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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XINTEENERGYCO.,LTD.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9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人民币12,001.30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1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所得税前利润为人民币947.87百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33.8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人民币801.13百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30.9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盈利人民币0.7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01 元。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含 税),惟须待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作实。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之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2015 年同期的比较数字。该业绩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 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而编制。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984,258 9,831,693 土地使用权 546,735 503,946 无形资产 48,580 54,431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94,441 102,6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 1,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394 82,6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91,667 351,864 非流动资产总额 13,903,075 10,928,218 流动资产 存货 4,401,280 4,383,438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2,387,570 1,342,701 其他流动资产 269,586 292,664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4 3,247,106 3,036,457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755,465 1,097,419 受限制现金 950,525 1,285,9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97,947 2,862,403 流动资产总额 13,909,479 14,301,075 资产总额 27,812,554 25,229,29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045,005 1,024,228 股份溢价 5,030,375 4,902,097 其他储备 353,024 295,378 保留盈利 1,831,898 1,182,991 8,260,302 7,404,694 非控股权益 51,442 46,242 权益总额 8,311,744 7,450,936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6,336,601 3,326,500 递延政府补助 361,680 353,666 非流动负债总额 6,698,281 3,680,166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5 6,935,441 7,667,365 拨备及其他应付款项 2,253,427 1,625,719 应付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144,563 257,551 即期所得税负债 36,865 45,928 借款 3,432,233 4,501,628 流动负债总额 12,802,529 14,098,191 负债总额 19,500,810 17,778,357 权益及负债总额 27,812,554 25,229,293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12,001,303 9,440,899 销售成本 (10,005,131) (7,837,326) 毛利 1,996,172 1,603,573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364,192) (266,014) 一般及行政开支 (593,604) (566,184) 其他收入 95,934 189,074 其他收益净额 35,223 6,326 经营利润 1,169,533 966,775 利息收入 26,255 32,931 财务开支 (249,731) (294,687) 财务开支净额 (223,476) (261,756)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利润 1,808 3,198 除所得税前利润 947,865 708,217 所得税开支 6 (141,532) (89,073) 年度利润 806,333 619,144 合并综合收益表(续)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下列人士应占年度利润: 本公司拥有人 801,133 611,817 非控股权益 5,200 7,327 806,333 619,144 其他综合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货币换算总额 23 555 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806,356 619,699 下列人士应占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801,156 612,372 非控股权益 5,200 7,327 806,356 619,69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之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7 0.77 0.76 每股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7 0.77 0.76 1一般资料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08年2月20日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为有限公司。於2012年10 月16日,本公司根据中国公司法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 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面广东街2499号。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公司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特变电工是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及向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厂及系统提供工程建设承包 (「ECC」)服务。 於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售」)。 2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用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列如下。除文义另有所指外,该等政策已一致应用於所呈列的所有 年度。 2.1编制基准 合并财务报表已按照所有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 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已按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估(以公平值列账)而作出修 订。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采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於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 过程中作出判断。 2.1.1会计政策的变更及披露 (a)本集团已采纳的新订和已修改的准则及年度改进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下列修改: 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改「澄清折旧和摊销的 可接受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改「独立财务报表中使用权益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改「披露倡议」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采纳上述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年度改进在本期间以及以前任意期间及未来期间均并无重大影 响。 (b)已颁布但本集团尚未采纳的新订和已修改准则 多项新准则和准则的修改及解释在2016年1月1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但未有在本合并财务 报表中应用。此等准则、修改和解释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惟以下 列载者除外: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此项新准则针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计量和终止确认,并介绍套期会计的新规定和金 融资产的新减值模型。 