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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6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中广核矿业」、「本公司」或「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中广 核矿业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上个财政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性业务 营业额 4 707,749 703,422 销售成本 (284,244) (420,579) 毛利 423,505 282,843 其他经营收入 4 7,269 17,416 行政开支 (41,278) (31,390) 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 2,158 1,044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44,575 5,360 应占一间联营企业业绩 33,284 �C 融资成本 6 (5,601) (21,990) 除税前溢利 463,912 253,283 所得税支出 7 (74,782) (49,920) 持续性业务年内溢利 9 389,130 203,363 非持续性业务 非持续性业务年内溢利 8 �C 94,640 本年度溢利 389,130 298,003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从持续性业务 389,130 203,363 -从非持续性业务 �C 94,618 389,130 297,981 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内溢利: -从持续性业务 �C �C -从非持续性业务 �C 22 �C 22 389,130 298,003 每股盈利 11 从持续性及非持续性业务 基本 7.05港仙 7.36港仙 摊薄 6.61港仙 5.39港仙 从持续性业务 基本 7.05港仙 5.02港仙 摊薄 6.61港仙 3.79港仙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 389,130 298,003 其他全面开支: 其後或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异 (4,412) (5,412) 换算一间合营企业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异 3,620 (100,139) 换算一间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异 29,459 �C 重列因出售附属公司而累计於损益表之汇兑差异调整 �C (81,270)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28,667 (186,821)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417,797 111,182 下列人士应占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417,797 111,149 非控股权益 �C 33 417,797 111,182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7,347 20,339 投资物业 29,021 28,778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权益 186,467 138,272 於一间联营企业之权益 520,316 �C 753,151 187,389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8,886 185,721 应收一间中间控股公司款项 2,650 10,074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1,080,947 476,588 银行结存及现金 40,915 285,528 1,133,398 957,911 资产总值 1,886,549 1,145,30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8,803 46,453 应付一间中间控股公司款项 13,238 11,772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5,813 3,293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378 2,891 可换股债券 �C 289,933 应付所得税 26,353 20,449 54,585 374,791 流动资产净值 1,078,813 583,12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831,964 770,509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66,007 46,369 储备 1,750,552 713,281 权益总额 1,816,559 759,650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5,405 10,859 1,831,964 770,509 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 市。其母公司为中国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铀业发展 」),该公司为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为中广核 铀业发展有限公 司(「中广核铀业发展」)的 全资附属公司,後者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广核集团公司」) 的附属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及中广核集团公司均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成立及为国有企业。 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19楼1903室。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物业投资、天然铀贸易及其他投资。随着於2015年3月25日本集团完成出售裕高飞控股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裕高飞集团」),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不再继续经营药品及食 品销售、分销及制造业务。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美元(「美元」)。由於本公司於香港上市,故本公司董事认为,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 元」)呈列乃恰当做法。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下文所述者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编制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遵从者相同。 於联营及合营企业中的投资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对其有重大影响之实体。重大影响是指参与投资对象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权力,而不是控制 或共同控制这些政策。 合营企业指一项共同安排,对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之订约方据此对安排之资产净值拥有权利。共同控制是指按 照合约约定对某项安排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仅在当相关活动要求共同享有控制权之各方作出一致同意之决定 时存在。 本集团於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於综合财务报表内采用权益法入账。根据权益法,於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投资初 始按成本确认。本集团应占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变动於收购日期後分别在损益及其他全面收 益内确认。倘本集团应占联营及合营企业的亏损等於或超过本集团於该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权益(使用权益法厘定 连同实质属於本集团於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净值的任何长期权益)时,本集团不再确认其分占的进一步亏损。 