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说明,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股份编号:0042)
内幕消息
及
H股恢复买卖
及
A股恢复买卖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涵义)及上市规则13.09条和13.10B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的公告及通函。
苏州青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暨主要股东变动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本公司主要股东苏州青创(转让方)与北京海鸿源(受让方)订立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作价人民币13.00亿元转让苏州青创所持有的81,494,850股A股,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5元。据此,苏州青创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北京海鸿源有条件同意收购本公司81,494,850股A股,约占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33%及A股总数的13.24%。
因此,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後,苏州青创将不再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股份转让协议书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3138628836
法定代表人:苏江华
住所: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
(二)受让方: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5996346317
法定代表人:李强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物流基地东区联检大楼6层6012室
股份转让协议书的撮要
(一)转让标的
苏州青创持有的本公司81,494,85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9.33%。
(二)出让方式
本次股份转让采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证券非交易方式。
(三)转让对价及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股份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每股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5.95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3.00亿元,价款将在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三日内向转让方全部支付。
(四)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书双方关连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刘钧先生、苏江华先生均为苏州青创董事。苏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不存在任何关连关系;本公司与北京海鸿源不存在任何关连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连交易。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北京海鸿源为本公司拟增发新H股认购人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联系人。紧随此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後,增发新H股认购人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亦将可能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待此次出售事项完成後,北京海鸿源须於2017年3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放弃投票表决。
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假设出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均获完成,本公司股本及股权架构将可能变动如下:
於本公告日期 於出售事项完成日期 於认购事项完成日期
占已发行股 占已发行股 占已发行股
股东 持股数目 份总数比例 持股数目 份总数比例 持股数目 份总数比例
(%) (%) (%)
A股股东 :
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 81,494,850 9.33 0 0 0 0
司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 0 0 81,494,850 9.33 81,494,850 8.07
公司
A股公众持有人 533,925,150 61.13 533,925,150 61.13 533,925,150 52.89
小计: 615,420,000 70.46 615,420,000 70.46 615,420,000 60.96
H股股东
认购人 : 0 0.00 0 0.00 136,170,212 13.49
H股公众持有人 : 257,950,000 29.54 257,950,000 29.54 257,950,000 25.55
小计: 257,950,000 29.54 257,950,000 29.54 394,120,212 39.04
已发行股份总数 : 873,370,000 100.00 873,370,000 100.00 1,009,540,212 100
H股恢复买卖
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於联交所挂牌之H股已於2017年1月23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向联交所提出申请,於2017年1月24日早上9时开始恢复其H股买卖。
A股恢复买卖
本公司A股於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简称:东北电气,股票代码:000585)将於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别提示
本次出售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出售事项的进展信息,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後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之内资股,其於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币进行认购及买卖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北京海鸿源」 指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并为认购人的联系人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类别股东会议」 指 将召开及举行的H股及A股股东的各自类别股东会议,
以批准(其中包括)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包括特别授权(如通函所披露)
「通函」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的通函,内容乃有
关(1)根据特别授权新增发行新H股(2)临时股东大会通
告(3)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及(4)A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
「本公司」 指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 Ltd.),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其A股及H股分别於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联交所主板
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项」 指 苏州青创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书向北京海鸿源出售
81,494,850股A股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拟召开及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以批准(其中包
括)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特别授权(如
通函所披露)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之境外上市外
资股,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以港元进行认购及买卖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
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份转让协议书」 指 苏州青创(转让方)与北京海鸿源(受让方)就买卖
81,494,850股A股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订立的股
份转让协议书
「股份」 指 A股及H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人」 指 HNAHotelGroup(HongKong)CompanyLimited(海航酒
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
「认购事项」 指 认购人根据认购协议对认购股份进行认购
「认购协议」 指 本公司及认购人就认购事项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订
立的认购协议
「苏州青创」 指 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
「%」 指 百分率
承董事会命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苏江华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含六名董事:苏江华先生、苏伟国先生、王政先生、刘钧先生、李�F先生、冯小玉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陆洋先生、金文洪先生、钱逢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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