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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INFINITYDEVELOPMENTHOLDINGSCOMPANYLIMITED 星谦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40)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 全年业绩公布 星谦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 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同期的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 496,219 543,632 销售成本 (320,411) (362,929) 毛利 175,808 180,703 其他收入 4,012 3,731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1,260 8,180 其他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 (7,380) (5,330) 出售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之收益 6,766 �C 其他(亏损)�u收益 (1,065) 1,915 销售及分销成本 (49,167) (56,378) 行政费用 (93,637) (77,350) 营运溢利 36,597 55,471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的银行借贷利息 (1,036) (1,590)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溢利 5,183 3,843 除税前溢利 40,744 57,724 所得税开支 5 (3,585) (8,541) 年内溢利 37,159 49,183 每股盈利 7 �C基本 5.87港仙 7.96港仙 �C摊薄 5.86港仙 7.94港仙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溢利 37,159 49,183 其他全面收益: 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5,860) (10,687)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13) �C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重新分类至损益之汇兑差额 (2,157) �C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8,030) (10,687)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29,129 38,496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73,920 72,660 物业、厂房及设备 56,549 42,944 土地使用权 13,100 13,744 无形资产 8 12,157 30,488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 56,069 10,899 会籍债券 1,080 1,080 於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时支付的按金 9,636 2,360 非流动资产总额 222,511 174,175 流动资产 存货 54,633 70,855 贸易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9 148,745 147,230 其他金融资产 �C 7,380 受限制银行存款 21,556 21,977 银行及现金结余 105,513 94,350 330,447 341,792 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 14 �C 20,732 流动资产总额 330,447 362,524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52,440 60,327 应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4,723 761 银行贷款 44,913 24,214 即期税项负债 9,682 10,362 流动负债总额 111,758 95,664 流动资产净值 218,689 266,86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41,200 441,035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2,756 12,845 资产净值 428,444 428,19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6,317 6,426 储备 422,127 421,764 权益总额 428,444 428,190 �C3�C 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P.O.Box10008,Willow House,CricketSquare,GrandCaymanKY1-1001,CaymanIslands。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及澳门 特别行政区的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为香港干诺道中133号诚信大厦22楼2201�C2202室及澳门新 口岸北京街202A�C246号澳门金融中心16楼A-D室。本公司的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鞋履制造业所使用的胶 黏剂及相关产品以及买卖生产电子产品所用的胶黏剂。 本公司董事认为,AllReachInvestments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公 司的直接及最终母公司,而杨渊先生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 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披露规定。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常规编制,惟於会计政策另有提及者除外(例如按公平值计 量的投资物业及若干金融工具)。 3.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规定 (a)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所有与其经营业务有关并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开始的会计 年度生效的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采纳此等新 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导致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呈列及 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呈报金额产生重大变动。 �C4�C (b)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的新 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董事预期本集团将於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生效时於综合财务报表采纳该等准则。