本集团仅在已招致法定或推定责任或代表联营及合营企业支付款项的情况下计提额外亏损拨备及确认负债。 就类似交易及於类似情况下之事件,倘联营及合营企业使用的会计政策有别於本集团所采纳者,则在权益法下 本集团使用联营及合营企业财务报表时,须调整联营及合营企业之会计政策,以符合本集团之会计政策。 於被投资方成为一间联营及合营企业当日,於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入账。於收购投资後,收购成 本超过本集团应占联营及合营企业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允净值部分确认为商誉,并计入投资账面值。 本集团应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允净值超过收购成本部分,经重新评估後於收购投资期间在损益中确认。 应用权益法後并且确认联营及合营企业之亏损(如有), 本集团需决定是否需要就其於联营及合营企业之投资确 认任何额外减值亏损。作为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之账面值的一部分的商誉不会单独确认。该项投 资( 包括商誉) 之全部账面值作为单一资产,透过将其可收回金额(使用价值与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之较高者 )与账面值比较进行 减值测试。任何已确认减值亏损构成於联营企业或者合营企业之一部分。有关减值亏损之任何拨回於该项投资 可收回金额其後增加时确认。 当本集团於一间联营及合营企业之拥有权权益减少,但本集团仍应用权益法时,则先前於其他全面收入中就该 拥有权权益削减之收益或亏损按比例重新分类至损益(倘该收益或亏损就出售有关资产或负债被要求重新分类至 损益)。 本集团与其联营及合营企业进行交易之损益,只会在於该联营及合营企业并无关连之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下,方 会在综合财务报表确认。本集团应占联营及合营企业来自该等交易之损益予以对销。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修订及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之方法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个别财务报表内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 投资实体:实行综合入账之例外规定 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入账 於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此等综合财 务报表所载之披露事项并无重大影响。 3.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 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适用之披露规定。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投资物业则按公允值计算。历史成本一般根据交换货品及服务提供代 价之公允值计算。 4. 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 营业额指年内扣除退货、允许折扣及相关销售税後的天然铀之已收及应收款项,以及租金收入总额。於本年度 确认之持续性业务收益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销售货品 705,556 700,391 租金收入总额(附注) 2,193 3,031 707,749 703,422 其他经营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46 549 同系附属公司之贷款利息收入 4,273 6,319 一间中间控股公司之逾期应收账款之利息收入 �C 3,514 出售附属公司之逾期应收款之利息收入 269 �C 一间合营企业之预付款利息收入 161 3,326 管理费收入 2,504 �C 出售裕高飞集团之收购方返还因出售附属公司税款 �C 3,706 其他 16 2 7,269 17,416 总收益 715,018 720,838 附注:本集团之租金收入净额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租金收入总额 2,193 3,031 减:相关开支(计入销售成本) �C (170) 租金收入净额 2,193 2,861 5.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为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目的向首席执行官即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的数据集中於所交付或所提供的 货品或服务种类。主要营运决策者识别的经营分部与以组成本集团的可报告分部相同。 药品及食品分部(「出售业务」)於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不再经营。为此,本集团的可报告及持续性业务的经 营分部如下: a) 物业投资分部指租赁; b) 天然铀贸易分部指天然铀贸易;及 c) 其他投资分部是指投资於合营及联营企业。 本集团并无将经营分部整合以组成上述可报告分部。 分部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按可报告及经营分部呈列之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持续性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物业投资 其他投资 天然铀贸易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2,193 �C 705,556 707,749 分部(亏损)溢利 (65) 77,859 409,670 487,464 其他收入及收益 7,269 中央行政成本 (25,220) 融资成本 (5,601) 持续性业务除税前溢利 463,91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物业投资 其他投资 天然铀贸易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3,031 �C 700,391 703,422 分部(亏损)溢利 (2,536) 5,360 269,218 272,042 其他收入及收益 17,416 中央行政成本 (14,185) 融资成本 (21,990) 持续性业务除税前溢利 253,283 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附注2所述之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分部溢利(亏损)指各分部所赚取溢利(产生亏损),并 未分配中央行政成本、董事薪酬、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融资成本。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首席执行官报告 之计量。 分部资产及负债 下表呈列本集团可报告及经营分部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分部资产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投资 46,839 55,980 其他投资 706,783 138,272 天然铀贸易 4,738 125,800 758,360 320,052 未分配公司资产 1,128,189 825,248 资产总值 1,886,549 1,145,300 分部负债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投资 8,597 4,850 其他投资 �C �C 天然铀贸易 6,999 46,564 15,596 51,414 未分配公司负债 54,394 334,236 负债总额 69,990 385,650 就监察分部业绩及分部间之分配资源而言: 除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银行结存及现金、以及作公司用途之其他资产,包括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以 及其他应收款项外,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除应付一间中间控股公司款项以及同系附属公司款项、可换股债券、应付所得税、递延税项负债及若干其 他应付款项,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其他分部数据 持续性业务 2016年 物业投资 其他投资天然铀贸易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时 