尽管本集团尚未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进行详细评估,但目前归类为可供出售(「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似乎符合归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条件,因此该等资产的会计处理将无变动。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 目前归类为可供出售且可选择按公平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股本工具 因此,本集团预期新指引不会对其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有重大影响。 由於新规定仅影响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而本集团并不持有该等负债,因此,本集团 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将不会受影响。终止确认的规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 及计量」转移而来且并无变动。 新减值模型要求按预期信贷损失(ECL)确认减值拨备,而非已发生的信贷损失(根据国际会计准 则第39号)。其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的金融资产、按FVOCI计量的债务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下的合同资产、应收租赁款、贷款承担和若干财务担 保合同。尽管本集团尚未详细评估新模型将如何影响其减值拨备,但有可能导致提早确认信贷 损失。 新准则亦增加了披露规定和列报的改变。预期将改变本集团有关其金融工具的披露性质和范 围,尤其是在新准则采纳的年度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必须在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起应用。根据已完成的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过渡性条款,只容许就2015年2月1日前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分阶段提早 采纳。在该日後,新规则必须全数采纳。本集团不打算在强制性日期前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收入确认的新准则已发布。此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涵盖出售货品和提供服务产生的收 入)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涵盖建造合同)。新准则的原则为收入於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 至客户时确认。此准则容许全面追溯采纳或经修改追溯方式采纳。 管理层目前正评估采纳新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 於此阶段,本集团无法估计新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本集团将对未来十二个月所带来 的影响进行更详细评估。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必须在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采纳。目前,本集团不打 算在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 3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者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副总经理及董事,审阅本集团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管理 层已根据有关报告确定经营分部。由於本集团业务主要位於中国,故主要营运决策者以产品及服务角度考虑 业务。管理层将多晶硅生产、ECC、光伏硅片及组件生产和建立自有营运发电站(「BOO」)分别视为须予报告 经营分部。其他分部主要由逆变器生产、设计服务及物流服务等业务组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备热电厂向多晶硅生产分部供应电力的销售份额持续增长。主要营运决策者 认为电力销售分部不需要单独审阅,因此,本集团已将电力销售分部与多晶硅生产分部结合,并重新列示与 以前年度的对比。 此外,由於逆变器生产分部未达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的数量要求,主要营运决策者已将逆变器生产分 部与其他分部结合披露,并重新列示与以前年度的对比。 主要营运决策者基於收入及毛利率评估经营分部表现。分部间销售及其他交易乃基於相关方之间协定的条款 和条件进行。主要营运决策者基於毛利率评估须予报告分部表现。对呈报予主要营运决策者的分部收入及业 绩的计量方式与综合收益表中所载者一致。提供予主要营运决策者的总资产相关金额乃按与资产负债表一致 的方式进行计量。有关资产基於分部业务进行分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光伏硅片及 多晶硅生产 ECC 组件生产 BOO 其他 抵销 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及业绩 分部间收入总额 2,560,990 8,830,293 212,641 127,677 861,268 (591,566) 12,001,303 分部间收入 (18,295) (398,283) (8,561) ― (166,427) 591,566 ―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2,542,695 8,432,010 204,080 127,677 694,841 ― 12,001,303 分部业绩 863,953 937,200 (75,506) 91,077 179,448 ― 1,996,172 摊销 14,209 2,556 825 6,673 4,628 ― 28,891 折旧 476,460 12,209 30,127 25,503 14,397 ― 558,696 减值拨备: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584) 9,405 113 5,965 (1,645) ― 12,254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81,809 ― ― ― 81,809  ―存货 ― 52,480 ― ― 133 ― 52,613  ―建造合同 ― 134 ― ― ― ― 134 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利润 ― 1,808 ― ― ― ― 1,808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重述): 光伏硅片及 多晶硅生产 ECC 组件生产 BOO 其他 抵销 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及业绩 分部间收入总额 2,526,306 6,232,993 297,039 ― 965,256 (580,695) 9,440,899 分部间收入 (13,499) (274,798) (52,764) ― (239,634) 580,695 ―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2,512,807 5,958,195 244,275 ― 725,622 ― 9,440,899 分部业绩 775,909 805,177 (139,095) ― 161,582 ― 1,603,573 摊销 14,934 2,664 830 ― 3,531 ― 21,959 折旧 450,700 6,041 40,441 ― 7,598 ― 504,780 减值拨备: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574 8,781 (631) ― 8,785 ― 19,509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97,300 ― ― ― 97,300  ―无形资产 ― 2,746 ― ― ― ― 2,746  ―存货 ― ― 35,116 ― ― ― 35,116  ―建造合同 ― 108 ― ― ― ― 108 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利润 ― 3,198 ― ― ― ― 3,198 年内分部业绩与利润总额之对账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多晶硅生产 863,953 775,909 ECC 937,200 805,177 光伏硅片及组件生产 (75,506) (139,095) BOO 91,077 ― 其他 179,448 161,582 须予报告分部业绩总额 1,996,172 1,603,573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364,192) (266,014) 一般及行政开支 (593,604) (566,184) 其他收入 95,934 189,074 其他收益净额 35,223 6,326 财务开支净额 (223,476) (261,756) 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利润 1,808 3,198 除所得税前利润 947,865 708,217 所得税开支 (141,532) (89,073) 年度利润 806,333 619,144 於2016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如下: 光伏硅片及 多晶硅生产 ECC 组件生产 BOO 其他 抵销 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2月31日分部资产 12,434,237 12,272,027 731,536 5,199,155 2,152,268 (5,207,504) 27,581,719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 94,441 ― ― ― ― 94,441 12,434,237 12,366,468 731,536 5,199,155 2,152,268 (5,207,504) 27,676,160未分配资产 136,394资产总额 27,812,554添置非流动资产 490,699 479,429 859 1,641,110 273,300 ― 2,885,397於2015年12月31日分部资产 12,182,451 11,609,998 584,007 3,596,431 1,565,125 (4,494,003) 25,044,009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 102,640 ― ― ― ― 102,640 12,182,451 11,712,638 584,007 3,596,431 1,565,125 (4,494,003) 25,146,649未分配资产 82,644资产总额 25,229,293添置非流动资产 186,239 58,091 2,921 1,935,088 93,578 ― 2,275,917实体层面资料所有商品及服务收入细目分类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提供ECC服务 8,432,010 5,958,195销售商品 3,277,165 3,365,271提供ECC以外的服务 292,128 117,433 12,001,303 9,440,899来自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外部客户的收入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中国 11,796,511 8,641,159其他国家 204,792 799,740 12,001,303 9,440,899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单独贡献超过10%总收入的外部客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一名外部客户单独贡献超过10%总收入,收入来自於ECC服务分部,占年度总收入11%。