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中期報告2016/2017

中期报告 2016/2017 公司资料 董事会 公司秘书 执行董事 吴慈飞 俱孟军(联席主席) 核数师 劳国康(联席主席)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俞光 执业会计师 季为 温新年 律师 马世钦邓文政黄和峥吴慈飞律师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琪 注册办事处 曾志汉 P.O.Box309, 何衍业 UglandHouse, GrandCayman 审核委员会 KY1-1104 曾志汉(主席) CaymanIslands 王琪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何衍业 香港 湾仔 薪酬委员会 霎西街5号 曾志汉(主席) 2楼 王琪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何衍业 RoyalBankofCanada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 4thFloor 提名委员会 RoyalBankHouse 俱孟军(主席) 24SheddenRoad 王琪 POBox1586 曾志汉 GrandCayman KY1-1110 策略与发展委员会 CaymanIslands 俞光(主席)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曾志汉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香港 执行委员会 湾仔 俱孟军(主席) 皇后大道东183号 俞光 合和中心 季为 22楼 曾志汉 主要往来银行 企业管治委员会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季为(主席)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俞光 股份代号 曾志汉 309 公司网页 www.XHNmedia.com 1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及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核,惟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3 166,740 153,614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1,563 825 员工成本 (119,391) (110,073) 折旧及摊销 6 (2,273) (5,550) 其他经营开支 (47,759) (41,653) 财务成本 5 (18) (25)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59 6 除税前亏损 6 (1,079) (2,856) 所得税开支 7 (381) (176) 期内亏损 (1,460) (3,032) 其他全面亏损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除税後 (469) (507)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1,929) (3,539)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2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下列人士应占(亏损)�u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1,618) (2,801) 非控股权益 158 (231) (1,460) (3,032) 下列人士应占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846) (3,076) 非控股权益 (83) (463) (1,929) (3,539)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8 基本及摊薄 (0.0012)港元 (0.0020)港元 3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 21,516 23,059 无形资产 10 9,494 10,269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789 730 非流动资产总值 31,799 34,058 流动资产 存货 486 308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19(b) �C 240 贸易应收账款 11 48,608 45,551 预付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12 43,601 46,801 已抵押定期存款 13 2,027 2,025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64,304 55,744 流动资产总值 159,026 150,669 负债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 14 9,997 5,914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35,612 32,254 应付融资租赁 15 378 371 应付税项 409 413 流动负债总值 46,396 38,952 流动资产净值 112,630 111,71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44,429 145,775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4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来自一名董事贷款 19(b) 6,223 6,417 应付融资租赁 15 648 838 长期服务金拨备 5,183 3,850 递延收入 4,514 4,880 非流动负债总值 16,568 15,985 净资产 127,861 129,79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6 13,675 13,675 储备 118,077 119,92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31,752 133,598 非控股权益 (3,891) (3,808) 权益总额 127,861 129,790 5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份 股本 合并 购股 汇兑 非控股 股本 溢价账 赎回储备 储备 权储备 缴入盈余 累计亏损 波动储备 小计 权益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13,675 469,527* 254* 47,063* 17,313* 26,758* (392,651)* 12,263* 194,202 (3,574) 190,628 期内亏损 �C �C �C �C �C �C (2,801) �C (2,801) (231) (3,032)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 �C �C �C �C �C �C �C (275) (275) (232) (507)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C �C �C �C �C �C (2,801) (275) (3,076) (463) (3,539) 购股权失效 �C �C �C �C (17,313) �C 17,313 �C �C �C �C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13,675 469,527* 254* 47,063* �C* 26,758* (378,139)* 11,988* 191,126 (4,037) 187,089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13,675 469,527* 254* 47,063* �C* 26,758*(435,586)* 11,907* 133,598 (3,808) 129,790 期内(亏损)�u溢利 �C �C �C �C �C �C (1,618) �C (1,618) 158 (1,460)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 �C �C �C �C �C �C �C (228) (228) (241) (469)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C �C �C �C �C �C (1,618) (228) (1,846) (83) (1,929)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13,675 469,527* 254* 47,063* �C* 26,758*(437,204)* 11,679* 131,752 (3,891) 127,861 * 该等储备账包括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之综合储备约118,077,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约119,923,000港元)。