已计入款项: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5 �C �C �C 5 折旧及摊销 917 �C �C 1,033 1,950 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 (2,158) �C �C �C (2,158)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租金 �C �C �C 1,846 1,846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C (44,575) �C �C (44,575) 应占一间联营企业业绩(附注) �C (33,284) �C �C (33,284) 定期向首席执行官提供数据 但并不包括於分部损益 或分部资产计量之款项: 利息开支 �C �C �C 5,601 5,601 所得税支出 �C �C �C 74,782 74,782 银行利息收入 �C �C �C (46) (46) 同系附属公司之贷款利息收入 �C �C �C (4,273) (4,273) 出售附属公司之逾期应收款之 利息收入 �C �C �C (269) (269) 管理费收入 �C �C �C (2,504) (2,504) 一间合营企业之预付款利息 收入 �C �C (161) �C (161) 附注:约220,032,000港元之於一间联营企业之权益之减值损失已包含於应占一间联营企业业绩中。 2015年 物业投资 其他投资天然铀贸易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时 已计入款项: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111 �C �C 624 735 转拨自投资物业 17,963 �C �C �C 17,963 折旧及摊销 526 �C �C 996 1,522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变动 (1,044) �C �C �C (1,04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C �C �C 81 81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租金 �C �C �C 3,290 3,290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C (5,360) �C �C (5,360) 定期向首席执行官提供数据但 并不包括於分部损益或分部 资产计量之款项: 利息开支 �C �C �C 21,990 21,990 所得税支出 �C �C �C 49,920 49,920 银行利息收入 �C �C �C (549) (549) 同系附属公司之贷款利息收入 �C �C �C (6,319) (6,319) 一间中间控股公司之逾期应收款之 利息收入 �C �C (3,514) �C (3,514) 一间合营企业之预付款收入 �C �C (3,326) �C (3,326) 地域资料 持续性业务 本集团的业务位於香港、中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及加拿大。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的资料是根据经营所在地点呈列。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的资料是根据资产所 在的地点呈列。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C �C 2,178 3,211 中国 707,749 703,422 44,190 45,906 哈萨克斯坦 �C �C 186,467 138,272 加拿大 �C �C 520,316 �C 707,749 703,422 753,151 187,389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以下载列来自於相应年度内占本集团销售总额超过10%的客户之收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甲 1 705,556 700,094 1 来自天然铀贸易分部之收入 6. 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换股债券之估算利息开支 5,601 21,990 7. 所得税支出 持续性业务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 67,341 44,259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 682 (376) 出售附属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C 3,706 英国企业税 -本年度 646 478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659 �C 69,328 48,067 递延税项 5,454 1,853 74,782 49,920 香港利得税於两个年度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的税率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之税率为25%。 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若干中国附属公司处於亏损状况,或结转自往年之税务亏损足以抵销年内估计应课税收 入,因此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并无任何中国企业所得税的拨备。 於英国营运之附属公司须根据英国企业所得税法,英国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之税率为20%。 根据哈萨克斯坦税法,预扣所得税按分派海外投资之除税前溢利之10%徵收。上述哈萨克斯坦所得税由合营企业 在其向本公司分派49%之总股息时预扣。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之法律及法规,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毋须缴纳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所 得税。 8. 非持续性业务 於2015年3月25日,本集团订立销售及采购协议,以总代价101,250,000港元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於裕高飞集团 的全部股权,而裕高飞集团从事本集团之所有药品及食品业务。出售完成当日,亦为裕高飞集团将控制权转让 予收购方之日期。 於出售裕高飞集团完成後,本集团终止其於该出售业务的营运。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出售业务的溢利 载列如下: 2015年 千港元 年内该出售业务之亏损 (4,400) 出售该出售业务之收益 99,040 94,64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出售业务的业绩如下: 2015年 千港元 营业额 35,221 销售成本 (29,071) 毛利 6,150 其他经营收入 60 销售及分销开支 (3,362) 行政开支 (7,020) 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 (309) 除税前亏损 (4,481) 所得税抵免 81 年内该出售业务之亏损 (4,400) 该出售业务所得税抵免包括以下: 2015年 千港元 递延税项 (81) 於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出售裕高飞集团之全部权益,出售中国附属公司的收益的10%须缴纳中国 企业所得税。 该出售业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亏损包括以下各项: 2015年 千港元 摊销无形资产 15 摊销土地使用权预付租赁款 102 已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28,75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694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租金 110 员工成本 5,232 研发成本 7 银行利息收入 (16)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1,986 净汇兑亏损 136 该出售业务之现金流出净额如下: 2015年 千港元 经营活动 (1,327) 投资活动 (110) (1,437) 9. 