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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OUINTERNATIONALGROUPHOLDINGS LIMITED
(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231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初步年度业绩公告
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额约达人民币15,099,076,000元,比二
零一五年度上升19.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运动类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百分比
约 为65.0%。运 动类产品销售额比二零一五年度上升22.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休闲类产品销售占总销售额的百分比约
为25.7%。休 闲 类产品销售额比二零一五年度上升11.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衣类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百分比
约 为8.6%。内 衣 类产品的销售额比二零一五年上升26.5%。
二零一六年度毛利率为32.5%,比去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 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毛利为人民币4,909,440,000元,比二零一五年上升27.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47,680,000元,比二
零一五年上升约25.2%。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20港元(约人民币1.07元),当中包括特别股息0.35
港 元,比 二零一五年度的1.07港 元(约人民币0.90元)增加12.1%。
*仅供识别
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洲国际」或「本公司」)董事 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连 同二
零一五年度之比较数字载列如 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15,099,076 12,639,332
销售成本 (10,189,636) (8,790,416)
毛利 4,909,440 3,848,916
其他收入 4 461,640 459,402
销售及分销成本 (353,693) (255,494)
行政开支 (1,102,797) (962,064)
其他开支 (154,305) (104,169)
融资成本 5 (119,834) (98,733)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损益 2,496 (957)
除税前利润 6 3,642,947 2,886,901
所得税开支 7 (695,267) (532,059)
年度利润 2,947,680 2,354,842
以下人士应占权 益:
本公司拥有人 2,947,673 2,354,664
非控制性权益 7 178
2,947,680 2,354,842
本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9
基本
-年度利润 人民币2.11元 人民币1.68元
摊薄
-年度利润 人民币2.02元 人民币1.62元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利润 2,947,680 2,354,842
其他全面收益
现金流量对 冲:
年度产生对冲工具公允值变动之有效部分 �C (2,961)
对於综合损益表确认之收益之重新分类调整 �C (6,402)
�C (9,363)
汇兑差 额:
换算境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186,687 36,921
年度其他全面收 益(除税後) 186,687 27,558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134,367 2,382,400
以下人士应占权 益:
本公司拥有人 3,124,619 2,382,222
非控制性权益 9,748 178
3,134,367 2,382,400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 业、厂房及设备 7,013,037 5,549,750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923,172 931,255
无形资产 105,228 109,450
委托贷款 12 �C 550,000
抵押存款 14 500,000 �C
存放於银行的长期定期存款 350,000 300,000
长期预付款项 78,328 �C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7,173 4,677
递延税项资产 3,629 4,981
总非流动资产 8,980,567 7,450,113
流动资产
存货 3,699,090 3,232,847
应收账款及票据 10 2,652,707 2,001,783
预付款 项、按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674,236 676,284
应收关联人士款项 826 559
委托贷款 12 150,000 120,000
可供出售投资 13 3,120,000 800,000
结构存款 15 �C 110,000
抵押存款 14 �C 1,830,908
初始存款期逾三个月之银行存款 433,452 323,4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05,184 1,815,678
总流动资产 12,835,495 10,911,50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票据 11 758,217 678,535
预收账款 16,650 5,13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787,074 642,939
计息银行借贷 1,241,433 656,851
应付一名关联人士款项 �C 2,166
应付税款 291,108 169,148
总流动负债 3,094,482 2,154,769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流动资产 9,741,013 8,756,73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8,721,580 16,206,845
非流动负债
可换股债券 3,410,145 3,117,009
递延税项负债 1,833 �C
总非流动负债 3,411,978 3,117,009
净资产 15,309,602 13,089,836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42,105 142,105
储备 14,950,839 12,932,015
15,092,944 13,074,120
非控制性权益 216,658 15,716
总权益 15,309,602 13,089,836
附注:
1. 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其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 港 公 认 会计
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惯例法编 制。除非另有注 明,否则此
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 民币」)呈 列,所有数值均按四舍五入法调整至最接近千 位。
2. 综合基准
