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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 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 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OLuxe HoldingsLimited 奥立仕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60)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布 奥立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 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 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入 4 392,502 352,791 销售成本 (271,528) (265,994) 毛利 120,974 86,797 5 8,987 9,043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15 (24,593) 53,277 应收或然代价之公平值变动 (40,068) (31,266) 销售及经销费用 (46,903) (41,481) 行政及其他费用 14 (10,167) (26,803) 无形资产之摊销 (8,739) (42,316) 交易性投资之公平值亏损 13 �C (79,317) 商誉之减值亏损 14 24,017 (31,388) 无形资产之减值拨回(减值亏损) (532) (62,444)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11,522) �C 出售交易性投资之亏损 �C (146)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登记之亏损 (37,276) 经营活动产生之溢利(亏损) 6 11,454 (166,044) 7 (3,875) (4,270) 财务费用 除税前溢利(亏损) 7,579 (170,314) 8 (8,513) 4,939 所得税(开支)抵免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亏损 (934) (165,375) 已终止经营业务 9 (27,755) (40,246) 一间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年内亏损 年内亏损 (28,689) (205,621) �C2�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应占年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5,224) (163,364) 持续经营业务 (27,449) (36,262) 已终止经营业务 (32,673) (199,626) ―非控股权益: 4,290 (2,011) 持续经营业务 (306) (3,984) 已终止经营业务 3,984 (5,995) (28,689) (205,621)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11 每股亏损 1.33港仙 11.80港仙 基本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亏损 0.21港仙 9.66港仙 基本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亏损 1.12港仙 2.14港仙 基本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全面开支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36,136) (27,807)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时释出之 6,454 �C 汇兑储备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29,682) (27,807)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58,371) (233,428) 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61,645) (231,175) ―非控股权益 3,274 (2,253) (58,371) (233,428)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12 4,843 16,672 商誉 13 29,555 29,555 无形资产 14 125,119 115,871 应收或然代价 15 39,178 63,771 已付按金 16 255,261 �C 应收贷款及利息 17 278,751 �C 732,707 225,869 流动资产 存货 328,689 278,508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8 95,016 129,183 应收贷款及利息 17 260,780 206,870 交易性投资 43,340 66,869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一名股东之款项 �C 5,165 银行结余及现金 159,934 758,939 887,759 1,445,534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 19 43,431 31,97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41,526 27,128 借款 40,621 61,060 应付所得税 5,126 5,451 130,704 125,616 流动资产净值 757,055 1,319,918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489,762 1,545,787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28,644 28,459 资产净值 1,461,118 1,517,328 股本及储备 股本 20 245,177 245,177 储备 1,188,228 1,245,67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433,405 1,490,847 非控股权益 27,713 26,481 权益总额 1,461,118 1,517,328 �C5�C 1.公司资料 奥立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 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已於年报公司资料一节披露。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元」)。由於本公司在香港上市,故综合财务 报表乃以港元呈列,以方便综合财务报表读者阅览。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则为珠宝产品、书 写工具及钟表之出口及内销贸易、零售与批发、开采、借贷及证券投资。 本集团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终止其生产珠宝产品及书 写工具之出口业务,详情载於附注9。此业务分部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5号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除上述已终止经营业务外,本集团营运於年内并无重大变动。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采纳新订准则、对准则之修订�u修改及诠释之影响 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并无颁布本集团须於二零一五年十 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采纳之新订准则、对准则之修订�u修改及诠释。 �C6�C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及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股份结算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2 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出售或注资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账目之例外情况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收购於合营业务之权益之会计处理 1 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规管递延账目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 合约之收益 之修订 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1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5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确认未变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 5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1 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农业:产花果植物 1 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1 1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2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3於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5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C7�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於二零零九年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 之新规定。