本年度溢利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性业务 本年度溢利已扣除下列各项: 核数师酬金 1,270 1,250 确认为开支及计入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 284,244 420,409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950 1,522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租金 1,846 3,290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14,746 9,444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所得税支出 14,465 7,896 应占一间联营企业所得税支出 3,110 �C 净汇兑亏损 2,748 70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C 81 10. 股息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并无派发或建议派发股息(2015年:无)。 於本报告期後,董事会提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为每股2港仙(2015年:无),该等拟派 股息需经过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11. 每股盈利 从持续性业务及非持续性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从持续性业务及非持续性业务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盈利 389,130 297,981 具摊薄效应之潜在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利息 5,601 21,990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内盈利 394,731 319,971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515,784,641 4,047,298,131 具摊薄效应之潜在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 459,729,151 1,893,984,514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975,513,792 5,941,282,645 从持续性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来自持续性业务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盈利 389,130 297,981 减:来自非持续性业务的年内盈利 �C (94,618)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盈利 389,130 203,363 具摊薄效应之潜在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利息 5,601 21,990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内盈利 394,731 225,353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515,784,641 4,047,298,131 具摊薄效应之潜在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 459,729,151 1,893,984,514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975,513,792 5,941,282,645 从非持续性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非持续性业务的每股基本盈利为每股2.34港仙及来自非持续业务的每股摊薄 盈利为每股盈利1.59港仙,乃基於来自非持续性业务的年内溢利94,618,000港元及上文详述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 盈利的分母。 1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附注(a)) 4,738 125,800 减:应收账款之已确认减值亏损(附注(b)) �C �C 4,738 125,80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附注(c)) 4,148 59,921 8,886 185,721 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附注: (a)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来自应收一间直接控股公司中国铀业发展的款项。 (b) 应收账款减值亏损变动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1月1日 �C 4,330 汇兑调整 �C (18) 於出售附属公司抵销 �C (4,312) 於12月31日 �C �C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未就减值亏损作出拨备。 (c)於2016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包括一间间接控股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的款项约 88,000港元(2015年:3,577,000港元)。 於2015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为根据认购协议收购Fission19.99%股本权益所支付的 订金约16,764,000港元(相当於3,000,000加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订金已作为投资成本 的一部分。 本集团就天然铀分部授予其贸易客户始於送货日介乎25日至30日(2015年:25日至30日)的信贷期。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以与收益确认日期相若的发票日期为基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天内 4,738 125,800 13.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419 42,637 应计开支及其他应付款项 7,384 3,816 8,803 46,453 於2016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为约1,419,000港元(2015年:42,637,000港元)的应付本公司之合营 企业Semizbay-U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谢米兹拜伊铀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谢公司」)的款项。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根据发票日期呈列之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天内 1,419 42,637 采购货品之平均信贷期为到货日後30天(2015年:30天)。本集团已实施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所有应付款 项於信贷期内清偿。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投资及贸易,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哈萨克斯坦谢公司49% 的股权及49%产品的包销权,以及加拿大FissionUraniumCorp(. 「Fission公司」)19.98%的股权。 同时,於哈萨克斯坦的新铀矿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现营业额7.08亿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3.89亿港元,较 好的实现了年初制定的计划和目标。 经营环境分析 核电市场与行业发展 根据中国电力「十三五」发展规划,2020年,中国核电装机容量要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 千瓦的目标,预计到2030年中国核电装机容量有望突破1.5亿千瓦。「十二五」期间开工的核电机 组已陆续投产,2016年全国共有7台核电机组投运,总装机容量7,204.79MWe,其中中广核集团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中广核集团」)有5台机组投运,装机容量5,465.79MWe,占比达75.86%。 此外,「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2030年规划核电机组达126台,装机总规模约1.5亿千瓦。