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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备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emilangInternationalLimited 彭顺国际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6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约为48.69百万美 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41.07百万美元增加约 18.6%。该增加乃由於在马来西亚的车身套件,及在香港及新西兰的巴 士交付大幅增长。收益增长亦由於交付更多售价较单层巴士为高的铝制 双层巴士及铰接巴士。尽管上述收益的增加部分被新加坡交付的巴士数 量减少所抵销,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整体收入有所 增加。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约为 2.12百万美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5.20百万美元减少约59.2%。该减少主要由於报告 期内确认约2.16 百万美元上市开支。其次,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并无於报告期内),本集团享有与出口关税补贴索偿有关的所 得税豁免约1.19百万美元。 ―二零一六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1.13美分,而二零一五年为2.77美分。 年度业绩 彭顺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的经审核 综合财务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除另有 指明外,本公告所载金额均以美元(「美元」)列示。 ―1―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美元 千美元 收益 4 48,690 41,070 销售成本 (36,062) (31,868) 毛利 12,628 9,202 其他收益 5 52 64 其他收入净额 5 496 928 销售及分销开支 (3,593) (1,742) 一般及行政开支 (5,300) (2,299) 经营溢利 4,283 6,153 财务费用 6 (789) (791)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155 ― 除税前溢利 7 3,649 5,362 所得税 8 (1,533) (162)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2,116 5,200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 汇兑差额 31 (1,008)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2,147 4,192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10 1.13美分 2.77美分 ―2―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美元 千美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7,625 5,717 无形资产 283 277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 155 ― 递延税项资产 ― 125 8,063 6,119 流动资产 存货 12,629 6,88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15,145 7,858 可收回税项 ― 332 抵押银行存款 1,993 1,249 现金及银行结余 1,700 951 31,467 17,274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19,455 7,468 银行借款 11,081 9,487 银行透支 879 829 融资租赁项下债务 73 41 应付董事款项 ― 734 税项拨备 56 13 31,544 18,572 流动(负债)净额 (77) (1,29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986 4,821 ―3―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美元 千美元 非流动负债 融资租赁项下债务 218 88 递延税项负债 177 ― 395 88 资产净值 7,591 4,733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3 242 679 储备 7,349 4,05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 7,591 4,733 ―4― 1.有关本集团的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根据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 家获豁免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董事认为,本公司由彭 新华先生及彭中庸先生(「控股股东」)最终控制。 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起,本公司股份已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2.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及本集 团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 根据本集团为筹备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上市(「上市」)之重组(「重组」),本 公司成为现时组成本集团的控股公司。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历史、重组及企业架构」章节。 重组後的本集团被视为持续经营的实体。因此,已编制综合财务报表,犹 如重组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完成及现有集团结构一直存在。 已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或倘该等公司於二零 一四年十一月一日之後的日期注册成立,则为注册成立日期起至二零 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综合权益变 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呈列现时组成本集团的公司的业绩及现金流量, 犹如现有集团架构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内一直存在。 已编制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呈列现时 组成本集团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犹如现有集团结构於该日期一直存在。 集团内结余及交易以及任何集团内交易所产生的未变现溢利於编制该等 财务报表时已全数抵销。集团内交易所产生的未变现亏损的抵销方法与 未变现收益相同,惟仅以无减值证据者为限。 ―5― 编制财务报表时使用历史成本作为计算基准。本集团各实体之财务报表 所载列之项目乃以该实体营运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功能货币」)计 量。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元」),而综合财务报表以美元(「美元」) 呈列。除另有所指者外,均约整至最接近千位,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其更 有益於综合财务报表之用户。 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 、估计及假设, 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会影响政策应用以及所呈报的资产、负债、收益及 开支金额。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乃基於过往经验及在有关情况下相信为 合理的各项其他因素,而所得结果构成用作判断显然无法透过其他来源 获得有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依据。实际结果或有别於该等估计。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会被持续检讨。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对该期间或作 出修订的期间产生影响,则有关修订只会在该期间内确认;倘会计估计 的修订对现时及未来期间均产生影响,则会在作出该修订期间及未来期 间内确认。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逾其流动资产77,000美 元(二零一五年:1,298,000美元)。