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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作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3898)
董 事 之 变 更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董事会 ( 「 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
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
1. 邓恢金先生 ( 「 邓先生」)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2. 李东林先生 ( 「 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及
3. 陈小明先生 ( 「 陈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辞任
邓先生因工作职位的正常变动,已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
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邓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
辞任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执行董事
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
效。李先生的详细履历如下:
李先生,50岁,是一名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加入中车株洲电力机
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 株洲所」)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曾担任株洲所副总工程师、轨
道交通事业部副总经理、制造中心主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等职位。李先生於二零
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担任本公司营销总监,以及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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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党委书记。李先生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起任株
洲所董事、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并自二零一六年二月起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上海
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 股份编号:600458),也是株洲所的子公司。李先生在一九八九
年毕业於西南交通大学,获电力牵引及传动控制学士学位。李先生於二零一零年一
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期间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
期间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并自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
一六年六月期间担任 Dynex Power Inc.的董事长,Dynex Power Inc.是本公司的子
公司,其在加拿大成立,并在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代码为
DNX。
李先生担任董事的任期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开始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
结束时届满,惟李先生将符合资格於该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本公司已与李先
生订立服务合约,据此,李先生有权收取年度薪酬人民币 78,000元作为董事袍金,
有关薪酬乃按李先生的经验、彼於本集团内的职责层次、本公司的表现,以及行内
薪酬基准及市场状况而厘定。李先生已放弃所有就彼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
事可收取的酬金。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陈
先生的详细履历如下。
陈先生,54岁,是一名中国律师。陈先生於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
任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於一九九四年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广东华
业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兼律师,於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广东晟典律
师事务所合夥人兼律师。彼自二零零七年一月起任北京市中伦 ( 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夥人兼律师。在本公告日期,陈先生也是深圳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陈先生於
一九八五年七月毕业於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於一九八八年七月
毕业於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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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担任董事的任期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开始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
结束时届满,惟陈先生将符合资格於该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本公司已与陈先
生订立服务合约,据此,陈先生有权收取年度薪酬人民币 78,000元作为董事袍金,
有关薪酬乃按陈先生的经验、彼於本集团内的职责层次、本公司的表现,以及行内
薪酬基准及市场状况而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就董事会所知及所信:
(a) 李先生及陈先生各自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 ( 定义见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上市规则」))或控股股东 ( 定义见上市规
则)并无任何关系;
(b) 李先生及陈先生各自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 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c) 概无有关李先生及陈先生各自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v)条
作出披露;及
(d) 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与李先生及陈先生各自的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
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辖下委员会成员
就本公告所披露委任本公司董事而言:
(a) 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及
(b) 陈先生已获委任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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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董事会辖下各委员会组成的详尽资料,请参阅本公告日期的 「 董事名单与角色
和职能」。
董事谨此衷心感谢邓先生多年来对董事会及本公司所作出宝贵及出色的贡献,并欢
迎李先生及陈先生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丁荣军
董事长
中国株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丁荣军;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李东林;本公司
其他执行董事为刘可安及言武;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马云昆;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锦
荣、浦炳荣、刘春茹及陈小明。
中车时代电气
0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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