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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WAH
MANWAHHOLDINGSLIMITED
敏华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999)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
及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中期业绩
敏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 年」或「回顾期」)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本中期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 3 3,593,018 3,683,915
(2,059,467)
已售商品成本 (2,320,273)
毛利 1,533,551 1,363,642
71,312
其他收入 83,922 98,779
其他损益 (516,503) 8,367
销售及分销开支 (168,795) (602,573)
行政开支 – (168,025)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之亏损 (2,116) (221)
财务成本 (9,661)
除所得税前溢利 1,001,371 690,308
4 (114,125)
所得税开支 (63,253)
期内溢利 5 887,246 627,055
其他全面(开支)收入: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157,085)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之汇兑差额 (124,574)
其後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28,218
物业、厂房及设备公平值增加 –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758,379 502,481
下列各项应占期内溢利: 883,585 613,870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3,661 13,185
非控股权益
887,246 627,055
下列各项应占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754,975 490,199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3,404 12,282
非控股权益
758,379 502,481
每股盈利 7 22.95
基本(港仙)(经重列) 15.80
摊薄(港仙)(经重列) 22.82 15.66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2,020,595 2,033,774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2,553 52,156
投资物业 414,762 318,598
土地租赁出让金 265 382
无形资产 – –
於一间合营公司之权益 1,742 1,794
可供出售投资 974 1,246
递延税项资产 408,760 304,043
发展中物业 3,929 4,045
土地租赁出让金之可退还订金 40,874 52,059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按金 – 38,489
土地租赁之已付按金
3,004,454 2,806,586
流动资产 631,846 607,199
存货 8 545,150 590,609
贸易应收款 8 189,219 153,530
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 9,935 7,386
土地租赁出让金 52,471 –
持作买卖投资 5,463 5,102
可收回税项 – 26,313
结构性存款 10,998 875
受限制银行结余 1,882,430 1,447,508
银行结余及现金
3,327,512 2,838,522
流动负债 9 313,349 266,529
贸易应付款 9 411,948 374,912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400,000 250,000
无抵押银行借款 67,472 40,034
应付税项
1,192,769 931,475
流动资产净值 2,134,743 1,907,047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5,139,197 4,713,63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3,276 3,280
5,135,921 4,710,353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541,200 774,745
储备 3,571,979 3,937,591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权益 5,113,179 4,712,336
非控股权益 22,742 (1,983)
5,135,921 4,710,353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惟若干物业及持作买卖投资按於各报告期末的公平值计量。
除下文所述者外,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i) 采纳於本期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且与编制本集团
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相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的会计安排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式之澄清
第38号(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农业:产花果植物
第41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账目之例外情况
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
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於本中期期间,应用上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不会对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呈报之金额及╱或载列之披露造成重大影响。
(ii) 采纳有关持作买卖投资之新会计政策
在下列情况下,金融资产将被分类为持作买卖:
购入主要为於不久将来出售;
於初始确认时构成本集团合并管理之已识别金融工具之一部份,且具有近期实
际短期获利模式;或
其属於未被指定且为有效对冲工具之衍生工具。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持作买卖投资按公平值列账,因重新计量产生之任何收益
或亏损於损益中确认。於损益确认之收益或亏损净额不包括该等金融资产所赚取的
任何股息或利息,并计入投资收入及收益净额。
3. 分部资料
根据向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即本集团之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本集团透过不同分销渠道分销之不同产品表现之资料,本集团之经营及呈报分部如下:
