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ONGSUNHOLDINGSLIMITED
江山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95)
董事变更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
(i)郑达祖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
(ii)陆宏达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成员;
(iii)袁健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
(iv)王芳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成员。
本公布乃由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而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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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郑达祖先生已因追求个人事业发展
而辞任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郑达祖先生确认,彼与
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陆宏达先生已因追求个人事业发展而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陆
宏达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
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郑达祖先生及陆宏达先生於任内对本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
由衷致谢。
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袁健先生(「袁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一
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袁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袁健先生
袁健先生,62岁,持有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加拿大特许专业
会计师,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於企业融
资、财务策划、报告及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目前为华谊腾讯娱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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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份代号:41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从事提供线上线下健康及养生服
务以及媒体业务,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袁先生亦为LafeCorporationLimited(SGX:
AYB)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从事物业投资、发展、代理及顾问服务,其股份
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彼亦为EmersonRadioCorporation(NYSEMKT:MSN)之
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从事设计及分销电子消费产品,其股份於纽约证券交易
所上市。袁先生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PohuaJTPrivateEquityFundL.P.之合夥人。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与袁先生订立服务合约,其中,袁先生仅任
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将符合资格於该大会上重选连任,并须根据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其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袁先生担任非执行
董事之委任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袁先生有权收
取由薪酬委员会参照彼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而厘定之每月薪金20,000港元。
於本公布日期,袁先生概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於本公布日期,(i)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袁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其证券於香港或
海外上市之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与本
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
关系;及(iii)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委任袁先生之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
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或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之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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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委任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欣然宣布,王芳女士(「王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
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王女士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王芳女士
王芳女士,45岁,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加入本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女士於一九九九年毕业於上海财经大学,主修会计,并在二零零三年於上海市
财政局取得中级会计证书。王女士於处理财政相关事宜方面拥有超过24年经验,
并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多间大型企业出任财务总监及财务经理。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与王女士订立服务合约,其中,王女士仅任
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将符合资格於该大会上重选连任,并须根据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其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王女士担任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王女士有权收取由薪酬委员会参照彼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而厘定之每月薪金
10,000港元。
於本公布日期,王女士概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於本公布日期,(i)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女士於过去三年并无於其证券於香港或
海外上市之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与本
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
关系;及(iii)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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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委任王女士之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
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或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之其他事宜。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袁先生及王女士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江山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文平先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刘文平先生及张凯南先生;两名非执行
董事马骥博士及袁健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缪汉杰先生、王海生先生及
王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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