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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作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3898) 2016年 年 度 业 绩 公 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董事会 ( 「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 ( 「 本集团」)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经审计业绩。本公告列载本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主要部分,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 ( 「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有关年度业绩初步公告附载的资料之要求。本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印刷版本 将於 2017年 4月 30日或之前发布并寄发予本公司 H股股东,并可於其时在香港联交 所网站 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tec.crrczic.cc 阅览。 承董事会命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丁荣军 董事长 中国株洲,2017年 3月 28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丁荣军;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李东林;其 他执行董事为刘可安及言武;非执行董事为马云昆;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锦荣、浦炳荣、刘春 茹及陈小明。 目 录 财务摘要 2 董事长报告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 13 企业管治报告 23 董事会报告 37 监事会报告 55 审计报告 57 合并资产负债表 62 合并利润表 6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65 合并现金流量表 66 资产负债表 68 利润表 70 股东权益变动表 71 现金流量表 72 财务报表附注 74 词汇表 227 公司基本资料 232 注: 1. 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 本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稿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2 财 务 摘 要 合并利润表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 经重述) 营业收入 14,657,820 14,800,035 12,676,197 8,855,964 7,248,863 营业利润 2,988,975 3,270,376 2,485,808 1,614,400 1,282,527 利润总额 3,335,746 3,456,495 2,754,914 1,703,580 1,403,781 净利润 2,918,182 2,978,237 2,392,009 1,466,225 1,225,189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903,680 2,965,278 2,394,818 1,467,021 1,223,789 少数股东损益 14,502 12,959 (2,809) (796) 1,400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u股) 人民币 2.47 人民币 2.52 人民币 2.04 人民币 1.33 人民币 1.13 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经重述) 资产总额 23,723,562 22,932,182 16,924,904 13,398,482 9,657,458 负债总额 7,663,615 8,914,713 5,754,138 4,248,362 3,338,630 资产净额 16,059,947 14,017,469 11,170,766 9,150,120 6,318,828 注: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完成了对国变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二零一五年相关数据亦被重新列报以包括被合并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 计处理要求,有关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六 .2。 董 事 长 报 告 3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提呈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本公司年度报告,并谨此代表董 事会向各位股东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诚挚的谢意。 业绩概览 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达人民币 14,657.8 百万元 ( 二零一五年度 ( 经重述):人民币 14,800.0 百万 元),同比下降 1.0%;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903.7 百万元 ( 二零一五年度 ( 经重述):人民币 2,965.3 百万元),同比下降 2.1%;基本每股收益达人民币 2.47 元 ( 二零一五年度 ( 经重述):人民币 2.52 元),同比下降 2.0%。 业务回顾与展望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 《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 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五年)发布,全国铁 路建设投资规模稳定,中国中车业务整合持续推进,本集团围绕 「 既有主导产业巩固、新兴增量产业培育、 跨国经营平台打造」三大主题,强化 「 价值、控制、装备、动力和监测」五项系统修炼,管理体系更加高效, 公司荣膺国家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 「 中国质量奖」,开创了良好的发展局面。 机车牵引系统方面,巩固维护传统机车市场,积极推进科研项目。 动车牵引系统方面,既有合同交付顺利,城际铁路再获订单,装载本公司系统的中国标准动车组 「 蓝海豚」 完成考核。 城轨地铁方面,本公司自主牵引系统继续领跑国内市场,城轨相关产业稳步推进,中低速磁悬浮核心系统 正式投入运营,我国首列永磁牵引系统列车顺利实现载客运营。配套出口持续加强,依托中国中车品牌优 势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获得墨尔本地铁等多个市场订单。 4 董 事 长 报 告 业务回顾 ( 续) 轨道工程机械方面,强化市场与技术联动,拓展新技术领域,整机新产品订单获突破,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通信信号产品方面,新一代 LKJ 完成路考,自主 ATS 系统首次应用於长沙磁浮,自主 CBTC 信号系统研发突 破。 零部件产业方面,完成母公司大功率 IGBT 生产线资产收购,持续推进 IGBT 产品性能提升与型谱扩充,自主 IGBT 模块实现首次批量出口,IGBT 功率组件获取多个批量订单。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收购国变公司 100% 股权,拓展新的产业领域,海工装备实现国内市场开拓。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公司继续创新和推广 IPD 集成产品开发体系,产品线各领域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管控更 加深入。 前景展望 在 《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 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五年)的指引下,未来三至五年,国内铁路市场仍将保持快速 发展。二零一七年,本公司将坚持同心多元化发展战略,围绕 「 基础器件、装置与系统、整机与工程」产业 结构,稳存量,提增量,把握 「 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紧跟中国中车 「 走出去」步伐,提升本公司自主 「 核心 动力」品牌海外市场影响力。 机车和动车的牵引传动系统方面,全力保障中国标准动车组项目,推进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双层动车组的 装车考核,紧跟 「 城市群」和 「 经济带」建设,积极拓展城际市场。 城轨地铁方面,巩固牵引系统的核心竞争优势,协同联动,推进新兴产品线的规模化发展,加快中高速磁 浮研发,推广地铁永磁牵引系统。 轨道工程机械方面,夯实基础,做强规模,提升效益,抢抓新产品的市场机遇,打造系列高端产品。 通信信号产品方面,稳固传统 LKJ 市场份额,实现新一代 LKJ 装置批量装车,推进自主信号系统的研发与应 用。 董 事 长 报 告 5 前景展望 ( 续) 零部件产业方面,进一步扩大 IGBT 产品批量应用,加速产业拓展。 新产业方面,完成海工装备上海基地建设,加快国产化和供应开发,加快技术培训与交流。 