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外,本集团主要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4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1,642,990 2,068,937 应收票据 1,686,716 1,036,894 3,329,706 3,105,831 减:减值拨备 (82,600) (69,374) 3,247,106 3,036,457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为六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承兑票据。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总额(以到期日为基础)於各相关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以内 307,968 923,229 四至六个月 387,417 407,570 六个月至一年 432,432 381,409 一至两年 395,020 305,829 两至三年 87,576 34,513 三年以上 32,577 16,387 1,642,990 2,068,937 本集团大部分贸易应收款项於发出发票时到期,惟主要於销售完成後一至两年收回的保留金除外。 5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3,434,521 3,385,869 应付票据 3,500,920 4,281,496 6,935,441 7,667,365 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2,943,005 3,087,267 一至两年 437,115 258,517 两至三年 34,738 27,123 三年以上 19,663 12,962 3,434,521 3,385,869 6所得税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所得税开支 195,282 130,257 递延所得税利益 (53,750) (41,184) 141,532 89,073 本集团除税前利润的税项与采用法定税率而产生的理论税额存在差异,详情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利润 947,865 708,217 按适用法定税率25%计算的税项开支 236,966 177,054 适用税率与法定税率不同的差额影响 (77,938) (66,589) 并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项亏损及其他暂时差额 12,096 17,448 动用先前未确认的暂时差额及税项亏损 (18,711) (4,738) 抵销与联营公司进行的交易 10,180 (610) 就税项目的不可扣减的开支 3,013 5,358 税项抵免及额外抵扣权 (24,074) (38,850) 141,532 89,073 现时组成本集团的大部分公司须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已根据相关中国所得税规则及法规按25%的法定所得 税率就各有关公司年内应课税收入计提拨备,惟若干附属公司获豁免或按优惠税率15%缴纳者则除外。 税项抵免及额外抵扣权主要指购买合格环保设备的税项抵免及可额外扣减税项的研发开支。 7每股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除以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 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801,133 611,817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043,857 805,350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0.77 0.76 (b)摊薄 由於本集团并无具潜在摊薄影响普通股,故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盈利并无摊薄影响。 8股息 董事会会议於2017年3月24日举行,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 (含税),合共为人民币125,400,619元。有关股息须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获得本公司股东批准。建议股息并未 於合并财务报表内反映为应付股息。 於2016年6月 16 日,经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本公司宣派截至2015年 12 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 民币0.1元,总计人民币104,500,516元,并於2016年12月31日支付股息人民币41,607,871元(於2015年12月31日�U 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信息披露基於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 一、行业发展趋势回顾 2016年是中国能源「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能源产业在电价调价窗口再次迎来 新一轮爆发式增长,光伏新增装机34.54GW,风电新增装机19.30GW,但快速发展 的同时,上网消纳能力差、系统效率低等问题也表现突出。为此,中国政府在2016 年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以保证能源「十三五」规划顺利落地。 1、主要政策回顾 (1)制定最低保障收购政策 2016年3月,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 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限电地区应执行保障性年利 用小时数政策,超出部分可参与市场交易,为保证限电地区的风电、 光伏项目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可行性。 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於做好风电、光伏发电 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核定并公布了弃风、弃光 地区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及相关结算和监管要 求,鼓励各相关省(区、市)提出并落实更高的保障目标。 (2)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於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 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中国风电完成30.83GW的新增核准额度, 各地统筹规划的大型风电基地项目不受该年度开发方案的规模限制。 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於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中国光伏电站完成18.1GW的新增核准额 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12.6GW,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GW,光伏 扶贫建设规模不包含在内。 2016年10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於下达第一批光 伏扶贫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下达第一批总规模5.16GW光伏扶贫项 目,其中包括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GW。 2016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於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 知》,该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 210GW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中国总发 电量的6%。 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於印发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的 通知》,该规划明确指出到 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0GW以 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GW以上。 (3)推动新能源平价上网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於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 电价的通知》,为实现2020年实现平价上网,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 继2015年底後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将进一步降低,根据 不同资源区,光伏调整为人民币0.65�C0.85元�u千瓦时(含税),风电调 整为人民币0.40�C0.57元�u千瓦时(含税)。 2、多晶硅行业发展趋势回顾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数据,2016年全球多晶硅产量达到 38.4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9.7%。其中中国产量为 19.3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占全球总产量的50.3%,首次占比超过一半以上,为全球最大多晶硅生 产国。