本集团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以下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 体:应 用合并的例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年 )之 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对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厘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 产 性 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年度改进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 )之修
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及香
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 )之 修订对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并不适用外,有关修订之性质及影
响详列如下:
(a)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包括有关财务报表呈报及披露之收窄集中改善。该 等修订澄 清:
(i)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重要性要求;
(ii) 於损益表及财务状况表之特定项目可细 分;
(iii) 实体可灵活安排财务报表附注的呈列顺 序;及
(iv)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其他全面收入必须作为单一项目汇总呈列,
且该等项目须按其後会或不会被重新分类为损益进行分类。
此外,该等修订澄清於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之规定。该等修订对本集团
之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 响。
(b)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对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38号的原则作出明确说明,指出收益为反映经营业务(资产为其中一部分 )所 产 生经济利益之
模式,而 非反映透过使用该项资产耗用的经济利益之模 式。因此,收 益法不得用於对物业、厂
房及设备进行折旧,并仅可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 等修订根据未来适用
法应用。该 等修订并无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造成任何影响,原因为本集团并无使用收
益法计算其非流动资产的折 旧。
(c)於二零一四年十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载列多
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该 等修订的详情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厘清出售或分派予
拥有人之计划变更不应被视为一项新的处置计 划,而是原计划之延续。因 此,应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的要求并无 改 变。该等修订亦厘清改变处置方法并不会改变分类为
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合之日期。该等修订根据未来适用法应用。该等修订对
本集团并无任何影响,原 因是於本年度本集团并无对持作出售的处置组合之出售计划
或处置方法作出任何变更。
3. 经营分部资料
为方便管 理,本集团按其产品划分为不同业务单元,其 中只有一个呈报经营分部:制 造及销售针织
服装产 品。管理层以各业务单元为一整体而监督经营业绩,以 便决定资源分配及评估表现。
地区资料
(a) 外部客户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大陆 3,689,875 2,995,543
欧盟 3,355,516 2,319,860
日本 3,003,735 2,859,692
美国 1,548,387 1,588,689
其他国家 3,501,563 2,875,548
15,099,076 12,639,332
上述收入资料乃按产品交付地点划分。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大陆 4,816,266 4,334,664
越南 3,161,473 2,149,758
柬埔寨 135,094 99,474
其他区域 6,932 6,559
8,119,765 6,590,455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按资产所在地划 分,并不包括委托贷款、长期定期银行存款、抵押存
款、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及递延税项资 产。
主要客户之资料
来自以下主要客户之收入分别占本集团收入8%或以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甲 3,868,526 3,390,452
客户乙 3,421,963 2,738,298
客户丙 3,368,179 3,137,291
客户丁 1,319,019 1,092,108
4. 收入及其他收入
收入为已出售货物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拨备後之发票净值。
收入及其他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货物 15,099,076 12,639,332
其他收入
政府补助 261,275 216,410
银行利息收入 149,171 187,189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8,485 35,246
租金收入 22,709 20,557
461,640 459,402
5.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换股债券之利息 96,470 88,446
银行借贷之利息 23,364 10,287
119,834 98,733
6. 除税前利润
本集团之除税前利润已扣除�u(计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出售存货成本 10,180,276 8,778,279
折旧 639,818 492,04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23,280 20,536
无形资产摊销 12,321 9,681
根据经营租赁应付之最低租金款项: 103,862 84,049
核数师酬金 3,589 2,783
雇员福利开 支(包括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工资及薪金 3,732,745 3,249,587
退休计划供款 266,562 180,709
其他福利 136,199 98,492
4,135,506 3,528,788
汇兑差额净额* 138,831 87,503
撇减存货至可实现净值 1,900 11,023
银行利息收入 (149,171) (187,189)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8,485) (35,246)
出售物 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 5,034 5,847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汇兑差额净额已计入
综合损益表 之「其他开 支」内。
7. 所得税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所得税开支主要成分 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香港之当期利得税 39,366 27,053
中国大陆之当期企业所得 税(「企业所得 税」) 652,716 497,297
递延税项 3,185 7,709
695,267 532,059
根据开曼群岛税务优惠法(一九九九年修订版)第六条,本公司已获开曼群岛总督会同行政局承诺,