展望来年,本集团有信心发挥产业优势,巩固行业地位,努力发展业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丁荣军 董事长 中国湖南株洲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6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在阅读下述讨论与分析时,请一并参阅本年度报告所示本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注释。 营业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重述)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机车产品 1,924.7 3,458.0 动车组产品 5,446.2 4,951.3 城市轨道产品 2,584.3 1,873.1 养路机械相关产品 1,781.7 1,495.3 通信信号产品 536.0 560.6 关键电气零部件产品 809.8 645.4 海工产品及其他产品 1,575.1 1,816.3 营业收入总额 14,657.8 14,800.0 本集团营业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重述)的人民币 14,800.0 百万元下降人民币 142.2 百万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4,657.8 百万元,下降率为 1.0%。 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出现小幅下降主要是受机车产品收入下降人民币 1,533.3 百万元的影响,除 此之外,动车组产品、城市轨道产品、养路机械相关产品及关键电气零部件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营业成本 本集团营业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重述)的人民币 9,138.4 百万元下降 0.8% 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9,062.3 百万元。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由於本集团营业收入下 降和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共同作用所致。 毛利 本集团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重述)的人民币 5,661.6 百万元下降 1.2% 至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5,595.5 百万元。本集团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止年度的 38.3% 下降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38.2%。毛利率基本持平。 销售费用 本集团销售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重述)的人民币 676.3 百万元下降 26.1% 至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499.6 百万元。销售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持续开展降本 增效工作的成果。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7 管理费用 本集团管理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1,667.2 百万元增加 7.7% 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795.7 百万元。管理费用增加是由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研发 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本集团财务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负 18.0 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40.0 百万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22.0 百万元。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由於汇率波动 导致的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83.5 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178.2 百万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261.7 百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是 本集团本年度对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收购的 SMD 集团进行了整体收购後的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人民币 128.5 百万元。 投资收益 本集团投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121.2 百万元减少人民币 31.5 百万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89.7 百万元。投资收益减少是由於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营业外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191.2 百万元增加 83.3% 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350.4 百万元。营业外收入增加是由於本年度获得的税金返还 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本集团营业外支出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5.0 百万元减少 26.0% 至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3.7 百万元。 利润总额 本集团利润总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3,456.5 百万元减少 3.5% 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3,335.7 百万元。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资产减值损 失增加所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销售 利润率分别为 23.4% 及 22.8%。 8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所得税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478.3 百万元减少 12.7% 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417.6 百万元。 本公司、时代电子、宁波时代、时代装备、渖阳时代、青岛电气及国变公司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获 得政府相关机构的批准,按照 15% 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宝鸡时代及昆明电气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照 15% 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时代软件及时代通号享受企业所得税 「 两免三减半」政策。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实际税率分 别为 13.8% 及 12.5%。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2,965.3 百万元减少 2.1%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2,903.7 百万元。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13.0 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1.5 百万 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4.5 百万元。少数股东损益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本 集团本年度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加所致。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2.52 元减少人民币 0.05 元至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2.47 元。 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现金流量与营运资金 本集团主要透过营运产生的现金应付营运资金所需。