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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NBEAUTYSALONHOLDINGSLIMITED
(现代美容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19)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举行的
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
本公司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就批准二零一七年总租赁协议及据此
拟进行之交易以及年度上限而提呈之普通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
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正式通过。
兹提述现代美容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涉及二零一七年总租赁协议下之租赁
安排及年度上限而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之通函(「通函」)。除另有注
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就批准二零一七年总租赁协议及据此拟
进行之交易及年度上限而提呈的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
九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04,483,942股,而曾博士及其联
系人合共持有677,897,942股已发行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74.95%)。诚如
通函所披露,除曾女士及其联系人将於股东特别大会就决议案放弃投票外,概无
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就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因此,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
合共有226,586,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05%)赋予股东权利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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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提呈之决议案。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
别大会并仅可於会上投票反对决议案。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概无股东有权出
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就所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概无股东於通函表明
欲於股东特别大会就提呈之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股份数目(%)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批准二零一七年总租赁协议(定义见通函)及据此 1,643,008 0
拟进行之交易以及年度上限(定义见通函)。 (100%) (0%)
由於超过半数投票赞成决议案,故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
会投票的监票人。
承董事会命
现代美容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曾裕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曾裕博士、叶启荣先生及杨诗敏女士;以
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廖美玲女士、黄文显先生、康宝驹先生及林德亮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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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的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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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美容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