,762 9,023 1,238,625 �C 8,182 �C 1,278,534
分部间 2,988 �C �C �C �C �C �C (2,988) �C
总计 22,930 �C 2,762 9,023 1,238,625 �C 8,182 (2,988) 1,278,534
分部业绩 359,561 (102,831) 2,762 62,004 63,593 (10,957) 5,813 �C 379,945
(附注(a))(附注(b))
未分配之企业开支 (38,052)
融资成本 (6,774)
所占联营公司业绩 �C �C �C �C �C (801) 293 �C (508)
所占合营企业业绩 �C (4) �C �C 1,632 �C �C �C 1,628
除税前溢利 336,239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开支(附注(d)) 309 �C �C �C 12,696 346 4 �C 13,355
折旧 (2,988) (37) �C �C (30,781) (50) (208) �C (34,064)
无形资产摊销 �C �C �C �C (3,940) �C �C �C (3,940)
利息收入 �C �C 2,762 2,241 1,271 �C 402 �C 6,676
融资成本 �C �C �C �C (166) �C �C �C (166)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332,398 �C �C �C �C 1,568 �C �C 333,966
下列项目之减值亏损拨备:
固定资产 �C �C �C �C (10,153) �C �C �C (10,153)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C �C �C �C (5,354) �C �C �C (5,354)
发展中物业 �C (100,000) �C �C �C �C �C �C (100,000)
存货 �C �C �C �C (18,182) �C �C �C (18,182)
贷款及应收账款 �C �C �C �C (2,823) �C �C �C (2,823)
固定资产撇销 �C �C �C �C (727) �C �C �C (727)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工具之
公平值收益�u(亏损)净额 �C �C �C 61,253 (348) �C �C �C 60,905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净额 13,600 �C �C �C �C �C �C �C 13,600
未分配项目:
资本开支(附注(d)) 2,522
折旧 (292)
融资成本 (6,774)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10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3.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矿产勘探 分部间
物业投资 物业发展 财务投资 证券投资 食品业务 及开采 其他 互相抵销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外来 22,420 �C 10,260 12,595 1,247,116 �C 9,159 �C 1,301,550
分部间 2,987 �C �C �C �C �C �C (2,987) �C
总计 25,407 �C 10,260 12,595 1,247,116 �C 9,159 (2,987) 1,301,550
分部业绩 26,150 (61,722) 10,260 (158,557) (111,574) (7,445) 1,540 �C (301,348)
(附注(a))(附注(b)) (附注(c))
未分配之企业开支 (66,906)
融资成本 (9,713)
所占联营公司业绩 �C �C �C �C �C (1,570) 495 �C (1,075)
所占合营企业业绩 �C 14 �C �C 2,615 �C �C �C 2,629
除税前亏损 (376,413)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开支(附注(d)) 8 �C �C �C 28,608 423 �C �C 29,039
折旧 (2,957) (216) �C �C (39,577) (59) (301) �C (43,110)
无形资产摊销 �C �C �C �C (7,940) �C �C �C (7,940)
利息收入 �C �C 10,260 2,185 108 �C 337 �C 12,890
融资成本 �C �C �C �C (885) �C �C �C (885)
下列项目之减值亏损拨备:
无形资产 �C �C �C �C (113,434) �C �C �C (113,434)
一间联营公司 �C �C �C �C (1,548) �C �C �C (1,548)
发展中物业 �C (60,428) �C �C �C �C �C �C (60,428)
存货 �C �C �C �C (9,772) �C �C �C (9,772)
贷款及应收账款 �C �C �C �C (664) �C �C �C (664)
固定资产撇销 �C �C �C �C (11,117) �C �C �C (11,117)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工具之
公平值亏损净额 �C �C �C (162,276) (2,309) �C �C �C (164,585)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净额 4,250 �C �C �C �C �C �C �C 4,250
未分配项目:
资本开支(附注(d)) 4
折旧 (851)
融资成本 (9,713)
附注:
(a) 该款项包括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332,39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
(b) 该款项包括发展中物业之减值亏损拨备1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0,428,000港元)。
(c)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金额包括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备113,434,000港元。
(d) 资本开支包括增添固定资产、投资物业及勘探及评估资产。
11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4. 收入
收入指租金收入总额、出售物业所得款项、财务投资之收入(包括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证券投资之收入(包括 出售证券投资之收益 �u( 亏损 )、 股息收入及相关利息收入)、 货品及餐饮销售收入、向饮食中心租户收取之费用、物业管理之收入总额,以及放款及其他业务之利息及其他收入之总和,减去集团内部所有重大交易。
本集团之收入分析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租金收入 19,942 22,420
利息收入 6,676 12,890
股息收入 7,166 11,607
货品销售 884,910 837,909
餐饮销售 271,694 325,970
向饮食中心租户收取之费用 70,499 69,927
其他 17,647 20,827
1,278,534 1,301,550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12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5. 除税前溢利�u(亏损)
除税前溢利�u(亏损)已计入�u(扣除)下列项目: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公平值收益�u(亏损)净额: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
股票证券 50,709 (77,279)
债务证券 195 (107)
投资基金 10,895 (89,471)
61,799 (166,857)
於首次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负债 (321) 536
衍生财务工具 (573) 1,736
60,905 (164,585)
利息收入: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 1,363 2,185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878 �C
贷款及垫款 402 337
其他 4,033 10,368
下列项目之减值亏损拨备:
固定资产 (10,153) �C
一间联营公司 �C (1,548)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5,354) �C
存货 (18,182) (9,772)
贷款及应收账款 (2,823) (664)
固定资产撇销 (727) (11,117)
折旧 (34,356) (43,961)
无形资产摊销 (3,940) (7,940)
汇兑亏损―净额 (439) (35,172)
已售存货成本 (619,770) (629,179)
13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6. 发展中物业之减值亏损拨备
本集团拥有一项位於中国大陆江苏省泰州市之物业发展项目(「泰州市项目」)之权益。鉴於该地区市场环境欠佳, 本集团拟减慢泰州市项目之发展,而於参考有关发展中物业之可收回金额後,发展中物业之减值亏损拨备 100,000,000港元已计入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减值亏损拨备60,428,000港元与一项位於中国大陆淮安市之物业发展
项目有关,该项目已於上一财政年度下半年出售。
7.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备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拨备主要指与食品业务分部有关之商誉及商标许可协议之减值亏损拨备,乃由於为重整及精简其表现欠佳之业务及投资而进行业务及营运检讨所产生。