於 2016年,印度、瑞典、俄罗斯等国纷纷宣布新建核电站计划。核电已成为中国「走出去」的名片, 中广核集团核电「走出去」战略在2016年亦取得了可喜进展。2016年9月29日,中广核集团与 Electricité deFrance(「EDF」-法国公共电力)在伦敦正式签署了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合作协 议,确定中广核集团参股投资英国欣克利角C (Hinkley Point C)和赛兹韦尔C (Sizewell C)、控 股投资布拉德维尔B(B B)项目。2017年1月10日,英国政府发布声明,正式受理华龙 ra dwell 一号通用设计审 查(「 GDA」),GDA的启动,意味着中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落地英国布拉德维尔 B(BradwellB)项目迈出了关键一步。 在全球清洁能源比例日益提升,碳排放标准愈发严格的大环境下,核电作为一种清洁、低碳的环 保能源,将在全球能源格局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在建核电站的陆续投运,规划新 建核电站陆续开工,以及核电「走出去」战略的逐步推进,核燃料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前景广阔。 天然铀市场与行业发展 2016年国际天然铀市场供大於需的基本面保持不变,铀价维持低迷,交易量进一步萎缩。2016年 国际天然铀价格整体走弱,整体呈现下跌态势。纵观全年,天然铀现货市场月度均价自年初34.65 美元/lb(「lb」,每磅)下跌至12月份的20.25美元/lb,其中9-10月跌幅较大,此後在17.75-20.25美 元/lb之间震荡。长期市场月度均价为38.83美元/lb,较2015年相比亦出现较大跌幅。受现货价格 下跌影响,长期市场价格从10月份开始下跌,至12月底长期价格下跌至30美元/lb。 业务表现及分析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稳健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年度贸易计划,确保了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同 时,针对现有资产不断优化管控,通过更合理的途径和管理模式实现了公司的管控目标。另外, 本公司不断推进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 哈原工」,持有谢公司51%权益)的深化合 作,并於2016年取得一定进展。 投资项目的经营管控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谢公司49%权益及持有Fission公司19.98%权益(由於报告期 内,Fission公司向内部员工及董事发放的部分期权被行权,总股份从收购时483,924,661股增至 484,187,994股,故本集团持有权益从19.99%被稀释为19.98%)。谢公司旗下矿山储量共36,774吨 铀,联营企业Fission公司旗下项目资源量共43,609吨铀。 资产管理 针对谢公司的管控,於回顾期内,本公司通过召开研讨会等途径形成了管控优化方案,方案中对 外派参与谢公司经营管理的团队人员(「外派团队」,包括谢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部副经理、经营 计划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高级工程师等)及本部各部门於谢公司管控中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并通 过该优化方案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外派团队三条管控线条,以确保本公司管控目标的实现。 另外,本公司亦制定了针对Fission公司的具体管控方案,通过本公司於Fission公司董事会的两名 董事进行落实。 出於管理优化及降低成本的考虑,於回顾期内,本公司关闭了一家下属公司EverJumpLimited, 该公司於近三年未开展任何业务。 天然铀贸易业务 2016年,本公司销售的天然铀产品全部来自谢公司自有矿山,完成天然铀贸易额7.06亿港元,较 2015年度增长1%(2015年:7.0亿港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然铀贸易业务实现毛利约4.21 亿港元,较2015年2.80亿港元增长50%。 由於现有天然铀贸易框架协议已於2016年12月31日到期,於回顾期内,本公司完成了新《天然铀 贸易框架协议》(由本公司与中广核铀业发展於2016年12月6日签署)的持续关连交易的股东审批, 本公司与中广核铀业发展未来三年的天然铀贸易将在该框架下进行。新《天然铀销售框架协议》在 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采用封顶保底的定价机制,旨在实现与核电站业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新项目开发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哈原工拟进行的新铀矿开发合作项目取得进一步进展(取决於相关条件的满 足)。分别於2016年10月4日及2016年12月6日,本公司相继与哈原工签署《有关共同开发哈萨克 斯坦铀矿的矿业原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据此,双方已就联合开发位於哈萨克斯坦的在产铀矿项 目的合作选定了优质矿山,并约定本集团在矿业合夥企业(双方共同开发铀矿而成立的合伙企业) 获得权益剩余储量为19,600吨铀,且包销量不低於20,000吨铀(超出本公司权益剩余储量部分,由 哈原工从其自身包销量中出让予本公司)。 增发及新《财务服务框架协议》 於2016年11月8日,本公司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旗下的全资附属公 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鑫茂」)签署股权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香港鑫茂以每股0.52港 元认购本公司659,400,000股普通股股份(2016年11月8日之收市价格为每股0.63港元),认购股份 之面值总额为6,594,000港元。有关交易完成後,香港鑫茂持有本公司增发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 9.99%,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扣除相关支出,本次增发所得款项约为3.4亿港元(即每股认购股 份认购价净额约0.5153港元),将用於本公司後续在市场低迷时按具竞争力的成本自海外收购铀。 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9日之公告。 鉴於原《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已於2016年12月31日到期,本公司与中广核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中广 核华盛」)订立新《财务服务框架协议》(於2016年12月6日签署),该协议於2016年12月29日获得 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新《财务服务框 架协议》在最大程度保证了本公司的财务安全及财务成本的降低。 重大收购�u出售 本公司於2016年1月27日完成收购Fission公司19.99%股权的交割。本公司以每股0.85加元认 购Fission公司96,736,540股普通股。根据股权认购协议,本公司获得以交付时Trade Tech, In c. (Tr ade TechofDenverTechCenter)及UxC(theLCXConsultingCompany,LLC)现货价格平均指 数的5%折让率向Fission公司采购PattersonLakeSouth(「PLS」)项目年产量20%及可选择向Fission 购买PLS项目年产量额外15%的包销权。 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及风险管理 单一供应商和单一客户的风险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天然铀的供应全部来自谢公司包销权的行使,另一方面,由於中国天然铀进 口限制及中广核集团公司旗下核电站业主的强劲需求,天然铀的销售全部出售给中广核铀业发展 (中国少数持有天然铀进出口许可证之公司之一),存在对单一供应商和单一客户依赖的潜在风险。 针对单一供应商的风险,本公司亦在培养其他渠道的天然铀采购能力,以确保一旦因谢公司经营 出现问题而不能足额供应时,可以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保证对客户的足额销售。 