2016年,中国多晶硅产量约19.3万吨,进口及2015年库存量共14万吨左 右,全年总供应量达33.3万吨,总消费量为33.4万吨,供需基本平衡。 2016年上半年,受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调整影响,下游终端市场出现抢 装潮,中国多晶硅市场进入供不应求的状态。「630」抢装潮结束後,下游需求 进入前所未有的低迷状态,多晶硅价格一路走低至9月下旬。第四季度,由於 大部分多晶硅企业减产检修,供应量大幅减少,且受新的关於新能源标杆上网 电价调整通知的出台,对终端市场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支撑了多晶硅价格「触 底反弹」。 2016年,中国多晶硅全年均价为人民币12.78 万元�u吨,较上年同期小幅上涨 6.5%。2016年中国多晶硅价格跌宕起伏,全年呈现「N型」走势,周均价从1月 初的人民币10.54万元�u吨,一路上涨到6月底的人民币14.78万元�u吨,涨幅 为40.2%,随後断崖式下跌至9月底的历史低点人民币8.65万元�u吨,跌幅高达 41.5%,9月最後一周开始触底反弹,一路回升至12月底的人民币13.9万元�u 吨,涨幅达到60.7%。 3、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趋势回顾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6年中国光伏发电向中东部转移,新增光伏发电 装机中,西北地区为9.74GW,占全国的28%;西北以外地区为24.80GW,占全 国的72%;中东部地区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GW的省份达9个。 2016年度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 34.54GW,累计装机容量77.42GW,新增 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其中,地面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67.10GW, 分布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10.32GW。2016年全年光伏发电量662亿千瓦时,占中 国全年总发电量的1%,全年弃光电量74亿千瓦时,其中西北五省弃光电量合 计70.42亿千瓦时,占中国弃光量近95%,新疆、甘肃光伏发电运行较为困难, 弃光率分别为32.23%和30.45%。 4、风力发电行业发展趋势回顾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统计数据,2016年全球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超过54.6GW,全 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86.7GW,由中国、美国、德国和印度引领,尽管年新增 装机未能超过2015年创造的记录,但仍然达到了一个相当令人满意的水平。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6年,中国风电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全年新增风 电装机19.30GW,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49亿千瓦,占全部并网发电装机容量 的9%,风电发电量2,410亿千瓦时,占社会全部发电量的4%。2016年,中国风 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742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4小时,全年弃风电量497亿千 瓦时,甘肃、新疆、吉林和内蒙古弃风严重,四地弃风电量总和占中国弃风电 量近80%,其中,甘肃和新疆弃风率分别为43%及38%。 二、本集团主要业务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机遇与挑战并存,本集团强化安全保障,抢抓市场机遇,深化精益生 产,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收入人民币12,001.30百万元,实现 拥有人应占利润人民币801.13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7.12%、30.94%。 1、多晶硅生产及销售 2016年,本集团在研究分析多晶硅价格走势的基础上,谨慎评估生产线和自备 电厂风险的承受能力,将年度大检修工作安排在下半年,充分把握住了市场机 遇,同时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工艺改进及成本管控,实现了较好的效益。全年 实现多晶硅产量2.2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5.56%。2016年度,多晶硅生产实现 毛利人民币863.95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5%。 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实施多晶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完成後,多晶 硅总产能将达到3万吨�u年,生产的规模效应进一步增强,多晶硅单位成本将 进一步降低。通过前期周密策划,本集团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图纸设计、设备选 型和部分设备采购、安装。该项目预计2017年上半年建成达产。 本集团多晶硅成本及质量全球领先,目前太阳能一级以上产品占总产量55%以 上,出炉电子级多晶硅品质可达30%以上。通过实施「客户共同成长」项目,本 集团深入了解大客户需求,调整生产参数,提供各类定制化产品;在此基础 上,帮助客户优化配料方案,逐步从单一的多晶硅供应商向提供应用方案的服 务商转型,与多家中下游企业建立了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 2、国内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及储备 2016年,中国西北地区新能源发电限电严峻,常规光伏指标配额减少。受大型 基地投标竞价、光伏扶贫、分布式、农林渔牧光伏互补等市场业态变化和国 家政策引导,本集团把握市场脉搏,抢抓资源积蓄发展动力,全面调整开发策 略。 通过发挥技术优势,围绕质量、效率、成本等方面开展精细设计,本集团先後 中标阳泉、芮城、新泰、包头四个「光伏领跑者」项目,同时承揽了河北宣化 70MW奥运光伏廊道项目,在2016年「光伏领跑者」项目中共计中标370MW,中 标规模位居中国前三,为後续发展形成储备。 此外,本集团成功中标中国首批大型区域微电网示范项目―内蒙古二连浩特 正镶白旗220MW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该项目以光伏和风电为主力电 源,以储能技术为支撑,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为目的,将成为集风、光、 储、输、用五位一体的未来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的技术典范。 2016年度,本集团已完成并确认收入的光伏及风能电站EPC及BT等项目装 机1,468.16MW。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及已建成待转让BT项目 648.5MW,高级储备项目总装机容量超过2GW,为本集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 3、 BOO项目 继2015年本集团由风力、光伏电站建造商向运营商战略转型,使收入渠道多元 化,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截止2016年末,本集团已建成的BOO项目共520MW。 2016年度,本集团BOO项目共发电34,999.62千瓦时,上网电量34,297.77千瓦时, 实现发电收入人民币127.68百万元,上年同期无发电收入。 4、国际市场 根据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及实际项目落地情况,本集团持续推动海外新能源市 场开发,集中优势资源,调整区域市场布局,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区域板 块的思路,重点形成以巴基斯坦、智利、孟加拉为主,东南亚、中东、北非、 西非区域市场为辅的全面发展总体布局,积极参与国际同行及当地具备实力的 电力公司的EPC及开发项目,利用产业链成本优势获取工程承建。 2016年,本集团承建的智利13.7MW光伏项目基本建成,巴基斯坦100MW光 伏项目已经进入商业运营期的第二年,现场运营维护工作按照运维手册、 工作计划进展顺利。 本集团中标印度特仑甘纳邦205MW光伏项目,为该项目提供光伏并网逆变 器,为本集团产品国际化奠定了基础。 本集团承建的泰国NSP212MW光 伏电站项目被泰国国家能源局选为亚洲可 持续能源科技展览和会议新能源光伏电站的参观首站,得到国际政府机构 的高度认可。 2017年1月,本集团中标土耳其17.4MW光伏项目,实现了土耳其市场的重 大突破,是2017年国际市场开拓的良好开端。 5、依靠科技创新 本集团依靠自身科研团队不断研发的同时,注重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 作,课题涵盖多晶硅生产技术及流程的改善、并网、支架支撑系统优化、灰尘 检测等各个方面。2016年,本集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及课题一次 性通过国家科技部的技术验收,多项产品通过了国内外权威机构的审核并颁 发证书,产品的质量及安全已经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为产品的销售提供了质 量保证。2016年,本集团共申请专利及技术秘密103件,授 权专利69件,累计拥 有国内授权专利322件、国际PCT6件,积极参与编制11项标准,其中国际标准 1项,国家标准9项,行业标准1项,参与国际标准《硅中氯元素含量分析离子色 谱法》的编制,实现了参编国际标准的突破。 2016年,本集团取得国家专利优秀奖3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项、自治区专利 奖2项,其中「四氯化硅循环利用工艺技术开发」、「多晶硅还原尾气热能回收利 用」两项成果分别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专利一等奖。 6、推动智能运维,能源互联 面对当前世界资源紧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问题,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 高举高进,但电网局部存在难上网、难消纳,弃风、弃光依然严峻。在解决信 息不对称问题和优化配置等方面,互联网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 2016年5月,本集团研发的eCloud智能运维平台在SNEC第十届光伏大会中首次 亮相,成为展会焦点。该平台是基於现代化通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 网技术构建的能源管理平台,可实现对本集团下所有光伏电站、风电场、智能 设备和企业能源的智能云端运维和运营管理,帮助企业实现稳增资产收益、 保障资产安全、规 范管理和辅助本集团决策的核心价值。