开曼群岛并无法例对本公司或其业务所得利润、收 入、收益或增值徵 税。由於本公司於香港经营业
务,故 其於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利润须按16.5%(二零一五年:16.5%)之 税率缴付香港利得 税。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毋须缴纳所得税,原 因为该等附属公司於英属处女群岛并无
营业地点(只有注册办事处),亦无於英属处女群岛进行任何业 务。因此,於 英 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之附属公司永泰投资有限公司(「永 泰」)、百事达投资有限公 司(「百事达投 资」)、马威 (B.V.I.)有限
公司(「马威BVI」)、百事达集团有限公司(「百事达集团」)及德利有限公司(「德利」)均毋须纳税。
由於永泰於香港从事物业租赁业务,故 其於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利润须 按16.5%(二零一五年:
16.5%)之 税率缴付香港利得 税。
根据柬埔寨王国税务 法,於柬埔寨王国注册成立之全资附属公司申洲(柬埔寨)有限公司(「申 洲柬
埔 寨」)及大千纺 织(柬埔寨)有限公司(「大 千柬埔 寨」)须按20%税率缴纳所得 税,及大千柬埔寨自
二零一五年开始的四个获利年度获豁免缴纳所得 税。申洲柬埔寨於年内并无应课税利 润。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申洲贸易有限公司(「申洲贸易」)、永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永泰香
港」)及 马威(香港 )有限公司(「马威香 港」)须按16.5%(二零一五 年:16.5%)利 得税税率就於香港
产生之估计应课税利润缴纳税 项。
於日本注册成立之全资附属公司申洲日本株式会社(「申 洲日 本」)根 据日本税务法须按所得税税率
30%就於日本产生之应课税利润缴纳税 项。由於年内申洲日本并无於日本产生任何应课税利润,故
并无就日本所得税计提拨 备。
於越南注册成立之全资附属公司GainLucky(Vietnam)Co.,Ltd.(「德利越南」)及 Worldon(Vietnam)
Company Limited(「世通越南」)须 按税率20%缴纳所得税,且 於首两个获利年度获豁免缴纳所得税
并於第三年至第六年按较低税率10%缴纳所得 税。税项优惠期间将自首个获利年度或自其成立起计
第四年(以较早者为准)起计。此外,根据越南法律及法规,倘(a)为德利越南及世通越南於二零一六
年六月及二零一八年一月前分别缴纳至少60,000亿越南 盾(约3亿美元)的总投资 额;及(b)自其产生
收入之日起三年内可保持最低年收入5亿美元,或 自首次产生收入之日起三年内雇用超过3,000名员
工,其 可按较低税率10%缴纳所得税,并可获豁免首四年,及其後九年可减免50%所得税。德利越南
於二零一六年已符合上述标准,享 有税项优 惠。世通越南於年内并无应课税利润。
由於根据澳门相关税法,於澳门注册成立之全资附属公司百事达(澳 门 离 岸 商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百
事达澳 门」)获豁免缴纳澳门利得税,故 并无就百事达澳门作出澳门利得税拨 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 企业所得税 法」),各中国附属公司於年内须就应课税收入
按25%之税率缴 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厘定)。
於二零一六年,於 中国大陆成立之全资附属公司宁波大千纺织品有限公司(「大千纺织」)乃 合资格
作为浙江省之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大千纺织有权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计三
年享有所得税优惠税率15%。
税项开支与会计利润乘以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课税年度之中国境内税
率之对账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利润 3,642,947 2,886,901
以法定税率25%(二零一五年:25%)计 算之税项 910,737 721,725
特定司法权区或地方部门实施之较低税率 (267,836) (206,230)
对以前期间当期税项的调整 (13,790) (123)
应占联营公司损益 (624) 239
毋须课税收入 (2,210) (10)
不可扣税支出 21,398 18,328
年内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67,114 41,511
利用以前未确认的可抵扣税项亏损 (38,052) (43,381)
676,737 532,059
就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已分派利润缴纳5%预扣税 15,000 �C
就一间附属公司非控制性权益交易所得款项缴纳10%预扣税 3,530 �C
18,530 �C
695,267 532,059
8.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20港元(包括特别股息0.35港元)
(二零一五年:1.07港 元(包括特别股息0.35港元 )) 1,501,687 1,254,128
本年度之拟派末期股息须由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9. 本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普通股股权拥有人应占利润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
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普通股股权拥有人应占利润 2,947,673 2,354,664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千股) 1,399,000 1,399,000
b)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假设所有具摊薄潜力的普通股已获兑换而对发行在外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作
出调整计算。本公司只有一类具摊薄潜力的普通股:可换股债券。当中假设可换股债券已转换
为普通股,而 净利润亦作调整以抵销利息开支减税项影 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普通股股权拥有人应占利润 2,947,673 2,354,664
可换股债券利息开 支(除税後) 93,684 73,852
用於厘定每股摊薄盈利之利润 3,041,357 2,428,516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千股) 1,399,000 1,399,000
就以下各项调 整:
假设兑换可换股债券(千股) 104,000 102,632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千股) 1,503,000 1,501,632
10. 应收账款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及票据 2,652,707 2,001,783
本集团与客户之贸易往来主要以信贷形式进 行,信贷期约六个月以内。高 级管理层会定期检讨逾期
未付结 余。
於报告期末,根 据发票日期计算之应收账款及票据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2,445,597 1,902,454
三个月以上 207,110 99,329
2,652,707 2,001,783
并无单独或共同被视为已减值之应收账款及票据之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逾期或减值 2,620,070 1,993,905
逾期少於三个月 8,766 3,135
逾期三个月以上 23,871 4,743
2,652,707 2,001,783
未逾期或减值之应收款项与近期并无拖欠记录之客户有关。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应收款项与若干独立客户有关,该 等 客户向本集团付款之记录良好。根 据过往经
验,本公司董事认为,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且该等结余仍被视为可全数收回,故无须就该等