沙发及配套产品(批发) - 制造及透过批发及分销商分销沙发及配套产品
沙发及配套产品(零售) - 制造及透过自营店,包括网店销售沙发及配套产品
其他产品 - 制造及分销其他产品
本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各分部的营运业绩及贸易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审阅报告以及预期的本集团整体存货使用量而作出决策。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无审阅分部资产及负债来评核经营分部之表现,因此只呈列分部收益及分部业绩。
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赚取之除所得税前溢利(未分配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利息收入、结构性存款收入和租金收入)、汇兑收益净额、财务成本、持作买卖投资之公平值变动产生之亏损、中央费用及董事酬金以及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之亏损)。此为向执行董事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呈报之方式。
分部收益及分部业绩之资料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沙发及配套 沙发及配套
产品(批发) 产品(零售) 其他产品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外部销售 2,980,059 353,942 259,017 3,593,018
业绩
分部业绩 897,024 103,621 55,407 1,056,052
其他收入 45,183
汇兑收益-净额 84,099
财务成本 (2,116)
持作买卖投资之公平值
变动产生之亏损 (167)
中央费用及董事酬金 (181,680)
除所得税前溢利 1,001,371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沙发及配套 沙发及配套
产品(批发) 产品(零售) 其他产品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外部销售 3,145,420 310,391 228,104 3,683,915
业绩
分部业绩 664,209 70,801 47,857 782,867
其他收入 73,589
汇兑收益-净额 8,219
财务成本 (9,661)
中央费用及董事酬金 (164,485)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之亏损 (221)
除所得税前溢利 690,308
两个期间内均无任何分部间销售。
4. 所得税开支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税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所得税 112,870 78,584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828 675
113,698 79,259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净额:
中国企业所得税 159 (16,124)
美国 27 –
186 (16,124)
递延税项 241 118
114,125 63,253
香港利得税乃按期内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的税率计算。由於本集团并无在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因而於两个期间均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细则,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中国附属公司之普通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法通常就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以其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所赚取之溢利 向其非居民股东作出之分派徵收10%预扣税,而就於若干地区(包括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所持有的若干中国附属公司而言,倘该等公司为持有该等中国附属公司25%以上权益之实益拥有人,根据中国之税务条例则享有5%的优惠税率。
本集团一间中国附属公司亦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获准享有15%的优惠税率。
美国所得税支出包括按税率34%计算的联邦所得税及按本公司在美国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估计应课税溢利以0%至9.8%计算的州所得税。
根据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颁布之澳门法令第58/99/M号第2章第12条,本集团之澳门附属公司获豁免缴纳澳门所得补充税。
5. 期内溢利
已扣除(计入)下列项目之期内溢利: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员工成本 439,054 454,198
租金及差饷 37,324 42,191
解除土地租赁出让金 4,721 6,434
无形资产摊销(在销售及分销开支确认) 107 113
折旧 76,189 78,354
存货拨备拨回(在已售商品成本确认) (1,651) (616)
利息收入 (8,007) (620)
计入其他收入之结构性存款收入 (1,661) (47,381)
计入其他收入之政府补助 (32,910) (24,159)
6. 股息
於本中期期间,本公司确认以下股息作为分派: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就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支付末期股息每股0.19港元
(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0.13港元) 366,009 252,572
於本中期期末後,本公司董事决议中期股息每股0.14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每股0.16港元),将支付予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
7. 每股盈利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於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 883,585 613,87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经重列)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期内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850,628 3,885,728
普通股之潜在摊薄影响:
-购股权 22,135 33,522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期内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872,763 3,919,250
於本中期期间,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发行1,926,362,000股红股,因此,於两个期
间,就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股份之加权平均数已获相应调整。