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6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活动所得�u(所用)现金净额 9,642 (1,199)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726) (4,249)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84) (2,678)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增加�u(减少)净额 8,732 (8,12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55,744 62,778 汇率变动对持有外汇现金结余之影响 (172) (8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64,304 54,565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结余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64,250 54,511 收购时原到期日少於三个月之无抵押定期存款 54 54 於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所列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64,304 54,565 7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6所载之披露规定编制。 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采纳下文附注2所披露於本期间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之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全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除外。 2.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更改 於本期间,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对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开始之财务期间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及诠释(「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概要载列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规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农业:生产性植物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联合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应用上述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於本期间或过往会计期间已编制及呈列之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故此,毋须作出过往期间之调整。 本集团并无於本会计期间提早应用任何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3. 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根据其产品及服务划分业务单位,并拥有以下四个可呈报经营分部: (a) 清洁及相关服务分部,为办公室大厦、公众地方及住宅地区提供清洁及相关服务; (b) 电视屏幕播放业务分部,提供於电视屏幕公共播放资讯及广告之服务;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8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c) 医疗废物处理分部,为医院提供非焚烧医疗废物处理服务;及 (d) 废物处理业务分部,提供有机废物处理及销售所产生的副产品。 管理层分别监控本集团各经营分部之业绩,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之决策。分部业绩乃根据可呈报分部业绩评估,以计量经调整除税前亏损。经调整除税前亏损之计量与本集团之除税前亏损一致,惟本集团利息收入、分占联营公司溢利、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就无形资产及商誉於损益确认之减值亏损、出售附属公司亏损、财务成本及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开支不计入有关计量。 分部资产不包括於联营公司之投资、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资产,因为该等资产以集团形式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来自董事贷款、应付融资租赁及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负债,此乃由於该等负债以集团形式管理。 分部间并无进行任何销售及转让。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分部划分之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清洁及 电视屏幕 医疗废物 相关服务 播放业务 处理 废物处理 总计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入: 源自外间客户之服务收入 160,363 �C 6,326 51 166,740 其他收入及收益 55 �C 221 �C 276 总计 160,418 �C 6,547 51 167,016 分部业绩 8,776 (5,979) 1,988 (973) 3,812 对账: 利息收入 568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59 未分配收入 719 未分配开支 (6,219) 财务成本 (18) 除税前亏损 (1,079) 所得税开支 (381) 期内亏损 (1,460) 9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清洁及 电视屏幕 医疗废物 相关服务 播放业务 处理 废物处理 总计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入: 源自外间客户之服务收入 140,636 7,500 5,447 31 153,614 其他收入及收益 41 �C 235 �C 276 总计 140,677 7,500 5,682 31 153,890 分部业绩 5,937 739 312 (980) 6,008 对账: 利息收入 549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6 未分配开支 (9,394) 财务成本 (25) 除税前亏损 (2,856) 所得税开支 (176) 期内亏损 (3,032)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0 4. 其他收入及收益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利息收入 568 549 递延收入摊销 221 235 来自联营公司之股息收入 720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净收益 9 �C 已收管理费 30 30 其他收入 15 11 1,563 825 5. 财务成本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租赁之利息 18 25 11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6. 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之除税前亏损已扣除下列各项: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提供服务成本 143,353 124,586 折旧 1,804 1,484 无形资产摊销 469 4,06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C 23 7. 所得税支出 由於期内本集团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零)。 根据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附属公司在中国产生之应课税溢利已作出企业所得税拨备。