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tarPropertiesGroup(CaymanIslands)Limited
星星地产集团 (开曼群 岛)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60)
合规顾问变更
星星地产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基於商业理由,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融资」)已相互同意终止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融资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所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终止」)。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及国泰君安融资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其他有关终止的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本公司将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A.27,委任新合规顾问。并根据上市规则
第3A.29, 尽快宣布新委任之合规顾问。
承董事会命
星星地产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
主席
陈文辉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四位执行董事陈文辉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林建国先生、张慧璇女士及廖汉威先生;两位非执行董事庞锦强先生及严国文先生;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少滔先生、李仲明先生及陈华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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