本年度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为人民币 376.1 百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 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经重述)的人民币 1,432.9 百万元增 加人民币 22.6 百万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455.5 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集 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较多所致。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约为人民币 499.4 百万元,主要是收 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人民币 4,979.0 百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人民币 4,104.8 百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人民币 1,428.7 百万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约为人民币 1,335.6 百万元,筹资活 动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所支付的现金人民币 1,001.1 百万元。 流动性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流动资金来应付集团目前对流动资金之所需求。 承诺事项 本集团於所示日期的承诺事项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 资本承诺 61.8 87.7 债务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所示日期的债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短期借款 159.2 165.3 长期借款 ( 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2.9 1,301.6 合计 262.1 1,466.9 10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债务 ( 续) 本集团借款主要为固定利率借款。 借款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1 年内到期 160.8 255.6 1 年到 2 年内到期 3.1 187.1 2 年到 5 年内到期 15.5 936.5 5 年以上到期 82.7 87.7 262.1 1,466.9 於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 0-4.92%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经重述):0-6.61%)。 根据有关借款协议,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额为人民币 160.8 百万元的借款 (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 经重述):人民币 54.2 百万元)於本集团无法清偿时将以若干资产优先偿还,该些资产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536.3 百万元及人民币 594.5 百万元。 抵押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1 百万元 (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 述):人民币 29.3 百万元)的固定资产为抵押,以获取银行借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土地使用权 (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账面价值为人 民币 17.0 百万元的土地使用权)用於取得银行借款之抵押。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 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徵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 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的 约束。二零一六年度和二零一五年度,本集团资本管理的目标和程序未发生变化。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1 资本管理 ( 续)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调整後资本加净负债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 该杠杆比率不超过 30%。净负债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所有借款款项、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除应交所得税之外的其他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及长期应付款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後的净额。资本包括归属於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本集团 杠杆比率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经重述)为 22.6%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 17.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本集团以现金人民币 283.2 百万元取得了国变公司 100% 股权,国变公司系母公司的子 公司,由於合并前後合并双方均受母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母公司向本集团转让国变公司 100% 股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交割完成,至 此,本集团完成对国变公司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该交易 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六、2。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所属国变公司与母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32.5 百万元出售其 所持有上海中车汉格船舶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 78% 股权,处置日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故自二零 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上海中车汉格船舶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该交易的详 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六、3。 非同一控股下企业合并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本集团通过子公司香港电气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独立第三方收购 SMD 集团的 100% 股权。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本集团取得对 SMD 集团的控制权,购买日确定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九 日。本次交易合并对价总金额为英镑 120.2 百万元 ( 於购买日折合人民币约 1,098.5 百万元),於购买日产生 的商誉金额约为人民币 535.9 百万元,该交易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六、4。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没有任何重大的或然负债,也没有任何成员公司涉及任何重大诉 讼、仲裁或索赔,且据董事所知,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亦概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受威协或可能面对之重大诉 讼或索赔。 除下述披露外,本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本集团收购 SMD 集团产生的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为英镑 1.5 百万元 ( 於购买日折合 人民币约 13.3 百万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SMD 集团并未达到收购协议之表现目标,故金额 为英镑 0.8 百万元 (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折合人民币约 7.9 百万元)的或有对价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SMD 集团未达到收购协议约定的表现目标,故金额为英镑 0.7 百万元 ( 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折合人民币约 5.5 百万元)的或有对价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12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市场风险 本集团需承受各种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及利率风险,该等风险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位於中国,绝大多数交易以人民币结算,惟若干少量销售、采购和借款业务须以日元、 美元及英镑等外币结算。