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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LDEN WHEEL TIANDI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32)
自愿公布
收购土地
本自愿公布乃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欣然
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本公司於香港之全资附属公司金轮国际创新有限公
司(「附属公司」)在公开拍卖中成功购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一
幅土地(「该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总代价为人民币605,000,000元(「代价」)。
该幅土地位於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小粉桥且邻近高速铁路(地铁)站及交通枢
纽。该幅土地的总占地面积约为7,593平方米,地积比率不超过5。该幅土地指定用作
发展商业物业,年期为40年。
该幅土地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进行公开拍卖。本公司已支付代价中的人民币
64,000,000元作为按金(「按金」)。代价之50%(包括按金)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
日或之前支付,而代价余额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或之前支付。代价将由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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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是中国一家综合型商业及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者及营运商,业务范围包
括第三方房地产租赁、分租及经营管理,专注开发江苏省及湖南省内连接或邻近地铁
站或其他交通枢纽的项目及商业及住宅综合体的项目。
鉴於该幅土地的位置及指定用途,董事认为,收购该幅土地符合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策
略和规划。董事亦认为,收购为收益性质交易,乃於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
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并不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
或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承董事会命
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钦贤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钦贤先生、王锦辉先生、王锦强先
生、Tjie Tjin Fung先生及Janata David先生;非执行董事Suwita Janata先生及Gunawan
Kiky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许仁满先生、黄英来先生、何秀雯女士及李达生先生。
金轮天地控股
01232
金轮天地控股行情
金轮天地控股(01232)公告
金轮天地控股(01232)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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