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Kechuang Micro-finance Company Limited
Zuoli *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6)
自愿公告
发行2016年小贷公司定向债(第十一期―1)
兹提述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之通函以及日期
为2016年4月7日之公告。
於2016年4月7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本公司通过了股东特别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方
案,其中包括授权董事会於中国发行私募债券(「股东授权」),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元(含600,000,000元),任一时点存续余额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元(含
300,000,000元)的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小贷公司定向债(「2016小贷公司定
向债」)。本公司已收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发出之通知(「通知」),接受2016小贷公司定向债
於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并应自通知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
六期已发行的2016小贷公司定向债将陆续於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到期。当中,2016小贷
公司定向债(第五期―1)将於2017年1月19日到期并偿还,其後2016小贷公司定向债的存续
余额将为人民币275,000,000元。根据股东授权及通知,本公司将於2017年1月20日以非公开
方式发行2016小贷公司定向债(第十一期―1()「本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000,000
元,期限为6个月,面值及发行价均为人民币100元,年化利率为6%,并由佐力控股集团有
�C1�C
限公司、俞有强先生及其配偶、俞寅先生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发行
所募集的资金将用於补充流动资金发放贷款。
本公告乃本公司按自愿基准作出。
承董事会命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俞寅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俞寅先生、郑学根先生、杨晟先生、胡海峰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为潘忠敏先生;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育明先生、金雪军先生及黄廉熙女士。
*仅供识别
�C2�C
<上一篇 有關建議收購一間物業投資控股公司全部 已發行股本以及藝術及文化收藏品 涉及根據特別授權發行代價股份 之 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下一篇> 有關建議收購一間物業投資控股公司全部 已發行股本以及藝術及文化收藏品 涉及根據特別授權發行代價股份 之 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