8. 所得税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期内支出 3,320 2,123
往期拨备不足 75 �C
递延 (2,194) (583)
1,201 1,540
海外:
期内支出 16,414 12,263
往期拨备不足 1,044 1,164
递延 (1,901) (2,013)
15,557 11,414
期内支出总额 16,758 12,954
香港利得税乃按期内於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计算。其他地区之
应课税溢利税项乃按本集团经营业务之国家�u司法管辖区当地之现行税率计算。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14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9.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u(亏损)
(a)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盈 利 �u( 亏损)乃根据(i)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期内综合溢利�u(亏 损 ); 及(ii)期内已发行股份
加权平均数约9,186,913,000股普通股(二零一五年―约9,186,913,000股普通股)计算。
(b) 摊薄後之每股盈利�u(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具潜在摊薄效应之已发行普通股。
10. 中期股息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宣派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2港仙
(二零一五年―0.2港仙) 18,374 18,374
中期股息於报告期结束後宣派,故并无於该日期计提。
11.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按金
包含於应收贸易账款之结余,按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後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偿还结余之账龄如下:
30日以内 220,911 174,518
31至60日 85,071 111,178
61至90日 50,638 61,514
91至180日 16,866 24,363
超逾180日 63 1,812
373,549 373,385
与客户之贸易条款为按现金或信贷基准。以信贷形式进行贸易之客户,会根据有关业务惯例给予信贷期。客户
均被设定信贷限额。本集团对未偿还之应收账款进行严格监控,以减低信贷风险。逾期之结欠均由高层管理人员定期检讨。应收贸易账款结余不计利息。
15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2. 分类为持作销售之资产�u(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以出售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超勇投资有限公 司(「 超勇」,拥有位於香港之一层写字楼)(「超勇出售 事 项 」)。 超 勇出售事项之现金代价约为
371,704,000港元,而该出售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完成。超勇应占之资产及负 债( 於分部报告资料中归入
本集团之物业投资业务)已分类为持作销售之资产及负债,且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独立呈列。
分类为持作销售之资产及负债之主要类别如下:
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固定资产 39,304
已付按金 239
分类为持作销售之资产总值 39,543
应计款项 65
递延税项负债 1,349
分类为持作销售之负债总额 1,414
资产净值 38,129
其他全面收入并无计入有关分类为持作销售之出售资产之累计收入或开支。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16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3. 银行及其他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部份:
银行贷款:
有抵押(附注(a)) 130,000 40,000
无抵押 �C 16,612
融资租赁责任(附注(b)) 477 483
130,477 57,095
非流动部份:
有抵押之银行贷款(附注(a)) 255,000 510,000
融资租赁责任(附注(b)) 1,529 1,826
256,529 511,826
387,006 568,921
按货币分类之银行及其他贷款:
港元 385,000 550,000
马来西亚零吉 2,006 13,180
坡元 �C 5,741
387,006 568,921
须於下列期间偿还之银行贷款:
一年内 130,000 56,612
第二年 255,000 510,000
385,000 566,612
须於下列期间偿还之其他贷款:
一年内 477 483
第二年 477 482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1,052 1,344
2,006 2,309
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之利息按浮动年利率介乎2.2%至2.8%(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2%至4.3%)计算。
17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3. 银行及其他贷款(续)
附注:
(a)於报告期结束时,银行贷款以本集团若干投资物业以及批租土地及楼宇之第一法定按揭作抵押,账面值分别为
991,4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977,800,000港元 )及56,71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96,694,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银行贷款亦以本集团若干银行存款作抵押,账面值为1,958,000港元。
(b) 本集团对若干固定资产有融资租赁责任。租赁之隐含平均年利率介乎2.5%至2.6%(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5%
至2.6%)。 於 报告期结束时,融资租赁责任由本集团若干租赁固定资产之权利作抵押,账面值为2,006,000港元(二零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309,000港元)。
14. 应付账款、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
包含於应付贸易账款之结余,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偿还结余之账龄如下:
30日以内 168,702 173,772
31至60日 31,634 17,548
61至90日 11,716 5,111
91至180日 8,294 5,754
超逾180日 1,870 2,342
222,216 204,527
应付账款结余不计利息,一般按正常贸易条款结算。
15.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
9,186,912,716股(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9,186,912,716股)普通股 1,705,907 1,705,907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18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6.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购股权计划之详情如下:
(a)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
根据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采纳日期」)采纳经本公司及力宝有限公司(「力宝」,本公司之居间控股公司)股东批准之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董事会(「董事会」)可酌情要约授予任何合资格雇员(包括本集团 或其任何成员公司之董事、高级职员及�u或雇 员 ); 或 本集团或其任何成员公司之任何谘询人、顾问、供应商、客户或分包商;或董事会厘定为对本集团或其任何成员公司之发展、增长或利益有所贡献,或在 本集团之拓展或其业务上付出大量时间之任何其他人 士( 统 称「 合 资格人 士 」)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之 股份。购股权计划旨在让合资格人士有机会取得本公司之所有人权益,并鼓励合资格人士为本公司及 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致力提升本公司及其股份之价值。 购股权计划从采纳日期起计十年内有效。 根据购股权计划之规则,於采纳日期十周年及之後,不得再授出购股权。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至届满日期(该日期不得迟於紧接授出日期十周年前之日期)止期间之任何时间行使。购股权计划并无订明须持有购股权之最短期限,亦无订明购股权可获行使前须达致之表现目标。然而,购股权计划之规则规定,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授出购股权之条款。购股权承授人获授相关购股权毋须支付任何金额。
