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UAJUNHOLDINGSLIMITED
华君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7)
澄清公告
兹提述华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公告(「该
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除文义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
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该公告不慎出现手民之误。该公告第2页有关「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之提述应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除上述者外,该公告所载的全部资料及内容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吴继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孟广宝先生(主席)、吴继伟先生(行政总裁)及
郭颂先生(副行政总裁);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柏林先生、沈若雷先生及潘治平先
生组成。
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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