目前该系统已经接入 容量1GW的电站,系统运行良好,不仅为电站的日常运维、生产管理起到良好 的支撑作用,对节省人力、物力开支有极大帮助。2016年9月,在由中国能源 报主办的2016首届能源互联网领袖论坛上,本集团的eCloud智能运维平台荣获 「能源互联网特别贡献奖」,该奖项是本集团在「互联网+智慧能源」领域研发努 力的充分肯定。 7、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环保意识 秉承「安全为天」的理念,本集团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大安全投 入,强抓安全体系的落实,实施标准化、精益化的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和 监管,提升了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事 故。落实全员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全面实施设备预防性管理。 本集团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的落实和应急管理,持续优化工艺,自 查环保风险,改进环保设备,控制废气、废水及工业废物(「三废」)达标排放。 2016年2月,本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国家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 业」称号,体现了国家对本公司坚持「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管理」理念的 肯定,是本公司将生态设计作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更是建 立多晶硅产品生态设计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的重要体现。 三、经营业绩及分析 财务回顾 经营业绩简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12,001,303 9,440,899 销售成本 (10,005,131) (7,837,326) 毛利 1,996,172 1,603,573 其他收入 95,934 189,074 其他收益净额 35,223 6,326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364,192) (266,014) 一般及行政开支 (593,604) (566,184) 财务开支净额 (223,476) (261,756)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利润 1,808 3,198 除所得税前利润 947,865 708,217 所得税开支 (141,532) (89,07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 801,133 611,817 非控股权益应占利润 5,200 7,327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多晶硅生产、工程建设承包(「ECC」)、光伏硅片及组件生 产、BOO等4个业务板块。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实现收入人民币 12,001.30百万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9,440.9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560.40百万元,增 幅27.12%,主要是由於本集团ECC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业务板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多晶硅生产 2,542,695 2,512,807 ECC 8,432,010 5,958,195 光伏硅片及组件生产 204,080 244,275 BOO 127,677 ― 其他 694,841 725,622 收入合计 12,001,303 9,440,89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多晶硅生产板块实现收入人民币2,542.70百万元,较上 年同期人民币2,512.81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9.89百万元,增幅1.1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ECC板块实现收入人民币8,432.01百万元,较上年同期 人民币5,958.2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473.82百万元,增幅41.52%,主要是由於报告期 内中国光伏、风电行业稳步发展,同时受行业「630」抢装电站的外部刺激等因素影 响,本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带动了ECC业务的规模扩大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光伏硅片及组件生产板块实现收入人民币204.08百万 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244.28百万元减少人民币40.20百万元,降幅16.45%,主要是 由於报告期内市场竞争加剧,硅片价格下降且本集团硅片销量减少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BOO板块实现收入人民币127.68百万元,上年同期无 BOO板块相关收入,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本集团BOO项目并网发电,产生收入所致。 销售成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发生销售成本人民币10,005.13百万元,较上年 同期人民币7,837.33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167.81百万元,增幅为27.66%,主要是由於 报告期内本集团收入增加,造成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业务板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多晶硅生产 1,678,742 1,736,898 ECC 7,494,810 5,153,018 光伏硅片及组件生产 279,586 383,370 BOO 36,600 ― 其他 515,393 564,040 销售成本合计 10,005,131 7,837,32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多晶硅生产板块发生销售成本人民币1,678.74百万元, 较上年同期人民币1,736.90百万元减少人民币58.16百万元,降幅3.3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ECC板块发生销售成本人民币7,494.81百万元,较上年 同期人民币5,153.02百万元增长人民币2,341.79百万元,增幅45.45%,主要是由於报 告期内本集团ECC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光伏硅片及组件生产板块发生销售成本人民币279.59 百万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383.37百万元减少人民币103.78百万元,降幅27.07%,主 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硅片销量下降,生产成本下降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BOO板块发生销售成本人民币36.60百万元,上年同期 BOO板块无相关成本,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本集团BOO项目并网发电并产生收入, 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毛利和毛利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实现毛利人民币1,996.17百万元,较上年同期人 民币1,603.57百万元增加人民币392.60百万元,增幅24.48%;综合毛利率为16.63%, 较上年同期下降0.3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集团毛利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ECC 业务规模扩大,多晶硅加强成本管控所致。 其他收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95.93百万元,较上年同期 人民币189.07百万元减少人民币93.14百万元,降幅49.26%,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本 集团获得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其他收益净额为人民币35.22百万元,较上年 同期人民币6.33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8.90百万元,增幅456.80%,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 本集团汇兑收益增加及捐赠减少所致。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人民币364.19百万元, 较上年同期人民币266.01百万元增加人民币98.18百万元,增幅36.91%,主要是由於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一般及行政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为人民币593.60百万元,较 上年同期人民币566.1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7.42百万元,增幅4.84%,主要是由於报告 期内本集团业务规模扩大,员工成本增加所致。 财务开支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财务开支净额为人民币223.48百万元,较上 年同期人民币261.76百万元减少人民币38.28百万元,降幅14.62%,主要是由於报告 期内本集团整体利率水平下降所致。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利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利润为人民币1.81百万 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3.20百万元减少人民币1.39百万元,降幅43.46%,主 要是由於 报告期内本集团联营企业受弃风弃光影响利润减少所致。 