可於行使所有根据购股权计划及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後予以发行之股份数目之
整体限额,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之30%。可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所涉及之股份数目
上限( 与 根据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於采纳日期後授出之购股权所涉及之任何股份合计)不得超过
本公司於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之10%,即920,108,871股(「计划授权限额」)。计划授权限额可予更新,
惟须事先取得本公司股东批准。於行使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及将授予任何单一合资格 人士(不论是否已成为承授人)之购股权後所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於有关时间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之1%限额。根据购股权计划,股份之行使价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但无论如何不得低於以下 之最高价者:(i)本公司股份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之 收市价;(ii)本公司股份於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之平均收市价;及 (iii)本公司股份於购股权授出日期之面值。
於期初及期终,并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可认购本公司股份之未行使购股权。
期内,本公司概无购股权获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
19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6. 购股权计划(续)
(b) AsiaNowResourcesCorp.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
AsiaNowResourcesCorp(. 「AsiaNow」)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ANR采纳日期」)采纳经AsiaNow、
本公司及力宝股东批准之一项购股权计划(「ANR购股权计划」)。根据ANR购股权计划,AsiaNow之董事会
(「ANR董事会」)有权於任何时间向任何合资格人士(包括AsiaNow之董事或高级职员及AsiaNow及
其附属公司之雇员(「ANR合资格雇员」)及谘询人(统称「ANR合资格人士」))要约授出购股权,以认购AsiaNow
股本中之普通股(「ANR股份」)。ANR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挑选合资格人士,惟须受该等其可能认为合适之
条件所规限。ANR购股权计划旨在让ANR合资格人士有机会取得AsiaNow之所有人权益,并鼓励
ANR合资格人士为AsiaNow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致力提升AsiaNow及其股份之价值。ANR购股权计划从
ANR采纳日期起计十年内有效。根据ANR购股权计划之规则,於ANR采纳日期十周年及之後,不得再授
出购股权。购股权可於授出日期起至届满日期(该日期不得迟於紧接授出日期十周年前之日期)止期间之
任何时间行使。ANR合资格雇员在AsiaNow或其附属公司已持续受雇或获委任为董事之一个历年内
(由AsiaNow或其附属公司开始雇用或委任该ANR合资格雇员之日期起计),不得行使购股权。就不属於
ANR合资格雇员之ANR合资格人士而言,ANR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指定行使有关购股权前必须持有购股权
之最短期限。就ANR合资格人士(不论是否为ANR合资格雇员)而言,ANR董事会可全权酌情规定须达致
最低表现目标後,方可行使购股权。购股权承授人获授相关购股权毋须支付任何金额。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20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6. 购股权计划(续)
(b) AsiaNowResourcesCorp.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续)
於行使所有根据ANR购股权计划及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後可予发行之ANR股份
数目之整体限额,不得超过於 ANR采纳日期已发行ANR 股份之20%。可根据ANR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
所涉及之ANR股份数目上限(与根据AsiaNow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於ANR采纳日期後授出所涉及之任何
ANR股份合计)不得超过AsiaNow於ANR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之10%(「ANR计划授权限额」)。ANR计划
授权限额可随时予以更新,惟须事先取得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定义见下文)批准,以及AsiaNow及其相关
控股公司股东批准,惟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於批准更新ANR计划授权限额当日AsiaNow已发行股本
之10%。预留就行使根据ANR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而予以发行之ANR股份之数目最多为11,332,079股, 占AsiaNow已发行股本约10%。於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因行使根据ANR购股权计划授予及将授予任何 单一ANR合资格人士(不论是否已成为承授人)之购股权而发行及将予发行之ANR股份总数, 不得超过於有关时间已发行ANR股份之1%限额。根据ANR购股权计划,ANR股份之行使价由ANR董事会 全权酌情厘定,但无论如何不得低於以下的最高价者:(i)ANR股份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在加拿大 TSXVentureExchange或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如适用),即ANR股份主要上市之证券交易所(「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每日报价表所载之收市价;(ii)ANR股份於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每日 报价表所载之平均收市价;及(iii)底价(指ANR股份於授出购股权当日前於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之最後收市价 减以下根据收市价折让之上限(而最低价格须为每股0.05加元(不论是否应用任何该等折让上限)): 收市价 折让 0.50加元或以下 25% 0.51加元至2.00加元 20% 2.00加元以上 15% AsiaNow於期内并无购股权根据ANR购股权计划获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并无根据ANR购股权计划 授出可认购ANR股份之未行使购股权。
AsiaNow被接管之手续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完成。
21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7. 出售附属公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主要包括出售超勇之收益332,398,000港元。下表
概述已收代价及已出售资产净值之金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千港元
已出售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 39,304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按金 240
应付账款、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 (889)
递延税项负债 (1,349)
37,306
折算海外业务之累计汇兑差额拨回 (1,568)
35,738
出售之收益 333,966
369,704
支付方式:
已收现金代价 369,704
有关出售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之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千港元
有关出售附属公司之已收现金代价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 369,704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22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18. 或然负债
除本中期财务报告书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於报告期结束时,本集团之或然负债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有抵押银行担保(附注(a)) 19,569 28,886
无抵押银行担保(附注(b)) 18,886 14,635
38,455 43,521
附注:
(a) 本集团已发行银行担保,作为替代食品业务分部所用物业之租金及公用开支按金。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定期存款
