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不得在美国或向美国分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亦无意作
为邀请该要约或邀请。本公告并不构成亦并非於美国或其他地区提呈出售或招揽
购买本公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的要约。本公司并未登记且无意根据一九三三年
《证券法》(经修订)(「美国证券法」)登记任何该等证券,而且该等证券在未根据美
国证券法登记或获豁免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在美国发售或出售。尤其,本公告并
不构成及并非於香港或其他地区提呈出售或任何招揽购买证券的要约。
VANTAGE 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盈信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
安保工程控股有限公司之
建议分拆及於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记录日期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兹提述内容有关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的该等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C1�C
董事会宣布,为确定合资格股东於优先发售项下安保控股股份之优先配额,记
录日期订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
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
为符合优先配额资格,务请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不迟於二零一七年
一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以作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由於招股章程之最终登记及刊发日期尚未厘定,本公告所述之记录日期及本公
司为确定合资格股东之优先配额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视乎建议分
拆之最终时间表而可能有所改变。
谨请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注意,概不保证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将会进行
或何时进行。倘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因任何理由不予进行,则优先发售将不会
进行。
鉴於不确定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会否进行及如进行,则何时将会进行,股东及
本公司之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请务必审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
拟买卖本公司证券之股东及其他人士,以及潜在投资者,务请谘询彼等之专业
顾问。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及二零一六
年五月九日内容有关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的公告(「该等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
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C2�C
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之公告所披露,倘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
得以进行,为根据第15项应用指引之规定妥善顾及股东之利益,董事会建议透过
优先申请股份发售之方式向合资格股东提供安保控股股份之保证配额。相关优先
配额的条款尚未落实及本公司将於确定优先配额的详情後另行刊发公告。
务请股东注意,本公告不拟成为亦不构成彼等行使其优先发售项下的优先配额以
申购安保控股股份的要约或任何邀请。
记录日期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确定合资格股东於优先发售项下安保控股股份之优先配额及根据上市规则第
13.66条,董事会宣布,记录日期订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本公司
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包括
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
为符合优先配额资格,务请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一
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
登捷时有限公司以作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由於招股章程之最终登记及刊发日期尚未厘定,本公告所述之记录日期及本公司
为确定合资格股东之优先配额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期间,将视乎建议分拆
及建议上市之最终时间表而可能有所改变。
倘记录日期及本公司为确定合资格股东之优先配额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
期间有变,本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而该经修订之记录日期及暂停办理本公司股
份过户登记之期间将取替及取代本公告所载之记录日期及本公司为确定合资格
股东之优先配额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期间。
�C3�C
确定合资格股东之优先配额之预期时间表
下文载列为确定合资格股东於优先发售项下安保控股股份的优先配额的预期时
间表(可予以调整)。
二零一七年
买卖附有优先发售项下安保控股股份的
优先配额权利的股份的最後一日......................一月十七日(星期二)
买卖除优先发售项下安保控股股份的
优先配额权利的股份的首日..........................一月十八日(星期三)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以享有优先发售项下安保控股股份的
优先配额权利的最後期限.............................一月十九日(星期四)
下午四时三十分
本公司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包括首尾两日)...................................一月二十日(星期五)至
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厘定合资格股东於优先发售项下安保控股股份的
优先配额的记录日期..............................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本公司重新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C4�C
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须受市场状况及定价所限
董事会谨此强调,尽管本公告已公布记录日期及本公司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
期间,建议上市及建议分拆之最终架构须受(其中包括)股东批准、安保控股的董
事会之最终决定、联交所批准、市况及其他考虑因素所限。
一般事项
有关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之详情(包括其架构及预期时间表)尚未落实。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优先配额之条款及股份发售之详细
时间表另行刊发公告。
谨请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注意,概不保证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将会进行或於
何时进行。倘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因任何理由不予进行,则优先发售将不会进行。
鉴於不确定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会否进行及如进行,则将於何时会进行,股东及
本公司之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请务必审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拟买
卖本公司证券之股东及其他人士,以及潜在投资者,务请谘询彼等之专业顾问。
�C5�C
释义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安保控股股份」 指安保控股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不合资格股东」 指於记录日期具有登记地址或本公司以其他方式知
悉为香港境外之司法权区居民之股东,以及就董事
及�u或安保控股根据彼等查询,认为有需要或属权
宜根据相关股东所在的相关司法权区法例之法律
限制或该司法权区之相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
之规定,将其从优先发售中剔除之股东
「优先配额」 指合资格股东基於根据记录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彼
等各自於本公司之持股量厘定之保证基准申请优
先发售项下之安保控股股份之配额
「优先发售」 指於股份发售中作为优先配额向合资格股东优先发
售以供认购
「招股章程」 指由安保控股就股份发售将予刊发之招股章程
「合资格股东」 指於记录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
之股东(不合资格股东除外)
「记录日期」 指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或本公司可能
厘定及公告之较後日期),即为确定优先配额之拟
定记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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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发售」 指向香港公众建议发行及要约认购安保控股股份及
将安保控股股份配售予专业、机构及其他投资者
「股份」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25港元之普通股
承董事会命
盈信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魏振雄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魏振雄先生 高赞明教授
游国辉先生 叶国谦议员(金
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刘紫君小姐 冯培漳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文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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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工程控股有限公司之建議分拆及於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 記錄日期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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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信控股
201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