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为人民币141.53百万元,较上年 同期人民币89.07百万元增加人民币52.46百万元,增幅58.89%,主 要是由於本年度本 集团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及上年同期根据国家政策享受的所得税抵扣多於报 告期所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801.13百万元,较上 年同期人民币611.82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89.32百万元,增幅30.94%。 非控股权益应占利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非控股权益应占利润为人民币5.20百万元, 较上年同期人民币7.33百万元减少人民币2.13百万元,降幅29.03%,主要是由於控 股公司对附属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持股比例增 加所致。 现金流量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用)�u产生的现金净额 (224,598) 2,898,439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2,351,459) (2,973,827)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1,606,807 1,974,7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u增加净额 (969,250) 1,899,329 经营活动(所用)�u产生的现金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24.60百万元, 较上年同期人民币2,898.44百万元减少人民币3,123.04百万元,降幅107.75%,主要是 由於报告期内本集团ECC业务规模扩大,采购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投资活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351.46百万元,较 上年同期人民币2,973.83百万元减少人民币622.37百万元,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本集 团受限制现金解除限制并收回所致。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606.81百万 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1,974.72百万元减少人民币367.91百万元,降幅18.63%,主要 是由於上年度本集团上市前及发行股票上市等股权类融资现金流入较大,报告期内 本集团因BOO及BT项目建设借款融资款项增加,但债权融资增加的流入少於上年度 股权融资所致。 运营资金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人民币千元) 1,897,947 2,862,403 资本负债比 83.26% 49.39% 存货周转率(次数) 2.28 2.16 存货周转天数(天) 158.04 166.67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为人民币1,897.95百万元(2015 年12月 31日:人民币2,862.40百万元)。 本集团从事的BT及BOO业务所需资本金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20%�C30%,其余部分多 为银行贷款,对本集团资本负债比影响较大。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 比率为83.26%,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49.39%。资本负债比率乃 以其债务净额除以总权益计算,其中债务净额为有息负债总额减去受限制银行结余 和银行结余及现金。 本集团在建及已建成尚未转让BT项目被计入存货科目,BT项目能否及时转让对本 集团存货周转率及周转天数影响较大。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存货周转率及周 转天数分别为2.28次、158.04天,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货周转率及周转天数分 别为2.16次及166.67天。 凭藉从日常业务营运所得之稳定现金流入及融资业务,本集团具备充足资源支持未 来扩展。 资本性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重大资本性开支包括: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支出人民币2,610.44百万元、购买无形资产支出人民币8.60百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 支出人民币57.86百万元。 或然负债 於2013年6月,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能」)於江苏省人民法院就 侵犯若干专利及商业机密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总赔偿金额达人民币 62,000,000 元。於2014年12月,本公司提出上诉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件属新疆人民 法院之管辖范围内。於本公告获批准刊发前,上述诉讼正在转移过程中,因此新疆 人民法院仍未开庭审理案件。於 参考独立法律顾问之意见後,董事认为此诉讼仍处 於初级阶段,无充分理由可依据以对结果及或然责任作出估计。因此,於2016年12 月31日并无就上述诉讼计提拨备。 除上述情况外,本集团及本公司於一般业务过程中不时会发生与申索或其他法律 程序相关的或然负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於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拨备者 外,本公司董事预期或然负债不会产生任何重大负债。 员工、薪酬、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员工总数3,706 人,其中:管理人员648人、技术人员 564人、生产人员1,374人。2016年,本集团向员工支付薪酬共计人民币664.94百万元。 本集团根据适用於企业的规定及本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此外,本集团 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职工退休生活提供进一步养老保障。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 及法规,上述社会保险严格按照中国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保 险费。本集团亦根据中国的适用法规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的已抵押短期银行借款以本集团的 应收票据作为质押。於2016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6,635,150,000元的已抵押长期 银行借款分别以本集团的若干物业、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存货及应收款项收 取权作为抵押。於2016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194,542,000元的已抵押短期其他 借款以本集团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以人民币15,000,000元的担保押金作为 抵押。於2016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342,142,000元的已抵押长期其他借款以本 集团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以人民币14,800,000元的担保押金作为抵押;金 额为人民币143,000,000元及人民币36,000,000元的已抵押长期其他借款分别为本公司 及新疆新能源为项目公司所作担保。 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有关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重大投资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658百万元用於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後,多晶 硅总产能将达到3万吨�u年。同时,本集团投资建设BOO项目。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业务大部分位於中国,以 人民币交易。本集团涉及汇兑风险的资产和负债及 营运中产生的交易主要与美元和港币有关。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的汇兑风险不 大,亦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集团现时并无外汇对冲政策,但 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控外汇风险,并将於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现金流利率风险 本集团利率风险来自长期借款,取得的全部借款按浮动利率计息,令本集团面临现 金流利率风险,部分被按浮动利率持有的现金抵销,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资金流动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3,909.48百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及现金为人民币2,848.47百万元;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为人民币3,247.11百万元,主 要为ECC及销售逆变器的应收款项;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1,025.05百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项及代垫款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2,802.53百万元,其中,贸易应付账 款和应付票据为人民币6,935.44百万元,主要为采购光伏及风电项目设备、劳务、材 料采购、煤炭燃料及多晶硅零配件的应付款项;拨备及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253.43 百万元,主要为光伏及风电项目工程建设款和工程质保金;以及短期借款为人民币 3,432.23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净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106.95百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净 流动资产人民币202.8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904.07百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流动 比率为108.65%,比2015年12月31日的流动比率 101.44%增 加7.21个百分点。