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考虑本集团可产生 正现金流量及於收取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後在联交所 上市之全球发售(「全球发售」)所得款项,足以支持其营运所需及其他现 金流出承担,故本集团能够减缓流动资金风险。 ―6― 3.采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於本集团当前报告期首次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的若干修订。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尚未将下列已颁布但尚未 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於该等财务报表: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确认未变现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以股份为基础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 於将予厘定日期或 号之修订(二零一一年)「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 之後开始的年度 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销售或注资」 期间起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 修订(二零一一年)「投资实体:采用综合入账 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收购合营业务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澄清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修订「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纳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修订「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二零一一年)「独立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目」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侧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7― 本集团现正评估该等修订於首次应用期间预期将会造成的影响。至今结 论为,上述修订的采用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但以下准则除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现有指引。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包括经修订的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 的指引、用於金融资产减值的计算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及一般对冲会计 处理的新规定。此准则亦深化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中对於金融工具的确 认和终止确认的指引。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或会影响本集团金融资产及 金融负债的呈报金额。尤其是,新减值规定可能导致提前确认本集团贸易 及其他应收款项的信用亏损(如有)。董事正在评估该等规定的量化影响, 因此,直至有关评估已完成後,方可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量化影 响提供合理估计。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 客 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用以厘定确认收益之方法、数额及时间之全 面架构。此准则取代原有的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 号「 收 益 」、香 港会计准则第11号「工程合约 」及 香港( 国 际 财务报告诠释委员 会 )― 诠释第13号「客户忠诚计划」。此准则亦包括关於何时将获取或履行并无列 入其他准则中的合同的成本拨充资本的指引,并包括已扩大的披露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入以说明向客户转 让承诺货品或服务,而有关收入金额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 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入之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顾客订立之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各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或随着)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 ―8―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或随着)实体完成履约责任,即与特定 履约责任相关之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确认收入。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加入更多特定指引以处理特别情况。此外,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之披露。 本公司董事预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因应用新收益确认框 架而影响本集团所呈报的财务表现、财务状况及披露。本公司董事正在评 估该等规定的量化影响,因此,直至有关评估已完成後,方可就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的量化影响提供合理估计。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 租 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就识别租赁安排以及承租人与出租人对租赁安 排的处理提供全面指引。尤其是,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引入单一承租 人会计模式,藉此就所有租约确认资产及负债,惟有限例外情况除外。其 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包括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 释委员会)―诠释第4号「确定一项安排是否包含租赁」。 有关承租人会计处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引入单一会计处理模式并 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12个月之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 为低价值资产。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 表 示其有权使用相关租赁资产) 及租赁负债(表示其有责任支付租赁款项)。 有关出租人会计处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了香港会计准则 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处理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 赁或融资租赁,并且对两类租赁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之不可撤销经营租约项下之日後最低 租赁付款总额约为424,000美元。基於当前租赁模式,本公司董事并不预期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对本集团业绩构成显着影响(与现行会计 政策相比),但预期该等租赁承担的若干部份将须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 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9― 4.分部资料及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规定,经营分部须根据董事会(即主要 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定期审阅之本集团各组成部分之内部报 告进行确认,以向该等分部进行资源分配及评估其表现。 本集团已呈列以下两个报告分部: ―销售巴士车身及套件―销售及制造车身及买卖车身套件 ―销售部件及提供相关服务―买卖巴士部件及提供相关巴士服务 分部溢利指各分部所赚取之溢利,不包括中央行政成本、其他收益、其他 收入�u(亏损)净额、利息收入、财务成本及上市开支。