两个期间之股份加权平均数经剔除本公司所持库存股份後得出。
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
贸易应收款及应收票据 545,150 590,609
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
可收回增值税 41,852 27,789
按金 26,447 23,704
其他应收款 30,617 30,630
向供应商之预付款项 90,303 71,407
189,219 153,530
除零售交易之现金及信用卡收入外,本集团一般向出口客户提供30日至90日之信贷期及向国有企业高铁客户提供180日之信贷期。本集团根据发票日期呈列於报告期末之贸易应收款及应收票据(扣除呆账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日 311,432 387,013
31至60日 184,195 108,275
61至90日 24,822 74,548
90日以上 24,701 20,773
545,150 590,609
9.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
贸易应付款及应付票据 313,349 266,529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已收客户贸易存款 182,760 130,649
应计费用 182,458 185,086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应付款 12,734 20,121
其他 33,996 39,056
411,948 374,912
本集团按发票日期呈列於报告期末之贸易应付款及应付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日 288,763 260,648
31至60日 19,786 5,624
61至90日 3,306 199
90日以上 1,494 58
313,349 266,529
10. 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在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订约但未拨备之资本开支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 36,522 39,375
-建造生产厂房 83,182 94,645
-建造待售发展中物业 338,710 340,739
-收购土地租赁出让金 – 22,644
458,414 497,403
11. 报告期末後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本公司之一间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本集团的一名独立第三方 订立一份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拟成立一间新公司(「新公司」),其中本集团及该独立第三方各持有50%股权,且本集团将有权委任新公司之大多数董事会成员。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主要从事在欧洲及中国生产及销售沙发。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在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本集团充分预计到了海外市场可能面临的挑战,通过深入挖掘内部潜力,不断挑战自己,设立更高的目标。於回顾期,本集团的内部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产品毛利率继续提升、销售和行政开支占收入的比例进一步下降,使本集团的盈利水平再创新高。
中国巿场
回顾期内,本集团仍然面临着经济增长放缓的挑战。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
的数据,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全国GDP增长为6.7%,低於二零一五年全年的
6.9%。一至八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3%,低於二零一五年全年
的10.7%。反映消费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在总体不利的经济环境下,本集团除继
续拓展门店网络,更多致力於提高现有门店的销售表现和网络销售平台的建设,品牌推广,服务提升,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收入增长。
北美市场
美国经济分析局早前公布美国本年第二季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按年增长1.4%,较一季度的0.8%有所上升,但是仍处於较低的水平。与此同时,二季度实际国内总收入按年下降0.2%,而第一季度的实际国内总收入按年增长为0.8%。反映美国经济增长缓慢。相对疲弱的经济对本集团在美国的销售造成了负面影响。
欧洲及其他海外市场
根据欧盟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欧元区28国第二季国内生产总值按年仅增长约
1.6%,反映欧洲总体经济增长乏力。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英国经全民公投决定脱离欧盟,对欧洲的增长前景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做为本集团在欧洲最重要市场的英国,年初以来英镑兑美元的汇率下降了约12%,英国第二季国内生产总值下降约5.7%,进一步影响了本集团在该地区的收入。
业务回顾
於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本集团在各主要市场都面临着众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通过适当调整产品结构,强化销售管理,减少了外部环境的影响。回顾期中国市场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增长,由於美国市场出现了下降,总体收入出现了下降。由於回顾期内部运营效率持续提高,成本费用控制得力,有效抵销了收入下降的影响,利润再创新高。
1 沙发及配套产品批发销售业务
本集团於北美、欧洲及其它海外市场向零售商及分销商销售功能沙发为主的沙发产品,於中国市场向沙发分销商批发销售沙发及相关配套产品。於回顾期,该业务共实现收入约2,980,059千港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或「去年同期」)的约3,145,420千港元下降约5.3%。
1.1 北美市场
在北美市场,回顾期各项经济数据疲弱,年初以来一些家具零售商库存增加。与此同时,由於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及中国供应商的原材料价格总体上处於较低水平,使众多来自於中国的家具制造商得以降低售价,从而对本集团的销售造成了短时间的压力。
本集团於回顾期根据市场的变化适当调整了产品结构,针对一些中小型新客户需要快速交货的需求,於近期推出了「快速交货计划」。在总体上不影响利润率水平的情况下,在本年八月份以来对於一些价格敏感的产品适当下调了销售价格。这些举措有望对本财年下半年的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回顾期在北美市场的收入同去年同期比较下降约17.7%。其中来自於美
国的收入下降约18.0%,来自於加拿大市场的收入下降约13.8%。
1.2 欧洲及其他海外市场
於欧洲市场,由於回顾期欧洲经济增长乏力以及英国脱欧的影响,本集团在该地区的销售仍面临较大压力。於回顾期在欧洲及其它海外市场的沙发收入下降了约16.3%,其中来自於英国的收入下降了约32.5%。
1.3 中国市场
本集团於回顾期继续全方位提升品牌知名度,并强化了对现有分销商经营的门店管理的力度,通过派出专人每个月现场指导,按照十大模块进行标准化管理,使现有门店取得了令人可喜的增长。