结余计提减值拨 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制定其他提升信贷质素安排。
於十二月三十一 日,应收账款及票据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原币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折合人民币
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元 243,710 1,690,614 178,429 1,158,647
人民币 962,093 843,136
2,652,707 2,001,783
应收账款及票据之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 若。
11. 应付账款及票据
於报告期末,应 付账款及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六个月内 739,842 642,818
六个月至一年 4,377 21,636
一年至两年 3,632 4,341
两年以上 10,366 9,740
758,217 678,535
应付账款及票据不计 息。应付账款及票据之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
12. 委托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金金额 本金金额
利率(%) 到期日 人民币千元 利率(%) 到期日 人民币千元
即期
委托贷款-有担保 6.40 2017 150,000 5.05-5.10 2016 120,000
非即期
委托贷款-有担保 �C 6.21-6.40 2017 550,000
150,000 670,0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委 托贷款由一间中国大陆持牌银行提供担保。
13. 可供出售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由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3,120,000 800,0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 多间金融机构所发行若干账面值为人民币3,120,000,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800,000,000元)的金融产品乃按成本减减值入账。在按各金融机构分组时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07条对该等金融产品进行之相关规模测试均小
於5%,故投资於该等金融产品并不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项下之须予通知交易。董事认为彼等之公
允值不能可靠计量。金融产品之年期少於一年且预期年回报率最高达4.8%(二零一五年:5.0%)。根
据相关合约或通 知,该等金融产品於到期日时保 本。本集团不拟於近期出售该等金融产品。
14. 抵押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
就外币掉期作出抵押 �C 1,830,908
非流动
就银行贷款作出抵押 500,000 �C
500,000 1,830,908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数208,046,000美元、5,800,000,000日圆、14,000,000欧元以及
22,866,000瑞士法郎(折合约人民币1,830,908,000元)之银行结余已作抵押,直至本集团结清所持的
若干外汇掉期为 止,并按介乎1.2厘至2.9厘之固定年利率计 息。该等交易已於本年度完 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干本集团定期存款人民币50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无)已就授
予本集团之有抵押银行贷款作抵押。定 期存款期限超过一 年,固定年利率为3.5%。
15. 结构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存放於中国持牌银行的结构存 款,按摊销成本计 �C 110,00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结构存款期限於一年以内,固 定年回报率 为3.6%。根据有关合约或
通告,该等结构存款将於到期日时保本,并不可於到期日前提前赎回。该等结构存款於本年度到期。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经营环境、业 务回顾及未来前景及策略
业务回顾
当前全行业面临之艰难经营环境对本集团亦是很大挑战,企 业惟有持续创 新,才有进一
步发展之机会。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继续扩大海外生产基地之规模;通 过精细化管理和
自动化设备应用,提高了集团生产效率;以客户需求为优先,增强了短交期服务能力;深
化精益生产管 理,加强了成本支出之管 控。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之销售收入和股权持有
人应占利润分别较二零一五年度上升了19.5%和25.2%,再 次刷新本集团之历史业 绩。
扩大海外基地之规模
年内,越南面料工厂之二期项目已全部投产,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有效保障了本集团之产
能和业绩的理想增 长,除供应越南和柬埔寨成衣工厂之面料需求 外,亦满足了中国大陆
成衣工厂之部分面料短缺。此外,於 生产管理之绩效上取得了理想之进步,与中国大陆
基地之业务对接更为顺 畅。通过相关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在 管理和技术上为面料产能的
进一步扩充完成了准备。越 南之成衣工厂於年初完成工程建设後,员 工招聘按预期计划
推进,生产效率亦稳步提升,并已为本集团之全部核心客户提供产品服务,随着员工规
模和生产效率的上 升,越南成衣工厂将为本集团之进一步增长发挥重要作 用。二零一六
年末,本 集团亦完成了越南特种面料项目之工程建设及部分设备之安 装,将为客户提供
相关产品之生产。
提升成衣生产之效率
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给制造业企业带来了成本压力和招工难 度。本集团致力於
持续提升企业之生产效率,以应对不断上升之劳动力成本,并减轻员工之劳动强度,为
中国大陆生产基地之长远发展奠定扎实之基础。年内,本 集团通过自动化设备应用、生
产模具开发、作业流程优化等措 施,以及通过计划管控之改进使产能利用更加均衡,并
加强对员工之关 怀,持续改善员工之工作和生活环境,取 得了生产效率之理想提升,尤
其在用工密集的制衣工序取得明显之成 效,有效减轻了成本上升之压力。
提高客户服务之能力
提高对客户之全面服务能力,是本集团取得持续发展之最重要基础。近几年,本集团资本
开支密集,保障了核心客户订单增长之产能需求,亦对本集团之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集团克服管理上之压 力,在较短时间 内,使海外工厂达到了理想的产能规模和生产绩
效,更好的配合了客户於不同市场之采购需 求。尤其是越南面料工厂对柬埔寨成衣工厂
之原料保障,为客户满足欧盟市场之采购订单需求缩短了生产交期,同时,越南成衣工
厂出口之产品为客户满足日本市场之采购订单节约了关税成本。尽管於生产排产及制造
成本上受到压 力,本集团通过提高内部之精细化管理,全力配合核心客户之短交期订单
需求。年内,本 集团於产品开发上亦取得较好之成效,为客户提供更优质之新产品是本
集团客户服务能力的重要组成。
加强成本支出之管控
年内,本集团加强成本支出之管控力度,通过精细化的用料管理促进了物料之有效利用;加强与客户方之产品设计对接能力,运 用 DFM(面向制造的设 计 )理 念,优 化 了产品制造的工艺性;提升各个生产环节产品的 RFT(首次正确性)百分 率,降低了返修成 本;推广和改进 T P M(全员生产维护 )管 理模 式,提高了设备综合效 率,同时减少了出 次、报废等引起的物料浪费。本 集团为各生产部门设定相关之考核目标,通过全员参与和努力,取得了成本管控上之理想成 效。
财务回顾
