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all Group Ltd.
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98)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5)条刊发之公告
董事会谨此宣布,陈奕斌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龙瑞麒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更换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陈奕斌先生(「陈先生」)因寻求个人事业发展辞任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所规定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之一以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项下所规定之代表本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陈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任何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u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布,继陈先生辞任後,龙瑞麒先生(「龙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所规定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之一以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项下所规定之代表本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1―
龙先生於二零零七年毕业於香港理工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
员。於加入本公司前,龙先生从一间国际会计师行获得逾九年之审计及资本市场经验。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陈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作之贡献致以谢意,并热烈欢迎龙先生於本公司履行新角色。
承董事会命
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
阎志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本公司之执行董事阎志先生、于刚博士、崔锦锋先生、王创先生及彭池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家辉先生、吴鹰先生及卫哲先生。
―2―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5)條刊發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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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尔集团
20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