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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XINTE ENERGY CO., LTD.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1799)
内 幕 消 息
签 订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本公告由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
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附属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新能源」)与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 战
略合作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
新疆新能源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陕西省渭南市域内规划建设渭南产业园区,
实施柔性输电、SVG、光伏逆变器等项目。渭南市政府将支持新疆新能源在渭南域内
建设高效农光互补太阳能应用示范基地,结合渭南市领跑者计划,在2017年、2018年和
2019年分别给新疆新能源配置30万千瓦、40万千瓦和30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配置
不低於30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17年配置规模不低於10万千瓦;配置风
电项目建设规模不低於80万千瓦,其中2017年不低於40万千瓦,2018年配置不低於40万
千瓦。产业园区、光伏及风电项目等总投资预计人民币50亿元。
新疆新能源将在渭南设立特变电工渭南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渭南新能源」),初步预计
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渭南新能源组建工作,初期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由渭南新能
源负责新疆新能源之渭南投资项目的前期协调和推动落实等工作。新疆新能源将加快
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相关项目应履行本集团内部决策程序并审议通过後方可进
行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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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原因及益处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落实项目有利於扩大本集团的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保障本集团
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於陕西省渭南市当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
展。
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後,本集团将开始项目测量评估等前期工作,但相关项目可能存在
因项目未纳入国家规划及计划、政策调整、获取批覆不及时、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变
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或考虑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
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张建新
中国,新疆
2017年3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建新先生、马旭平先生及银波先生;非执行董事张新先生及郭俊香女
士;独立非执行董事秦海岩先生、杨德仁先生及王锐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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