销售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5,099,076,000元,较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639,332,000元,增加了人民币2,459,744,000
元,增幅为约19.5%。销售额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中国大陆成衣工厂生产效率提升;(2)
越南生产基地之产能扩充;及 (3)运动类产品之增长理想。
以下为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及二零一五年度按产品类别分析的销售额比 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按产品
运动类 9,815,537 65.0 8,028,054 63.5 1,787,483 22.3
休闲类 3,886,024 25.7 3,476,499 27.5 409,525 11.8
内衣类 1,293,111 8.6 1,022,233 8.1 270,878 26.5
其他针织品 104,404 0.7 112,546 0.9 (8,142) (7.2)
销售总计 15,099,076 100.0 12,639,332 100.0 2,459,744 19.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运动类产品之销售额约为人民币9,815,537,000
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销售额约人民币8,028,054,000元,增加了
人民币1,787,483,000元,增幅为22.3%。运动类产品之销售增长主要来自国际品牌於欧洲
市场和中国大陆市场之服装需求上升及运动类面料产品之需求增加。
休闲类产品之销售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476,499,000元,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886,024,000元,增加了人民币409,525,000元,增幅为约11.8%,主要因中国大陆市场、台 湾市场和东南亚国家之休闲服采购需求上 升。
内衣类产品之销售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22,233,000元,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93,111,000元,增加了人民币270,878,000元,增幅为约26.5%,主要因日本市场之内衣采购需求恢复增长所致。
以下为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及二零一五年度按市场划分之销售额比 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按市场
欧洲 3,355,516 22.2 2,319,860 18.4 1,035,656 44.6
日本 3,003,735 19.9 2,859,692 22.6 144,043 5.0
美国 1,548,387 10.3 1,588,689 12.6 (40,302) (2.5)
其他国家 3,501,563 23.2 2,875,548 22.7 626,015 21.8
国际销售小计 11,409,201 75.6 9,643,789 76.3 1,765,412 18.3
国内销售 3,689,875 24.4 2,995,543 23.7 694,332 23.2
销售总计 15,099,076 100.0 12,639,332 100.0 2,459,744 19.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於欧洲市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3,355,516,000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319,860,000元,
增加了人民 币1,035,656,000元,增幅为 约44.6%。年内,本 集团於欧洲市场之销售额首次
超过日本市场,主要因欧洲市场对运动类服装之采购需求上升及本集团於海外生产基地
之产能增加。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於日本市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3,003,735,000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859,692,000元,
增加了人民币144,043,000元,增 幅为 约5.0%。主 要因日本市场之内衣类服装采购需求恢
复增加所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於美国市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1,548,387,000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588,689,000元,减
少了人民币40,302,000元,降幅为约2.5%。主要因美国市场之服装进口需求下降所致。
包括韩国、台湾和香港等其他市场的销售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其 他市场之销售额较上年度增长了21.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於国内市场的销售额较上年增长
了23.2 % 。国内销售中的成衣销售额约为人民币3,601,660,000元,较上年的人民币
2,883,217,000元,增加了人民币718,443,000元,增 幅约为24.9%。国内市场之销售增长主
要来自於国际品牌於中国市场之销售上 升。
销售成本及毛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10,189,636,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8,790,416,000元 )。二 零一六年度本集团的销售毛利率为32.5%,较
二零一五年度的30.5%上升了约2.0个百分点。年内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为:(1)年内本
集团於中国大陆生产基地效率之有效提升;(2)产品结构之持续优化;及 (3)人 民 币对美元
之汇率贬值。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本集团权益为人民币15,092,944,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074,120,000元 )。其中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8,980,567,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450,113,000元 )、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9,741,013,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8,756,732,000元 )、非 流 动 负债为人民币3,411,97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117,009,000元)及非控制性权益为人民币216,65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5,716,000 元 )。本 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增加主要因年内保留盈利增加所致。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约人民币
3,061,398,000元,二零一五年则约为人民币2,259,107,000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约人民币2,105,184,000元,其中人民币983,234,000元
以人民币计值、人民币1,033,681,000元以美元计值、人民币35,925,000元以港元计值、人
民币39,168,000元以欧元计值、人 民币12,256,000元以越南盾计值及余款以其他货币计值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15,678,000元,其中人民币1,038,440,000元以人民币计值、人民币