位於中国之附属公司须就其应课税溢利按25%(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 �C �C 中国 381 176 381 176 概无就分派保留溢利应付之税项作出递延税项负债拨备,因为本集团决定不会於可见未来分派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保留溢利。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2 8.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以及期内已发行1,367,486,040股(二零一五年: 1,367,486,040股)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 由於尚未行使购股权及认股权证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具有反摊薄影响,故毋须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就摊薄作出调整。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各项计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本公司 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 (1,618) (2,801) 股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期内已发行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367,486,040 1,367,486,040 9. 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成本约为77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3,208,000港元)。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出售账面值约11,000港元之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23,000港元),产生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净额约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约23,000港元)。 13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0.无形资产 医疗废物处理 免费播放权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经审核) 33,455 151,286 184,741 汇兑调整 (1,014) �C (1,014)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32,441 151,286 183,727 累计摊销及减值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经审核) 23,186 151,286 174,472 期内摊销 469 �C 469 汇兑调整 (708) �C (708)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22,947 151,286 174,233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9,494 �C 9,494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经审核) 10,269 �C 10,269 11.贸易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账款 78,608 75,551 减:於贸易应收账款确认之减值亏损 (30,000) (30,000) 48,608 45,551 本集团与其客户之贸易条款主要为信贷。信贷期限一般为期30日,与本集团有长期业务关系客户之信贷期则延长至90日。本集团力求严格控制未偿还应收账款,并由管理层定期检讨拖欠余额。本集团并无就其贸易应收账款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采用其他信贷提升措施。贸易应收账款毋须计息。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4 11.贸易应收账款(续)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收账款按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计算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内 26,692 26,066 31至60日 16,905 14,325 61至90日 4,319 4,192 91至120日 181 429 120日以上 511 539 48,608 45,551 12.预付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约18,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8,000,000港元)之应收贷款及约16,8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6,800,000港元)之补偿协议项下的已清算损益补偿。有关贷款乃垫款予一间非本集团关连人士之公司,且为非抵押、可按要求收回。有关贷款按年利率6厘计息,并正就延长还款期进行磋商。补偿协议项下的已清算损益补偿来自与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有限公司(「亚太总分社」)(为本集团的主要股东及本公司的关连方)之进一步承诺之算定损益赔偿。於本中期报告日期,本公司正与亚太总分社就结付的细节进行磋商。 13.已抵押定期存款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之银行融资乃透过抵押本集团若干定期存款约2,027,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025,000港元)取得,而相关公司大厦由本公司一名董事控制。 15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4.贸易应付账款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付账款按发票日期计算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内 5,337 5,309 31至60日 4,378 76 61至90日 �C 60 90日以上 282 469 9,997 5,914 贸易应付账款乃不计息及一般以30日信贷期结算。 15.应付融资租赁 本集团为其业务租用若干家�h及设备及一辆汽车。有关租约列作融资租赁,剩余租约年期为2年至3年。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融资租赁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账款: 一年内 404 404 第二年 404 404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261 462 最低融资租赁付款总额 1,069 1,270 未来财务费用 (43) (61) 应付融资租赁净额总值 1,026 1,209 列为流动负债之部份 (378) (371) 非流动部份 648 838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6 16.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法定: 2,000,000,000股(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20,000 20,000 已发行及缴足: 1,367,486,040股(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367,486,04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13,675 13,675 有关下文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本变动之期内交易概要如下: 已发行股本 (未经审核) 已发行股份数目 千港元 已发行: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367,486,040 13,675 雇员购股权计划 於批准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当日,本公司根据现有购股权计划概无未行使之购股权。 17.