於回顾期共增加分销商开设的「芝华仕」品牌沙发专卖店127间。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於中国总共拥有1,361间由分销商经营的「芝 华仕」品牌沙发专卖店(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234间)。於回顾期来自於中国市场分销商的沙发及配套产品批发销售业务增长约42.1%。
2 沙发及配套产品零售业务
本集团在中国通过在中国大陆一二线城市和香港开设自营的「芝华仕」和「名 华轩」品牌沙发专卖店销售沙发及相关配套产品。与此同时本集团也通过天猫(www.tmall.com)等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沙发及配套产品。
本集团於回顾期继续加强对现有自营门店的管理,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以及有效的激励体系,现有门店的业绩表现有很大的提升。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自营「芝华仕」和「名华轩」品牌沙发专卖店的数量为100间,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专卖店数量相同。於回顾期本集团的沙发零售业务收入增长约14.0%。
3 其它产品业务
本集团除专注於沙发的生产和销售外,也生产及销售床具产品,向高铁、影院及酒店等商业客户销售座椅及其它产品,与此同时本集团也生产并对外销 售功能沙发部件等其它产品。本集团主要通过在中国大陆开设「芝华仕五星 床垫」品牌专卖店等方式销售床具产品。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 拥有292间由分销商经营的「芝华仕五星床垫」品牌专卖店(於二零一六年三 月三十一日:286间),另外拥有24间自营的「芝 华仕五星 床 垫」品牌专卖店(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5间)。
於回顾期本集团来自於其它产品业务的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3.6%。
产品研发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继续致力於强化在功能沙发领域的研发优势。本集团於回顾期推出了超过130款新型沙发产品。於回顾期,非真皮沙发和真皮沙发销售数量占海外市场沙发销售总量分别为约70.2%和29.8%,占整体中国市场沙发销售总量分别为约44.1%和55.9%。
前景展望
未来本集团将进一步致力於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充分发挥工匠精神,从产品设
计、生产到销售、服务的各个环节为消费者创造价值。本集团已经成立智能制造部,致力於提高生产制造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在中国,本集团致力於将「芝华仕」品牌打造成家喻户晓的消费品品牌,并持续
拓展分销渠道、丰富产品线、提升服务水平,使中国市场成为最具潜力的区域。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天猫网(TMALL.COM)举行的双十一促销活动中,
本集团在该网站一天接获的订单超过约人民币9,000万元,与上年同日相比增长约26%,充分反映了消费者对本集团产品的高度认可。
美国是本集团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多年来本集团在该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虽然短时间内面临一些压力,但我们对该市场的前景有充分的信心。我们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强化销售团队,深入挖掘市场潜力,保持市场的领导地位。
欧洲市场仍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本集团将深入对该市场的研究,进一步发掘更多客户的需求,并针对不同国家、不同类型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产品。我们相信欧洲市场在未来将为本集团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财务回顾
收入和毛利率
收入(千港元) 占收入百分比(%) 毛利率(%)
二零一七 二零一六 二零一七 二零一六 二零一七 二零一六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变动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沙发及配套产品批发业务 2,980,059 3,145,420 -5.3% 82.9% 85.4% 41.0% 35.0%
沙发及配套产品零售业务 353,942 310,391 14.0% 9.9% 8.4% 61.9% 59.8%
其它产品 259,017 228,104 13.6% 7.2% 6.2% 35.4% 34.4%
总计 3,593,018 3,683,915 -2.5% 100.0% 100.0% 42.7% 37.0%
於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总收入下降约2.5%至约3,593,018千港元(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约3,683,915千港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整体毛利率从约37.0%上升到约42.7%。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於本财政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仍处於较低水平,以及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进一步下降,与此同时,本集团持续改善内部运营效率,也带来了毛利率的提升。
於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已售商品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了约11.2%。
本集团於回顾期内保持了可比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於回顾期,本集团共生产沙发产品约458千套(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约465千套),下降了约1.5%(按照每六个座位等於一套计算。在计算沙发套数时,未包括向商业客户销售的座椅和其它产品)。
1 沙发及配套产品批发业务
於回顾期,沙发及配套产品批发业务共实现收入约2,980,059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3,145,420千港元下降约5.3%。
1.1 北美市场
於回顾期内在北美市场的收入达到约1,719,094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 2,088,947千港元下降约17.7%。其中来自於美国的收入达到约1,612,034 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1,966,274千港元下降约18.0%;来自於加拿 大的收入达到约101,613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117,933千港元下降约13.8%。
1.2 欧洲及其他海外市场
於回顾期内在欧洲及其他海外市场的收入达到约344,588千港元,较去
年同期的约411,728千港元下降约16.3%。其中来自於欧洲的收入达到约
