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all Group Ltd.
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98)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该等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使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载,有关收购事项之通函(「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或之前由本公司寄发予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以编制及落实通函中之资料,预期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或之前由本公司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
阎志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阎志先生、于刚博士、崔锦锋先生、王创先生及彭池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家辉先生、吴鹰先生及卫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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