约15,64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6,618,000港元)已抵押予银行,作为已发行银行担保之抵押品。
(b) 本集团有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向供应商发行之银行担保,作为替代食品业务分部所用物业之租金及公用开支按金。
19. 承担
於报告期结束时,本集团之承担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发展中物业之承担:
已订约但未作出拨备 43,632 57,346
其他承担:
已订约但未作出拨备(附注) 70,480 74,200
114,112 131,546
附注: 结余包括本集团就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之承担约62,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64,000,000港元)。
23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20. 有关连人士之交易
除於本中期财务报告书其他部份详述之交易外,本集团於期内与有关连人士有下列交易:
(a) 期内,本集团向力宝收取租金收入(包括服务费)3,87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264,000港元)。有关
租金乃参考当时通行之公开市值租金而厘定。
(b)期内,本集团向本公司之同系附属公司HongkongChineseLimited「( HKC」)收取租金收入( 包 括服务费)
1,45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442,000港元)。有关租金乃参考当时通行之公开市值租金而厘定。
(c) 期内,本集团向HKC之合营企业支付租金开支(包括服务费)1,76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78,000港元)。
有关租金乃参考当时通行之公开市值租金而厘定。
(d)期内,本集团从本集团一间合营企业产生销售额5,95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853,000港元)。销售
价格及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而有关价格及条款相当於或不优於提供予拥有类似信用状况、交易额及交易记录之其他独立第三方客户之价格及条款。
(e)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应收一间合营企业之应收贸易账款分别为31,836,000
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31,836,000港元)及4,354,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3,855,000港元)。与联营公司之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应收合营企业之应收贸易账款为
向本公司进行销售所致,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於正常贸易信贷期内以现金偿还。
21. 财务工具之公平值及公平值架构
本集团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工具(不包括账面值与公平值合理相若之财务工具)之账面值及公平值如下:
账面值 公平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财务资产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97,733 92,284 97,733 92,284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 716,175 713,528 716,175 713,528
其他财务资产 2,147 18 2,147 18
816,055 805,830 816,055 805,830
财务负债
其他财务负债 1,566 4,168 1,566 4,168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24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21. 财务工具之公平值及公平值架构(续)
管理层已评估现金及银行结余、受限制现金、计入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按金之财务资产、贷款及垫款、计入
应付账款、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之财务负债之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乃主要由於该等工具於短期内到期所致。
此外,计息之银行及其他贷款之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因彼等为於或临近报告期结束时重新定价至市场利率
之浮息工具,且本集团之不履约风险实属轻微。
除上文所述者外,若干私人机构所发行之可供出售财务资产由於合理公平值之估计范围过大,以致董事认为其
公平值无法可靠计量,因此於报告期结束时按成本减去减值计量。
本集团之管理层负责厘定计量重大财务工具之公平值之政策及程序。於各报告日期,财务团队分析财务工具
价值之变动,并厘定估值所用之主要输入数据。
财务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以该工具於自愿交易方(强迫或清盘销售除外)当前交易下之可交易金额入账。
下列方法及假设乃用於估算公平值:
上市股本投资、债务证券、投资基金及衍生财务工具之公平值乃按市场报价而厘定。
於公平值架构第二层之首次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负债之公平值,乃参考外部人士所持於
若干交易所买卖之基金(为本集团附属公司)之资产净值比例而厘定。
非上市投资基金之公平值经评估与投资基金经理发出之资产净值报表内所示之资产净值相若,并已考虑投资
持有之相关物业及资产之公平值。
就公平值计量架构第三层之非上市可供出售投资基金而言,公平值乃根据该等投资基金之资产净值厘定。当
资产净值增加�u减少3%(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3%),则公平值将增加�u减少2,33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2,538,000港元)。
25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21. 财务工具之公平值及公平值架构(续)
公平值架构
下表列示本集团财务工具之公平值计量架构:
公平值计量使用
重大可观察 重大不可观察
活跃市场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按公平值计量之资产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债务证券 �C 19,750 �C 19,750
投资基金 �C �C 77,983 77,983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
股票证券 334,215 �C �C 334,215
债务证券 154,574 �C �C 154,574
投资基金 223,930 3,456 �C 227,386
其他财务资产:
衍生财务工具 914 1,233 �C 2,147
713,633 24,439 77,983 816,055
按公平值计量之负债
其他财务负债:
於首次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平值列入
损益表之财务负债 �C 1,566 �C 1,566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计量之资产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债务证券 �C 7,686 �C 7,686
投资基金 �C �C 84,598 84,598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
股票证券 242,259 �C �C 242,259
债务证券 192,821 �C �C 192,821
投资基金 274,566 3,882 �C 278,448
其他财务资产:
衍生财务工具 �C 18 �C 18
709,646 11,586 84,598 805,830
按公平值计量之负债
其他财务负债:
於首次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平值列入
损益表之财务负债 �C 4,168 �C 4,168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26
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续)
21. 财务工具之公平值及公平值架构(续)
公平值架构(续)
期内於第三层公平值计量之变动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供出售投资基金
期初结余 84,598 12,150
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之亏损总额 (568) (1,209)
增添 9,258 22,635
归还资本 (15,305) �C
期终结余 77,983 33,576
期内,概无转拨任何於第一层与第二层之公平值计量,亦无转拨至或转出第三层(二零一五年―无)。本集团之
政策为於出现转拨之报告期结束时确认公平值架构各层级间之转拨。
22. 报告期後事项
本集团直接及间接拥有SkyeMineralPartners,LLC(「Skye」)所有已发行及发行在外之A类别单位约28%之权益及
Skye已发行及发行在外单位总数约27%之权益。Skye为CSMining,LLC(「CSMining」)之控股公司。本集团於
CSMining之投资现时之账面值主要包括向CSMining垫付之有抵押贷款之价值。於报告期结束後,美国犹他州