208,902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241,008千港元下降约13.3%;来自於其 他海外市场的收入达到约135,686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170,720千港元下降约20.5%。
1.3 中国市场
於回顾期内在中国市场的收入约916,377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
644,745千港元增长约42.1%。
回顾期内本集团按照既定的开店计划继续拓展在中国市场的门店网络,分销商经营的门店数量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1,234间增加到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1,361间,增长约10.3%。
回顾期芝华仕品牌分销商专卖店平均单店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约
16.9%(平均单店销售额为所有的门店回顾期销售额除以回顾期平均门店 数量,回顾期平均门店数量则为回顾期初与回顾期末门店数量之平均值)。
2 沙发及配套产品零售业务
2.1 来自於自营芝华仕品牌沙发专卖店的零售收入约276,933千港元,较去年
同期的约279,782千港元下降约1.0%。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自营门店的数量为100间,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门店数量相同。
回顾期内自营零售店平均单店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7.3%(平均单店销售额为所有门店回顾期销售额除以回顾期平均门店数量,回顾期平均门店数量则为回顾期初与回顾期末门店数量之平均值)。
2.2来自於互联网及电视销售的收入约77,009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
30,609千港元,增长约151.6%。
3 其它产品销售
於回顾期,本集团来自於其它产品业务的收入约259,017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228,104千港元增长约13.6%。
3.1 来自於自营的床具专卖店的零售收入约16,699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
25,374千港元下降约34.2%。
回顾期内「芝华仕五星床垫」品牌自营门店数量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25间调整到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24间,下降约4.0%。回顾期内自营床具专卖店平均单店销售额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6.7%。
3.2来自於分销商经营的「芝华仕五星床垫」品牌床具专卖店的批发收入约
87,005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68,821千港元,增长约26.4%。
於回顾期内分销商经营的床具品牌专卖店数量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286间增加到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292间,增长约2.1%,分销商经营的床具专卖店平均单店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8.2%。
3.3 回顾期内来自於商业客户的其它家具产品收入达到约22,957千港元,较
去年同期的约17,688千港元增长约29.8%。
3.4家具部件产品收入达到约132,356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116,221千港
元上升约13.9%。
已售商品成本
已售商品成本分析
二零一七 二零一六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上半年 上半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原材料成本 1,697,898 1,946,490 -12.8%
员工成本 282,039 281,618 0.1%
生产开支 79,530 92,165 -13.7%
总计 2,059,467 2,320,273 -11.2%
平均单位 占已售商品
成本按年 成本总额
沙发生产主要原材料 变化率(%) 百分比(%)
真皮 -12.0% 22.7%
钢材 9.6% 16.9%
PVC仿皮 -17.9% 1.3%
木夹板 -6.4% 9.2%
印花布 -8.2% 12.1%
化学品 -10.7% 8.0%
其他收入
於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从去年同期的约98,779千港元下
降约27.8%至约71,312千港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结构性存款大幅减少。由於回顾期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呈下降趋势,本集团於中国大陆减少了结构性存款的规模。
二零一七 二零一六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上半年 上半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销售工业废料收入* 19,538 20,765 -5.9%
政府补助** 32,910 24,159 36.2%
结构性存款收入及利息收入*** 9,668 48,001 -79.9%
其他 9,196 5,854 57.1%
合计 71,312 98,779 -27.8%
附注:
* 销售工业废料收入是公司沙发及床具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皮革、海绵木屑等的销售收
入,於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该收入占总收入的约0.5%(去年同期废料收入占总收入的约0.6%)。
** 政府补助主要来自於当地政府向中国附属公司所拨的财政补贴。
*** 结构性存款收入来自於集团利用暂未使用之资金於中国大陆的主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
有产品都由银行提供本金和收益的保证。投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所有该类投资本金和收益已经全部收回。
其他损益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损益约83,922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
8,367千港元上升约903.0%。於回顾期的其他损益主要来自於汇兑收益约84,099千港元(去年同期:约8,219千港元)。
销售和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602,573千港元下降约14.3%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516,503千港元。销售及分销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16.4%下降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14.4%。其中:
(a)境外运输开支及港口费用从约282,775千港元下降约32.0%至约192,414千
港元。境外运输开支及港口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从上一年的约7.7%下降到约
5.4%;
(b)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支出由约65,415千港元下降约13.0%至约56,940千