735,870,000元以美元计值、人民币24,531,000元以港元计值、人民币11,510,000元以欧元
计值、人民币4,830,000元以越南盾计值及余款以其他货币 计 值 )。银 行 借 贷 余额为人民币
1,241,433,000元(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656,851,000元,均 为 短 期 银 行 借 贷 ),均 为 短 期 银 行
借贷。可换股债券之债务部分余额为人民币3,410,14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3,117,009,000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借贷净额(银行
借贷及可换股债券之债务部分余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为 人 民 币2,546,394,000元,於 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借贷净额为人民 币1,958,182,000元,借贷净额增加了人民
币588,212,000元,新 增之银行借贷主要用於本集团於越南之资本性开支及投资性金融产
品。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为人民币15,092,94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3,074,120,000元 )。本 集团现金流动状况良好,负债对权益比率(按未偿还总借贷(包括
可换股债券之债务部分余额)占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百分比计算 )为30.8%(二零
一五年:28.9%)。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发行日」)发行了本金总额为3,900,000,000港元(若按
发行日每一港元兑人民币元之汇率0.7942计算,折 合人民币约3,097,380,000元 )之 可换股
债券,票面利率为0.5%,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除非先前已赎回、兑换、购买、注销或债券 条款及条件另有规定,债券之到期日为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到期日」),本公司将於 到期日按其本金额之103.86%赎回。该 债 券之初始换股价为每股38.56港元(可予调整),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一日调整後之现行换股价为每股37.50港元(可根据其条款及条件予以进一步调整 ),於 可换股债券按上述换股价全数转换时,将予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 将为104,000,000股。於发行日,该债券之负债部分之初步确认金额为人民币2,846,450,000 元,乃根据相同类别但不可换股之债券之市场利率3.55%计算。权益部分金额为人民币 197,140,000元已计入股东权益之储备 内。发行本债券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832,271,000港 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 发行所得款项已全部用作越南生产基地扩张 及一般企业用途。
作为本集团整体理财政策的一部 分,本集团向中国的持牌银行购买金融产品(包括委托
贷款、可供出售投 资 ),透 过合法且低风险的管道最大化本集团闲置资金带来的回报。有
关购买该等金融产品的相关规模测试结果均低於5%,故而该等购买毋须遵守上市规则
(如下界定)第十四章须予公布的交易之规定。购买该等金融产品已获董事会就监察本公
司库务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而成立之投资及借贷委员会批准。该等金融产品的详情参阅本
公告之财务报表所载之附 注12、13、14和15。
本集团之资产抵押
本集团於越南之银行贷款约55,302,000美元(约人民币383,633,000元)及尚未结清之信用
证余款7,777,000欧元和1,797,000美元(合计约人民币69,290,000元),已用德利越南之相关
设备作为抵 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 抵押设备之原值为100,000,000美
元(约人民币693,700,000元),账面净值约为88,337,000美元(约人民币612,791,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干本集团定期存款人民币50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
无 )已 作 为 本集团获授予有担保银行贷款之抵押。定期存款期限超过一年,固定年利率为
3.5%。
融资成本及税项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融资成本支出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98,733,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19,834,000元,主要由於可换股债券之利息支出因港元兑人民币升值而增加及年内本集团於银行的借款平均余额增加所致。年内本集团的美元利率介 乎3.1%至3.5%(二零一五 年:美元的贷利率介乎2.6%至3.0%)。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为人民币695,267,000元,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人民币532,059,000元上升了人民币163,208,000元,主 要原因为年内本集团应税利润增加所 致。
本公司发行可换股债券所得款项之用途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发行可换股债券
本公司於发行日发行了本金总额为3,900,000,000港元(若按发行日每一港元兑人民币元
之汇率0.7942计算,折合人民币约3,097,380,000元 )之可换股债券,票面利率为0.5%,每
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除 非先前已赎回、兑换、购 买、注销或债券条款及条件另有规 定,债
券到期之日为到期日,本公司将於到期日按其本金额之103.86%赎回。该债券之初始换股
价为每股38.56港元(可予调整 ),於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一日调整後之现行换股价为每股
37.50港元(可根据其条款及条件予以进一步调整),於可换股债券按新换股价全数转换
时,将予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将为104,000,000股。於发行日,该债券之负债部分之初步确
认金额为人民币2,846,450,000元,乃根据相同类别但不可换股之债券之市场利率3.55%计
算。权益部分金额为人民币197,140,000元已计入股东权益之储备 内。发行本债券所得款
项净额约为3,832,271,000港元,拟用作业务扩张及一般企业用途。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止,有关发行之所得款项已全部用作越南生产基地之扩充及一般营运资 金。该
次发行可换股债券详情,可 分别参阅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 日、零一四年六月
十八日及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之本公司之公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概无可换股债券已根据相关条款及条件兑换为本公
司股份。
外汇风险
由於本集团销售以美元结算为 主,采购以人民币结算为 主,汇率波动对本集团的成本及
经营利润率构成一定影 响。本集团针对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的现 状,采用相应政策
对冲部分有关外汇风险。对冲金额视乎本集团的美元收益、采购、资本开支,还需要顾及
市场预测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而定。
