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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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AN FORM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丹枫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1)
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建议批准宣派及
派付特别股息
本公布乃由丹枫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规则第13.09及13.43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谨此公布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召开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会议,以考虑建议、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
本公司将於董事会会议後作出载有特别股息(倘获董事会批准)详情之进一步
公布。由於董事会未必会於董事会会议批准建议特别股息,且其宣派及派付之
其他条件未必会获达成,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
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丹枫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劳景佑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李成伟先生(行政总裁)、劳景佑先生、杜灿生先生、廖建
新先生及容绮媚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李成辉先生(主席)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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