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其後於二零一零年经修订,纳入金融 负债分类及计量以及终止确认之规定,於二零一三年经进一步修订,纳入 对冲会计法之新规定。於二零一四年发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另一 个经修订版本主要加入(a)有关金融资产之减值规定及(b)藉为若干简单债 务工具引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计量类别,对分类及计量规定作出有限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主要规定载述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范围内所有已确认之金 融资产其後将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於目的为收回合约现金流量 之业务模式所持有之债务投资,以及合约现金流纯为支付本金及未偿 还本金之利息之债务投资,一般按其後会计期结算日之摊销成本计量。 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权投资则以其後报告期间结算日之公平值计量。 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作出不可撤回选择以於其 他全面收益呈列股本投资(并非交易性)之其後公平值变动,而一般仅 於损益内确认股息收入。 就金融资产之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 损模式计算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 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 等预期信贷亏损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之变动。 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全新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保留三类对冲会计处理。然而,符合对冲会计 处理之交易类型已引入更大灵活性,具体扩大合资格作为对冲工具之 工具类型及合资格作对冲会计处理之非财务项目之风险类型。 本公司董事将评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於完成详细审阅前, 本集团暂无法合理估算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 �C8�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二零一四年七月颁布,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 模式供实体用以将客户合约所产生收益入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於生效後将取代现时之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於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 货品或服务之收益时,金额应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 有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益之五个步骤: 步骤1:识别与客户之合约 步骤2:识别合约之履约责任 步骤3:厘定交易价格 步骤4: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约之履约责任 步骤5:当(或於)实体履行责任时确认收入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即当(或於)特定 履约责任相关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移交客户时确认收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5号已就特殊情况之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之指引。此外,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作出更详尽披露。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会对综合财务报表 中所呈报金额构成重大影响。然而,本集团於完成详细审阅前无法合理估 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同时为出租人及承租人引入一个用以识别租赁 安排及会计处理之综合模式。其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 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低值资产之少数例外情况外,经营及融资 租赁之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撤销,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 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之模式替代。然而,该准则并无大幅度改变出租人之 会计处理。 �C9�C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导致本集团须就本集团多项租赁安排确 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该等资产及负债目前毋须确认,惟若干相关资 料於附注22中披露为承担。本公司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6号将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构成影响;然而,本集团於完成详细审 阅前无法合理估算相关影响。 除上述披露者外,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 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3.分部资料 向董事会(即主要营运决策人)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呈报之资料集 中於所提供货品种类。在达致本集团之可呈报分部时,并无汇集主要营运 决策人所识别之经营分部。 具体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之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出口分部―所生产之珠宝产品及书写工具出口; 内销分部―本集团旗下亚洲零售及批发业务之珠宝产品及钟表贸易; 开采分部―黄金资源开采、勘探及销售; 借贷分部―提供贷款融资;及 证券投资分部―买卖上市证券。 生产珠宝产品及书写工具之出口业务已於本年度终止经营(见附注9)。年内, 出口分部呈列为本集团之已终止经营业务。 �C10�C (a)分部收入及业绩 本集团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划分之收入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已终止经营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出口 内销 开采 借贷 证券投资 小计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入: 外销 �C 12,410 361,796 345,531 �C �C 30,670 7,260 36 �C 392,502 352,791 392,502 365,201 分部业绩 (27,755) (49,296) 24,771 (178,490) 14,303 (2,519) 27,746 3,648 (20,224) (42,316) 46,596 (219,677) 18,841 (268,973) 未分配企业收入 及开支 (39,017) 49,363 (39,017) 49,395 除税前溢利(亏损) 7,579 (170,314) (20,176) (219,578)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业绩,并未分配应收或然代价之公平值变动、 取消登记附属公司之亏损、中央行政成本、董事薪金、利息收入及财 务费用。此等资料向主要经营决策人,即本公司董事呈报,以分配资 源及评估分部表现。 �C11�C (b)分部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划分之资产及负债分析如下。 於九月三十日 已终止经营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出口 内销 开采 借贷 证券投资 小计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分部资产 �C 23,209 475,115 396,596 96,892 88,346 540,987 206,877 43,340 66,869 1,156,334 758,688 1,156,334 781,897 未分配分部资产 464,132 889,506 资产总值 1,620,466 1,671,403 负债 分部负债 �C 8,072 77,854 46,957 3 948 28 �C 4,161 �C 82,046 47,905 82,046 55,977 未分配分部负债 77,302 98,098 负债总额 159,348 154,075 就监控分部表现及分配分部间资源而言: 除应收或然代价、已付按金、应收一间附属公司一名股东之款项以 及银行结余及现金外,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除借款、递延税项负债及应付所得税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 部。 �C12�C (c)其他分部资料: 已终止经营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出口 内销 开采 借贷 证券投资 小计 未分配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计入分部溢利或亏损或分部资产计量之金额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 �C 754 1,022 75,772 �C�C �C �C�C �C 1,022 75,772 �C 49 1,022 76,575 存货撇减之拨备 �C (9,174) (4,039) (16,210)�C�C �C �C�C �C (4,039) (16,210)�C �C (4,039) (25,384) 无形资产之摊销 �C�C (10,167) (26,803)�C�C �C �C�C �C (10,167) (26,803)�C �C (10,167) (26,803) 应收或然代价之公平值变动 �C�C (24,593)�C �C�C �C �C�C �C (24,593)�C �C 53,277 (24,593) 53,277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 �C (2,147) (1,659) (2,256)�C�C �C �C�C �C (1,659) (2,256) (81) (137) (1,740) (4,540)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 �C�C �C 2 �C�C �C �C�C �C �C 2 �C �C�C 2 商誉之减值亏损 �C�C �C (79,317)�C�C �C �C�C �C �C (79,317)�C �C�C (79,317) 无形资产之拨回(减值亏损) �C (5,981) 10,269 (30,238) 13,748 (1,150)�C �C�C �C 24,017 (31,388)�C �C 24,017 (37,369) 交易性投资之公平值亏损 �C�C �C �C �C�C �C �C (8,739) (42,316) (8,739) (42,316)�C �C (8,739) (42,316)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C (2,271) (532) (61,539)�C�C �C �C�C �C (532) (61,539)�C (905) (532) (64,715) 出售交易性投资之亏损 �C�C �C �C �C�C �C �C (11,522)�C (11,522)�C �C �C (11,522)�C 物业、机器及设备报销 �C (78) (67)�C �C (2)�C �C�C �C (67) (2) (109) �C (176) (80) 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C (25,247)�C �C �C�C �C �C�C �C �C�C �C �C�C (25,247) 取消登记附属公司之亏损 �C�C �C �C �C�C �C �C�C �C �C�C �C (146)�C (146) 已收回坏账 �C�C �C 803 �C�C �C �C�C �C �C 803 �C �C�C 803 定期向主要营运决策人提供但未计入分部 溢利或亏损或分部资产计量之金额 利息收入 �C 33 2,509 2,142 8�C �C �C�C �C 2,517 2,142 �C �C 2,517 2,175 利息开支 �C�C (3,875) (4,270)�C�C �C �C�C �C (3,875) (4,270)�C �C (3,875) (4,270) 附注:非流动资产包括物业、机器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d)地域资料 本集团之注册地位於香港,主要经营地点为中国及香港。 以下按业务所在地及资产之地理位置分别呈列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 客户收入及非流动资产之资料。 �C13�C 下表提供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收入之分析。 已终止经营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欧洲 �C 12,410 �C �C �C 12,410 亚洲(包括中国) �C �C 392,502 352,791 392,502 352,791 �C 12,410 392,502 352,791 392,502 365,201 下表提供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之分析。 已终止经营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欧洲 �C 10,806 �C �C �C 10,806 亚洲(包括中国) �C �C 693,529 151,292 693,529 151,292 �C 10,806 693,529 151,292 693,529 162,098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应收或然代价。 (e)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相应年度来自客户占本集团总收入超过10%之收入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A 内销分部产生之收入 �C 39,562 �C14�C 4.收入 收入指已售货品发票净值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拨备,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销售货品 361,796 345,531 贷款融资之利息收入 30,670 7,260 上市权益性证券之股息收入 36 �C 392,502 352,791 5.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2,517 2,142 已收回坏账 �C 803 应收或然代价之收益(附注15) �C 1,754 客户服务收入 1,081 2,721 其他应付款项拨回 1,597 �C 杂项收入 3,792 1,621 8,987 9,041 其他收益净额: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 �C 2 8,987 9,043 �C15�C 6.经营活动产生之溢利(亏损) 经营活动产生之溢利(亏损)乃经扣除下列各项後入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核数师酬金 1,971 2,080 已售存货成本 267,489 249,783 存货撇减(列入销售成本) 4,039 16,210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 1,740 2,393 租赁土地及楼宇按经营租约之最低租赁付款 9,219 10,502 报销物业、机器及设备 176 2 7.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银行贷款之利息开支 3,875 4,270 3,875 4,270 8.所得税开支(抵免) 已终止经营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所得税开支(抵免)包括: 本年度: ―香港利得税 �C 4,127 4,127 ―海外税项 �C �C �C 3,057 �C 3,057 ―中国企业所得税 �C (6) 2,111 �C 2,111 (6)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C �C (1,096) 2,771 (1,096) 2,771 �C (29) (29) �C (6) 5,142 5,799 5,142 5,793 �C 3,371 3,371 递延税项 (9,012) (10,738) (19,750) 本年度所得税开支(抵免) �C (9,018) 8,513 (4,939) 8,513 (13,957) �C16�C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两个年度 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计算。 其他司法管辖地区之税项乃根据相关司法管辖地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本集团旗下中国 附属公司之税率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为25%。 9.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本集团不再为OmasSRL(「Om a s」, 於意大利注册成立 之公司,为本集团拥有90.1%权益之附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Omas因无力 偿债而终止经营,Omas股东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通过决议案将 Omas解散及清盘,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并於当日失去Omas之 控制权。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该业务分部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a)已终止经营业务及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年内亏损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C 12,410 销售成本 �C (17,859) 毛损 �C (5,449)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C 41 销售及经销费用 �C (3,637) 行政费用 (3,091) (6,720)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C (5,981) 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C (25,247)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C (2,271) 经营业务亏损 (3,091) (49,264)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之亏损(b) (24,664) �C 除税前亏损 (27,755) (49,264) 所得税抵免 �C 9,018 一间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年内亏损 (27,755) (40,246) �C17�C 已终止经营业务年内现金流量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 (4,422) (10,908) 来自投资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 �C (754) 来自融资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4,422 8,577 现金流出净额 �C (3,085) 就呈列已终止经营业务而言,可资比较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及相关附注已经重新呈列,犹如於年内已终止经营业务已於比较期间 开始时终止。 (b)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之收益及 取消合并所产生现金流出净额载列如下: 附属公司取消合并之亏损 千港元 物业、机器及设备 10,189 存货 9,537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2,157 银行结余及现金 760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6,310) 应付中层控股公司款项 (73,832) 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6,063) 递延税项负债 (1,926) (65,488) 非控股权益 6,557 解除汇兑储备 6,454 本集团应占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负债净额 (52,477) 应收一间取消合并附属公司款项之减值亏损 77,141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之亏损 24,664 �C18�C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所产生现金流出净额 千港元 一间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60 10.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建议派付股息(二零一五年: 无),而自报告期末起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11.每股亏损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年内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5,224 163,364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27,449 36,262 32,673 199,626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451,771,000 1,692,291,000 并无就一项摊薄而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所 呈列每股基本亏损金额作出调整,乃由於尚未行使购股权之影响会减少 每股基本亏损。 �C19�C 12.物业、机器及设备 家�h、 租赁土地 机器及 装置及 及楼宇租赁装修 设备办公室设备 汽车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39,269 7,920 4,364 3,768 5,524 60,845 汇兑换算 (4,627) (247) (407) (323) �C (5,604) 添置 �C 943 628 341 �C 1,912 收购附属公司时添置 �C 1,454 �C 422 �C 1,876 出售 �C (160) (158) (21) �C (339) 报销 �C �C (78) (2) �C (80)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34,642 9,910 4,349 4,185 5,524 58,610 汇兑换算 (1,978) (414) �C (18) �C (2,410) 添置 �C 269 �C 343 410 1,022 报销 �C �C �C (913) �C (913)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 (32,664) �C (4,349) (2,512) �C (39,525)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C 9,765 �C 1,085 5,934 16,784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1,353 6,097 2,087 1,539 2,285 13,361 汇兑换算 (572) (221) (208) (175) �C (1,176) 年内拨备 1,252 1,795 775 236 482 4,540 於出售时抵销 �C �C (32) (2) �C (34) 已确认减值亏损 21,803 �C 1,727 1,717 �C 25,247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23,836 7,671 4,349 3,315 2,767 41,938 汇兑换算 (1,361) (289) �C (13) (1) (1,664) 年内拨备 �C 962 �C 298 480 1,740 於报销时抵销 �C �C �C (737) �C (737) 於一间附属公司取消 合并时抵销 (22,475) �C (4,349) (2,512) �C (29,336)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C 8,344 �C 351 3,246 11,941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C 1,421 �C 734 2,688 4,843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0,806 2,239 �C 870 2,757 16,672 �C20�C 13.商誉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663,951 收购附属公司 79,317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743,268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时拨回 (138,133)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605,135 累计减值亏损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634,396 年内确认 79,317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713,713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时拨回 (138,133)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575,580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29,555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29,555 减值测试: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上述商誉已获分配至个别现金产生单位(「现金 产生单位」)。於报告期末,商誉之账面值(扣除累计减值亏损)分配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内销―其他 29,555 29,555 29,555 29,555 �C21�C 内销―其他 与JoyCharmHoldingsLimited相关之商誉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本集团收购 该业务时产生。 内销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按其使用价值计算厘定,而该等计算根 据管理层批准涵盖五年期间之财务预算作出之现金流量预测。厘定二零 一六年使用价值之方式与二零一五年所采用者相类似。 计算使用价值所采用之主要假设为贴现率、增长率及预算收入。所采用税 前贴现率为25.2%(二零一五年:26.1%),以反映有关现金产生单位之特定 风险。已使用3%(二零一五年:3%至5%)之增长率。超过五年之现金流量按 稳定增长率3%(二零一五年:3%)预测。预算收入乃根据过往经验以及预 期经济及市况之未来展望而厘定。根据中证编制之估值报告,年内并无确 认任何减值亏损(二零一五年:无)。董事相信,可收回金额依据之主要假 设未来可能出现之任何合理变动不会导致该单位之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 金额。 �C22�C 14.无形资产 开采权 分销权 商标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i) (附注ii) (附注iii) 成本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351,173 54,924 45,607 451,704 汇兑换算 (11,326) (1,771) (5,310) (18,407) 收购附属公司时添置 �C 72,787 �C 72,787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339,847 125,940 40,297 506,084 汇兑换算 (16,864) (2,638) �C (19,502)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 �C �C (40,297) (40,297)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322,983 123,302 �C 446,285 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260,248 41,460 38,878 340,586 汇兑换算 (8,428) (1,555) (4,562) (14,545) 年内拨备 �C 26,803 �C 26,803 确认减值亏损 1,150 30,238 5,981 37,369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252,970 96,946 40,297 390,213 汇兑换算 (12,293) (2,607) �C (14,900) 年内拨备 �C 10,167 �C 10,167 於一间附属公司取消 合并时抵销 �C �C (40,297) (40,297) 减值亏损拨回 (13,748) (10,269) �C (24,017)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226,929 94,237 �C 321,166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96,054 29,065 �C 125,119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86,877 28,994 �C 115,871 �C23�C 附注: (i)本集团於过往年度业务合并中取得赤峰市国土资源局授予於中国内 蒙古若干地区金矿进行勘探之开采权。