或然负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之或然负债如下: (i)本集团已就其向不同客户提供之若干服务,签订总额为16,09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6,824,000港元)之履约保证。 (ii)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根据雇佣条例就日後可能须向雇员支付之长期服务金而有或然负债,可 能涉及最高金额约8,47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6,686,000港元)。该或然负债之产生乃因为 在报告期末,多名本集团现任雇员已达雇佣条例规定之服务年资,倘於若干情况下终止聘用,该等雇员 将合资格领取长期服务金。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已就该等款项於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作出 5,183,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3,850,000港元)拨备。 (iii)於日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或不时涉及由雇员或第三方申索人就其所蒙受人身伤害而提出之诉讼。本集团 设有保险保障,而董事认为,就现有证据显示,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保险足以应付任何该等现有之索偿。 17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8.经营租赁安排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租用其办公室物业及员工宿舍,经磋商订定之租期介乎1至2年。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之经营租赁须於下列期限支付之未来最低租金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一年内 3,475 3,832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2,293 4,009 5,768 7,841 19.关连人士交易 (a) 除於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其他章节所披露之交易及结余外,期内,本集团与关连公司(该等关连公司 若干董事亦为本公司董事)之重大交易如下。一间关连公司由受益人包括劳国康博士之家庭成员之全权信托拥有。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取关连公司之管理费收入(附注) 30 30 附注: 管理费收入乃来自提供会计及行政服务以及与本集团共用办公室及设施,此费用是按实际产生之 成本每年整笔收取。 (b) 与关连人士之未偿还结余: 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偿还。 其他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补偿协议项下来自亚太总分社之已清算损益补偿16,8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6,800,000港元),亚太总分社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及关连方。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18 19.关连人士交易(续) (b)(续) 应收一名董事贷款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应收一名董事贷款约6,223,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6,417,000港元)为无抵押、免息及毋须於未来十二个月内偿还。 (c)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之补偿: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 1,889 1,493 离职後福利 54 43 支付予主要管理人员之补偿总额 1,943 1,536 20.金融工具 (a) 以公平值列账之金融工具 公平值层级 有关公平值计量於公平值层级中,基於所用估值方法之输入数据分为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之定义如下: 第一级:本集团於计量日期可以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就资产或负债可直接或间接地观察之输入数据(第一级内包括的报价除外)。 第三级: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第一级及第二级之间并无转换。 (b)以摊销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 本公司董事认为,按摊销成本记录於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金融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21.批准中期财务报表 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经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19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营运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之营业额约为166,7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153,614,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8.5%。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亏损约为1,46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3,032,000港元)。清洁及相关服务业务录得溢利约8,776,000港元,医疗废物处理业务录得溢利约1,988,000港元,废物处理业务录得亏损约973,000港元及电视屏幕播放业务录得亏损约5,979,000港元。 财务回顾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及已抵押定期存款合共约66,33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57,769,000港元),而流动比率为3.43(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3.87)。本集团之净资产约为127,86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29,790,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银行借贷,但本集团有应付融资租赁及来自董事贷款分别约为1,026,000港元及6,223,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209,000港元及6,417,000港元),故负债比率-即应付融资租赁及来自董事贷款与股东权益之比率为5.7%(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5.9%)。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股东权益约为127,86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29,790,000港元)。 本集团采取审慎之现金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有关清洁及相关服务业务及电视屏幕播放业务之收入、开支及资本开支均以港元(「港元」)结付,而医疗废物处理业务及废物处理业务、开支及资本开支则以人民币(「人民币」)结付。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主要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计值。 由於医疗废物处理业务及废物处理业务之未来收入(以人民币计值)可抵销日後之负债及开支,故可减低有关人民币汇率波动之外币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银行信贷乃以本集团之若干定期存款约2,027,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025,000港元)作抵押。 业务回顾 电视屏幕播放业务 过去六个月,本集团的广告位置继续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不利的影响。内地旅客总人数的减少已经对零售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零售广告位置亦直接蒙受此不利影响,尤以LED的广告位置所受的影响为甚。