本集团现正评估(如适用)所有将於未来期间生 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潜在影响,惟目前尚无法确定该等新订及经修 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否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列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的收入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3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折旧及摊销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3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资产出售或注资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3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早应用。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早应用。 3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早应用。 4 於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早采纳。 (c)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 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9部有关「账目及审计」的规定於本财政年度实行。因此, 综合财务报表内若干资料的呈报方式及披露有所变动。 (d)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修订 联交所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发布经修订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有关修订关於适用於截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或之後会计期间的年报中的财务资料披露,并可提早应 用。本公司已采纳有关修订,因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中若干资料的呈报方式及披露有 所改变。 �C5�C 4.收益及分类资料 本公司执行董事定期按产品(包括硫化鞋胶黏剂相关产品、电子胶黏剂相关产品、其他鞋胶 黏剂、处理剂、硬化剂及其他产品)及地区检讨收益分析。本公司执行董事认为,制造、销售 及买卖胶黏剂的经营活动为单一经营分类。经营分类乃根据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一致的会 计政策编制并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定期检讨的内部管理层报告进行识别。本公司执行董事审 阅本集团的整体业绩以就资源分配作出决策。因此,并无呈列该单一经营分类的分析。 实体资料 以下为按产品划分的本集团收益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 -硫化鞋胶黏剂相关产品及其他鞋胶黏剂 340,726 364,546 -处理剂 49,372 55,435 -硬化剂 53,890 59,388 -电子胶黏剂相关产品 23,924 31,028 -其他 28,307 33,235 496,219 543,632 按客户所在地区划分的本集团外部客户收益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中国 177,958 227,150 -越南 255,560 253,241 -印尼 34,734 27,971 -孟加拉 27,967 35,270 496,219 543,632 年内,来自一名客户的收益为169,28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78,700,000港元),占本集团的总 收入约34%(二零一五年:33%)以上。 �C6�C 按地区划分的本集团非流动资产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509 728 中国 91,698 45,827 澳门 87,551 105,290 越南 40,745 20,047 印尼 1,901 2,269 其他 107 14 222,511 174,175 5.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年内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所得税」) 1,695 3,378 澳门补充税 1,543 2,182 越南企业所得税(「越南企业所得税」) 194 211 印尼企业所得税(「印尼企业所得税」) 334 1,126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257) �C 3,509 6,897 递延税项 76 1,644 3,585 8,541 中国企业所得税、澳门补充税、越南企业所得税及印尼企业所得税按各司法权区的相关法 律及法规以适用税率计算。 根据澳门的相关法例及法规,澳门附属公司须按最高税率12%缴付澳门补充税。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珠海市泽涛黏合制品有限公司(「珠海泽涛」)自二零零八年首个 盈利年度起计两年内可获豁免缴纳中国所得税,自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则获减半缴纳 所得税。税项减期後的适用所得税率为25%。 �C7�C 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联合通知财税(2008)第1号,仅珠海泽涛及中山信诺黏合 制品有限公司(「中山信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之前赚取的溢利在分派予外国投资者时 不受条例限制,可豁免预扣税。然而,自其後产生的溢利分派股息则须徵收10%的企业所得 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及27条以及其实施细则第91条由前述中国实体 预扣(如适用)。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所赚取的未分派溢利的递延税项负债已按10%的税 率累计。 根据越南相关法例及法规,ZhongBuAdhesive(Vietnam)Co.,Ltd.(「VietnamCentresin」)自二零 零六年首个盈利年度起计三年内可获豁免缴纳越南所得税,自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五年则 获减半缴纳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并未於香港产生或获得任何收入,故未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6.股息 年内,向股东宣派及派付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股份2.4港仙(二零一五年:二零一 四年末期股息1.7港仙),合共约15,16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131,000港元)。 董事建议派付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2.1港仙,惟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 作实。建议派付的末期股息约13,266,000港元乃按本公布日期已发行631,719,076股股份的基 准计算。 7.