为免因人民币兑美元之汇率出现任何变动而导致日後之现金流量减值及出现波动,本集
团已安排适当数量之美元借款及与美元为联系汇率之港元借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银 行借贷总额 中,美元借款约人民 币383,633,000元(计原币金额约55,302,000
美元 ),港 元贷款为人民 币357,800,000元(计原币金额为4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美 元贷款约人民币70,391,000元(计原币金额约10,840,000元),港元贷
款约人民币586,460,000元(计原币金额为700,000,000港元))。本 集团生产基地的全球化
布 局,将降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对经营带来的影 响。
雇 用、培训及发展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共雇用约74,600名员工。年内,员 工成本总 额(包
括行政及管理人员)占 本集团销售额 约27.4%(二零一五 年:27.9%)。本集团按雇员的表
现、资历及行业惯例厘定给予员工的报酬,而 酬金政策会定期检讨。根 据年度工作表现
评核,雇员或会获发放花红及奖 金。此外,本公司亦会给予雇员奖励或其他形式的鼓励
以推动雇员个人成长及事业发展。如 本集团持续向员工提供培 训,以提升彼等的技术、
产品知识以及对行业品质标准的认识及本集团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入门课程,而全体员
工亦可参加各类培训课程。
资本开支及资本承担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於物业、厂房及设备和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082,682,000元,其中约54%用作购买生产设 备、约42%用作兴建与购买新工厂大楼和预
付土地租赁款项,而 余款则用作购买其他固定资 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已订约购建之土地使用 权、物业、厂房和设备之
资本承担约达人民币435,010,000元,主 要以内部资源拨付。
重大投 资、收购及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与网易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网易(香港 )有限公司
(「网易香港」)签 署了股份购买协议,本 公司同意向网易香港转让49%的马威 BVI(其持
有马威香 港、马威(中国)有限公 司、安徽马威服饰有限公 司、宁波马威服饰有限公司及
上海马威服饰有限公司 )之 股权,股份转让之交割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完成。马威
BVI及其附属公司於中国大陆从事休闲及运动服装自有品牌之零售业务。
除此以 外,期内本公司概无任何其他重大投 资、收购及出 售。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报告期後事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本公告日期为止,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报告期後事
项。
未来前景及策略
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成本上涨压力对纺织服装企业之发展带来很大挑战,行业中不同
企业在经营上之差异分化将不断扩 大,行业之集中度进一步增加,产 业跨国转移将逐步
形成平 衡,行业之进入门槛亦会逐步提高。当 前行业正在经历调整 期,对於拥有较好资
源要素的企业,应加快完成产业转型,从过往的低资源成 本、高物料消耗的外延扩张式
增长,向高效率、精细化的内涵式增长转变,并借助信息化和自动化的进步来促进行业
之发展,行 业新的增长机会正孕育於变革之 中。
本集团之未来发展将以增强企业之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 心,实施人才充实计划,加强产
品之研发创新,提 高企业管理之资讯化水准及生产过程之自动化水准,持 续推进精益生
产管理等策 略。
人才於企业之持续发展中为基础性保障,基於对企业扩张及未来各级管理层换代需求之
考虑,本 集团将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 度,从中筛选出优秀且认同本集团企业文化
之人才,建 立各级管理层的人才储备机制。企 业在转型和变革中,既需要依赖现有团队
之行业经验及敬业付出,又 需要借助於新加盟人才的不同专业能 力,以期达到更佳之管
理成效。
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提升,增强企业之全面创新能力,以产品、工艺、管
理等方面为创新重 点,并建立良好的机制来推进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重 视对新原料的
开发利用,开发优质、环保之新产品促进消费需求之增长;通过设备及工艺之创新改进,
降低对生产员工的技能要求并提高员工的工作舒适性。
本集团将进一步提升资讯化管理水 准,来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和决策的针对性。本集团
之目标在於通过资讯化使数据信息能得到快 速、准确反 映,并降低资讯分析处理之工作
强度,通过对异常资料的分析和借助资讯系统的预警来提高资讯处理的效率和回馈干预
的精准性。此外,本集团将不断优化资讯采集的手段,及建立与自动化设备之资讯对接,
提高生产过程的智慧化水 准。
本集团将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管理,以期望达到相关资源之最佳利用,并引进节 能、环保
之生产设备,实现全过程的绿色制造。以有竞争力的成本制造出优 质、环保的产品作为
生产管理之追求目标。
当前之行业环境实属艰难,但亦孕育着发展之机遇,本集团将努力推进创新变 革,并整
合资源,落 实既定之发展策略,相信一定会有更好之发展前景,并为投资者创造更佳之
回报。由於零售业务未达预期目标,管理层将检讨剩下51%零售业务股权的发展策略。本
集团计划未来将专注於代工业 务。
末期股息(包括特别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名列本公司
股东名册上之股 东,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20港元(包括特别股息每股0.35港元)(相当於
约每股人民币1.07元)。惟此派息建议有待股东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应届股
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上 批准 後,方可作实,惟 待款得该批准後,股 息预期於二
零一七年六月底派发(待相关决议案於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後另行发布公告予以确认)。
暂停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在 此期间股份之转让手续将不予办 理。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
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下
午四时三十分前一并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以办理有关过户手 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九 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股份之转让手续将不予办 理。如欲获派上述末期股息(包
括特别股 息 )(股息的派发将於股东周年大会内决议及表决),各股东须於二零一七年六
月五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一并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
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
1716室,以 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企业管治
