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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特別授權新增發行H股

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042) 根据特别授权新增发行新H股 配售代理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2.35港元。 认购股份为136,170,212股乃由本公司拟配发及发行之新H股。认购股份分别相当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H股总数及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约52.79%及15.59%,以及分别约相当於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及经发行认购股份而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之34.55%及13.49%。 认购事项将须待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载有(其中包括)(i)认购事项详情;(ii)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之通告;及(iii)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披露事项之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以便有足够时间编制相关资料以供载入通函。 警告: 由於完成须待有关条件获达至及�u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方可作实,认购事项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2.35港元。 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 订约方:(1)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 (2) 认购人(作为认购人) 据本公司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认购人及其实益拥有人并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与本公司或本公司之任何关连人士亦无关连。 认购股份数目 认购股份为136,170,212股乃由本公司拟配发及发行之新H股。认购股份分别相当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H股总数及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约52.79%及15.59%,以及分别相当於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及经发行认购股份而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之34.55%及13.49%。认购股份之总面值将为人民币136,170,212元。 认购价 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2.35港元,较: (i) H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即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後一个交易日)在联交所 所报每股收市价2.61港元折让约9.96%; (ii) H股於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後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每股平均收市价2.652港元 折让约11.39%;及 (iii) H股於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後二十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每股平均收市价2.646港 元折让约11.19%。 认购价乃经本公司与认购人公平磋商後计及H股之近期市价及目前市况而厘定。 先决条件 认购完成须待以下条件获达至及�u或获豁(如适用)免後方可作实: (1)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公司向认购人发行及配售认购股份; (2) 公司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认购协议及其 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3) 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准许交易; (4) 公司於认购协议生效日至完成期间在认购协议中作出的所有保证在所有重大方 面均真实无讹,且不存在任何误导性; (5) 自认购协议生效日至完成期间,A股继续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H股继续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所导致的停牌,或持续时间不多於10个交易日的其他停牌除外)且於完成之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未发出通告,表明该等股份将或可能从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退市; (6) 於完成时,监管当局均未对任何一方发出任何指令,限制其完成认购协议事项; (7) 自认购协议生效日起,未产生(i)重大不利影响(ii) 集团成员经营所在的司法管辖 区内无对集团公司整体造成重大不利变动的法律变更;及 (8) 公司履行认购协议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如本公司及认购人於最後期限或在此之前任何该等先决条件未能获达至或获豁免(惟条件(1)、(2)、(3)及(6)不可豁免),则认购人及公司於认购协议项下的责任及义务将无效,且认购人或本公司概不得因任何原因向对方就成本、损失、赔偿或其他方面提出任何索赔。 完成 应於上述条件最後一条获达至或获豁免之日的第五个交易日(或双方书面约定的较晚日期)完成。 认购原因及益处 董事认为本次认购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契机,可提升公司资本实力。本次认购将及时为公司补充资本并促进公司业务迅速发展。董事认为本认购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所得款项用途 本次认购所得款项合计将达约 320百万港元,其中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13百万港元(减 扣所有适用成本费用,包括佣金及税项)。在此基础上,认购股份每股净价约为2.30港元。本次认购所得款项净额拟将用於补充公司资本,其中,(i)约34百万港元(11%)将用於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ii)约9百万港元(3%)采购新设备及升级现有生产线;(iii)约160百万港元(51%)用於购置新物业以作为总部及/或分支机构办公用途;及(iv)约110百万港元(35%)将用於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过去12个月的股票融资活动 本公司自本公告日期前12个月内并无进行任何股票融资活动。 上市申请 本公司将会向上市委员会提交申请以在联交所上市和准许买卖认购股份。 认购人的相关资料 认购人为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型有限责任公司,拟持有认购股份。该公司被视为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控股。海航集团是中国一间广泛涉及旅游、投资控股、资本运作、物流及经济技术合作的综合型企业。根据二零一五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财富》五百强排名,海航集团排名第464位,年营业额超逾256亿美元。於二零一六年七月,海航集团再次进入《财富》五百强,位列第353名,年营业额超约295.6亿美元,排名较上年上升111位。 配售代理的委任 本公司已委任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认购交易事项的配售代理。依照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订立的配售代理协议,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将有权获得3,500,000港元的配售费用。 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议及通函 认购事项将须待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上批准。 载有(其中包括)(i)认购事项详情;(ii)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之通告;及(iii)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披露事项之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以便有足够时间编制相关资料以供载入通函。 警告: 由於完成须待有关条件获达至及�u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方可作实,认购事项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之内资股,其 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币进行认购及买卖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持牌银行在其正常营业时间内正常开门营业的 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公众假期及於上午九 时正至下午五时正期间发出或一直有效的八号或以 上热带气旋警告,且於下午五时正或之前仍未撤除, 或於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期间发出或一直有效 的「黑色」暴雨警告,且於下午五时正或之前仍未撤 除的日子    「类别股东会议」 指  将召开及举行的H股持有人及A股持有人的各自类别   股东大会,以批准(其中包括)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 进行之交易,包括特别授权    「本公司」 指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A股及H股分别於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联交 所上市    「完成」 指  认购协议之完成    「条件」 指  本公告「先决条件」一节所载认购协议之先决条件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中国证券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拟召开及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以批准(其中 包括)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特别授 权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而「本集团成员公司」一词指 其中任何一间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之境外上市 外资股,其於联交所上市及以港元进行认购及买卖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委员会」 指  联交所上市小组委员会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最後期限」 指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订约方可能约定的该 等其他较晚日期    「重大不利变动」 指  任何事件、情况、影响或发生任何事件或上述任何一 项所处的任何状况,对本集团整体资产、负债、业务 或财务状况有或极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    「重大不利影响」 指  本集团或本集团的任何成员的业务、经营、资产、负 债或财务状况或前景发生的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订约方」 指  本公司及认购人,即认购协议的订约方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股份」 指  A股及H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别授权」 指  建议股东将於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上向董   事授出的特别授权,以根据认购协议向认购人发行认 购股份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人」 指  HNA Hotel Group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海 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    「认购事项」 指  认购人根据认购协议对认购股份进行认购      「认购协议」 指  本公司及认购人就认购事项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 订立的认购协议    「认购价」 指  每股认购股份2.35港元    「认购股份」 指  本公司拟根据认购协议发行的合共136,170,212股新 H股    「监管当局」 指  任何相关政府部门、行政部门、监管机构、法院、仲 裁庭或仲裁中心,包括但不限於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联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苏江华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六名执行董事:苏江华先生、苏伟国先生、王政先生、刘钧先生、李�F先生、冯小玉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陆洋先生、金文洪先生、钱逢胜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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