该些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政策风险 本集团需承受中国政府铁路市场建设政策变化风险。 雇员、薪酬及培训 关於本集团雇员的人数及薪酬、薪酬政策、花红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及培训计划详载於 「 董事会报告之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及 「 董事会报告之雇员及薪酬政策」。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13 董事 丁荣军,56 岁,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丁先生现任时菱董事长。丁先生於一九八四年八月加入株洲所,历任科研处副处 长兼项目经理、副所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等职位。丁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九 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曾任本公司总裁,及後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 十二月任株洲所副总经理,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任株洲所总经 理。丁先生於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株洲所执行董事、总经理兼 党委副书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株洲所董事长兼党委副书 记,二零一六年十月起任株洲所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丁先生一九八四年毕业於西 南交通大学,获电力机车学士学位,於一九九八年毕业於长沙铁道学院,获交通 信息及控制硕士学位,於一九九九年毕业於湖南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 位,於二零零八年毕业於中南大学,获智能控制与模式识别博士学位。丁先生於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丁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起任本公司 执行董事,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起任董事长。 李东林,50 岁,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李先生为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加入株洲所,曾担任 株洲所副总工程师、轨道交通事业部副总经理、制造中心主任、营销中心副总经 理等职位。李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担任本公司营销总监,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党委书记。李先生自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起任株洲所董事、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并自二零一六年二月起 任时代新材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李先生一九八九年毕业於西南交通大学,获电 力牵引及传动控制学士学位。李先生於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期间担 任本公司总经理,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期间担任本公司执行董 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并自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期间担任 Dynex 董事长。李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 事、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4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刘可安,46 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亦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刘先生现任 Dynex 董事长。刘先生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九九四年八月加入株洲所,曾任 株洲所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设计师。刘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九 月起先後担任本公司技术中心传动技术部部长、技术中心系统项目部部长、技术 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等职务,并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 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於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本公司技术总监,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刘先生自二 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兼任本公司半导体事业部总经理。刘先生於 一九九四年毕业於同济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 位,於二零零八年毕业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毕业於中南大学获交通运输工程博士学位。刘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一月起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言武,50 岁,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亦为本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委 员。言先生现任香港电气、Times Australia、Times USA、Times Brasil 执行董事。 言先生为高级工程师。一九九二年加入株洲所。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二年毕业於 西北工业大学,获电气技术学士学位和飞行控制硕士学位。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 零零七年十二月担任本公司标准管理部部长,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 兼任本公司证券法律部部长,言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全 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言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获 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於二零一二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 零年十二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於二零一四年三月调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马云昆,63 岁,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马先生於业务管理方面拥 有逾十年经验。马先生於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三年出任昆明机械厂的副厂长,於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担任铁建装备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於二零零四年至二零 一零年一月担任铁建装备董事长兼总经理,於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 担任铁建装备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於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担任铁建 装备董事。马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15 陈锦荣,59 岁,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及风险控制委员会 委员。陈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 计师公会会员。