破产法院已批准有关向CSMining提供一笔为数约7,700,000美元之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融资(「债务人持有资产
贷款」)之最终颁令。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以CSMining全部资产之留置权作抵押,有关留置权之地位优於早前
授予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WaterlooStreetLimited及其他破产前信贷融资之留置权。根据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
之条款,CSMining必须根据若干进度里程碑展开及完成出售其业务之程序。CSMining已提出一项动议,以将
其就破产呈请提交重组计划之排他期延长至二零一七年三月。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集团向CSMining垫付一笔
为数约7,800,000港元之过渡贷款,该贷款其後已於报告期结束後以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之所得款项悉数偿还。
27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业务回顾及展望
业务回顾
概览
踏入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全球金融市场持续波动。英国就脱欧举行全国公投後,市场经历一段动荡时期。预期这种不明朗之局面可能会维持一段时间。人民币贬值持续削弱亚洲区内投资者之信心。美国加息之幅度及时间亦为全球经济增添不明朗因素。
从积极方面来看,其中包括欧洲央行、日本及中国大陆等地所采用之量化宽松措施以及现时
低息率及全球流动资金充裕之环境,均有助区内维持一个较为稳定之经济环境。环球股票市场之表现於二零一六年第三季有所改善。
期内业绩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表现令人满意。本公司於本期间录得股东应占综合溢利约286,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上一期间」或「二零一五年」)则录得综合亏损约314,000,000港元。
本期间之溢利主要来自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约334,000,000港元及其投资随着股票市场复苏而
产生之公平值收益约61,000,000港元,惟受发展中物业之减值亏损拨备100,000,000港元之
影响所抵销。
本期间收入合共为1,279,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302,000,000港元)。食品业务为本集团
之主要收入来源,占总收入之97%(二零一五年―96%)。
食品业务
本集团之食品业务主要由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AuricPacificGroupLimited(「Auric」,连同其
附属公司,统称「APG集团」)经营。Auric之股份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本集团拥有其已发行股本约49.3%权益。分部录得收入1,239,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47,000,000港元),主要来自快流量消费品之批发及分销,以及面包店、咖啡店及餐厅连锁店之食品零售业务。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28
业务回顾及展望(续)
去年,APG集团管理层进行业务及营运检讨,以重整业务,包括关闭位於新加坡、马来西亚、
香港及中国大陆表现欠佳之店�m,导致上一期间之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并录得无形资产之减值113,000,000港元。由於重整产品组合及采取包括提升营运效率等优化成本控制於本年所带来之持续改善,分部於本期间录得溢利64,000,000港元,而上一期间则录得亏损112,000,000港元。
为增强实力,APG集团将会重新把精力、时间及资源集中投放於其核心优势上以建立其品牌,
并巩固其表现良好之生产、批发及分销之业务。
物业投资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主要位於香港及中国大陆,并带来经常性收入。本期间物业投资业务分部之总收入为23,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5,000,000港元)。
本集团不时对其资产进行策略性检讨,旨在为其股东带来最高回报,其中可能包括出售若干
持作投资用途之物业。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本集团完成出售其於一间拥有位於香港一层写字楼之附属公司之权益,总代价为372,000,000港元。有关出售事项为本集团变现其投资以取得溢利之良机。因此,本集团确认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332,000,000港元,而本期间之分部溢利则增加至36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6,000,000港元)。
物业发展
位於中国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之发展项目(「泰州市项目」)之建筑工程规划经已完成。泰州市项目之地盘面积约为81,000平方米,楼面总面积则约为220,000平方米,其为一个由联排别墅及住宅分层单位组成之住宅发展项目。鉴於该地区市场环境欠佳,本集团拟减慢泰州市项目之发展,并於本期间作出发展中物业之减值亏损拨备100,000,000港元。该分部於本期间录得亏损103,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2,000,000港元,其中包括位於中国淮安市之物业发展项目(已於二零一五年售出)之减值亏损拨备60,000,000港元)。
29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业务回顾及展望(续)
财务及证券投资
财务及证券投资业务於本期间录得总收入12,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3,000,000港元),
主要来自投资组合收取之利息及股息收入。
本集团按照投资委员会之职权范围管理其投资组合,并寻求机会提升收益率及获取盈利。随着全球股票市场於二零一六年第三季有所改善,本集团於本期间在证券投资分部之投资录得公平值收益净额61,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则录得公平值亏损净额162,000,000港元。证券投资分部於本期间之公平值收益净额包括上市股票证券收益51,000,000港元、债券收益200,000港元及投资基金收益11,000,000港元,并已扣除其他财务工具亏损9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为716,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714,000,000 港元),包括股票证券 334,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42,000,000港元)、债务证券155,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93,000,000港元)及投资基金 227,000,000 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79,000,000 港元)。因此,财务及证券投资业务於本期间录得溢利净额65,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亏损148,000,000港元)。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主要财务资产之详情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占按公平值
占按公平值 列入损益表之
列入损益表之 财务资产之
财务资产之 占资产净值之 公平值 公平值收益之
公平值 概约百分比 概约百分比 公平值 收益净额 概约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GSHCorporationLimited(「GSH」) 137,031 19% 3% 107,167 29,864 48%
息率0.500厘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之
美国国库票据 77,613 11% 2% ― 44 0%
息率2.500厘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到期之
美国国库票据 33,086 5% 1% 88,555 787 1%
其他(附注) 468,445 65% 10% 517,806 31,104 51%
716,175 100% 16% 713,528 61,799 100%
附注:余额乃来自超过100项证券,当中概无占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财务资产多於5%
或占本期间之公平值收益净额多於7%之证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30
业务回顾及展望(续)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之GSH股票证券之公平值为137,000,000港元,占其
投资组合之约19%。GSH为於新加坡上市之东南亚物业发展商,於马来西亚吉隆坡及亚庇拥有
若干发展中物业。GSH亦拥有位於新加坡之GSHPlaza及位於亚庇之丝绸港湾度假村(包括两间
五星级酒店及一个高尔夫球场)。该项投资旨在令资产更趋多元化。GSH於本期间之股价表现
与本期间全球股票市场改善之状况一致,表现令人满意,并带来公平值收益30,000,000港元,
占总公平值收益净额约48%。预期其表现将主要受全球股票市场状况所影响。
本集团亦在货币市场作出投资,包括息率0.500厘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之美国国库
