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EIJING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925)
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与收购BELLOMONTES.A.49%股权相关之
第二份补充协议
兹提述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二
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及二零一六
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公 布(「该等公布」),内 容有关收购Bellomonte S.A. 49%股 权。
除非本公布另有界 定,否则专有词汇与该等公布所订明者具有相同涵 义。
根据收购协议,截止日期原订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买方及卖方需要
额外时间达成收购协议项下之若干先决条 件,故卖方与买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日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将截止日期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卖方与
买方协定之较後日期)。
除上述者 外,收购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郑静富
香港,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钱旭先生、胡野碧先生、李书平先生、赵建锁先生、萧健伟
先生、遇鲁宁先生、洪任毅先生、尹利湛先生、董麒麟先生及李长锋先生;而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葛根祥先 生、朱武祥 先 生、陈进 思 先 生、宋 立 水 先生及陈旭翔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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