每股盈利 (a)基本 年内,每股基本盈利基於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及年内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约 633,670,967股(二零一五年:617,909,509股)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 37,159 49,183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633,671 617,909 每股基本盈利 5.87港仙 7.96港仙 �C8�C (b)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假设本公司所授出购股权所产生潜在摊薄普通股获全数转换後调整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构成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分母)。并无就盈利(分子)作 出调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 37,159 49,183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633,671 617,909 购股权获行使後普通股潜在摊薄影响(千股) 770 1,249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634,441 619,158 每股摊薄盈利 5.86港仙 7.94港仙 8.无形资产 会籍 配方 客户关系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1,596 1,600 40,000 43,196 汇兑调整 (46) �C �C (46)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550 1,600 40,000 43,150 汇兑调整 6 �C �C 6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556 1,600 40,000 43,156 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5 320 8,000 8,325 摊销 18 320 4,000 4,338 汇兑调整 (1) �C �C (1)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22 640 12,000 12,662 摊销 17 320 10,400 10,737 减值亏损 �C �C 7,600 7,600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39 960 30,000 30,999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的账面净值 1,517 640 10,000 12,157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的账面净值 1,528 960 28,000 30,488 �C9�C 无形资产指(i)已取得的已建立客户关系,可使用年期估计为10年。年内,本集团将客户关 系的估计可使用年期自10年更改为约5年。监於会计估计的是次变动,年内摊销开支增加 6,400,000港元。按此新估计,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摊销开支将增加6,000,000 港元,且客户关系将随後於该年度获悉数摊销;(ii)具有限及无限使用年期的已取得会籍; 及(iii)所获取的配方及知识,可使用年期估计为5年。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账面值乃 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如有)计算得出。 9.贸易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账款 116,521 118,857 应收票据 11,597 16,272 128,118 135,129 可收回增值税 3,638 1,869 其他应收款项 14,215 7,907 预付款 2,330 2,021 土地使用权 444 304 148,745 147,230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贸易条款主要为信用条款。信贷期一般介乎15至120日。 以下为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发票日期划分的账龄分析: 账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日 62,940 66,649 31至60日 34,657 35,773 61至90日 17,539 22,112 91至180日 9,376 9,383 181至365日 3,461 955 1年以上 145 257 128,118 135,129 �C10�C 10.贸易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账款 25,284 32,559 应付票据-有抵押 1,653 294 26,937 32,853 已收客户按金 1,141 1,246 应计费用 23,888 23,265 其他 474 2,963 52,440 60,327 本集团从供应商一般取得30至60日的信贷期。以下为贸易应付账款按收货日期划分的账龄 分析: 账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日 24,901 26,185 31至60日 1,830 6,138 61至90日 66 184 91至180日 101 339 181至365日 23 7 1年以上 16 �C 26,937 32,853 �C11�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年度」),本集团的营业额为约496,219,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543,632,000港元),较上一年度下降8.72%。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 利约为37,15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9,183,000港元),较上一年度下降约24.45%。 於本年度,除越南及印尼外,本集团其他区域的销售呈现下滑,产品售价亦相对 平稳。 於本年度,本集团分别录得毛利约175,80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0,703,000港元) 及除税前溢利约40,74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7,724,000港元(经重新分类))。 受惠於生产成本控制渐生成效,毛利率得以增加且录得出售分类为持作出售资 产之收益6,766,000港元。然而,经营溢利减少18,874,000港元,乃主要由於毛利、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减少以及销售及分销以及行政费用分别增加4,895,000港元、 6,920,000港元及9,076,000港元所致。 於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约37,15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9,183,000港 元)。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为5.87港仙及5.86港仙(二零一五年:7.96 港仙及7.94 港仙)。 业务回顾及展望 业务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制鞋厂所使用的胶黏剂、处理剂、硬化剂、硫化 鞋胶黏剂相关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生产电子产品所用的胶黏剂,该等产品为应用於 制鞋和生产电子产品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重要生产材料。胶黏剂用於黏合鞋履的各 个组成部分,包括外底、内底及鞋面;而硫化鞋胶黏剂则用於黏合硫化鞋履的各 个组成部分。