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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執行董事辭任 及 委任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958) 公告 执行董事辞任 及 委任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董事 ( 「 董事」)会 ( 「 董事会」)谨此公布: (1) 肖俊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於本公告日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 何焱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於本公告日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3) 董事会已审议批准自本公告日起委任曹世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执行董 事,委任陆飞先生、孙德强先生及戴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非执行董 事。 执行董事辞任 肖俊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於本公告日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何焱先生因 工作安排原因,於本公告日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肖俊先生及何焱先生均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 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 - 1 - * 仅供识别 董事会藉此机会感谢肖俊先生及何焱先生於其在任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 委任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公司欣然宣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已审议批准自本公告日起委任曹世光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执行董事,委任陆飞先生、孙德强先生及戴新民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增补非执行董事。以上董事的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并於其时 有资格重选连任。董事会亦委任曹世光先生为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至下届 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如其在股东周年大会获选连任公司董事,则董事会同意其继续 担任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薪酬委员会成员相同。杨青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 於本公告日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由曹世光先生承担总会计师职 责。 曹世光先生的背景 曹世光,48岁。於2017年1月加入公司。曾任国家电力公司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综合处副 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综合计划处处长、计划发展部主任师。绿色煤电公 司副总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部副主任、主任。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 副院长、院长。毕业於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 工学硕士,後获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除上文所披露外,曹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出任任何上市公司之董事职位。 曹先生将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职期限至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曹先生 将不会收取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外,曹先生与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曹先生并无拥有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 「 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所述含义之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 2 -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 ( 「 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 (2) 条予以披露,而公司亦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予知会公 司股东。 陆飞先生的背景 陆飞,52岁,现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部主任。於1986年8月加入中国华能 集团。曾任华能南通电厂燃料运输公司副经理、策划部副主任、主任、生产部主任。华 能南通分公司 (电厂)经理 (厂长)助理兼策划部主任、副经理 (副厂长)。华能国际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燃料部副经理、燃料部 (公司)副经理 (副总经理)、预算部经理。中国华能集 团公司运营协调部主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预算与综合计划部主任。 毕业於浙江大学热物理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工学学士,後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工商管理MBA,高级工程师。 除上文所披露外,陆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出任任何上市公司之董事职位。 陆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职期限至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陆先 生将不会收取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外,陆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 系。於本公告日期,陆先生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述含义之公司股份之 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 (2) 条予以披露,而公司 亦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予知会公司股东。 孙德强先生的背景 孙德强,54岁,现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於1983年7月加入中国华能集 团。曾任山东省白杨河发电厂副厂长,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兼山东电 力宏源发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白杨河分公司经理。华能白杨河发电厂厂长。华能长兴电 厂厂长。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能海口电厂厂长,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华能海口电厂厂长,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副董事 - 3 - 长,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海南分公司总经理。毕业於山东工学院电厂热 能动力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除上文所披露外,孙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出任任何上市公司之董事职位。 孙先生将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职期限至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孙先生 将不会收取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外,孙先生与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 於公告日期,孙先生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述含义之公司股份之任何权 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 (2) 条予以披露,而公司 亦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予知会本公司股东。 戴新民先生的背景 戴新民,55岁,现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资本运营与股权管理部主任。於1998年10月加入 中国华能集团。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交司工业处副处长、产权登记与资产统计司 行业一处处长、产权司副司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副经理。华能综 合产业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资产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华能国 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毕业於上海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 经济学学士,後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EMBA,高级经济师。 除上文所披露外,戴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出任任何上市公司之董事职位。 - 4 - 戴先生将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职期限至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戴先生 将不会收取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外,戴先生与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戴先生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述含义之公司股份之任何 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 (2) 条予以披露,而公司 亦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予知会公司股东。 承董事会命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宋育红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林刚先生、曹世光先生及杨青女士;非执行董事 为王葵先生、陆飞先生、孙德强先生及戴新民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秦海岩先生、 戴慧珠女士、周绍朋先生及尹锦滔先生。 - 5 -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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