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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及(2)授出清洗豁免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OZNER WAT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14) (1)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及 (2)授出清洗豁免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本公司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於会上,日期 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所有决议案已获守则独立股东及 上市规则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授出清洗豁免 执行人员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授出清洗豁免,惟须待清洗豁免所载条件达成後方可 作实。因此,认购人毋须因根据认购协议认购认购股份而作出收购守则规则26项下之强 制性全面要约。 兹提述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通函 (「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认购新股份之关连交易;及(ii)申请 清洗豁免(统称「股东特别大会事宜」)。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 者具有相同涵义。 �C1�C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批准股东特别大会事宜之普通决议案(每一项称为「决议案」及统称「该等 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守则独立股东及上市规则独 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获委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担任点 票之监票员。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 (1)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29,682,000股; (2)诚如通函所披露,认购人为肖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士。肖先生及其联系人各自以及彼等 各自之一致行动人士(包括Baida Holdings Limited、Lion Rise Holdings Limited及认购人) 将会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由於非执行董事吴俊平先生已代表本 公司就认购事项与认购人进行讨论及磋商及吴俊平先生为SAIF Partners IV L.P.提名的 董事,SAIF Partners IV L.P.亦将会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於股东 特别大会日期,肖先生、Baida Holdings Limited、Lion Rise Holdings Limited、认购人及 SAIF Partners IV L.P.合共持有809,589,2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6.81%)。因 此,仅持有合共920,092,800股股份(占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53.19%)之守则独立股东及上市规则独立股东方有权出席及投票赞成或反对该等决议 案。 Lion Rise Holdings Limited、认购人及SAIFPartnersIVL.P.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该等决 议案放弃投票。 本公司已获Baida Holdings Limited通知,由於一项行政上的错误,Baida Holdings Limited 所持有之341,820,000股股份中有239,300,000股股份错误地由Baida Holdings Limited透过 其经纪投票赞成该等决议案。於发现该误解後,Baida Holdings Limited无法在该等决议 案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通过前及时促成撤回其就该等决议案的有关投票。根据本公司 之组织章程细则,倘任何股东须就任何特定决议案放弃投票或限制仅可就任何特定决 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则由有关股东本身或其代表所作违反有关规定或限制之任何投 票均不得计算在内。根据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 八日之监票员证书,Baida Holdings Limited所持有之239,300,000股股份就该等决议案之 投票并无计算在内;及 �C2�C (3)概无股份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惟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仅可於 会上投票反对任何该等决议案,亦无其他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於股东特别 大会上放弃投票。 有关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表决之该等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附注1) (附注2及3) 赞成 反对 1.确认、批准及追认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605,164,654 0 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100.000000%) (0.000000%) 2.待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 603,751,904 1,412,750 理事或其任何代表授出清洗豁免及就此施加之任何条 (99.766551%) (0.233449%) 件获达成後,批准清洗豁免。 附注: (1)各项该等决议案之全文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投票股份之票数及百分比乃根据亲身或委派代表於股东特别大会投票之守则独立股东及上市规则独立股 东所持有之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3)由於赞成该等决议案之票数超过50%,该等决议案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守则独立股东及上市规则独立股 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C3�C 对股权架构之影响 假设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概无其他变动,下文载列本公司(i)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及(ii)紧随 完成後之股权架构,以供说明用途: 股东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 紧随认购事项完成後 概约%(5 股份数目 概约% 股份数目 ) 肖先生、认购人及 彼等之联系人以及 一致行动人士 (1) :―肖先生 4,198,000 0.24 4,198,000 0.21― Baida Holdings Limited 341,820,000 19.76 341,820,000 16.71― Lion Rise Holdings Limited 62,182,200 3.60 62,182,200 3.04―认购人 66,532,000 3.85 382,831,950 18.71小计 474,732,200(1) 27.45 791,032,150 38.66SAIFPartnersIVL.P. 334,857,000 19.36 334,857,000 16.37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9,686,200(2) 10.97 189,686,200# 9.27(3)Ares FWHoldings,L.P. 187,166,800 10.82 187,166,800# 9.15(4)Watercube Holdings,L.L.C. 139,006,800# 8.04 139,006,800# 6.79其他公众股东 404,233,000# 23.37 404,233,000# 19.76公众股东小计 543,239,800 31.41 920,092,800 44.97合计 1,729,682,000 100.00 2,045,981,950 100.00#指公众股东之股权附注:(1) Baida Holdings Limited、Lion Rise Holdings Limited及认购人分别由肖氏家族信托I、肖氏家族信托II及肖 氏家族信托III旗下的BaidaCapital Limited、LionRiseCapital Limited及GloriousShineCapitalLimited全资拥 有。肖氏家族信托I、肖氏家族信托II及肖氏家族信托III各自均为肖先生(作为财产授予人)成立的全权 信托,其全权受益人包括肖先生及其若干家庭成员。 �C4�C(2)该等189,686,200股股份代表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4,954,000股股份及香港中新融创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的184,732,200股股份。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中 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此外,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为重庆中新融邦投资中心(有限合夥)之普通合夥人。重庆中新融邦投 资中心(有限合夥)於债券拥有权益,而该等债券可转换为最多243,455,497股本公司将予发行的股份。 (3)於完成後,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再为主要股东及其股权将计入公众持股量。 (4)於完成後,Ares FWHoldings,L.P.将不再为主要股东及其股权将计入公众持股量。 (5)百分比数字已按四舍五入方式凑整。因此,表内所列之合计总数未必是其前述数额之算术总和。 授出清洗豁免 执行人员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向认购人有条件授出清洗豁免,惟须待(i)发行新股份获 守则独立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及(ii)除非执行人员事先同意,一致 行动集团概无在本公司有关认购事项之公告与完成期间收购或出售投票权达成後,方可作 实。因此,认购人毋须因根据认购协议认购认购股份而作出收购守则规则26项下之强制性 全面要约。於本公告日期,上述条件(i)经已达成。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完成仍须待通函「认购事项之条件」分节所载其他条件 获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方可作实。本公司将於完成後进一步刊发公告。 承董事会命 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谭济滨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C5�C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肖述、朱明伟、何军、谭济滨及肖利林;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吴俊平、何 欣及王海桐;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贯煊、顾久传、陈玉成及刘子祥。 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 知,於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作出,而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 述产生误导。 �C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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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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