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之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以及
相关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条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TOPSEARCHINTERNATIONAL (HOLDINGS)LIMITED
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323)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中环夏�U道12号
美国银行中心3601-3602室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8至9
页。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至7页。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请 阁下按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将表格填妥,并尽早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惟该表格无论如何最迟须於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不少於48小时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撤回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仅供识别
目录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8
―i―
释义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该公布」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作出之公布,
内容有关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 指 本公司不时之董事会
「本公司」 指 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
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
号:2323)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经不时修订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指 建议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Topsearc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更改 为「China HKBridge
Holdings Limited」及采纳中文名称「中国港桥控股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第二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
文名称「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仅供识别之
用)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就考虑及批准诚如本通函所载之建议更改
公司名称所召开及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指 载於第8至9页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
* 仅供识别
―1―
释义
「股份」 指 本公司之普通股
「股东」 指 已发行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2―
董事会函件
TOPSEARCHINTERNATIONAL (HOLDINGS)LIMITED
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323)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刘廷安先生 Canon’sCourt
(主席兼行政总裁) 22VictoriaStreet
卓可风先生 HamiltonHM12
(副主席) Bermuda
周伙荣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中环
吴文拱先生 夏�U道12号
魏伟峰博士 美国银行中心
刘斐先生 3601-3602室
敬启者: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1. 绪言
本公司谨此提述该公布,据此,本公司宣布,董事会建议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
「Topsearch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China HKBridge Holdings
Limited」及采纳中文名称「中国港桥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第二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名称「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仅供识别之用)。
* 仅供识别
―3―
董事会函件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i)有关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进一步资料;及(ii)股东特
别大会通告,於大会上将向股东提呈一项特别决议案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Topsearch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更改为
「China HKBridge HoldingsLimited」及采纳中文名称「中国港桥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本
公司之第二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名称「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仅供识别之
用)。
更改公司名称之原因
本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各种印刷线路板。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
二十三日之公布所披露,本公司计划扩展其业务至按酌情基准为客户管理资产及基金以及使用本公司可供投资资金进行财务投资(包括但不限於各类公司之证券、债券及债务证券)。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通函所披露,本公司已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港桥投资有限公司(「港桥投资」)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交申请,领取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之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之必要牌照。证监会已批准港桥投资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27(1)条项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有关批准之发牌条件为港桥投资不可持有客户资产(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港桥投资仅可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条例)提供服务。因此,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为本集团之未来业务提供更佳辨识以及全新之企业身份及形象,此与本公司之长期策略目标一致。
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
―4―
董事会函件
更改公司名称之条件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以下事项达成後方可落实:
(a) 百慕达公司注册处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
(b) 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通过特别决议案之方式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待特别决议案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通过後,将向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办理相关存档手续。
待上述条件达成後,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於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将本公司之新英文名称及中文第二名称登记於登记册以取代现有本公司英文名称当日起生效。随後,本公司将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所有必要存档手续。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除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外,本公司之整体策略维持不变。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任何权利。所有印有本公司现时名称之现有已发行股票於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将继续为有关证券之所有权凭证,并将继续有效作买卖、结算及登记用途。
本公司将不会作出任何安排将本公司现有股票免费更换为印有本公司新名称之新股
票。然而,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本公司任何新股票将以本公司之新名称发行。
待联交所确认後,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买卖之本公司英文及中文股份简称亦将於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变更。
―5―
董事会函件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进一步刊发公布,以知会股东有关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生效日期、於联交所买卖本公司股份之本公司新英文及中文股份简称,以及本公司之新网址。
股东特别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8至9页。
股东特别大会将予召开,旨在就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取得股东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及处理相关後续事宜。
随函附奉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无论 阁下是否有意出席股东特别大
会,务请 阁下按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将表格填妥,并於股东特别大会指定举行时间前不少於48小时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将仍可按其意愿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撤回论。
按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4)条,除主席以诚实信用之原则作出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
或行政事宜之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外,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全部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5)条规定之方式公布投票结果。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将提呈之特别决议案放弃投票。
―6―
董事会函件
推荐意见
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建议投票赞成载列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特别决议案。
此致
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刘廷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仅供识别
―7―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TOPSEARCHINTERNATIONAL (HOLDINGS)LIMITED
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32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至卓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 」)谨 订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星 期
一)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中环夏�U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3601-3602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大会」),以讨论下列事项: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特别决议案(无论有否修订):
特别决议案
「动议受限於并待取得百慕达公司注册处批准後,谨此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
「Topsearc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更改 为「China HKBridge Holdings
Limited」及采纳新中文名称「中国港桥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第二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名称「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仅供识别之用)(「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并谨此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在彼认为属必要或权宜之情况下就落实建议更改公司名称或使其生效作出一切有关行动、契诺及事宜以及签立一切有关文件。」
代表董事会
至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刘廷安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仅供识别
―8―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中环
夏�U道12号
美国银行中心
3601-3602室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
为本公司股东。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之股东可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倘超过一名受委代表获委任,则委任书上须注明每名受委代表所代表之有关股份数目与类别。
2.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代表委任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
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必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不少於48小时送达本公司之香
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
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文书将被视作已撤回论。
3. 除大会主席於大会上提呈有关批准程序及行政事宜(定义见上市规则)之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外,
上市规则规定本通告所载之任何决议案之表决须於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进行。
4.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刘廷安先生、卓可风先生及周伙荣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
文拱先生、魏伟峰博士及刘斐先生组成。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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