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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3)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
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及
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
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及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已於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举行,而於各个大会上提呈之各项决议案已经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1. 绪言
兹提述(a)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
月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发行公司债券;(b)本公司日期为二
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配售及建议修订 章程;(c)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补 充认购协议及补充配售协议;(d)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通函(「通 函」);(e)向股东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股东特 别大会通告」);(f)向H股股东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H股持有人类别 大会通告(「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及(g)向内资股股东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五日之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界定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中国上海浦东新区 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层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通 告所载之特别决议案已获独立股东(就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第1至3项决议案而 言)以及股东(就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第4至8项决议案而言)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有关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特别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1. 考虑、批准及追认本公司、深圳市 496,360,500 2,911,000 499,271,500
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大 (99.416950%) (0.583050%)
生」)与镇江润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镇江润得」)所订立日期为二
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之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及其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十一月十一日之补充协议(「补
充认购协议」),据此,深圳大生及
镇江润得(统称「认购方」)各自已
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已有条
件同意发行合共1,000,000,000股新
内资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
股认购股份人民币0.5708元( 相 等
於0.65港 元 ), 以 及 认 购 协 议 及 补
充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所有交易
(统称「认购事项」)。
特别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2. 考虑及批准授出特别授权,以於认 496,360,500 2,911,000 499,271,500
购事项完成後根据认购协议及补充 (99.416950%) (0.583050%)
认购协议按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
0.5708元(相等於0.65港元)之认购
价向认购方发行认购股份。
3. 授权任何本公司董事在其认为对实 496,360,500 2,911,000 499,271,500
行及�u或完成认购协议、补充认购 (99.416950%) (0.583050%)
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与之
有关可能属必要或权宜之情况下,
实行及采取一切步骤并作出一切行
动及事宜。
4. 考虑、批准及追认本公司与中泰国 5,098,269,500 2,000 5,098,271,500
际融资有限公司(「配售代理」)所订 (99.999961%) (0.000039%)
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之配售协议(「配售协议」)及其日期
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之补充
协议(「补充配售协议」),据此,本
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透过配售代理以
尽全力基准按不少於每股配售股份
0.65港元之配售价最多分两批配售
最多1,500,000,000股H股(「配售股
份」),以及配售协议项下拟进行之
所有交易(统称「配售」)。
特别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5. 考虑及批准授出特别授权,以於完 5,098,269,500 2,000 5,098,271,500
成配售协议後根据配售协议及补充 (99.999961%) (0.000039%)
配售协议按不少於每股配售股份
0.65港元之配售价向承配人发行配
售股份。
6. 授权任何本公司董事在其认为对实 5,098,269,500 2,000 5,098,271,500
行及�u或完成配售协议、补充配售 (99.999961%) (0.000039%)
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与之
有关可能属必要或权宜之情况下,
实行及采取一切步骤并作出一切行
动及事宜。
7. 考虑及批准就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 5,098,269,500 2,000 5,098,271,500
权架构因认购事项及配售而出现之 (99.999961%) (0.000039%)
变动对本公司章程细则(「章程」)作
出之修订(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通函),
并向中国及香港有关机关提交经修
订章程以供批核、存档或登记。
特别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8. i. 批准本公司於中国发行总额不 5,098,271,500 0 5,098,271,500
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元之 (100%) (0%)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及
ii.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理本决议
案范围内有关发行公司债券之
一切事宜及就实行公司债券之
发行及上市或其项下拟进行之
任何交易(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
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通
函)采取一切必要行动。
附注:该等决议案全文载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33,079,812股(包括2,349,000,000股内
资股及5,284,079,812股H股),为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就会上所提呈
之第4至8项特别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之股份总数。
诚如通函所述及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深圳大生透过香港大生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1,368,013,540股内资股及2,250,000,000股H股,合共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7.40%,而镇江润得持有980,986,460股 内 资 股, 占 本 公 司 现 有已发行股本约12.85%。由於认购方(即深圳大生及镇江润得)及香港大生投资於认购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彼等各自须根据上市规则就有关认购事项之特别决议案(即第1至3项决议案)放弃投票,而彼等已放弃投票。持有合共3,034,079,812股H股之股东获赋予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就第1至3项特别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
诚如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概无获赋予权利可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之股东须就於
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任何特别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股东於通函内表示有意就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特别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於香港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股东特别大会