陈先生具备 《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适当财务管理专长。二零零九年 五月起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总经理。陈先生於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 九年四月曾分别为浩华国际亚洲地区的董事及浩华国际董事会董事。同时,陈先 生曾任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总经理。陈先生於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 被选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期间曾於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当选为香港会计 师公会副会长,及於二零一四年当选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此外,陈先生积极 参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各技术及行业监守委员会工作及事宜,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 一三年,陈先生被任命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内的财务报表准则委员会主席,负责香 港财务报表准则的研究、编辑及颁布。同时,他亦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担 任亚洲及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主席,代表香港出席各项国际性的会计准则 制定会议。陈先生在英国及澳大利亚分别取得了会计学学士及商业硕士学位。陈 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浦炳荣,70 岁,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计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委员。自一九八七年起,浦先生出任为多家联交所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对企业管治有丰富经验。浦先生现为东方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利软件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及金朝阳 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浦先生於一九八七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并获 得香港政府委任为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委员、香港房屋委 员会委员及香港土地发展公司管理局成员。浦先生持有人居规划硕士学位。浦先 生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春茹,46 岁,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委员。刘女士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刘女士曾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副总裁,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裁,二零一二年九月起任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刘女士一九九四年毕业於重庆大学,持有工程学士学位,并於 二零零八年毕业於清华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女士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至 二零零八年四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监事。刘女士於二零零八年六月起任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16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陈小明,54 岁,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 员。陈先生於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任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 师,一九九四年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广东华业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兼律师, 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兼律师,二零 零七年一月起任北京市中伦 ( 深圳)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兼律师。陈先生亦为深圳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先生於一九八五年七月毕业於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 学士学位,於一九八八年七月毕业於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陈 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恢金,60 岁,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前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亦 为本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邓先生现任时代新材董事。邓先生於一九八二年 加入株洲所,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等职务。一九九五年十一月 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任株洲所副所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任 株洲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工会主席,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 月任株洲所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起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株洲 所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起任株洲所巡视员。邓先生一九八二 年毕业於大连铁道学院,获工程学士学位。邓先生於二零零九年八月起任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及於二零一四年三月调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二零一零年四月获委任为 本公司副董事长。邓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 董事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高毓才,76 岁,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前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高先生为高级工程师,於城轨交通 业拥有逾二十年经验。高先生於一九八三年至一九九零年担任北京市公用局副局 长,於一九九零年至二零零一年担任北京市地铁总公司总经理。高先生曾为中国 交通运输协会 ( 「 CCTA」)理事及 CCTA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高先生於 一九六六年毕业於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工程学院 ( 前身为解放军哈尔滨军事工程 学院)。高先生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高先生於二 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 薪酬委员会委员。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17 监事 熊锐华,48 岁,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熊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熊先生於一九九三年 加入株洲所,历任株洲所团委书记、审计部副部长、代部长、部长。二零零四年 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时代新材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任株洲所纪委副书记兼审计监察部部长,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株洲所纪委副书记,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任中国南车审计和风险部副部长兼审计处长,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 月任时代新材分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起任株洲所副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熊先生自二零一四年四月起担任时代新材董事。