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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厦 门 国 际 港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IAMEN INTERNATIONAL PORT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78) 二 零 一 七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告 兹通告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23楼会议室举行二零一七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除文义另 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就有关临时股东大会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刊 发的通函(「 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 选举及委任下列各位候选人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由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时起计至第五届董事会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届满。 (a) 重选蔡立群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b) 重选方耀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c) 重选陈鼎瑜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d) 选举陈志平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e) 重选傅承景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f) 重选黄子榕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g) 选举白雪卿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 (h) 重选陈朝辉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i) 重选柯东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j) 重选刘峰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 (k) 重选林鹏鸠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l) 重选游相华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m) 重选靳涛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n) 重选季文元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 选举及委任下列各位候选人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由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时起计至第五届监事会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届满。 (a) 选举苏永忠先生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b) 重选张桂仙先生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c) 重选汤金木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d) 重选肖作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3. 授权董事会厘定本公司新委任董事及监事的酬金方案及与各新委任董事及监事分别 订立服务合约。 承董事会命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蔡长轸 中国厦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林开标先生、蔡立群先生、方耀先生、陈朝辉先生及柯东先生;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为郑永恩先生、陈鼎瑜先生、傅承景先生及黄子榕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峰先生、林鹏鸠先 生、游相华先生、靳涛先生及季文元先生。 3 附注: 1. 根据上市规则13.39条,除大会主席以诚实信用原则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 决外,股东於股东大会所作的所有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因此,大会主席将根据公司章程於临时股东大 会上就提呈的每项决议案要求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 为厘定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日)至二零一七 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将不进行任何股份过户。 凡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H股股东如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尚未登记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应将股份过户文件连同 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C1716号�m。 3.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该人士毋需为本公司股东)作为其 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 4.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委任文件须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倘股东为法 人,委任文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倘代理人委任表格由股东之代理人签 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委任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形而定)指定 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内资股股东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H股股东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填 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的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在会上投票。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之名称及地址载 於上文附注2。 6.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亲身或委任代理人)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或之前将回条以专人 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於中国或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本公司於中国之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国 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22楼(电话号码:86-592-5829478;传真号码:86-592-5653378/86-592-5613177)。本公司於 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2座36楼(电话号码:852-35898899;传真号码: 852-35898555)。 7 预计临时股东大会需时半天。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任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出席大 会的股东或委任代表必须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 仅供识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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