处理剂用於上胶前鞋履部件(包括外底、内底及鞋面)的前处理。硬 化剂(乃一种固化剂)通过与胶黏剂混合使用以控制或加快胶黏剂的固化。电子胶 黏剂相关产品为用於黏合电子产品组件的重要材料。 �C12�C 分类资料 上文所载主要业务为本集团的单一经营分类。就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管理层会 按产品及地区检讨与分析收益。 产品 1.硫化鞋胶黏剂相关产品及其他鞋胶黏剂 於本年度,此分类产品的销售收入约为340,72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364,546,000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68.66%。 2.处理剂 於本年度,此分类产品的销售收入约为49,37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5,435,000 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9.95%。 3.硬化剂 於本年度,此分类产品的销售收入约为53,89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9,388,000 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10.86%。 4.电子胶黏剂相关产品 於本年度,此分类产品的销售收入约为23,92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1,028,000 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4.82%。 �C13�C 地区资料 1.中国市场 於本年度,以地区划分,中国市场的营业额较上一年度减少21.66%至约 177,95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27,150,000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35.86%。 董事预期,未来一年相关市场将继续下滑。 2.越南市场 於本年度,以地区划分,越南市场的营业额较上一年度增加0.92%至约 255,56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53,241,000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51.50%。 董事预期,未来一年相关市场将呈现平稳增长。 3.印尼市场 於本年度,以地区划分,印尼市场的营业额较上一年度增加24.18%至约 34,73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7,971,000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7.00%。 董事预期,未来一年相关市场将呈现平稳增长。 4.孟加拉市场 於本年度,以地区划分,孟加拉市场的营业额较上一年度减少20.71%至约 27,96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5,270,000港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5.64%。 董事预期,未来一年相关市场将保持平稳增长。 �C14�C 生产设施 1.珠海工厂 因应本集团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及中国市场的变化,已在珠海原有工厂进行第 二期扩建工程。管理层认为,第二期之扩建工程亦可以为未来集团发展OEM (委托加工)业务之产能需求做准备。年内,珠海工厂已开展相关建设工程, 包括增加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及增建厂房等。 2.中山工厂 中山工厂正处於重组及内部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中,以应对市场状况的变 动。 3.越南工厂 因应制鞋工业正在有序地向东南亚转移,为满足未来市场发展的需要,管理 层已决定,扩大越南工厂的原有规模设定。为满足现时的产能需求,越南新 厂现正进入最後建造阶段,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竣工并开展营运。 4.印尼工厂 本集团的印尼工厂现已正常运作,为当区客户提供稳定服务。 成本控制 本集团将会持续透过仔细检查,深入了解现时费用及资源运用的情况,并视需要 采取积极态度,改善内部管理,以达致有效控制及降低营运成本的目标。 �C15�C 研究及开发 本集团将一如既往,以环保为导向,不断投入及持续研发可满足市场需要的高质 产品,并将密切留意市场於未来的发展方向,抢先研究与开发符合行业未来发展 需求的产品。此外,本集团除与日本No-Tape技术合作及拥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外, 亦与数位行业内的资深技术专家(包括来自於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与地区)签 订技术合作协议,希望透过上述措施,巩固本集团在研发方面的实力,以维持在 行业内技术领先的地位。 展望 随着越南新厂的竣工及开始营运,董事对本集团未来一年的业绩增长较为乐观。 基於全球鞋履需求持续增长,及制造商对胶黏剂的品质需求更为严格使缺乏竞争 力的运营商得以淘汰,及鞋履品牌与制造商对使用环保水性胶黏剂产品之需求 迅速增加,以及制鞋业持续往成本较低之国家或地区扩充等现状,面对市场的快 速变化,本集团之前所作的区域布局已渐见成效。董事相信,上述市场环境的转 变,对本集团的销售业绩将会产生正面的帮助,并预期来年在传统制鞋胶黏剂产 品的销售将会保持平稳增长,而在亚洲新兴制鞋基地的销售增长会较为明显。本 集团会继续投入更多资源,加快�u深化推广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 凭藉本集团多年累积的稳固基础、被市场认同的高品质产品及研发�u改良产品的 能力,本集团仍会致力於保持制鞋业的业务持续健康增长,并会做好准备,随时 捕捉由经济复苏所带来的商机。同时,本集团亦会致力实践多元化发展的业务策 略,其中包括投放更多资源,加速发展代理业务及电子胶黏剂相关产品。此外, 集团亦会积极投资发展OEM(委托加工)业务,现时已与一国际知名企业签订OEM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并与中国知名企业订立谅解备忘录及合作协议,以探索参 与光伏项目的机会。本集团亦会继续发掘和物色具协同效应的投资机会,以扩阔 收入来源,巩固本集团面对未来市场变化及发展之基础,竭力为股东及员工带来 更大的回报。 �C16�C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营运资金需求主要以其内部资源及 银行融资拨付。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现金以及银行结余及存款、流动资产净值及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分别为约127,069,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116,327,000港元)、 约 218,68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66,860,000港元)及约441,2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441,035,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以平均利率为3.61%的浮动利率计息的总银行 借贷(不包括应付票据)约为44,91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214,000港元)。所有该 等已动用长期及短期银行借贷已由已抵押银行存款、土地及楼宇以及根据中期租 赁持有的投资物业作抵押。 