针对单一客户风险,本公司获得了中广核铀业发展关於优先保证采购的书面承诺,而本公司的销 售量相较於中广核集团核电站的年度用量,比例非常低,故不会发生中广核铀业发展不履行采购 承诺的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主要投资资产位於哈萨克斯坦及加拿大,其所在国本位货币的波动对本公司投资权益的确 认将产生较大影响,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并评估汇率风险带来的影响。 业务展望 天然铀市场形势研判 2016年,天然铀现货价格从1月份的34.65美元/lb一路下跌至11月份的17.75美元/lb,12月份虽 小幅反弹至20.25美元/lb,但价格整体下滑的趋势没有本质改变。长期市场价格也从年初的44.00 美元/lb下跌至年底的30.00美元/lb。结合各大机构的分析报告,本公司预计,短期内天然铀市场 仍将维持供大於求的态势,2017年天然铀价格将继续维持在低位,并存在继续下行的空间。受大 型生产商减产计划影响,2017年前期市场价格可能会短暂回升,但全年低迷的态势预计不会有本 质变化。预计未来数年市场仍将处於库存消化期,生产商由於长期亏损而减产及日本核电重启进 程加快的可能性增加,价格支撑位较当前会有小幅提升,但整体仍可能处於低迷态势。面对此种 市场环境,本公司将采取控制生产成本、加强风险管控等手段应对,确保公司平稳经营。 择机开展新项目并购 低迷的铀价一方面给公司经营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也为优质资源收购提供了大好时机。2017年 我们会持续关注海外低成本优质铀资源项目,以中亚的可地浸砂岩铀矿和加拿大的高品位铀矿为 重点目标,同时积极与国际知名铀生产商、贸易商建立战略夥伴关系,按既定策略择机开发铀矿 项目。 关注天然铀市场反转 2017年,本公司将加强市场研究,密切关注天然铀价格走势,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公司 将探索天然铀国际贸易等业务新模式,在市场反转前做好准备,避免错过市场反转的机会。 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2017年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坦诚、负责、规范的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在信 息披露方面,除法定披露信息外,加强自愿披露,提升公司信息的透明度。与机构投资者沟通方 面,会定期拜会重点机构投资者,向其推介公司最新经营情况;推动公司纳入机构投资者投资名 单,在二级市场吸引机构投资者成为股东。与证券机构沟通方面,我们将积极邀请各家券商研究 员跟踪中广核矿业,编写研究报告。 优化组织运作与治理结构 2017年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优化组织运作,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对参股 下属公司的管控方面,本公司将在公司内部定期发布参股公司经营月报,组织好对参股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议案的预审工作,重点做好财务信息搜集,关注财务预决算、分红及成本控制情况。 公司将继续加强引进机构投资者的工作,以优化股东结构,有利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经营管理 本公司发展定位为中广核集团海外铀资源开发投融资的唯一平台,将充分借力资本市场,持续优 化资产组合。通过构建合理、优质的铀资源项目梯队,逐步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及行业话语 权,最终实现股东价值增长。 2017年,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将围绕「稳经营、求发展、强管理」三方面重点任务开展工作: 於稳经营方面,本公司将强化对谢公司的管控,确保谢公司成本控制目标、产量目标、盈利目标 及本公司年度包销目标的实现;对於Fission公司,本公司将通过对其董事会的影响力和财务在线 审核,使其控制开支,保有现金,以渡过市场寒冬迎接市场春天。 於促发展方面,按计划推进哈萨克斯坦新铀矿项目,完成阶段目标;同时跟踪并筛选海外富铀地 区高品质铀矿,重点关注中亚、加拿大地区的优质项目。 於加强管理方面,一是做好关键人才激励设计,支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二是加强公司经营计划 管理和风险跟踪评估,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 「十三五」期间,本公司的主要发展目标是成为一家有影响力的天然铀供应商,後续将向着该目标 努力前行。 财务表现与分析 财务表现反映本公司全年运营情况,通过关注财务指标的变动,将能全面了解本公司的业务发展 状况。 财务业绩及状况概览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盈利能力指标 毛利率(%) 1 59.84 40.21 EBITDA(百万港元)2 471.46 373.25 EBITDA�u营业额比率(%) 3 66.61 53.06 净利润率(%) 4 54.98 42.36 营运能力指标 应收账款周期一平均(天)5 50 106 存货周期一平均(不包括在途商品)(天)6 不适用 14 投资回报指标 权益回报率(%) 7 30.21 27.6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与营业额比率 8 54.98 42.36 总资产回报率(%) 9 25.67 17.58 偿债能力指标 可换股债券的负债部分(百万港元) �C 289.93 银行结存及现金(百万港元) 40.92 285.53 有形资产净值(百万港元)10 1,816.56 759.65 资本负债比率(%) 11 3.85 50.77 利息覆盖率 12 83.83 16.82 1. 营业额与销售成本之差除以营业额再乘以100%。 2. 除税前溢利、财务费用支出、折旧及摊销(如有)之和。 3. 除税前溢利、财务费用支出、折旧及摊销(如有)之和除以营业额再乘以100%。 4. 本年度溢利除以营业额再乘以100%。 5. 平均应收账款(即期初期末算术平均值)除以平均日销售额(营业额除以360天)。 6. 存货平均金额(即期初期末算术平均值)乘以360除以销售成本。 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除以平均权益(即期初期末算术平均值)总额再乘以100%。 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除以营业额再乘以100%。 9. 本年度溢利除以平均资产(即期初期末算术平均值)总额再乘以100%。 10. 净资产减去无形资产的净值,如有。 11. 债务总额除以权益总额再乘以100%。 12. 除利息及税项前的溢利除以利息支出。 财务业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实现营业额(持续性业务)708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703百万港元 增加5百万港元,同比增加1%;实现利润389百万港元,比2015年的298百万港元增加91百万港 元,同比增加31%。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389百万港元,比2015年的298百万港元增加91百万 港元,同比增加31%。 营业额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增加�u 增加�u 2016年 2015年 (减少) (减少)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天然铀贸易 705,556 700,391 5,165 0.74 物业投资 2,193 3,031 (838) (27.65) 收入合计 707,749 703,422 4,327 0.62 本集团的营业额由2015年的703百万港元增加0.62%至2016年的708百万港元。主要原因是本集 团於2016年天然铀销售价格较2015年有轻微增加。 销售成本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增加�u 增加�u 2016年 2015年 (减少) (减少)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天然铀贸易 284,244 420,409 (136,165) (32.39) 物业投资 �C 170 (170) (100.00) 销售成本合计 284,244 420,579 (136,335) (32.42) 本集团销售成本由2015年的421百万港元减少32.42%至2016年的284百万港元。主要原因是本集 团於2016年天然铀的采购价格较2015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其他经营收入 本集团其他经营收入由2015年的17百万港元减少58.82%至2016年的7百万港元,主要原因是本 集团支付用於收购Fission公司并购款後利息收入减少、合营企业之预付款利息减少及未有逾期应 收账款之利息发生。