受限制存 款为人民币950.53百万元,主要为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风险主要通过充裕的已承诺信贷融资维持充足现金及可用资金 而予以控制。本集团通过营运所得资金及银行借款等拨付其营运资金需求。 借款和应付票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借款及应付票据余额为人民币13,269.75百万元,较2015 年 12 月31日的借款及应付票据余额人民币12,109.62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1,160.13百万 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归还的借款及票据包括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人民币6,933.15百万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819.69百万元和应付票据人 民币3,500.92百万元),和长期借款人民币6,336.60百万元。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按组合基准管理,惟有关应收账款结余的信贷风险除外。各当地实体负责 於提供标准付款以及交付条款及条件前管理及分析其各自新客户的信贷风险。信贷 风险由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包括受限制现金 )和 客户面临的 信贷风险(包括尚未偿还应收款项及承诺交易)产生。本集团通过计及多项因素(包 括其财务状况、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评估其客户信贷质素。管理层预期并无有关 交易对手方不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亏损,惟已确认者除外。 资产负债表日後事项 於2017年3月24日举行之董事会会议上,董 事会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宣 派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 董事辞职 王健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之职务,於2017 年3月8日起生效。 四、前景展望 市场展望 「十三五」是中国推进经济转型、能源革命、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时期,也是太 阳能、风电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国家供给侧改革、售电侧改革、去库存、上 网标杆电价下调、领跑者、超级领跑者等各类政策导致交易模式不断多样化; 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降低,国家取消新能源补贴是大趋势,最终以实现平价上 网为目标;国家大通道建设、疆电外送,未来新疆等重点区域限电有望解决; 大数据、云计算、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等为新能源的创新式快速发展提供了 理念和技术支撑。政策、技术、信息化的发展使得新能源产业迎来了难得的发 展机遇,也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挑战。 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 装机容量达到110GW,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5GW,太阳能热发电装 机容量达到5GW;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10GW以上。根据2016年12月27 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2017年将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18GW、风 电并网装机容量20GW。 「十三五」期间,中国将迎来新能源的规模化发展,能源总需求仍将刚性增长。 政府将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推 进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目标的实现,奠定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战略地 位。风电、太阳能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助力国家经济加快转型升 级。尽管上网电价逐年递减,但国家对新能源优先消纳的激励政策不会改变,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加速,电力交易体系及智能电网建设将为新能源发电提供 良好的配套环境。期间机遇与挑战将并存,但机遇将大於挑战。 2017年经营计划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本集团将发扬严谨务实、锐意进取的精神,分析行业形 势、明确发展方向,把握市场机遇,围绕「十三五」战略规划统筹布局、细化分 解、加快实施,实现2017年度各项业务较好的发展。 (1)持续务实安全基础,确保实现安全运行零事故 重点围绕作业标准化、管理流程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与环保风险管 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与环保的管控标准,创新管控方式, 在安全、环保管控上改变目前的被动监管方式,实行实时、高效的信息化 监管。 (2)提升多晶硅品质,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 本集团将通过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进一步降低产品单耗,提高生产效 率,持续关注多晶硅生产技术的最新研究进展,减少行业潜在的技术革新 带来的风险。同时,通过系统规划,有重点、分阶段提高多晶硅生产线的 生产自动化水平,缩小同国外优势企业的差距。 (3)加快多种业务模式研究,抢抓中东部资源 加强中东部地区市场布局和开拓,深入研究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贫等多种 形式电站的商业模式,加大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电站的开发力度,加大 与渔业、农业企业合作力度。围绕特高压巩固「三北」地区资源优势,因地 制宜开展电站建设,遴选优质资源开发成BOO项目,增加运营商规模,为 长远可持续发展务实基础。 (4)聚焦新能源制造业定位,加快高端制造业升级 明确市场定位,聚焦在具有市场前景且能体现核心竞争力的逆变器、SVG 产品上,加快从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升级。加强柔性直流(「直流」)输 电的系统集成能力,探索高电压、大容量、多端联网、架空线传输的柔性 直流前沿技术。研制基於自主知识产权或国产化关键部件的产品,降低成 本,促进柔性直流技术在中低压、配电网的应用。加快新能源信息化运维 平台建设,提高自营电站运维智能化水平。 (5)把握「一带一路」机遇,抢抓国际市场 「一带一路 」沿 线南亚、西亚、东南亚和中亚都是光照资源富集地区,拥有 发展光伏产业的良好资源基础,巴基斯坦、埃及、印度、沙特、阿联酋等 国家都提出了各自的风、光发电补贴政策,本集团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 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及融资条件,仔细研究上述国家和其他国家潜在机 遇,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多种形式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6)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 多晶硅生产方面,继续围绕提高多晶硅质量、产量、降低能耗等方面开展 项目科技创新,实现科研项目到经营成果的转化,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 力。 风电、光伏资源开发方面,聚焦研发,持续推动智能化光伏电站、风电 场、变电站、柔性输电等技术研究,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合作等方式,具 备柔性直流输电工程系统集成能力。建立应用互联网能源的战略性思维, 实现智能化电站运维监控,立足现有eCloud智能运维技术基础上,不断探 索能源互联模式,力求将现有的智能运维管理系统,转换成能用先进信 息、自动控制和互联网等手段,形成更大的市场交易和服务系统,将能源 生产者和消费者融为一体,创造更多的能源增值服务,最终能实现清洁能 源与电力用户之间直接交易互联互通模式。 五、风险因素及风险管理 (1)多晶硅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集团主要向中国光伏产品制造商出售多晶硅,多晶硅价格取决於中国对光 伏产品的需求的多少。假如多晶硅生产技术进步,政府对光伏发电相关政策调 整,市场竞争加剧,或下游光伏产品的需求减少,可 能出现供过於求的情况, 导致多晶硅价格下降,从而影响本集团的收入及经营业绩。2016年,多家多晶 硅生产企业在新疆建厂或进一步扩建产能,这将进一步给本集团带来压力。 本集团将加大技术研发,通过提产增效、提质增效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从 而减少多晶硅降价带来的风险。 (2)市场竞争的风险 2016年,中国光伏、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制造企业技术随着行业 发展逐步提升,多晶硅制造商、光伏及风电项目承包商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 争日趋激烈。光伏、风电市场规模受政府规划装机规模影响较大,如果政府下 调装机规模,将会使竞争进一步加剧。上 述因素可能对本集团的市场份额造成 一定影响。 本集团将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发挥自身优势以优质的产品面对市场、以专业的 服务面对客户,进一步巩固、提升行业地位。 (3)光伏、风电并网消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光伏、风电并网消纳问题依旧严峻,部分地区弃风弃光问题仍然存 在,局部消纳能力不足,电网稳定性问题,控制管理等问题依然未得到根本解 决。同时,因上网电价下调引发的抢装潮也将对光伏、风电并网消纳带来一定 的压力。 