本集团的总银行借贷主要以港元计值,主要用作业务扩充、资本开支及营运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增加约254,000港元至约 428,444,000港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负债比率(以总借贷除总资产 比率计算)约为0.08(二零一五年:0.05)。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根据一般授权进行的先旧後新配售事项(「先旧後新配 售事项」,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之公布)的所得款项净 额约77,000,000港元中,先旧後新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约35,000,000港元之余 下结余已用作本集团年内购买原材料的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本集团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采纳之购 股权计划(「二零一零年计划」)按每股1.30港元向一名合资格人士授出6,000,000份 购股权,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零年计划下的该等6,000,000份购股 权尚未获行使。 年内,本公司进一步购回11,860,000股普通股并注销12,860,000股股份,其中1,000,000 股股份已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购回。截至本公布日期,合共 16,600,000股普通股已购回及注销。 於年内,本公司因行使购股权而按每股0.90港元的行使价发行1,948,000 股普通股。 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753,000港元,其中19,000港元计入股本,而2,278,000港元则计 入股份溢价,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储备减少544,000港元。 �C17�C 除「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所披露者外,本公司的股本并无其他变动。 重大投资 於二零一四年,本集团收购BlueSkyEnergyEfficiencyCompanyLimited(「BlueSky」, 连同其附属公司,「BlueSky集团」)的2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是(i)为商业及工 业楼宇、酒店及住宅物业提供应用及安装节能系统及光伏项目;及(ii)研发及销售 环境化工涂料产品。 为保障本公司股东整体最佳利益,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五月收购的BlueSky集团 包含溢利保证,其担保BlueSky集团於收购事项完成後未来两年的溢利不会少於 30,000,000港元。倘溢利保证未能达成,本集团将收取最多21,000,000港元的补偿 金,该金额相当於收购事项的代价。由於已达成溢利保证,其他金融资产之结余 约7,380,000港元已於损益内确认为其他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 年内,BlueSky集团成功出售一份节能合约,录得收益约15,000,000港元,并已逐步 多元化投资於光伏项目。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与中国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及 ShinyMeadowLimited(「卖方」)订立协议,以代价40,000,000港元增购BlueSky全部已 发行股本中的20%。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完成收购事项後,本集团所持BlueSky 股权由20%增至40%,并以现金支付及内部资源拨付。 监於逐步推进BlueSky集团由节能合约多元化投资於光伏项目取得良好进展,本 集团预期其可於不久将来带来正面贡献。 �C18�C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本公司就光伏发电项目的潜在合作与株洲变流技术国 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株洲变流中心」)订立无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及与 湖南城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订立无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交易详情於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的公布披露。项目的总投资成本为人民币13,900,000 元,其中70%(人民币9,730,000元)由本公司贡献,并将以内部资源拨付。年内,并网 光伏发电项目已竣工,现正在接入公用电网。由於本集团可能考虑出售该项目, 故该投资已被分类为其他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无法律 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拟成立合营企业以经营能源管理合约业务,为中国电信基 建及系统提供节能解决方案。预计目标客户为中国电信营运商的省级附属公司。 订约方正在磋商合营企业安排的条款。交易详情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 二十一日的公布披露。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合营企业安排的条款已终止。 除「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本年度并无其他重大投资。 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独立买方订立售股协议, 据此,本集团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收购持有中部树脂(广州)有限公司100%权益的 YouChengDevelopmentsLimited(「已出售附属公司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 为人民币20,800,000元,并录得收益6,766,000港元。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出售 事项完成後,已出售附属公司集团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故已出售附属公司 集团的财务资料不再於本公司的账目综合入账,该出售事项并不构成上市规则项 下的须予公布交易。 除「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本年度并无其他重大收购及出 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活动。 �C19�C 雇员资料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雇用合共405名(二零一五年:414名)雇员。本 集团的政策为提供及定期检讨其雇员的薪酬水平、绩效奖金制度及其他额外福利 (包括社会保险及公司赞助的培训),以确保薪酬政策於相关行业内具有竞争力。 年内,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65,36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4,956,000港元)。 为鼓励或奖赏合资格人士对本集团作出贡献及使得本集团能够聘请及挽留对本集 团具价值的人力资源,本公司已采纳二零一零年计划,据此,本公司可向合资格 人士授出购股权,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团雇员、董事及顾问。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年内概无向雇员授出购股权。