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2015年的31百万港元增加32%至2016年的港币4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 计入北京中哈铀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全年的行政开支,2015年只计入其部分 月度行政开支。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为谢公司,本公司应占合营公司业绩由2015年的溢利5.36百万港元增加至2016 年的44.58百万港元。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为Fission公司,本公司於2016年1月27日完成对Fission公司19.99%股权并购, 2016年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为33.28百万港元。 融资成本 本公司融资成本由2015年的22百万港元减少73%至2016年6百万港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9 日,中国铀业发展以每股换股股份0.23港元的转换价就本金额30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行使 换股权。於2016年5月9日,中国铀业发展所持有的可换股债券已完成换股。 所得税支出 所得税支出由2015年的50百万港元增长50%至2016年的75百万港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2016除 税前溢利比2015年有较大增长。 本年度溢利 我们的年度溢利由2015年的298百万港元大幅增长至2016年的389百万港元。主要来自包销产品 贸易利润及应占合营企业业绩的增长及有关收购联营企业的议价收益。 资产状况及分析 总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总额1,887百万港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1,145百万港元增 加742百万港元,增长65%。 流动资产净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资产净值1,079百万港元(2015年:583百万港元),变动的主 要原因是本公司期间已向Fission公司支付收购19.99%股权的82.2百万加元、向香港鑫茂配售 659,400,000新股份融资342,888,000港元,实现贸易收入及所有可换股债券已完成换股。 流动资产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於12月31日 增加�u 增加�u 2016年 2015年 (减少) (减少)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应收一间中间控股公司款项 2,650 10,074 (7,424) (73.69)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8,886 185,721 (176,835) (95.22)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1,080,947 476,588 604,359 126.81 银行结存及现金 40,915 285,528 (244,613) (85.67) 流动资产总额 1,133,398 957,911 175,487 18.3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资产为1,133百万港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958百万港元 增加175百万港元,增加18.3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於报告期内实现贸易收入和配售新股融资以 致存放於同系附属公司款项大幅增加。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银行结余及现金资金共计约40.92百万港元(2015年12月31 日:285.53百万港元),其中约4%(2015年12月31日:1%)以港元计算,约19%(2015年12月31 日:6%)以美元计算,0%(2015年12月31日:81%)以加元计算,及约77%(2015年12月31日: 12%)以人民币计算。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银行结存及现金抵押银行(2015年12月31日:无)。 负债 本集团负债总额70百万港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386百万港元减少316百万港元,减少82%。 流动负债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於12月31日 增加�u 增加�u 2016年 2015年 (减少) (减少)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8,803 46,453 (37,650) (81.05) 应付一间中间控股公司款项 13,238 11,772 1,466 12.45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5,813 3,293 2,520 76.53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378 2,891 (2,513) (86.92) 可换股债券 �C 289,933 (289,933) (100.00) 应付所得税 26,353 20,449 5,904 28.87 流动负债总额 54,585 374,791 (320,206) (85.44)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为55百万港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375百万港元减少 320百万港元,减少85.44%,主要原因是中国铀业发展将其持有的全部可换股债券行使了换股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没有任何银行贷款(2015年12月31日:无),但本公司已与中广核 华盛订立贷款协议。据此,本公司自首次提款日起的三年内,在总贷款额度内,可不时向中广核 华盛借入资金用於短期资金周转。 非流动资产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於12月31日 增加�u 增加�u 2016年 2015年 (减少) (减少)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物业、厂房及设备 17,347 20,339 (2,992) (14.71) 投资物业 29,021 28,778 243 (0.84)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权益 186,467 138,272 48,195 34.86 於一间联营企业之权益 520,316 �C 520,316 100.00 非流动资产总额 753,151 187,389 565,762 301.9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非流动资产753百万港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187百万港元增 加566百万港元,增加301.9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期间完成对Fission公司19.99%的股权收购。 非流动负债 於12月31日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2016年 2015年 增加�u 增加�u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递延税项负债 15,405 10,859 4,546 41.86 非流动负债总额 15,405 10,859 4,546 41.86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为15百万港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11百万港元增加4 百万港元,增加41.86%。主要原因是分占谢公司本年度利润较上年大幅提升,而产生之递延税项 负债。 权益总额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於12月31日 增加�u 增加�u 2016年 2015年 (减少) (减少)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股本 66,007 46,369 19,638 42.35 储备 1,750,552 713,281 1,037,271 145.42 权益总额 1,816,559 759,650 1,056,909 139.13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权益总额1,817百万港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港币760百万元 增加1,057百万港元,增加139.13%,主要原因是(i)包销产品贸易利润;(ii)有关收购联营企业之 议价收益;(iii)中国铀业发展按每股换股股份0.23港元的转换价就本金额300,000,000港元的可换 股债券行使换股权,本公司向中国铀业发展配发及发行1,304,347,826股换股股份;(iv)向香港鑫 茂以每股0.52港元配售659,400,000新股份。 