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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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 不 构成收 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 代 号:718)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所载之条件已获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日完成。
谨此提述太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公告(「该 公告」),内容有关配售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所载之条件已获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
及条件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完成。合共30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由配售代理
根据配售协议成功按每股配售股份1.20港元之配售价配售予不少於六(6)名承配人。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承配人及彼等之最终实益拥有人
(如适用)均为独立第三方。概无承配人因配售事项而已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定
义见上市规则 )。
本公司已收取之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所有相关成本、费用、开支及佣金
後)约为358,170,000港元。预期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於有关
投资机会出现时用作为未来收购事项提供资金。
本公司股权架构变动
下表载列於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之本公司股权架构变动:
股东�u董事 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柳骅博士(附注1) 50,000,000 1.11% 50,000,000 1.04%
桑康乔先生(附注2) 1,080,000 0.02% 1,080,000 0.02%
太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附注3) 2,614,929,222 58.07% 2,614,929,222 54.44%
TAICapitalLLC(附注4) 597,951,520 13.28% 597,951,520 12.45%
小计 3,263,960,742 72.48% 3,263,960,742 67.95%
公众-承配人 �C 0% 300,000,000 6.25%
公众-其他股东 1,239,316,566 27.52% 1,239,316,566 25.80%
总计 4,503,277,308 100.00% 4,803,277,308 100.00%
附注:
1.柳骅博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桑康乔先生为本公司一间中国附属公司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
3.太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由蔡华波先生全资拥有。
4. TAICapitalLLC由蔡华波先生全资拥 有。
承董事会命
太和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孟昭亿博士
香港,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孟昭亿博士、徐 可 先 生、叶非先生、柳骅博
士、陈伟松先生及王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冒康夫先生、高滨博士及刘艳女士。
完成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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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控股
2017-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