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FINANCEINVESTMENT HOLDINGSLIMITED
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75)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第13.09(2)(a)条 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 出。
本公司董事 会(「董事 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 据董事会现时掌握
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本 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亏
损净额约478,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同期则录得亏损净额约42,000,000港元。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有关亏损乃主要源於:(i)终止确认其他金融
资产之亏损约215,000,000港元;(ii)於联营公司之投资减值约97,000,000港元;(iii)就授予本集团董事及其他合资格参与者之购股权确认以股份支付开支约73,000,000港元;(iv)提早赎回承兑票据之亏损约36,000,000港元;(v)确认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约8,000,000港元;及 (vi)经营亏损。
根据董事会现时掌握之相关资料,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调
整LBITDA1将由二零一五年同期63,000,000港元减少至32,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有关改善乃主要源 於:(i)种 植分部及放债业务毛利改善
约23,000,000港 元;及(ii)销售及分销支出减少约13,000,000港元。
附注1:
经调整LBITDA指除融资收入及成本 净 额、所得税开 支、折 旧及摊销、於 联营公司之投资、物 业、厂 房
及设备以及存货减值亏损、提早赎回承兑票据亏 损、终止确认其他金融资产亏损及确认以股份支付
开支前之亏损。
根据董事会现时掌握之相关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将录得毛利约26,000,000港元,而 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毛
利约3,4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盈利能力改善乃主要
源於:(i)中国蔬菜市场平均售价上升;(ii)种植分部生产规模重组导致农产品单位生
产成本降 低;及(iii)香港及中国放债业务持续增长及扩展。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於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现时掌握之资料作出
之初步评估为依据,而非基於经由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
料,并可能须予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业绩
及表现详情将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布内披
露,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裕豪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邱益明先
生、曾敬�鱿壬�及徐斌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林裕豪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邓瑞文女士、李 邵华先生及刁虹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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