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无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
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要约。
U-RIGH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佑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627)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i)佑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
日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及出售事项之公布;(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二月
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有关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及就收购事项及出
售事项订立补充协议之公布;(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有关(其中
包括)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重新提交新上市申请之公布;(i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
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有关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布;
及(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有关就收购事项及出售事项订立补充
协议之公布(统称「该等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布所披露,预期寄发通函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监於进行新上市申请所需程序及落实通函内容需要更多时间,寄发通函日期将进
一步押後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佑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邓国洪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仅供识别
�C 1�C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即邓国洪先生及吴卓凡先生;及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谢祺祥先生、麦家荣先生及陈志远先生。
本公布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C 2�C
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0评论
佑威国际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