此外,移动广告的趋势亦转移了大众对传统广告形式的注意力。故此,对具有较高租金固定成本的LED屏幕,本集团继续面对潜在广告收入的急跌情况。 本集团继续与亚太总分社磋商进一步承诺差额的处理方法。磋商仍在进行中,并集中在选择权,时间和还款方式。 本集团预期在短期内将与亚太总分社达成协议。 尽管有上述困难,本集团将继续伺机而行,在此范围进一步探索投资及合夥机会。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20 清洁及相关服务 工作人手乃清洁服务的命脉。香港人口老化导致劳工供应紧张,驱使本集团必须界定人力资源招聘策略。本集团因此推出不同方法,吸引及挽留新移民、少数族裔及伤健人士加入清洁团队,并已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稳步上扬。本集团顺利与一家主要航空公司厨房重续两份为期两年的合约,涉及洁净餐具及一般清洁服务,并成功投得两份新合约,为该客户的第二期发展计划提供相同服务,该发展计划已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完成并已投入服务。 有多份主要合约於本期间获重续,其中三份合约分别与铜锣湾及九龙湾地区的两个高知名度的商场及一幢甲级写字楼有关。 本集团继续与一家医院管理机构合作,提供外墙、玻璃窗及楼顶设施清洁,部分清洁工作需於深夜时分进行。过往六个月,两间医院(一间为全港最大)的外墙清洁服务已按时完成,有关管理机构及医院均相当满意。本集团现正致力向外扩展服务,至医院及疗养院。 二零一六年初,本集团与位於大埔的最大型低层楼宇发展之一合作,提供定期清洁及移除斜坡、吸水地区及多个录化地区的林下植物。所有上述工作均须要严谨的安全措施,考虑到职业安全及健康,本集团已特别向服务团队提供简介。 由我们的意大利业务夥伴设计及生产的云石修复及保养产品在市场仍然好评如潮,此亦反映在其销售量上。 本公司联营公司─快霸中国有限公司(经销专业清洁产品及云石护理产品)於期内停止营运。 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蓬勃发展,我们必须与最新的虫害防治技术及驱虫剂同步,一方面尽量减轻对环境之影响,一方面有效达致灭虫效果。此乃行业趋势。故此,我们已委派技术经理远赴澳洲、南韩及其他国家参与会谈,以令我们能与当下的灭虫技术及产品同步。 医疗废物处理业务 本集团於中国营运两家医疗废物处理厂,分别位於四平市及绥化市。於报告期间,两家厂房营运均相当畅顺。 废物处理业务 本集团现时继续就此项投资物色合适选择。 21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前景 电视屏幕播放业务 本集团仍拥有亚太总分社授予之独家播放权,为期四年半。本集团亦持有多家人流密集地区的LED屏幕驻点(如港铁红�|站及九广通列车)之合约。本集团仍重视此等投资,视为可供发展之稳健基础。 於新历年,本集团将开始探索及拓展至其他业务领域,如报纸、杂志、手机线上广告及其他。该等传统及非传统形式之广告渠道可与本集团之现有广告平台创造良好的协同效应。本集团将继续采取审慎兼伺机而行的态度,以广告位置的未来潜在投资为目标。 清洁及相关服务 英国公投脱离欧盟之意外结果、出人意表的美国总统竞选结果及低利率环境有可能於短期内完结,皆引起关注。其影响尚未可知。宏观而言,我们相信香港仍然会受惠於中国金融市场自由化的走势。 香港在往後的期间将面对重重挑战,但亦会碰到不同机遇。然而,凭藉我们能干及稳定的工作人手;在我们大批主要客户中建立的长久信誉及关系;我们在行业内的地位,加上最重要的可靠高效的服务,我们有信心本集团将能够於来年稳步扩大我们的市场占有率。 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向股东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零)。 或然负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之或然负债如下: (a) 本集团已就其向不同客户提供之若干服务,签订总额约16,09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6,824,000 港元)之履约保证。 (b)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根据雇佣条例就日後可能须向雇员支付之长期服务金而有或然负债,可能涉 及最高金额约8,47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6,686,000港元)。该或然负债之产生乃由於截至报告期末,部份本集团现有雇员已达雇佣条例规定之服务年资,倘於若干情况下终止受雇,该等雇员将合资格领取长期服务金。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已就该等款项於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作出约5,183,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3,850,000港元)拨备。 (c) 本集团或於日常业务中,不时涉及由雇员或第三方申索人就其所蒙受人身伤害而提出之诉讼。本集团设有保险 保障,而董事认为,按现有证据,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保险足以应付任何现有索偿。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22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聘用合共1,695名雇员(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609名)。於回顾期间,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及退休金供款净额)约为119,39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110,073,000港元)。本集团为雇员提供培训,使其掌握最新技术。 薪酬乃根据员工之工作性质、工作经验及市场水平而定,雇员可按其表现,酌情获发放花红。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购股权 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由股东於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及采纳,且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止为期十年有效。 根据购股权计划,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向任何董事会认为合适之参与者提呈授出购股权。本节中,参与者乃指:(i)任何购股权计划所列合资格雇员;(ii)任何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任何本集团拥有任何股权之实体(「投资实体」)之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iii)任何本集团成员公司或投资实体之货品或服务之供应商;(iv)任何本集团或任何投资实体之客户;(v)任何本公司、本集团或任何投资实体聘请之咨询人、顾问、法律咨询人、法律顾问、代理人或承办商;任何本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之股东,或任何本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已发行证券之持有人;透过合营企业、业务联盟或其他业务安排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已经或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及增长有所贡献的任何其他类别的参与者。 购股权计划旨在方便本公司向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对本集团作出贡献之奖励或报酬,并激励彼等全力以赴达致本集团之目标,同时分享本公司藉彼等的努力及贡献取得的成果,以及藉此招聘或挽留能干的雇员及吸引宝贵人力资源加入本集团及任何投资实体。 任何具体购股权之认购价应由董事会於授出该等购股权时全权酌情厘定,但任何情况下认购价不应低於(i)於授出日期(须为交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收市价;(ii)紧随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平均收市价;或(iii)股份面值;以较高者为准。 根据购股权计划随时可能授出的全部购股权连同根据目前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股份上限数目不得超过相等於本公司於购股权计划获批准日期之已发行股本10%的股份数目。 