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由於超过三分之二之票数表决赞成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各项特别决议案,所有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特别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3. 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富 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层举行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董事会欣然宣布,H股持有人 类别大会通告所载之特别决议案已获独立H股股东(就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所 载之第1至3项决议案而言)以及H股股东(就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所载之第4 至7项决议案而言)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有关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特别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1. 考虑、批准及追认本公司、深圳大 51,892,500 2,911,000 54,803,500
生与镇江润得所订立之认购协议及 (94.688295%) (5.311705%)
其补充认购协议,据此,深圳大
生及镇江润得各自已有条件同意认
购,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发行认
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人
民币0.5708元(相等於0.65港元),
以及认购事项项下拟进行之所有交
易。
2. 考虑及批准授出特别授权,以於认 51,892,500 2,911,000 54,803,500
购事项完成後根据认购协议及补充 (94.688295%) (5.311705%)
认购协议按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
0.5708元(相等於0.65港元)之认购
价向认购方发行认购股份。
特别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3. 授权任何本公司董事在其认为对实 51,892,500 2,911,000 54,803,500
行及�u或完成认购协议、补充认购 (94.688295%) (5.311705%)
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与之
有关可能属必要或权宜之情况下,
实行及采取一切步骤并作出一切行
动及事宜。
4. 考虑、批准及追认本公司与配售代 2,304,801,500 2,000 2,304,803,500
理所订立之配售协议及补充配售协 (99.999913%) (0.000087%)
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透
过配售代理以尽全力基准按不少於
每股配售股份0.65港元之配售价最
多分两批配售配售股份,以及配售
项下拟进行之所有交易。
5. 考虑及批准授出特别授权,以於完 2,304,801,500 2,000 2,304,803,500
成配售协议後根据配售协议及补充 (99.999913%) (0.000087%)
配售协议按不少於每股配售股份
0.65港元之配售价向承配人发行配
售股份。
特别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6. 授权任何本公司董事在其认为对实 2,304,801,500 2,000 2,304,803,500
行及�u或完成配售协议、补充配售 (99.999913%) (0.000087%)
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与之
有关可能属必要或权宜之情况下,
实行及采取一切步骤并作出一切行
动及事宜。
7. 考虑及批准就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 2,304,801,500 2,000 2,304,803,500
权架构因认购事项及配售而出现之 (99.999913%) (0.000087%)
变动对章程作出之修订(详情载於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
日之通函),并向中国及香港有关
机关提交经修订章程以供批核、存
档或登记。
附注:该等决议案全文载於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
於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总数为5,284,079,812股H股,为赋予H股
股东权利出席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并就会上所提呈之第4至7项特别决议案投赞成
或反对票之H股总数。
诚如通函所述及於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日期,深圳大生透过香港大生投资间接持有
2,250,000,000股H股,占现有已发行H股约42.58%。由於深圳大生(即其中一名认
购方)与香港大生投资於认购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香港大生投资须根据上市规则就有关认购事项之特别决议案(即第1至3项决议案)放弃投票,而其已放弃投票。持有合共3,034,079,812股H股之股东获赋予权利出席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并於会上就第1至3项特别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
诚如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概无获赋予权利可出席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之H股
股东须就於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任何特别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除本公告
所披露者外,概无H股股东於通函内表示有意就於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特
别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於香港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H股持有人类
别大会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由於超过三分之二之票数均表决赞成於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各项特别决议
案,所有於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特别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4. 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中国上海浦东新 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层举行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所载之特别决议案已获内资股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有关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特别决议案 票数(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1. 考虑、批准及追认本公司与配售代 2,349,000,000 0 2,349,000,000
理所订立之配售协议及补充配售协 (100%) (0%)
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透
过配售代理以尽全力基准按不少於
每股配售股份0.65港元之配售价最
多分两批配售配售股份,以及配售
项下拟进行之所有交易。
特别决议案 票数(百分比)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2. 考虑及批准授出特别授权,以於完 2,349,000,000 0 2,349,000,000
成配售协议後根据配售协议及补充 (100%) (0%)
配售协议按不少於每股配售股份
0.65港元之配售价向承配人发行配
售股份。
3. 授权任何本公司董事在其认为对实 2,349,000,000 0 2,349,000,000
行及�u或完成配售协议、补充配售 (100%) (0%)
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与之
有关可能属必要或权宜之情况下,
实行及采取一切步骤并作出一切行
动及事宜。
4. 考虑及批准就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 2,349,000,000 0 2,349,000,000
权架构因认购事项及配售而出现之 (100%) (0%)
变动对章程作出之修订(详情载於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
日之通函),并向中国及香港有关
机关提交经修订章程以供批核、存
档或登记。
附注:该等决议案全文载於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通告。
於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日期,已发行内资股总数为2,349,000,000股内资股,为赋
予内资股股东权利出席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并就会上所提呈之特别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之内资股总数。由於认购方(即深圳大生及镇江润得)为内资股的唯一持有人,故彼等於认购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不会提呈批准认购事项之决议案。
诚如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概无获赋予权利可出席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之内
资股股东须就於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任何特别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概无内资股股东於通函内表示有意就於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特别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於香港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内资股持有人
类别大会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由於超过三分之二之票数均表决赞成於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各项特别决议案,所有於内资股持有人类别大会上提呈之特别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承董事会命
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莫罗江
中国上海,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兰华升先生、莫罗江先生及王立国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朱天相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锺卓明先生、杨高宇先生及周建浩先生。
大生农业金融
01103
大生农业金融行情
大生农业金融(01103)公告
大生农业金融(01103)回购
大生农业金融(01103)评级
大生农业金融(01103)沽空记录
大生农业金融(01103)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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