熊先生毕业於湖南大 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二零零九年五月毕业於武汉大学获得企业管理信息 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熊先生於二零一四年六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庞义明,53 岁, 监 事。 庞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连 接 技 术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庞 先 生 於 一九八二年十月加入株洲所,曾担任株洲所制造中心总经理助理及时代电子副总 经理、时代电子生产总监兼生产部部长。庞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 一月先後担任本公司营销中心市场管理部部长助理、副总经理。庞先生於二零零 九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市场管理部部长,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起二 零一一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并於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七 月任本公司印制电路事业部总经理,二零一六年七月起任本公司连接技术事业部 总经理。庞先生於修读三年管理工程後於二零零四年毕业於中南大学。庞先生於 二零零五年九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周桂法,53 岁,监事。周先生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於一九八五年加入株洲所, 任职於株洲所研发中心及本公司技术中心,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周先生自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担任本公司技术中心上 海分公司技术总监,自二零零七年一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专家,自二零一一年被 评为中国南车首席技术专家,自二零一六年被评为中国中车首席设计专家。周先 生於一九八五年毕业於大连铁道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於一九九七年获得中南 大学工学硕士学位,并於二零零九年获得同济大学工学博士学位。周先生於二零 一零年一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8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耿建新,63 岁,独立监事。耿先生自一九九三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任教, 现为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耿先生於一九八一年毕业於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主 修会计。自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四年在冶金部地球物理探矿公司及自一九八四年 至一九八五年在河北省保定地方税务局任职助理会计师。於一九八八年於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并自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零年於河北财经学院 任职讲师及副教授。耿先生於一九九三年於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得管理学博士 学位。耿先生於二零一一年六月起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高级管理层 李东林,50 岁,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於二零 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李先生简历详情载於上文。 刘可安,46 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先生简历详情载於上文。 杜劲松,51 岁,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杜先生现任杭州电气董事及青岛电气董事 长。杜先生为高级工程师,杜先生一九八九年加入株洲所,曾任株洲所制造中心 班组长、生产部长、生产副厂长、常务副厂长、副总经理。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 零零四年三月,任株洲所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 月,任株洲所电力电子事业部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 零六年八月历任株洲所工程中心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兼党支部 书记。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株洲所风电事业部总经理、党总支 副书记。杜先生於一九八九年毕业於华东交通大学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专业,获 学士学位,一九九九年毕业於长沙铁道学院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获研究生 结业证书,二零零一年毕业於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研究生结业证书。杜先 生自二零一二年一月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19 陈剑,45 岁,副总经理。陈先生现任北京中车智控科技、时代通号执行董事及 SMD 董事长。陈先生为高级工程师。一九九五年八月加入株洲所,历任株洲所营 销中心市场部部长、株洲杰瑞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时代电子副总经理等职 位。陈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七月起先後担任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时代电子总经 理等职务。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济师。陈 先生於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担任宝鸡时代总经理,二零一零年一月 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本公司营销总监。陈先生一九九五年七月毕业於同济大学, 获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学士学位,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毕业於中南大学获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陈先生自二零一二年六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大喜,52 岁, 副 总 经 理。 刘 先 生 现 任 时 菱 董 事。 刘 先 生 为 高 级 工 程 师。 一九八八年七月加入株洲所,先後在株洲所试制车间、电气设备厂及制造中心工 作,历任电气设备厂工程部副部长、部长、副厂长、制造中心副主任、主任、总 经理等职位。刘先生於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 师,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本公司生产总监。刘先生於一九八八年 七月毕业於北京交通大学,获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学士学位,於二零零三年六月 至二零零五年四月在中南大学商学院 MBA 进修班学习。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二零 零三年十二月在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进行制造技术领导人班研修,二零零六年九 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在复旦大学运营总监班研修。刘先生自二零一二年六月起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 20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谭永能,47 岁,行政总监兼工会主席。谭先生现任青岛电气、兰州时代董事。 一九九零年七月加入株洲所,历任时代电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株洲所党群工作 部部长兼党办主任。