23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已发行股份及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获行使而将於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发行予各参与者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目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任何截至进一步授出日期(包括当日)之任何十二月期间内向参与者进一步授出超出上述限制之购股权,必须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得到股东批准,且有关参与者及其联系人士须於会上放弃投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及截至本报告日期,购股权计划项下的80,675,400股购股权未获行使,为全数归属且可以行使。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七章规定,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购股权变动列明如下: 期间内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已获行使�u 二零一六年 分类 四月一日 已授出 已失效 已取消 九月三十日 附注 董事 俱孟军先生 �C 13,674,000 �C �C 13,674,000 1 劳国康博士 �C 13,674,000 �C �C 13,674,000 1 俞光先生 �C 1,367,400 �C �C 1,367,400 1 季为先生 �C 13,674,000 �C �C 13,674,000 1 温新年先生 �C 13,674,000 �C �C 13,674,000 1 何衍业先生 �C 1,367,000 �C �C 1,367,000 1 王琪先生 �C 1,367,000 �C �C 1,367,000 1 曾志汉先生 �C 1,367,000 �C �C 1,367,000 1 小计 �C 60,164,400 �C �C 60,164,400 连续性合约雇员 �C 13,674,000 �C �C 13,674,000 1 全部其他合资格参与者 �C 6,837,000 �C �C 6,837,000 1 小计 �C 20,511,000 �C �C 20,511,000 总计 �C 80,675,400 �C �C 80,675,400 附注: 1 购股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授出并视作已获接纳,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 八日止期间内(包括首尾两日)任何时间均可行使,其行使价为每股0.1882港元。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24 董事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登记册内所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如下: A.(1)於本公司股份之权益 占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百分比* 董事姓名 好仓�u淡仓 身份 普通股数目 (概约) 俱孟军先生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674,000 1% (附注3) 劳国康博士 好仓 实益拥有人 53,674,000 3.93% (附注3) 好仓 配偶权益 2,105,000 0.12% (附注2) 俞光先生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67,400 0.1% (附注4) 好仓 受控制法团权益 133,387,000 9.75% (附注1) 季为先生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674,000 1% (附注3) 温新年先生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674,000 1% (附注3) 曾志汉先生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67,000 0.1% (附注5) 王琪先生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67,000 0.1% (附注5) 何衍业先生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67,000 0.1% (附注5) 25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附注: (1) 此等股份由泛亚世纪顾问有限公司(「泛亚世纪顾问」)实益拥有,而泛亚世纪顾问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由�蟀�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蟀病梗┤�资拥有。�蟀仓�全部已发行股本由俞光先生实益拥有。故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俞光先生视为通过该等受控制法团拥有该等股份之权益。尽管张立女士并无个人及实益拥有本公司任何权益,但由於彼为俞光先生之妻子,故被视为拥有权益。 (2) 劳国康博士被视为透过其配偶高乐平女士於本公司2,105,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高乐平女士个人及实益拥 有本公司2,105,000股股份。 (3)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该等股份中的13,674,000股股份将於本公司根据其购股权计划分别授予各执行 董事(即俱孟军先生、劳国康博士、季为先生及温新年先生)之未行使购股权获悉数行使时配发及发行,有关详情载於下文附注6。 (4)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该等股份中的1,367,400股股份将於本公司根据其购股权计划授予执行董事俞光 先生之未行使购股权获悉数行使时配发及发行,有关详情载於下文附注6。 (5)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该等股份中的1,367,000股股份将於本公司根据其购股权计划分别授予各独立非 执行董事(即曾志汉先生、王琪先生及何衍业先生)之未行使购股权获悉数行使时配发及发行,有关详情载於下文附注6。 (6)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本公司根据其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中包括) 董事等合资格参与者之购股权之有效期将直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该等购股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依然未行使,均可於行使期内按每股0.1882之价格行使。该等购股权之详情於此中期报告第23至24页之「购股权计划」一段披露。 * 百分比指本公司普通股数目除以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26 B.(1)相联法团-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培新集团有限公司(「培新」) 占培新已发行 董事姓名 好仓�u淡仓 身份 培新普通股数目 股本百分比* 劳国康博士 好仓 由受控制法团持有之权益 42股 30% (附注) 附注: 该42股培新股份乃透过劳国康博士及高乐平女士受控制法团持有。因此,劳国康博士及高乐平女士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被视为於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 百分比指拥有权益之相关股份数目除以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 B.(2)相联法团-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沭阳绿意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沭阳绿意得」) 沭阳绿意得之 占沭阳绿意得 董事姓名 好仓�u淡仓 身份 注册资本金额 注册资本百分比* 劳国康博士 好仓 由受控制法团持有之权益 人民币123,640,000元 30% (附注) 附注: 沭阳绿意得之全部注册资本由培新实益拥有,而42股培新股份由劳国康博士及高乐平女士之受控制法 团按相等股份实益拥有。有关42股培新股份占培新全部已发行股本之30%。因此,劳国康博士及高乐平女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被视为於该等注册资本中拥有权益。 * 百分比指拥有权益之相关股份数目除以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 除上述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劳国康博士仅为符合公司最低股东数目之规定,以非实益拥有人身份持有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1股股份。