由於金矿尚在开发阶段且并未 开展开采活动,故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并无作出摊销拨备。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管理层已委聘中证就开采权之减值检讨对 开采权进行估值。由於未来收入来源仍不确定,中证采纳市场法,而 可收回金额乃根据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厘定。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乃根据 与所收购开采权类似之资产之可资比较交易价厘定。开采权之公平值 减出售成本为公平值等级之第3级。估值技术与过往年度并无变动。根 据估值报告,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已确认减值亏损拨 回约13,74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减值亏损1,150,000港元),主要由於黄 金价格上升所致。 (ii)分销权包括: (a)分销权与一名独家分销商根据LuxuryTimepieces(HK)Limited与深圳 琪晶达签署之分销协议於香港、澳门及中国就营销、分销、宣传、 推广及销售使用古驰商标产品有关。分销协议自二零一一年一月 一日起为期五年。摊销乃於商标之剩余可使用年期按直线法计提 拨备。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分销权已全面摊销。 (b)本集团於上年度业务合并中取得分销权,乃有关根据SowindSA与 瑞时钟表(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之分销协议取得於香港、澳门、中国 及台湾之芝柏(GIRARD�CPERREGAUX)及尚维沙(JEANRICHARD() 统 称「该等品牌」)产品之独家权利。分销协议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起为期两年,可进一步重续两年。摊销乃於商标之剩余可 使用年期按直线法计提拨备。管理层委聘中证就分销权进行估值 以检讨减值。中证采纳收入基准法项下多期超额盈余法(「 多期超 额盈余法」),使用根据管理层所批核涵盖截至分销协议届满止2.3 年期间之财务预算得出之预期现金流量预测。根据中证编制之估 值报告,其可收回金额大於账面值,因此,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止年度已确认减值亏损拨回约10,26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C24�C 减值亏损30,238,000港元)。拨回之原因主要是由於估计奢侈品需求 增加而令未来收入流量增加。 导致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确认重大减值亏损之关键 因素主要归因於下列事宜导致未来收入流量大幅减少: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瑞士法郎汇价突然飙升,导致欧元 及日圆相应大幅贬值。因此,该等品牌於欧洲及日本之定价较 中国、香港及台湾低廉最少20%。上述地区之经销商因而拒绝 向本集团采购新产品。分销业务陷入停滞。 导致减值之原因及事件详情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 日之公布中披露。 计算分销权价值所采用之主要假设为贴现率、增长率及预算收入。 所采用贴现率为18.4%(二零一五年:19.1%)以反映有关现金产生单 位之特定风险。预算收入乃根据过往经验及预期经济及市场景况 之未来展望而厘定。 (iii)本集团於过往年度业务合并中取得商标,并於欧洲注册,以销售不同 种类消费品(主要为「Omas」商标之奢侈品)。由於商标之剩余可使用年 期介乎六至八年,且可於届满後续期,管理层认为有关商标有无限可 使用年期。有关商标将不会摊销,直至其可使用年期被厘定为有限。 由於Omas清盘,故商标之账面值已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 度全面减值,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取消合并。 �C25�C 15.应收或然代价 按公平值 附注 千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i) 118,246 溢利保证补偿 (i) (120,000) 应收或然代价收益 (i) 1,754 收购附属公司 (ii) 10,494 公平值变动 53,277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63,771 公平值变动 (24,593)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39,178 (a)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所持按第三级公平值计量之应收或然代价 之收益或亏损约为24,59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3,277,000港元)。 (b)於损益确认之收益或亏损总额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中按应 收或然代价之公平值变动呈列。 附注: (i)应收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与OmasInt’l 之收购事项及其前拥有人就Omas Int’l 截至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 个财政年度所作出纯利总额120,000,000港元之溢利保证有关。由於 OmasInt’l 之卖方尚未达致溢利目标,故已取得补偿金额120,000,000港元, 因此,已就结算时产生之差异确认收益约1,754,000港元(见附注5)。 (ii)应收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与SinoforceGroup之卖方及张金兵就截至二零 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作 出之溢利保证69,000,000港元有关。 溢利保证补偿安排规定SinoforceGroup前拥有人向本集团保证,Sinoforce Group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财政年度之除税後纯利总额不少於69,000,000港元。倘未能於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达致纯利总额合共69,000,000港元,则前拥有人可 选择:(i)按公式( 补偿金额=(69,000,000港元―实际纯利 )x2)以现金向 本集团补偿纯利总额之缺额;或(ii)按公式(代价股份经调整数目=实 际纯利�u69,000,000港元x1,623,529,411股股份)向下调整托管代理於付款 日发放予前拥有人或其代名人之代价股份实际数目。 �C26�C 应收或然代价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之公平值乃基於中 证采用蒙特卡罗模拟法所进行估值厘定。 由於收购SinoforceGroup之有关溢利保证涵盖逾一年期间,故须评估更多 交易以达致结果。蒙特卡罗模拟法因可提供可能得出数值之分布而获采纳。 透过假设概率分布,变数可有产生不同结果之概率。概率分布提供更实际 方法说明结果变数不明朗因素。 计算应收或然代价公平值所用变数及假设乃基於管理层之最佳估计。应 收或然代价随若干主要假设之不同变数变动。 输入数据增加 输入数据增加 对公平值 对公平值 二零一六年 之影响 二零一五年 之影响 溢利保证金额 69,000,000港元 69,000,000港元 蒙特卡罗模拟法之输入数据 溢利标准偏差数值 61% 增加 49.7% 增加 贴现率 0.53% 减少 0.53% 减少 距离支付日期之时间 1.67 减少 2.67 减少 16.已付按金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就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已付订金(附注) 254,193 �C 租金按金 1,068 �C 255,261 �C 附注:有关订金乃就收购香港裕�嘤邢薰�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而支付予一 名独立第三方,详情载於附注25(a)。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 完成。订金为免息及无抵押。 �C27�C 17.应收贷款及利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借贷业务之应收贷款及利息 539,531 206,870 计入流动资产之即期部分 (260,780) (206,870) 计入非流动资产之一年後到期款项 278,751 �C 本集团致力对其未收回之应收贷款及利息维持严格监控以将信贷风险减 至最低。授出贷款须经由管理层批准,并将定期检讨收回过期结余之可能 性。 客户有责任根据相关合约条款还款。利率乃於评估多项因素後厘定,包括 借款方之信贷质素及还款能力、抵押品以及整体经济趋势。应收贷款按介 乎12%至21.6%(二零一五年:12%至21.6%)之合约年利率收取利息,合约到 期日於6至36个月以内。 本公司董事认为应收贷款及利息之公平值与其账面值并无重大差异。 於报告期末按到期日计算应收贷款及利息之到期情况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 260,780 206,870 1至3年 278,751 �C 539,531 206,870 �C28�C 於报告期末按到期日计算应收贷款及利息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尚未到期或减值 539,531 206,870 於报告期末,应收贷款及利息并未逾期亦无减值。