本集团将在风光资源开发时合理规划,在并网及消纳情况较好的地区加大开发 力度,保证电站发电效率及效益。 (4)电价下调的风险 根据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於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的通知》,将光伏、风电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适当下调,合理引导新能源投 资,为2020年实现「平价入网」的既定目标又迈出了一大步。为尽快实现「平价 入网」的目标,光伏、风电上网电价仍存下调压力。2016年,中国政府在山西 大同先进光伏技术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又批准了八个新的领跑者基地,掀起了新 一轮光伏「领跑者 」热 潮,通过竞价模式获得项目建设权。这种竞争性资源配置 的方式将会促使光伏电价加速下降。 本集团将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提升进一步降低发电成本,提高发电小时 数,部分抵销电价下调的风险。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具体如下: 序号用途 分配金额 已使用 未使用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1 建设及经营本集团的BOO项目 762.00 582.66 179.34 2 补充经营资金 135.27 128.59 6.68 3 偿还部分长期银行贷款 235.74 235.74 0.00 4 投资於研发活动,以及购买或 更新信息科技系统 58.66 0.00 58.66 合计 1,191.67 946.99 244.68 末期股息 於2017年3月24日,董事会建议在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後,派发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此人民币值需按拟於2017 年6月16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宣派股息之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本公司将不晚於2017年8月14日 向本公司股东支付2016年度股息。 代扣代缴末期股息所得税 代扣代缴境外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条文与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向H股非居 民企业股东(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派发末期股息 时,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境外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适用条文与其实施条例以及《税收通知》的规定, 本公司将按照以下安排为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或其他与中国签订1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地 区)的居民,本公司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按10%的税率为该等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低於1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地区)的居民,本公司 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暂按10%的税率为该等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相 关H股个人股东欲申请退还多扣缴税款,本公司将按照《税收通知》代为办理享受有 关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及时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 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呈交《税收通知》要求的书面委托及所有申报材料;经本公 司转呈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如经批准,其 後本公司将协助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高於 10%但低於2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地区)的居 民,本公司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按相关税收协议规定的实际税率为该等H股个人股东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地区)的居民、与中国没有 签订税收协议的国家(地区)的居民或其他情况,本公司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按20%税 率为该等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获派末期股息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至2017年6月 28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於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收取末期股息。拟收取末期股息的本公 司H股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 有关H股股票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 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出席将於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 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 2017年5月17 日( 星期三 )至 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 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於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 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是次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拟出席是次股东周年大 会及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H股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将 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送达上述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拟出席是次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内资股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5月 16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内资股股票送达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 企业管治常规 本集团致力於保持企业管治之高标准,以保障股东的权益及提升企业价值与问责性。本 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 治守则」),作为其本身之企业管治守则。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及提升其企业管治常规,以 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遵守企业 管治守则所载之适用守则条文。 遵守证券交易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 守则》」),作为所有董事及监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 监事的专门查询後,所有董事及监事均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董事及监 事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本公司亦就有关雇员(定义见上市规则)买卖 公司证券交易事宜设定指引,指 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公司并没有发现有关雇 员违反指引。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 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2016年之年度业绩,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获委任为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止年度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审核合并财务报表,该等报 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本公司自从筹备上市之日起就一直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经审核合并年度业绩及2016年年报 年度业绩公布登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xtnysolar.com),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2016年年报将於适当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於联交所及 本公司各自的网站登载。 承董事会命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张建新 中国,新疆 2017年3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建新先生、马旭平先生及银波先生;非执行董事张新先生及郭 俊香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秦海岩先生、杨德仁先生及王锐强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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