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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VANKE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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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02)
内幕消息
股东出售股份
及
恢复买卖
本公告乃由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定义)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获本公司主要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买方」)告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中润国内贸易有限公司(统称「卖方」)於2017年1月12日与买方订立 一项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出售合共1,689,599,817股本公司A股(「A股」)(「出售事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润国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向买方转让1,682,759,247股A股及6,840,570股A股,价格为每股A股人民币22.00元,乃买方及卖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公平协商确定。
於完成出售事项前,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润国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1,682,759,247股A股及6,840,570股A股,分别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15.24%
及0.06%。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後,卖方将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华润股份有
限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主要股东,而买方则将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预期出售事项将於2017年3月31日或之前完成。
据董事所知及所信,并经过所有合理查询,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定义)的第三方。
董事会预期出售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或营运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的H股(「H股」)自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买卖,待刊发本公告。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恢复H股在联交
所主板买卖。
承董事会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朱旭
中国,深圳,2017年1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石先生、郁亮先生及王文金先生;非执行董事乔世波先生、孙建一先生、魏斌先生及陈鹰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利平先生、华生先生、罗君美女士及海闻先生。
* 仅供识别
內幕消息--股東出售股份及恢復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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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
20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