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 变动,有关结余仍被视为可全部收回,故本公司董事认为毋须就该笔应收 贷款及利息计提减值拨备。 18.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 69,182 118,610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706) (69,668) 68,476 48,942 按金 5,976 6,284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4,779 48,063 应收一间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款项(附注i) 6,307 �C 应收一名关连方之款项(附注ii) �C 60,000 27,062 114,347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522) (34,106) 26,540 80,241 95,016 129,183 附注: (i)有关款项为免息、无抵押及无固定还款期。 (ii)有关款项指应收Hengdeli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之溢利保证补偿(附 注15(i))之结余,为免息、无抵押及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年度悉数结清。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账面值为24,11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8,667,000港元)之若干应收贸易账款已就本集团获授之短期银行借款质押。 �C29�C 应收贸易账款包括应收关连方款项4,01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304,000港元)。 根据正常业务过程,有关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订有付款期。 本集团一般给予既有客户之信贷期介乎30日至120日。此外,就若干已建 立长期业务关系及过往还款记录良好之客户而言,本集团可能给予较长 信贷期。本集团严格监控未偿还之应收款项。高级管理层定期检讨逾期结 余。 按确认销售日期,於报告期末之应收贸易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至30日 42,204 39,791 31至60日 9,756 4,248 61至90日 2,393 1,687 90日以上 14,123 3,216 68,476 48,942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未逾期且并无减值之应收贸易 账款分析如下: 已逾期但并无减值 未逾期且 总计并无减值 1至30日 31至60日 61至90日 90日以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68,476 42,204 9,756 2,393 106 14,017 於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 48,942 39,791 4,248 1,687 3,185 31 未逾期且并无减值之应收款项与为数众多之不同客户有关,此类客户近 期并无拖欠还款记录。 已逾期但并无减值之应收款项涉及多名与本集团维持良好记录之独立客户。 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原因为信贷质 素并无重大变动,且该等结余仍被视为可悉数收回。本集团并无就此等结 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C30�C 应收贸易账款之已确认减值亏损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69,668 37,441 汇兑换算 (37) (28) 年内确认 �C 32,255 报销为不可收回款项 (66,654) �C 一间附属公司取消合并时抵销 (2,271) �C 於年末 706 69,668 其他应收款项之已确认减值亏损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34,106 1,659 汇兑换算 (10) (13) 年内确认 532 32,460 报销为不可收回款项 (34,106) �C 於年末 522 34,106 19.应付贸易账款 本集团一般获供应商给予介乎30日至120日之信贷期。 按所采购货品之收货日期,於报告期末之应付贸易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至30日 31,521 31,975 31至60日 11,848 �C 61至90日 15 2 90日以上 47 �C 43,431 31,977 �C31�C 20.股本 普通股数目 金额 千股 千港元 法定: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每股面值0.01港元) 10,000,000 100,000 股份合并(附注ii) (9,000,000) �C 1,000,000 100,000 增加(附注ii) 9,000,000 900,000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每股面值0.1港元) 10,000,000 1,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6,549,041 65,490 透过收购附属公司发行股份(附注i) 1,623,529 16,235 股份合并(附注ii) (7,355,313) �C 进行公开发售时发行股份(附注iii) 1,634,514 163,452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2,451,771 245,177 附注: (i)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公司按市场报价0.087港元发行1,623,529,411 股代价股份,以收购SinoforceGroup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 (ii)本公司股本重组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生效,涉及(1)实施股份合并 ―基准为每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合并为一股 每股面值0.1港元之股份(「合并股份」);(2)增加法定股本,由100,000,000 港元(分为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合并股份)增至1,000,000,000 港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合并股份)。 (iii)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本公司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合并股 份获发两股发售股份之基准完成公开发售,已发行1,634,514,070股股份。 公开发售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487,100,000港元,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 营运资金。 (iv)所有於年内发行之股份於所有方面均与现有股份具同等地位。 �C32�C 21.资产抵押 於报告期末,下列本集团资产已就本集团获授信贷融资予以抵押。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 24,111 18,667 交易性投资 43,340 �C 67,451 18,667 22.经营租约安排 本集团作为租户 本集团按经营租约安排租赁若干物业。租约经磋商後年期介乎三至十年。 本集团并无於租期届满时购买租赁资产之选择权。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根 据不可撤销经营租约之最低未来租金付款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年内 6,691 8,452 第2年至第5年(包括首尾两年) 9,741 6,097 5年後 15,877 �C 32,309 14,549 23.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就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作出之承担 ―已授权但未订约 3,416 �C ―已订约但未拨备 4,584 �C 8,000 �C �C33�C 24.或然负债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25.报告期後事项 (a)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一份有条 件买卖协议,以按现金代价人民币219,000,000元(相当於约254,193,000港元) 收购香港裕�嘤邢薰�司(「裕�唷梗┤�部已发行股本(「收购事项」)。裕�嗉� 其附属公司(统称「裕�嗉�团」)主要从事物业投资,拥有位於中国辽宁 渖阳之一幅土地、别墅及综合楼。本集团已就收购事项向卖方支付人 民币219,000,000元(相当於约254,193,000港元)作为订金(见附注16)。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由於完成之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故收购事 项经已完成。收购事项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九月 二十九日及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之公布。 於批准刊发综合财务报表当日,由於裕�嗉�团商誉及无形资产(如有) 之公平值评估尚未完成,故上述业务合并之初步会计尚未完成,因此, 无法披露裕�嗉�团於完成日期之财务资料。 (b)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本集团与一名关连人士订立有条件买卖协 议(「协议」),以按代价588,000,000港元收购盛力国际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60%股权,代价将透过按发行价每股本公司代价股份0.3港元发行及配 发1,960,000,000股代价股份之方式支付(「 建议收购事项」)。 