票据及息率2.500厘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到期之美国国库票据,分别占投资组合之11%及5%。
息率0.500厘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之美国国库票据为短期债券。基於其短期性质,
於本期间内并无重大价格变动。预期该等票据之本金及收益将於到期时悉数收回。息率2.500厘
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到期之美国国库票据为年期较长之债券,任何收益率之变动将会影响其价格。本集团之投资顾问认为,随着经济数据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以来有所改善,且通胀预期升温,投资者已开始於较长年期之债券之价格反映更多通胀因素,令收益率慢慢上升。本集团於本期间出售部份债券後,仍然录得轻微之公平值收益800,000港元。然而,本集团获告知,美国总统大选之後,市场已进入了高通胀及增长之思维模式。倘由共和党主导之国会及总统带来大量财政支出,并令通胀率出现结构性升幅,则债券收益率将会因而继续上升,而投资之公平值将会持续下跌。然而,倘美元走强及收益率上升煞停经济增长,而通缩情况持续,则现时债券收益率已能反映其公平值。价格会否出现进一步上涨将视乎经济数据之表现而定。
本集团亦透过私人投资基金於科技行业作出多项小额投资,以参与包括科技公司及通讯行业等不断增长之新经济体。
31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业务回顾及展望(续)
矿产勘探及开采
由於SkyeMineralPartners,LLC(「Skye」)之投资者之间出现僵局,Skye及其拥有大多数权益之
附属公司CSMining,LLC(「CSMining」)於二零一六年初未能取得进一步资金以作业务营运。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若干债权人根据美国破产法(「破产法」)第十一章提出一项针对CSMining
之破产呈请。於二零一六年八 月, 美国破产法院(「美国破产法院」)根据破产法第十一章就
CSMining授出暂免令。CSMining已暂停经营其大部份业务营运,但仍在首席重组官之指示下
以债务人持有资产之方式继续管理其事务。美国破产法院已批准向CSMining提供一笔为数约
7,700,000美元之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融资(「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以
CSMining全部资产之留置权作抵押,有关留置权之地位优於早前授予WaterlooStreetLimited
(「Waterloo」,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 司 )及 其他破产前信贷融资之留置权。根据债务人持有
资产贷款之条款,CSMining必须根据若干进度里程碑展开及完成出售其业务之程序(「销售
程序」)。CSMining之首席重组官已展开销售程序,有关程序须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前完成,惟
可予延期,前提为CSMining必须拥有充足资本继续营运。CSMining已提出一项动议,以延长
其就破产呈请提交重组计划之排他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初,若干Skye投资者就(其中包括 )CSMining因Waterloo收购CSMining
欠负之有抵押贷款而宣称蒙受之损失向美国法院提出一项申诉。於提出上述申诉後,有关诉讼已转交美国破产法院处理。於二零一六年八月,Waterloo及本集团拥有其股本权益之若干Skye投资者已入禀美国破产法院一项向CSMining之贷款人(「CS贷款人」)及其他人士提出之申诉,要求按衡平法之居次原则将CSMining欠负CS贷款人本金额约为20,000,000美元之可换股贷款(「CS贷款」)及因CS贷款人未能履行其责任将CS贷款转换为Skye之股本权益而产生之其他申索排序较次。CS贷款人已作出答辩及提出反索偿,而其他被告则提出一项动议,要求撤回该申诉。由於此诉讼正在进行中,Waterloo先前於二零一六年二月针对CS贷款人入禀有关指CS贷款人未能履行其有关采取所有必要步骤以将CS贷款转换为Skye之股本权益之合约责任之诉讼已被搁置。Waterloo将会向美国破产法院寻求在上述申诉内加入针对CS贷款人之合约申索。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32
业务回顾及展望(续)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集团向CSMining垫付一笔为数约7,800,000港元之过渡贷款,该贷款
其後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後以债务人持有资产贷款之所得款项悉数偿还。本集团於
CSMining之投资现时之账面值约为58,000,000港元。本公司可能须就其於CSMining之投资
作出进一步拨备,惟视乎任何重大事项(包括法律程序及销售程序)之发展结果而定。本集团
直接及间接拥有Skye所有已发行及发行在外之A类别单位约28%之权益及Skye已发行及发行
在外单位总数约27%之权益。
财务状况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仍然稳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 其资产总值为5,800,000,000港元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5,700,000,000港元)。由於在本期间内出售一间物业控股公司及
就发展中物业作出减值亏损拨备,因此,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与物业有关之资产减少至1,5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700,000,000港元 ), 占资产总值之25%(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9%)。负债总额减少至1,300,000,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400,000,000港元)。本集团维持充裕之现金状况。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增加至2,3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900,000,000港元)。於报告期结束时,流动比率为4.0(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4.5)。
由於动用自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所收取之盈余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本集团之银行及其他贷款减少至387,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569,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银行贷款为385,000,000港元,以本集团之若干物业及若干银行
存款作抵押。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银行贷款为567,000,000港元,包括有抵押银行
贷款550,000,000港元及无抵押银行贷款17,000,000港元。银行贷款主要以港元计值。全部
银行贷款均按浮息计息。本集团於适当时候会利用利率掉期改变其贷款之利率特性,以限制
利率风险。
本集团对若干固定资产有融资租赁责任,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为 2,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2,000,000港元)。该等责任以租赁固定资产之权利作抵押。於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约34%(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0%)之银行及其他贷款须於一年内偿还。於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资本负债比率(按贷款总额(扣除非控股权益)对股东资金之比率计算)为9.6%(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4.6%)。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净现金值(按现金及银行结余减银行及其他贷款总额计算)为1,868,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353,000,000港元)。
33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业务回顾及展望(续)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权益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仍然稳健,并增加至
4,0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3,800,000,000港元),相等於每股44港仙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每股42港仙)。此增幅乃主要由於本期间所产生之溢利所致。
本集团监察其资产及负债之相关外汇持仓,以尽量减低外汇风险。在适当时候,会利用对冲
工具,包括远期合约、掉期及货币贷款,以管理外汇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 本集团已发出之银行担保约为38,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44,000,000港元),作为替代用作食品业务营运场所之租金及公用开支按金。约