因负债减少,本集团资本借贷比率(全部借贷�u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下降至4%(2015年:51%)。 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 收购加拿大Fission19.99%的股权 本公司於2016年1月27日完成有关收购Fission公司19.99%股权的主要交易。 订立新《天然铀销售框架协议》及新《财务服务框架协议》 原《天然铀销售框架协议》及《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已於2016年12月31日到期,本公司分别与中广核 铀业发展及中广核华盛订立新《天然铀销售框架协议》及新《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并於2016年12月 29日获得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有效期三年(包含首尾两日),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包括首尾两日)。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列(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 报告)(「企业管治守则」)的全部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述偏离守则条文的情况除外。 守则条文第A.6.7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作为与其他董事拥有同等地位的董事会 成员,应出席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股东的意见有公正的了解。 除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余志平先生、执行董事幸建华先生、非执行董事尹恩刚先生(於2016年6 月29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先洪先生、高培基先生及李国栋先生外,由於另有公务安排,其 他董事未能出席本公司於2016年5月19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 另外,守则条文第E.1.2条规定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彼亦应邀请审核、薪酬、提名及 任何其他委员会(视乎适用而定)的主席一同出席。如该等委员会主席未能出席,董事会主席应邀 请该委员会的另一名成员出席(或如其未能出席,由其正式委任的代表出席)。此等人士应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以解答问题。 董事会主席兼提名委员会主席周振兴先生因另有公务安排而未能出席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该股 东大会由余志平先生主持并解答股东提问。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为本公司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所有董事均确认彼等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内已遵守标准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股份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度内并无赎回任何股份,亦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 何股份。 公众持股量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维持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02港元予截止至股息 支付记录日期的股东。本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比较是基於公司於2016年度业务表现等各方面因素考 虑,以不低於当年持续性业务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为准。於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 批准後,拟派期末股息将於2017年7月31日( 星期一)或 之前派付予2016年6月20日( 星 期二 )登 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联同本公司管理层检讨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并 讨论核数、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等事宜,包括审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 表。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已经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股东周年大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订於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举行(「股东周年 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按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在适当时间刊登及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6日(星期二)至2017年6月9日(星期五)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 关股票须不迟於2017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 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厘定是否符合资格获派拟派发的末期股息之登记日为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为确定股东获取 建议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之股东名册将於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至2017年6月20日(星期 二)期间(包含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等末期股息派发建议需经即将召开的股东 周年大会审批。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不迟於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 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 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业绩公告及年报之刊载 此业绩公告於本公司网站(www.cgnmc.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载。载有上市规 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2016年年报将尽快寄发予股东,并於该等网站发布。 承董事会命 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 主席 周振兴 香港,2017年3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余志平先生(首席执行官)及幸建华先生;四名非执行董 事:周振兴先生(主席)、方春法先生、吴俊峰先生及刘明东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先 洪先生、高培基先生及李国栋先生组成。 * 仅供识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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