根据协议, 有关事项须待若干条件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最後截止日期」) 前达成後,方告完成。於完成收购一间物业发展公司广州侨谊房产开 发有限公司78%股权後,目标公司将间接拥有位於中国广州之物业作 发展用途。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建议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一项主要交易。由 於张金兵先生全资拥有之目标公司卖方为一名关连人士,故建议收购 事项亦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建议收购事项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之公布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之 通函。 �C34�C 建议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获 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本集团与卖方订 立第二份补充协议,将最後截止日期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 後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於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日期,建议收 购事项尚未完成,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後方可作实。董事现正评 估建议收购事项对本集团构成之财务影响。 业务回顾及前景 监於中国奢侈品市场增长放缓,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止年度内销业务之营业额由去年约345,500,000港元增加4.7%至约 361,80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借贷分部之利 息收入由去年约7,300,000港元增加322.5%至约30,700,000港元。截至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证券投资分部录得亏损约20,200,000 港元,去年则为亏损约42,300,000港元。年内股东应占亏损约为 32,700,000港元,去年则为199,6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关闭位於意大利表现 未如理想之制造业务「OMAS」,并於年内将其附属公司Omas SRL取 消合并。已终止经营业务项下产生及呈列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亏 损27,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0,200,000港元)。 为进一步分散收入来源,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本集团订立买 卖协议,以收购盛力国际有限公司60%股权,於完成收购广州侨谊 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後,该公司将间接持有一幅位於中国广东省广 州市黄埔区之地块的78%权益。收购事项代价为588,000,000港元,将 透过本公司於收购事项完成时按发行价每股0.30港元,向卖方配发 及发行1,960,000,000股入账列作缴足之新股份偿付。 此外,於二零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本集团成功收购裕�嘤邢薰�司全部股权,该 公司间接持有1)一幅位於中国辽宁渖阳棋盘山开发区总地盘面积 �C35�C 为64,621平方米之旅游用地的全部权益;2)三幅位於中国辽宁渖阳 大东区总面积为19,096平方米之工业用地的61.52%权益;及3)一幅 位於中国辽宁渖阳大东区东贸路之工业用地的54.1%权益。收购事 项代价为人民币219,000,000元,以现金偿付。 黄金开采业务方面,赤峰金矿之生产进度因耗用长时间(i)编制环 境影响评估报告;(ii)与中国采矿公司检讨及磋商采矿设施基建之 建筑成本;及(iii)遵照中国安全规例修订生产计划而有所延误。本 集团将继续进行所需工作,务求於不久将来带来收益贡献。 展望将来,预期中国及香港奢侈品市场环境将仍然充满挑战,本 集团将继续严谨管理开支及物色新投资机遇以应对现时市场环境, 并抱持审慎态度持续检讨业务策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持续经营业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 度,本集团营业额由去年 352,800,000港元按年增加11.3%至约392,500,000港元。营业额包括来 自内销业务之货品销售361,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45,500,000港 元)、借贷业务利息收入30,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300,000港元) 及上市权益性证券之股息收入3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 本集团毛利为121,000,000港元,而去年则为86,800,000港元。增加主 要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借贷业务利息收入增加, 以及存货报销减少约12,200,000港元。年内股东应占亏损为5,200,000 港元,而去年则为163,400,000港元。亏损包括应收或然代价之减值 及交易性投资之公平值亏损,合共33,300,000港元。 �C36�C 年内录得应收或然代价公平值变动之亏损24,600,000港元,而去年 应收或然代价公平值变动之收益则为53,300,000港元,反映截至二 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卖方作出之可能溢利补偿变动。所用 主要假设之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於证券投资业务录得 公平值亏损8,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2,300,000港元)及出售亏损 约11,5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交易性投资之亏损乃由於自二 零一五年七月以来金融市场动荡所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销售及经销费用由截至二零 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31,300,000港元增加28.2%至约40,100,000港元。 增加主要由於年内钟表分销业务之营销活动增加。行政费用由去 年同期41,500,000港元增加13.1%至46,900,000港元。行政开支增加乃 由於年内录得基於股份之付款1,600,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零),有 关款项与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发行购 股权有关。 已终止经营业务 一间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年内亏损为27,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40,200,000港元),有关款项与OmasSRL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清盘有关。 有关一间取消合并附属公司之亏损详情载於附注9。股东应占亏损 约为27,4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6,300,000港元)。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股东应占亏损约为32,700,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199,600,000港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产负债比率 於回顾年度,财务费用为3,9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则为4,300,000 港元。 �C37�C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应收或然代价约为39,200,000港元,而去 年同期则为63,800,000港元,有关款项与卖方就收购SinoforceGroup Limited作出之溢利保证有关。 本集团流动资产净值由1,320,000,000港元减少至757,000,000港元。流 动资产净值包括存货328,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78,500,000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约95,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29,200,000港元)、应收贷款及利息260,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06,900,000港元)以及交易性投资43,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6,900,000 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159,90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758,900,000港元),流动负债则约为130,7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125,600,000港元)。现金及银行结余减少599,000,000港元主 要由於(i)年内借贷业务之应收贷款及利息增加332,700,000港元;及(ii) 收购裕�嘤邢薰�司之已付订金人民币219,000,000元(约254,200,000港 元),有关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完成。 本集团之存货周转期、应收贸易账款周转期及应付贸易账款周转 期分别为442日、69日及58日。整体而言,周转时间与本集团所授予 客户信贷期之相关政策贯彻一致,并符合自供应商取得之信贷期。 