谭先生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党 群工作部部长兼审计工作部部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株洲 所党群工作部部长兼党办主任,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株洲所行政 办公室主任兼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谭先生於一九九五年七月毕业於湘潭大 学,主修电气技术专业;二零零零年参加北京大学心理学系人力资源研究生在职 学习,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完成研究生进修班全部课程并获毕业证书;二零零三年 参加中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职学习,并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完成研究生课 程进修全部课程并获毕业证书。谭先生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起任本公司行政总监兼 工会主席。 牛杰,49 岁,副总经理。牛先生现任时代装备、时代电子、宁波时代执行董事及 宝鸡时代副董事长。牛先生为工程师。牛先生於一九九四年十月加入株洲所,历 任株洲所 PCB 厂生产部长、生产经营处销售部长、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二零零五 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 零八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营销中心机车事业部总经理。牛先生於一九八八年二月至 一九九四年十月历任兰州铁路局装卸机械厂技术员、办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一 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 本公司机车事业部总经理。牛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六月毕业於中南大学机械设计制 造及自动化专业,获本科毕业证书。牛先生自二零一二年六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 言武,50 岁,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言先生简历详情载於上文。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21 张华,41 岁,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女士现任株洲西门子董事及宝鸡时代、时 代通号监事。张女士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一九九八年加入株 洲所,历任会计、会计主管。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株洲所财务 资产部部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时代新材财务总监,二零 一 零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一 三 年 五 月 任 时 代 新 材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张 女 士 於 一九九八年六月毕业於湘潭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毕业於湖 南大学获会计硕士学位。张女士自二零一三年五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监。 颜长奇,49 岁,副总经理。颜先生现任上海轨道科技、青岛电气、温州电气、兰 州时代及时菱董事。颜先生为高级工程师。一九九一年八月加入株洲所,曾任株 洲所营销中心销售部长、外经办副主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时代电子营销总 监,客车电气事业部营销总监。颜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担 任本公司动车事业部总经理,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担任本公司副总 经济师,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动车事业部 总经理,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铁路事业部 总经理。颜先生於一九九一年七月毕业於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 业,获学士学位。颜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一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喻柳,52 岁,副总经理。喻先生现任广州时代、中车西屋董事长及渖阳时代、昆 明 时 代 执 行 董 事 及 杭 州 电 气、 上 海 申 通 中 车 董 事。 喻 先 生 为 高 级 工 程 师。 一九九九年六月加入株洲所,曾任经营生产处市场部部长、城轨装备市场部部 长、城轨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城 轨事业部总经理,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城轨 事业部总经理,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城轨事 业部总经理。喻先生於二零零九年七月毕业於武汉大学,获软件工程硕士学位。 喻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一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2 董 事 、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尚敬,40 岁,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尚先生现任中铁检验站董事。尚先生为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二零零三年七月加入株洲所,任研发中心工程师,二零零五年九 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先後担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工业传动部部长、副主 任。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先後担任株洲所研究院基础与平台研发中 心副主任、主任。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株洲所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兼基础与平台研发中心主任。尚先生於二零零零年七月毕业於西南交通大学机械 电子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二零零三年四月毕业於西南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自 动化专业,获硕士学位。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毕业於中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 业,获博士学位。尚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一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郑传福,64 岁,公司秘书。自一九八一年起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 员,同时亦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郑先生拥有逾 20 年从事各行业会计 及管理的经验。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本公司合资格会计师兼联席 公司秘书,二零一一年七月起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 企 业 管 治 报 告 23 本公司一直致力提高本公司的管治水平,通过从严实践企业管治,提升本集团的问责性和透明性,以增加 股东长远最大价值。 一、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对企业管治架构的优越性、稳健性及合理性非常重视。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述守 则条文 A.6.7 及 E.1.2 条除外。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锦荣先生、非执行董事马云昆先生及原独立非执行董事高毓才先生因其他重要事 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春茹女士因其他重 要事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举行的二零一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而偏离守则条文 A.6.7 条,丁荣军先生因其他重要事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举行的二零一五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而偏离守则条文 E.1.2 条的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致力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从而保障及提高股东的利益。