51%(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66%)银行担保以本集团若干银行存款作抵押。除上述者外,
於本期间结束时,本集团并无未偿还之重大或然负债,本集团之资产亦概无作出抵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承担为114,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32,000,000港元),主要与本集团之物业发展项目及证券投资有关。投资或资本资产将透过
本集团内部资源及�u或外来银行融资(倘适合)提供资金。
员工与薪酬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有2,131名雇 员( 二零一五年―2,485名雇 员 )。 於 本期间
计入损益表之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219,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0,000,000港元)。
本集团确保其雇员获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方案。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医疗保险及退休金等福利,以维持本集团之竞争力。
展望
展望未来,预期全球经济增长短期内将维持温和。环球需求恢复稳定,为亚洲经济带来支持。
然而,全球经济仍面对众多不明朗因素,包括美国加息临近、美国总统大选後可能出现之政策变动、英国脱欧公投後产生之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及中国大陆之经济增长步伐。冀望现时之低息率及资金充裕之环境将会带来具弥补性的正面影响,以助维持投资者信心及创造新商机。本集团将继续观望市场之发展。本集团亦将继续采取审慎及严谨之态度管理其资产及评估新投资机会以把握增长机遇及提高股东价值。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34
附加资料
中期股息
董事已议决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0.2港仙(截至二零
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每股0.2港仙)为数约18,400,000港元(截至二零
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18,400,000港元)。中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星期四或前後派付予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名列股东名册上之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
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该期间内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为符合获取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转让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及过户表格,须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二十二楼。
35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附加资料(续)
董事及行政总裁在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仓,已记录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所规定由本公司备存之登记册上,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已向本公司及联交所申报者如下:
於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权益
权益总数占
个人权益 家族权益 已发行股份之
董事姓名 (为实益拥有人) (配偶权益) 其他权益 权益总数 概约百分比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数目
李棕 �C �C 6,595,476,389 6,595,476,389 71.79
附注(i)及(ii)
李小龙 2,000 �C �C 2,000 0.00
力宝有限公司(「力宝」)普通股股份数目
李棕 �C �C 369,376,219 369,376,219 74.90
附注(i)
李联炜 1,031,250 �C �C 1,031,250 0.21
HongkongChineseLimited(「HKC」)每股面值1.00港元之普通股股份数目
李棕 �C �C 1,315,707,842 1,315,707,842 65.84
附注(i)及(iii)
李联炜 2,000,270 270 �C 2,000,540 0.10
徐景辉 600,000 75,000 �C 675,000 0.03
李小龙 2,000 �C �C 2,000 0.00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36
附加资料(续)
董事及行政总裁在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续)於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权益(续)
附注:
(i)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相联法 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LippoCapitalLimited(「Lippo
Capital」)及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J&SCompanyLimited直接及间接拥有力宝普通股股份合共369,376,219股之权
益,约占力宝已发行股份之74.90%。本公司之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LaniusLimited(「Lanius」)
乃LippoCapital每股面值1.00港元之普通股股份705,690,001股(占LippoCapital全部已发行股份)之持有人。
Lanius为一项全权信托之受托人,该项信托由李文正博士成立,而李文正博士并无於Lanius已发行股份中拥有任
何权益。该项信托之受益人其中包括李棕博士及其他家族成员。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李棕博士被视为
拥有LippoCapital之权益。
(ii)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力宝直接及间接拥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合共6,595,476,389股之权益,约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之71.79%。
(iii)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力宝间接拥有HKC每股面值1.00港元之普通股股份1,315,707,842股之权益,约占
HKC已发行股份之65.84%。
基於上述理由,李棕博士透过彼於LippoCapital被视作拥有之权益(如上文附注(i)所述),亦被
视为於下列本公司之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已发行股份中拥有权益:
权益占
拥有权益之 已发行股份之
相联法团名称 股份类别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AbitalTradingPte.Limited 普通股 2 100
AuricPacificGroupLimited 普通股 61,927,335 49.28
BlueRegentLimited 普通股 100 100
BoudryLimited 普通股 10 100
无投票权递延股份 1,000 100
BrimmingFortuneLimited 普通股 1 100
BroadwellOverseasHoldingsLimited 普通股 1 100
FirstTowerCorporation 普通股 1 100
鸿�嗤蹲视邢薰�司 普通股 2 100
GreatHonorInvestmentsLimited 普通股 1 100
37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附加资料(续)
董事及行政总裁在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续)於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权益(续)
权益占
拥有权益之 已发行股份之
相联法团名称 股份类别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GreenorthHoldingsLimited 普通股 1 100
HKCLInvestmentsLimited 普通股 1 100
HonixHoldingsLimited 普通股 1 100
InternationalRealty(Singapore) 普通股 2 100
Pte.Limited
J&SCompanyLimited 普通股 1 100
力宝物业(国际)有限公司 普通股 1 100
无投票权递延股份 15,999,999 100
LippoFinanceLimited 普通股 6,176,470 82.35
LippoInvestmentsLimited 普通股 2 100
LippoRealtyLimited 普通股 2 100
Multi-WorldBuilders& 普通股 4,080 51
DevelopmentCorporation
SkyscraperRealtyLimited 普通股 10 100
TheHCBGeneralInvestment 普通股 100,000 100
(Singapore)PteLtd.
