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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行动的邀请,亦不被视为任何要约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之邀请。
HUAJUNHOLDINGSLIMITED
华君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7)
自愿性公告
发行公司债券
本自愿性公告乃由华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发行於二零一九
年到期票息为6厘之77,300,000港元非上市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董事 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根据本公司与宝钜证券
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签署之配售协议(「配售协议」),本公司成功发
行总本金额为 77,300,000 港元之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之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未来
业务发展及一般营运资金。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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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之主要条款
1. 发行人: 本公司
2. 本金额: 77,300,000港元
3. 到期日: 发行公司债券日期起计满30个月当日。
4. 利息: 公司债券将按年利率6厘计息,每半年支付。
5. 地位: 公司债券构成本公司之直接、无条件、非后偿及无抵押责任,并将
於彼此之间於任何时间均具有同等地位且并无优先权。
6. 赎回: 除非先前已根据公司债券之条款及条件赎回或购买及注销,否则将
於到期日以本金额之100%悉数赎回公司债券。
承董事会命
华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孟广宝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孟广宝先生(主席)、吴继伟先生(行政总裁)及郭颂先生(副行政总裁);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柏林先生、沈若雷先生及潘治平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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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性公告 — 發行公司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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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君控股
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