随着本公司持续不断发展, 本公司将不断监察及修订其管治政策,以确保有关政策符合股东要求的一般规则及标准。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相互 制衡的管理体制。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董事会 已指派管理层执行本集团之业务及其日常运作。然而,就必须经由董事会批准之事宜而言,均会於管理层 代表本集团作出决定前向其发出清晰指示。本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还在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自身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的工作。 二、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采纳 《 上市规则》附录十 《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 《 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 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就董事的证券交易是否遵守 《 标准守则》发出特定查询,本公司确认全体董事在本报告期内均已遵 守 《 标准守则》所规定的有关董事的证券交易的标准。 24 企 业 管 治 报 告 三、董事会 1. 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八人, 其中应有三名或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於本报告日期,董事会共有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一名,为丁荣军先生;副董事长兼执行 董事一名,为李东林先生;其他执行董事两名,分别为刘可安先生及言武先生;非执行董事一名,为马云 昆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四名,分别为陈锦荣先生、浦炳荣先生、刘春茹女士和陈小明先生。 李东林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因正常职务变动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於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李东林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自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起,刘可安先生获聘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 高毓才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因个人事务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邓恢金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因正常职务变动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席及委员。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与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相比暂时缺少一名,本公司希望尽快寻找合适人选填补有 关空缺。 所有董事均与本公司签订了服务合约,服务合约订明了有关董事的任期和报酬等的条款。董事会以三年为 一届,当选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董事的任期为从其当选当天起到下一届董事会的成员在股东大会上选出 当天止或股东大会届时决定的其他较短期限。在董事会已履新後获委任为董事者的任期则从其获委任当天 起到下一届董事会的成员在股东大会上选出当天止或股东大会届时决定的其他较短期限。任何一方终止服 务合约的通知期不得少於三个月。 本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除上述提述董事会成员人数与本公司 章程规定不符外,本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成员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 ( 特别是董事长 及总经理)之间不存在任何非工作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它重大相关的关系。 董事在本身之专业范围均为杰出人士,并展示高水平之个人及专业操守和诚信。所有董事均付出充足时间 及精力处理本公司事务。董事会相信,执行董事对非执行董事之比率诚属合理,并足以发挥互相监察及制 衡之作用,以保障股东及本公司之整体利益。 本公司已收到陈锦荣先生、浦炳荣先生及刘春茹女士根据 《 上市规则》第 3.13 条文之规定就彼等之独立性作 出之年度确认函及已在委任陈小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前收到陈先生根据 《 上市规则》第 3.13 条文之规定 就其独立性作出之确认函,并认为上述各人於本报告日期彼等仍为独立。 企 业 管 治 报 告 25 2. 董事会会议及董事出席会议记录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共举行了九次董事会会议及两次股东大会。 以下为本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姓名 职务 董事会会议 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丁荣军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9/9 0/2 邓恢金 ( 注 1) 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9/9 2/2 李东林 ( 注 2) 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0/0 0/0 刘可安 ( 注 3) 执行董事 8/8 2/2 言武 执行董事 9/9 1/2 马云昆 ( 注 4) 非执行董事 8/9 1/2 高毓才 ( 注 5) 独立非执行董事 2/2 0/1 陈锦荣 独立非执行董事 9/9 1/2 浦炳荣 独立非执行董事 9/9 2/2 刘春茹 独立非执行董事 9/9 1/2 注 1:邓恢金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注 2:李东林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李东林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 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注 3:刘可安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注 4:马云昆先生委托刘春茹女士代表他参加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举行之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注 5:高毓才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 董事之持续培训及发展计划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全体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以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此可确保彼等在具 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之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定期接受有关本集团业务、运营、风险管理及企业管治事宜的简报及更新,并获提供适 用於本集团的新订重点法律及条例或重要法律及条例之变动。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有董事须向本公司提 供彼等各自之培训记录。 26 企 业 管 治 报 告 3. 董事之持续培训及发展计划 ( 续)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已为董事提供合适之持续培训及专业发展课程,当时在任的董事已出席相关的培训, 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亦积极参加其他主办者安排的相关培训,本公司已接获各位董事有关参加了持续专业 培训的确认书。每位董事於 2016 年参加的培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培训事项 ( 注) 执行董事 丁荣军 A、B、D 刘可安 A、B、D 言武 A、B、D 邓恢金 A、B、D 非执行董事 马云昆 A、B、D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锦荣 A、B、C、D 浦炳荣 A、B、C、D 刘春茹 A、B、D 高毓才 D 附注: 上表中 A、B、C、D 分别代表以下类别的培训事项: A. 参加本公司安排的律师对於有关上市规则修订内容的培训 B. 参加本公司安排的会计师对於有关审计、财务方面的知识培训 C. 参加其他主办者安排的培训,内容涉及关连交易、董事责任、企业管治守则、会计准则 D. 学习、阅读有关本集团业务、运营、风险意识及企业管治事宜的简报及分析、以及有关董事责任之最新 法律法规 ……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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