ValenciaDevelopmentLimited 普通股 800,000 100
无投票权递延股份 200,000 100
WinrootHoldingsLimited 普通股 1 100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李棕博士作为实益拥有人,及透过其代理人拥有Lanius普通股
股份5股之权益,约占Lanius已发行股份之16.67%。Lanius乃LippoCapital全部已发行股份之
持有人。Lanius为一项全权信托之受托人,该项信托由李文正博士(李棕博士之父亲)成立,而
李文正博士并无於Lanius之已发行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该项信托之受益人其中包括李棕博士及
其他家族成员。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38
附加资料(续)
董事及行政总裁在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续)於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权益(续)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董事或行政总裁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属实物结算、现金结算或其他股本衍生工具之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
益。
所有上述权益均指好仓。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董事或行政总裁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须记录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所规定由本公司备存之登记册上,或根据标准守则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申报之权益或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董事或行政总裁或彼等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亲生或领养)概无获授或行使任何权利以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何股本或债务证券。
董事更新资料
以下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B(1)条所披露之本公司
董事更新资料: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徐景辉先生辞任一间香港注册金融服务公司之董事兼高级顾问。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李联炜先生辞任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一间之前於联交所上市并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私有化之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购股权计划
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购股权计划之详情於中期财务报告书附注16中披露。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39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附加资料(续)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予披露之股东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就本公司董事所知,下列人士(本公司董事或行政总裁除外)拥有
本公司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仓,已记录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336条所规定由本公司备存之登记册者如下:
主要股东於本公司之股份之权益
占已发行股份之
姓名�u名称 普通股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力宝有限公司(「力宝」) 6,595,476,389 71.79
LippoCapitalLimited(「LippoCapital」) 6,595,476,389 71.79
LaniusLimited(「Lanius」) 6,595,476,389 71.79
李文正博士 6,595,476,389 71.79
LidyaSuryawaty女士 6,595,476,389 71.79
附注:
1. FirstTowerCorporation(「FirstTower」)之 全资附属公司SkyscraperRealtyLimited作为实益拥有人,直接持有
本公司之普通股股份6,544,696,389股。FirstTower乃力宝之全资附属公司。连同力宝作为实益拥有人直接拥有
本公司之普通股股份50,780,000股,力宝拥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合共6,595,476,389股之权益,约占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之71.79%。LippoCapital及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J&SCompanyLimited直接及间接拥有占力宝已发行
股份约74.90%之普通股股份权益。
2. Lanius乃LippoCapital全部已发行股份之持有人及一项全权信托之受托人,该项信托由李文正博士成立,而
李文正博士并无於Lanius之已发行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李文正博士及其妻子
LidyaSuryawaty女士被视为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3.力宝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权益已记录为LippoCapital、Lanius、李文正博士及LidyaSuryawaty女士之权益。
上述6,595,476,389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为李棕博士所占权益之同一批股份,其详情已於上文「董事及行政总裁
在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一节中披露。
所有上述权益均指好仓。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主要股东或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或行政总裁除外)概无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已记录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规定由本公司备存之登记册上之权益或淡仓。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40
附加资料(续)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设立审核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现有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容夏谷先生(主席)、梁英杰先生及徐景辉先生,以及一名非执行董事陈念良先生。委员会已与本公司之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准则与实务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财务报告书。
企业管治
本公司承诺奉行高质素之企业管治常规。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相信,良好之企业管治常规对保持及提升投资者信心愈趋重要。企业管治规定经常改变,因此董事会不时检讨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达致公众及股东期望、符合法律及专业标准,并反映本地及国际最新之发展。董事会将继续致力取得高质素之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利益及提升股东价值。
就董事所知及所信,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遵守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在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董事於回顾期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之标准。
承董事会命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李联炜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41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公司资料
董事会 秘书
执行董事 陆苑芬女士
李棕博士(主席)
李联炜先生,BBS, 核数师
JP
(行政总裁)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李小龙先生
主要往来银行
非执行董事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陈念良先生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律师
梁英杰先生 何韦鲍律师行
徐景辉先生
容夏谷先生 过户登记处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委员会 香港
审核委员会 皇后大道东183号
容夏谷先生(主席) 合和中心二十二楼
陈念良先生
梁英杰先生 注册办事处
徐景辉先生 香港
金钟道八十九号
薪酬委员会 力宝中心
徐景辉先生(主席) 一座
陈念良先生 二十三楼
容夏谷先生 二三零二及二三零三室
梁英杰先生
李棕博士 股份代号
156
提名委员会
徐景辉先生(主席) 网站
陈念良先生 www.lcr.com.hk
容夏谷先生
梁英杰先生
李棕博士
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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