港元,占收入的百分比从约1.8%下降到约1.6%;
(c) 广告、市场推广费及品牌建设费从约61,436千港元下降约4.3%至约58,792千
港元,占收入的百分比从约1.7%下降到约1.6%;及
(d) 销售员工工资、福利费及佣金从约89,017千港元上升约4.1%至约92,647千港
元,占收入的百分比从约2.4%上升至约2.6%。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168,025千港元上升约0.5%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168,795千港元。行政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4.6%,上升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4.7%。其中:
(a) 员工工资及福利开支从约70,288千港元下降约5.6%至约66,373千港元,占收
入的百分比从约1.9%下降到约1.8%;
(b) 折旧与摊销费用从约36,923千港元下降约5.7%至约34,816千港元,占收入的
百分比约1.0%,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及
(c) 损赠支出从去年同期的约7,131千港元增长31.4%到约9,371千港元。捐赠支出
占收入的百分比从去年同期的约0.2%增长到回顾期的约0.3%。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业绩
回顾期内,本集团无应占合营公司之溢利或亏损(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亏
损约221千港元)。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9,661千港元下降约78.1%到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2,116千港元。回顾期的财务成本全部是短期贷款利息支出。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63,253千港元上升约80.4%到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114,125千港元。所得税占税前利润的比重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9.2%上升到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的约11.4%。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净利润率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约613,870千港元上升约
43.9%到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约883,585千港元。本集团於回顾期的净利润率约为24.6%(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净利润率约为16.7%)。回顾期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的增长主要来自於核心业务利润(以销售毛利额加废料收入减除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增长。於回顾期,来自於核心业务的税前利润约867,791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613,809千港元增长约41.4%。
营运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的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1,882,430千港元。
本集团於回顾期营运资金周转良好,应收帐款、存货周转天数保持在较低水平。
我们将有效地管理我们的现金流和资本承担,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现有和未来的资金需求。我们在履行承担时不曾遇到亦不预计会有任何困难。
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短期银行借款约400,000千港元,全部须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起计十二个月内偿还。所有借款均按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本集团的营运资金主要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及银行存款。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约2.8(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约3.0)。本集团维持现金净额状况,反映其财政状况稳健,足以应付未来发展。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约7.8%(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约5.3%),此乃将总借款除以本集团权益拥有人应占权益之总和计算。
存货拨备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本集团就存货拨回减值准备约1,651千港元(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拨回减值准备约616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减值损失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本集团无贸易应收款减值损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
半年:约879千港元)。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除受限制银行结余约10,998千港元外,本集团无任何
资产抵押。
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除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所披露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或然负债。
外汇风险
本集团承受的货币风险主要来自以外币(本公司实体功能货币美元以外的货币)计值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银行结余、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银行借款。本集团在海外市场的收入绝大部份以美元计价,於中国大陆市场和香港则分别以人民币和港币计价。本集团的成本和费用支出主要以人民币和美元结算。未来本集团将致力於提高中国市场收入占集团总收入的比重,争取实现外汇风险的自然对冲。
重大投资和收购
本集团於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并无进行重大投资或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收购或出售。本集团将继续寻求收购家具企业的机会,以加快本集团的发展。
人力资源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有9,578位员 工(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10,985位)。
本集团为其雇员举行入门课程及持续培训,内容包括行业概况、技术及产品知
