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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及数目
董事会宣布因於2016年12月29日配发新股份予选择以股份收取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股东,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及数目已根据该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补充指引於2016年12月29日起作出调整。
於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发行及配发24,936,375股新股份予选择以股份收取截至
2016年6月30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股东。
根据该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补充指引,已按下文所述对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及数目作出调整,并於2016年12月29日起生效:
调整前 调整後
每股 尚未行使的 每股 尚未行使的
行使价 购股权数目 行使价 购股权数目
港元 港元
14.137 54,688,871 14.126 54,730,399
有关调整的通知将另行寄发予各购股权持有人。
释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1港元的普通股
「购股权」 指 根据该购股权计划於2015年3月9日授出可认购
股份的购股权
「该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2011年11月21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补充指引」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购股权计划於2005年
9月5日发出的函件随附的补充指引
「港元」 指 香港的法定货币港元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邹德荣
香港,2016年12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a)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郑家纯博士、曾荫培先生、许汉忠先生、张展翔先生及郑志明先生;(b)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杜显俊先生、黎庆超先生、林炜瀚先生及杜家驹先生;及(c)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邝志强先生、郑维志博士、石礼谦先生、李耀光先生及冯慧芷女士。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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