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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YCITY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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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39)
调整尚未行使购股权及
建议更新购股权计划下的一般计划上限
兹提述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刊发的供股章程
(「供股章程」)。除本公布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的专有词汇与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调整尚未行使购股权
董事会欣然公布,供股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完成,而本公司已根据供股按於记录日期(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每持有两股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的基准发行1,397,914,735股供股股份。
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上市规则第17.03(13)条,由於进行供
股,故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且於供股完成日期(即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所涉及股份的行使价及数目须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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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上市规则第17.03(13)条及联交所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发出的补充指引,将於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发行的股份的行使价及数目已作下述调整,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起生效(「购股权调整」):
紧接供股完成前 紧随供股完成後 进行购股权
可於尚未 可於尚未 调整後可
行使的购股权 行使的购股权 於尚未行使的
获行使时 每股股份 获行使时 购股权获行使
每股股份 认购的 经调整 认购的经调整 时认购的股份
授出日期 行使价 股份数目 行使价 股份数目 增加之数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 0.782港元 103,850,000 0.746港元 108,845,185 4,995,185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0.391港元 270,000,000 0.373港元 282,987,000 12,987,000
总计 373,850,000 391,832,185 17,982,185
本公司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向董事会发出一份事实调查报告,内容有关就调整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及数目的计算方式进行的协定程序,当中列明上述计算方式在数学上属准确并遵循上市规则第17.03(13)条及联交所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发出的补充指引。
建议更新购股权计划下的一般计划上限
根据购股权计划的规则,就於根据购股权计划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时可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一般计划上限」)不得超过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即本公司股东特别 大会上批准有关更新一般计划上限的决议案当日)(「上一次更新决议案」)已发行股份的 10%。现有一般计划上限为277,222,868股股份,占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的股份的10%。截至本公布日期,附有权利可认购270,000,000股股份的购股权已根据上一次更新决议案赋予的授权授出,而并无购股权已获行使、失效或被没收。除非一般计划上限获「更新」,否则根据购股权计划进一步授出的购股权仅可发行7,222,868股股份。
然而,与紧接供股完成前购股权持有人有权行使的购股权数目比较,根据购股权计划,购股权持有人将可进一步行使合共17,982,185份购股权。因此,董事会建议更新一般计划上限,以补足於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时可配发及发行的股份的不足之数10,759,317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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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将载有(其中包括)建议更新一般计划上限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
承董事会命
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铭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李铭洪先生(主席)、陈天堆先生(行政总裁)、李源超先生及蔡连鸿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简嘉翰先生、熊敬柳先生及郭思治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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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华国际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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