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概无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须载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且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概无授出或行使该等权益之权利。 27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主要股东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5%或以上权益: (1) 於本公司股份的权益 占本公司已发行 主要股东名称 好仓�u淡仓 身份 普通股数目 股本百分比* 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有限公司 好仓 实益拥有人 214,681,040 15.70% (「亚太总分社」) 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 好仓 由受控制法团持有之权益 214,681,040 15.70% (附注(1)) 泛亚世纪顾问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3,387,000 9.75% �蟀� 好仓 由受控制法团持有之权益 133,387,000 9.75% (附注(2)) 附注: (1) 该等股份由亚太总分社拥有,而亚太总分社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所拥有。因 此,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被视为於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2) 该等股份由泛亚世纪顾问实益拥有,而泛亚世纪顾问由�蟀踩�资拥有。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蟀脖皇游�拥有该等股份之权益。�蟀仓�全部已发行股本由俞光先生实益拥有。故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俞光先生被视为拥有该等股份之权益,上文「董事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一节内,该等股份亦被列示为俞光先生之权益。 * 百分比指拥有权益之普通股数目除以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28 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和解及补偿协议之非常重大收购及关连交易。除非文义另有指明,否则本部分使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补偿协议,亚太总分社向本公司承诺,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之经审核营运收入总额将不少於170,000,000港元。董事会宣布,根据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定案及公布之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之经审核营运收入总额为30,000,000港元,此数字低於170,000,000港元,故进一步承诺未有得到履行。因此,亚太总分社须於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之一个月内,向本公司支付相当於进一步承诺之差额12%的款项(即16,800,000港元,见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内「其他应收款项」一项所示),作为算定赔偿金。 於本中期报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发出该份书面要求,目前与亚太总分社就和解的详情进行磋商。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并无进行主板上市规则所界定之其他关连交易。 董事资料变更 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组成变动如下: 颜亮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起辞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辖下之策略与发展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企业管治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致力於维持良好企业管治水平及程序,以维护本公司股东(「股东」)之利益,并加强问责性及透明度。 董事会明白,良好之企业管治对本集团之管理、成功及持续性至为重要。本公司将不时对企业管治常规进行检讨,以确保遵守法规要求及达到股东及投资者对其全部营运之透明度及问责性方面不断提升之预期。 主板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合规情况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4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惟下列守则条文第A.2.7条及第A.6.7条除外: 根据守则条文第A.2.7条,主席(「主席」)须至少每年与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会议,而毋须执行董事列席。於六个月回顾期间内,主席并无在执行董事缺席情况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会议,故偏离守则条文第A.2.7条。然而,於各董事会会议,会议主席会确保所有董事可对董事会之事务作出全面积极贡献,并鼓励所有持不同意见之董事发表意见,给予足够时间讨论有关事宜,并确保董事会决定公平反映董事会之共识。 29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根据守则条文第A.6.7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本公司之股东大会。由於其他事务在身,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志汉先生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然而,联席主席兼执行董事俱孟军先生出席股东大会,并获选为大会主席,确保与股东於大会上进行有效沟通。 本公司将持续每年检讨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并采取一切适当行动,确保遵守主板上市规则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的相关条文。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志汉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王琪先生及何衍业先生。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检讨并监察本集团之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根据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规定,审核委员会目前及将会继续仅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经审核委员会审阅,其认为有关财务报表符合适用会计准则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之守则(「本公司守则」),其条款严谨程度不低於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0载列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之规定。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并获彼等确认彼等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一直遵守本公司守则及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制定条款严谨程度不低於标准守则之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以监管很可能拥有关於本公司或其证券之未公布股价敏感资料之雇员进行证券交易。本公司并无注意到雇员未遵守雇员书面指引之事件。 代表董事会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 俱孟军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一六�u二零一七年中期报告 30

<上一篇 中期報告2016/2017

下一篇> 中期報告2016

相关推荐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