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复星医 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196)
委任执行董事为联席董事长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
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姚方先生(「姚先生」)为本公司联席董事长
(「联席董事长」),任期自2017年1月3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姚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姚方先生,47岁,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和联席董事长。姚先生於2010年4月加入本集团,并
於2010年6月9日获委任为董事。姚先生亦是本公司数家附属公司的董事。加入本集团前,
姚先生於1993年至2009年期间历任上海万国证券有限公司(现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国际业务总部助理总经理、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实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总经理、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2月12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董事总经理、上海海外公司董事长、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联
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80)非执行董事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上海实业控股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363)执行董事。姚先生於2011年1月至2014年3月任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中生北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8247)非执行董事,现任香港联交所
�C1�C
上市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099)监事会主席。姚先生自2010年6月起担
任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姚先生於1989年7月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於1993
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姚先生确认其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
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姚先生为本公司联席董事长,任期自本公告日期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止。截至本公告日期,姚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执行董事之服务合约。姚先生将继续
根据其所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职务按本公司股东(「股东」)已批准之《2016年执行董事考核
方案》厘定於本公司收取薪酬。
据董事所知,於本公告日期,姚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
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据董事所知,於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证券及期
货条例」)之定义,姚先生以个人名义持有781,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A股股份」),相当於
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即2,011,228,045股A股)的约0.04%和已发行股份总数(即包括本
公司H股的本公司总股本2,414,512,045股)的约0.03%。除上文所披露外,於本公告日期,姚
先生於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并无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
的权益。
据董事所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姚先生委任为本公司联席董事长之其他资料须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所载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
有关姚先生委任为本公司联席董事长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承董事会命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启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2017年1月3日
�C2�C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及吴以芳先生;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郭广昌先
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及王灿先生;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黄天佑博士
及韦少琨先生。
*仅供识别
�C3�C
<上一篇 進一步延長有關可能收購 創信保險銷售有限公司之 全部股權之諒解備忘錄項下之 最後完成日期及獨家期間
下一篇> 延遲就以下事項寄發通函: (1)非常重大收購事項; (2)發行新股份的特別授權; (3)關連交易— 根據特別授權向關連人士發行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