年内,本集团营运业务及投资活动之资金来自经营现金流入及计 息借款。本公司之资本架构纯粹由股本组成。於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 日,本集团之股东权益达1,433,200,000港 元(二零一五 年: 1,490,800,000港元)。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计息银行借款总额约为 40,6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1,100,000港元)。计息银行借款主要用 作营运资金用途,并按商业借款利率计息。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 无)。 �C38�C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董事会按认购价每股发售股份0.3港元发行 1,634,514,070股发售股份筹集约490,400,000港元(扣除开支前)。本公 司之公开发售基准为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合并股份获发两股发 售股份。公开发售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五年二月四 日及二十五日之公布,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 日之通函。 公开发售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487,2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本集团已使用约200,000,000港元於采购现有及新收购品牌 之存货、约200,000,000港元用於借贷业务及约87,200,000港元用作本 集团一般营运资金。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全部公开发售所 得款项已获动用。 末期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二 零一五年:无)。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之目标为透过优化债务及股本平衡,确保本集团 旗下实体可继续持续经营,并为拥有人带来最大回报。管理层透 过考虑资本成本及各级别资本之相关风险检讨资本架构。就此, 本公司将透过按其认为合宜合适派付股息及发行新股份平衡其整 体资本架构。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资产负债比率为11.1%(二零一五年:10.3%)。该比率乃按债务总额 除资本总值计算。 资本承担 有关资本承担之详情载於附注23。 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除下文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并 无有关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C39�C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 日,本集团订立买卖协 议,以代价 588,000,000港元收购盛力国际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60%股权。收 购事项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获 批准。收购事项尚未完成,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後方可作实。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代价人民 币219,000,000元收购裕�嘤邢薰�司及其附属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事 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完成。 外汇风险 年内,本集团之销售及采购大部分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计值。本 集团承受若干外汇风险,惟预期日後货币波动不会造成严重营运 困难或流动资金问题。然而,本集团将会持续监控其外汇状况,并 於有需要时对冲来自向海外供应商采购产品之合约承担产生之外 汇风险。 雇员及酬金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员工总数为81名( 二零一五年: 87名)。雇员薪酬符合市场趋势,并配合每年定期检讨之业内薪酬 水平及个别雇员表现。 资产抵押 有关资产抵押之详情载於附注21。 报告期後事项 有关报告期後事项之详情载於附注25。 �C40�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包括首 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届时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之 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所 有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 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22 楼)办理登记手续。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年度,本公司概无赎回其任何股份,而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 司亦概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之守 则条文,惟以下偏离情况(守则条文第E.1.2条)除外: 首席执行官已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六年股东周 年大会」)以回答股东提问及收集其意见。尽管其他董事因须处理 其他公务而未能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惟彼等之代表、 公司秘书及核数师均已出席大会并於会上回答提问。 首席执行官已出席年内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而其他董事因须处 理其他公务而未能出席,惟公司秘书及相关财务顾问之代表均已 出席大会并於会上回答提问。 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之进一步资料,载於本年报之企业管治 报告。 �C41�C 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标准守则。於回顾年度,本公司 已就任何不遵守标准守则之事宜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彼 等均确认,已完全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按守则之规定设立审核委员会,以检讨及监察本集团之 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审核委员会现时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组成,而彼等已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独立核数师之工作范畴 本集团核数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就有关本集团截至二 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业绩之初步公布所载数字与本集团本 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列数额核对一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就此履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 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所进行之核 证委聘,因此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就初步公布发表任 何保证。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公司之内部监控系统及风险管理程序,以及负 责检讨本公司内部监控之成效。董事会已对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 之成效进行检讨,并对此感到满意。 �C42�C 本集团致力於识别、监察及管理与其业务活动有关之风险。本集 团之内部监控系统旨在合理保证无重大错误陈述或损失,并管理 及消除有关营运系统故障及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该系统包括清 晰划分职责之明确管理架构及现金管理系统(例如银行账户之每 月对账)。 董事会检讨本集团重要内部监控之成效,并认为本公司会计及财 务申报职能之可用资源及人员资格充分足够。根据董事会获提供 之资料及其本身观察所得,董事会对本集团目前之内部监控感到 满意。 刊发年报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所有资料之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www.oluxe.com.hk)内登载及寄发予股东。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全体同仁,藉此机会感谢所有股东及员工於过 去十二个月勤勉奉献,亦在此向客户及业务夥伴对本集团之忠诚 支持表示由衷谢意。 承董事会命 奥立仕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金兵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金兵先生(主席)、何敬丰先生(联席主席)、 王志明先生(首席执行官)及俞斐先生,非执行董事为肖钢先生,及独立非执行 董事为谭炳权先生、李亦非博士及朱征夫博士。 �C43�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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