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50)
变更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董事会宣 布,下列变动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 效:
a) 梁勇峰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b) 黄卫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及
c) 文辉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本公告由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 市规 则」)第13.51(2)条作 出。
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 事」)会(「董事会」)宣 布,梁勇峰先生(「梁先 生」)由於彼之其他事
务承担,已辞任本公司之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梁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行政总裁及执行董
事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梁先生於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之任期内对本公司所
作出的努力及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委任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黄 卫华 先 生(「黄先 生」)已接替梁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行政总裁
及执行董 事,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 效。
黄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黄先生,53岁,持有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并为高级工程师。黄先生於能源
相关、清洁能源相关及环保相关领域累积超过30年经营及管理经验,曾为北京国投节
能公司总工程师、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
限公司董事长及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於加入本公司前,黄先生在北京可
汗之风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一职。
本公司已与黄先生就其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订立服务协议,自 二
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计为期三 年,可由订约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六个月之事
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黄 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
规则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黄先生将享有总额为1,500,000港元之基本年薪,该金额乃
参考现行市况及其於本集团之职责及责任而厘定。此 外,视乎彼之年度表 现,黄先生
可能有权享有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评估及批准的额外年薪1,500,000港元。
於本公告日期,(i)黄先生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任
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ii)黄先生於过往三年
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并无担任任何董事职 务,亦
无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及 (iii)黄 先生并无且亦无被视为於本公司任何股 份、相
关股份或债权证(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拥有任何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黄先生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
任何有关黄先生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 布,文辉先 生(「文先生」)已 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自 二零一七
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文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文先生,45岁,持有清华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学位及 MBA硕士学位。文先生於清洁
能源及环保相关领域累积多年经营及管理经验,曾为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及北京亚都室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现任苏州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北京启迪清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北京启迪清洁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
本公司已与文先生就其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订立服务协议,自 二零一七年一月
二十三日起计为期三 年,可由订约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六个月之事先书面通知予
以终止,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文先生将享
有总额为144,000港元之年 薪,该金额乃参考现行市况及其於本集团之职责及责任而
厘定。
於本公告日期,(i)文先生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任
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ii)文先生於过往三年
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并无担任任何董事职 务,亦
无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及 (iii)文 先生并无且亦无被视为於本公司任何股 份、相
关股份或债权 证(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拥 有任何权 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文先生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
任何有关文先生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黄先生及文先生加入董事 会。
承董事会命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胡晓勇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即执行董事胡晓勇先生、石晓北先生、黄卫华先生、王野先生及文辉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福军先生、许洪华先生及赵公直先生。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
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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