识、行业质量标准及工作安全准则等,以加强雇员的服务质素及水平。本集团一直致力於提升人力资源的管理,从人员招聘程序、优化组织架构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为本集团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使本集团能够於未来维持可持续发展。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上半年,本集团之总员工成本约439,054千港元(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约454,198千港元),其中包括董事酬金约8,409千港元(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上半年:约9,552千港元)。本集团努力维持员工薪酬组合的竞争力,并根据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及现行市况按工作表现及工作性质奖励员工。作为本集团薪酬系统及政策的一部份,我们已采纳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让本集团奖励员工并激励他们作出更佳的表现。
中期股息
本集团於回顾期的业绩载於本中期业绩第2页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董事会议决宣派中期股息每股14.0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每股16.0港仙),支付予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
倘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按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红股之基准发行红股乃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发生,则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所宣派之中期股息将为每股8.0港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巿证券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以总额为19,810,156港元的购买价(未 扣除佣
金和开支)购回了本公司总共2,000,000股的普通股。购回该普通股的详情载列如下:
购回普通股 每股普通股价格
赎回月份 股份数目 最高 最低 购买价总额
(港元)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六年四月 2,000,000 9.93 9.87 19,810,156
总计 2,000,000 19,810,156
购回的2,000,000股普通股在回顾期内被注销。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已减去该等已注销购回普通股股份之面值。上述购回乃由董事根据公司股东之授权进行,旨在提高本公司之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盈利,致使全体股东获利。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回顾期内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委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之核数师(「核数师」),协助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报告。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核数师及管理层举行会议,其中包括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报告。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将合资格获派中期股息。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星期四)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进行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收取中期股息,所有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中期股息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或之後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一)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支付。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除了於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2.1及A.6.7有所偏离外,本公司一直应用及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之适用守则条文。
根据守则条文A.2.1,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分开及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本公司并无任何职衔为「行政总裁」之高级职员。黄敏利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兼总裁,亦负责监督本集团整体运作。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考虑有关本集团运作之重大事宜。董事会认为,此架构无损董事会与本公司管理层之间之权力平衡和权责。各执行董事及主管不同职能之高级管理层之角色与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相辅相成。董事会相信,此架构有利於建立巩固而连贯之领导,让本集团有效运作。
根据守则条文A.6.7,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须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非执行董事谢方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辞任)因其他事务而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就董事进行证券交易而采纳标准守则作为其行为守则。在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董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整段期间已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所规定的标准。
承董事会命
敏华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黄敏利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黄敏利先生、许慧卿女士、王贵升先生、Alan Marnie
先生、戴全发先生及黄影影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承炎先生、李德龙先生、王祖伟先生及简松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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