除1,948,000份购股权已由其持有人行使及280,000份 购股权已失效外,本年度概无购股权根据二零一零年计划获行使。截至二零一四 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二零一零年计划向董事及员工授出5,480,000份 购股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尚有2,468,000份根据二零一零年计划授予董 事及本集团雇员的购股权未获行使。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土地使用权、土地及楼宇以及根据中期租赁持有的 投资物业的若干权益约73,20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5,826,000港元)及银行存款 21,55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1,977,000港元)已抵押予银行以获取授予本集团的银 行借贷合共约44,91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214,000港元)。 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及预计资金来源 除「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所述者外,於本公布日期,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的未 来计划。 然而,管理层将持续关注业界的发展及经营情况。遇到合适的对象�u机遇时,其 将寻求与本集团带来协同效应的公司�u项目进行投资。此外,管理层在其认为对 本集团的未来发展及前景有利的情况下亦可能投资新业务项目。监於目前市况不 明朗,管理层可能考虑以集资或贷款形式为未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零年七月二 十九日之招股章程内提及的新项目提供资金,并预留内部资源支持其核心业务。 �C20�C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拥有外币销售额,且若干金融资产及负债乃以外币计值(主要为人民币、 新台币、越南盾、印尼卢比及美元),故本集团须承担风险。本集团预期港元兑外 币的任何升值或贬值可能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无使 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之用。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有关的资本承担 约24,90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0,972,000港元)。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报告期後事件 除「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後及直至本公布日期止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报告期後事件。 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2.1港仙,惟 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方可作实。 �C21�C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公司进一步购回11,860,000股普通股并注 销12,860,000股股份,其中1,000,000股股份已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购回。截至本公布日期,合共16,600,000股普通股已购回及注销。截至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购回股份详情如下: 已付及 每股价格 其他费用 普通股数目 最高 最低 总代价 千股 港元 港元 千港元 二零一五年十月 4,208 1.45 1.38 5,962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7,652 1.40 1.30 10,269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 上市证券。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作出具体 查询後,全体董事均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内彼等已一直遵 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买卖标准。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於年内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载列的 守则条文,惟下文讨论的偏离情况除外: 守则条文第A.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能应分开,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本 公司就本条文有所偏离,因杨渊先生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职位。杨先生为本集团 的创始人,於胶黏剂相关行业具有逾22年经验。董事相信,将两个职能集中於同 一人士,可为本集团提供强大一致的领导,方便本集团业务策略的发展及执行, 对本集团有利。董事将持续检讨目前架构的有效性,评核是否需要将主席与行政 总裁的职能分开。 �C22�C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汤庆华先生(审核 委员会主席)、陈永佑先生及陆东全先生。 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审阅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 度。审核委员会已会同本集团的外部核数师审阅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常规 以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财务报表。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获得的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深知,截至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一直保 持上市规则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刊发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载有本公布所载本公司所有资料(包括截至二零一六年九 月三十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业绩)的二零一六年年报将适时刊登於本公司网站 (www.infinitydevelopment.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 承董事会命 星谦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唐耀安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杨渊先生、叶展荣先生、叶嘉伦先 生、StephenGrahamPrince先生及唐耀安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永佑先 生、陆东全先生及汤庆华先生。 �C23�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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