本集团一贯的目标是努力提升企业价值,以净利润的良好增长及现金流量的长期稳定为
核心,确保本集团的长期持续发 展,为股东带来良好的回 报。本集团矢志提高企业管治
水平,并全力增加透明度。通过持续为董事与员工提供培训及外聘专业顾问,本公司将
不断提升企业管治素 质,进而达致以上的目 标。
董事会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起已采纳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其涵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业
管治守 则」)所载的全部守则条 文,以 及大部分的建议最佳常规守则。本 公司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从企业管治守则内的所有守则条 文。
董事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为遵守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 则,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职
权范围乃根据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之变动定期作出修订。各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及董
事名单及彼等的角色及职能已分别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登载。
董事责任
董事须参加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补充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第A.6.5条之知
识及技术。本 公司已就上市规则之更新及相关法律及监管规 定,为董事安排持续专业发
展。
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符合(1)上市规则第3.10(1)条关於上市发
行人的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2)上市规则第3.10(2)条关於其
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
管理专长的规定;以及(3)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
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规 定。
本公司已取得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指引就其独立性作出
的年度确认 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企业管治职能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第D.3条,采 纳企
业管治职能之职权范围,并 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 效。根据企业管治职能之职权范
围,董事会须负责发展及检讨及�u或监督本集团企业管治之政策及常 规;董事及高级管
理层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及提供建议;遵 守法定及监管规 定;雇员及董事适用之操守
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本集团遵守企业管治守 则。
与股东之通讯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第E.1.2条,本公司邀请本公司外部核数师之代表出席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回 答股东关於进行核数、编 制
核数师报告及报告内 容、会计政策及核数师独立性之问题。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及程序,供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由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
日起生 效。政策及程序已登载於本公司网站。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
有关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证券交易守 则」)。各董事於获委任时均获发一份证券交
易守 则,其後每年发出两次提示,分别在通过本公司中期业绩的董事会会议前三十天及
本公司全年业绩的董事会会议前六十 天,提醒董事不得在公布业绩 前(董事禁止买卖股
份期间)买卖本公司证券以及所有交易必须按证券交易守则进行。经就此事作特别徵询,
所有董事均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严格遵守证券
交易守则有关的规定。
高级管理层因其在本公司所担任的职位可能拥有未公布股价敏感资料及内部资料,已被
要求遵守证券交易守则有关交易限制的规定。
公众持股量的足够性
基於本公司可取阅之资料以及就董事所 知,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本
公司一直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联同本公司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审阅本年度业绩及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
则及惯例,并讨论核数、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财务报表等事宜(包括审阅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安永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 永」,为执业会计师)已比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初步业绩公告及本集团该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并
认为该等数字相符。由 於上述程序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 则、香
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安永不对初步业绩公告发
出任何核证。
购买、出 售或购回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概无购买、赎回或
出售本公司任何上��证券。
於联交所网页刊登资料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一切资料之本公司年报将於适当时间及於任何情况下不迟於二
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寄发予股东及分别登载於联交所(www.hkex.com.hk)及本公司
(www.shenzhouintl.com)之 网页。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甬江路18
号本集团办公楼七楼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於适当时间刊登及发 出。
董事会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马建荣先生、黄关林先生、马仁和先生、王存波先
生及陈芝芬女士;以 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旭先生、蒋 贤品先生及裘炜国先生组成。
承董事会命
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马建荣
香 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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