此乃就资源分配及 表现评估而言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之方法。 由於分部资产及负债并未定期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作资源分配及表现 评估,故并未呈列有关分部资产及负债。 有关上述分部之资料载於下文。 ―10― 本集团各经营及可呈报分部於年内之收入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销售部件及 销售车身及 提供相关 套件 服务 总计 千美元 千美元 千美元 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46,565 2,125 48,690 可呈报分部收入 46,565 2,125 48,690 可呈报分部溢利 6,546 383 6,929 尚未分配之总办事处及 公司开支: ―财务成本 (789) ―其他开支 (1,032) ―上市开支 (2,162) 其他收入 52 其他收入净额 496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155 除所得税前溢利 3,649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 399 ― 399 呆账拨备 191 ― 191 ―11―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销售部件及 销售车身及 提供相关 套件 服务 总计 千美元 千美元 千美元 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39,371 1,699 41,070 可呈报分部收入 39,371 1,699 41,070 可呈报分部溢利 5,385 255 5,640 尚未分配之总办事处及 公司开支: ―财务成本 (791) ―其他开支 (479) 其他收入 64 其他收入净额 928 除所得税前溢利 5,362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 398 8 406 呆账拨备 271 ― 271 ―12― 地区资料 下表载列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收入所在地区之资料。客户所在地区乃基 於所交付商品及提供服务所在地区划分。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马来西亚(经营所在地) 11,929 4,579 新加坡 18,158 25,239 香港 7,761 2,962 新西兰 4,505 ― 其他 6,337 8,290 48,690 41,070 5.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净额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45 47 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 利息收入总额 45 47 租金收入 2 3 其他 5 14 52 64 其他收入净额 汇兑收益净额 493 91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3 13 496 928 ―13― 6.财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银行利息及其他借款 780 784 融资租赁项下债务之财务费用 9 7 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的 利息费用总额 789 791 7.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包括董事酬金) 2,116 1,441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之供款 241 122 2,357 1,563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 191 271 核数师酬金(不包括上市相关服务) 177 15 存货成本 36,062 31,868 折旧* 399 406 上市开支 2,162 ― 汇兑(收益)净值 (493) (91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3) (13) 以下各项之经营租赁开支: ―物业 380 18 ―设备 5 3 * 存货成本包括与员工成本及折旧费用相关的约1,095,000美元(二零一五年:936,000 美元),金额亦包含在上文分别披露於各该等类型费用的各自金额总数中。 ―14― 8.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即期税项 年内费用 1,156 57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拨备) 64 (6)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额之起源及拨回 313 (407) 年内所得税开支 1,533 162 (i)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於开曼群岛 及英属处女群岛缴纳任何所得税。 (i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港利得税率为16.5%(二零一五 年:16.5%)。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收入,故毋须缴纳香港利得税。 (ii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GML CoachTechnologyPte.Limited(「GMLCoach」)须按17%(二零一五年: 17%)之税率缴纳新加坡法定所得税。 (iv)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 GemilangCoachworkSdn.Bhd(. 「GemilangCoachwork」)须按 25%之税率 缴纳马来西亚法定所得税,及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及其後根据二零一四年马来西亚法案第 764条财务(第二号)法案变 更为24%。 9.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指现组成本 集团的各公司所派付予届时於重组前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的各公司股东的股息,分别约为1,222,000美元及 2,265,000美元。股息率及可获派股息的股份数目并无呈列,乃由於该等资 料被视为无意义。 自其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注册成立以来,本公司并无支付或派付 任何股息。 ―15― 10.每股盈利 本年度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年度之综合溢利约2,116,000美元(二零 一五年:5,200,000美元)及股份数目187,500,000股(二零一五年:187,500,000 股)为基准计算(假设重组及贷款资本化发行(定义见招股章程)已於二零 一四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潜在摊薄普 通股,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1.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贸易应收款项 12,874 7,327 减:呆账拨备 (661) (467) 12,213 6,860 其他应收款项 1,188 488 向供应商垫款 503 403 按金 33 25 预付款项 1,208 82 2,932 998 15,145 7,858 所有贸易应收款项预期於一年内收回。 ―16― 以下为於各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及扣除呆账拨备呈列之贸易应收款项账 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30日内 3,205 2,337 31日至90日 6,767 1,911 逾90日 2,241 2,612 12,213 6,860 12.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贸易应付款项 12,154 4,78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4,186 947 客户按金垫款 3,115 1,732 19,455 7,468 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30日内 4,432 1,176 31日至90日 4,260 1,783 逾90日 3,462 1,830 12,154 4,789 所有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预期於一年内结算或确认为收入或须应要求偿还。 ―17― 13.股本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已授权: 股份数目 金额 千美元 於注册成立日期二零一六年 六月二十一日(附注i) 38,000,000 49 年内增加(附注ii) 1,962,000,000 2,532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2,000,000,000 2,581 已发行及缴足: 股份数目 金额 千美元 於注册成立日期二零一六年 六月二十一日(附注i) 1 ― 於重组後发行的新股(附注iii) 4 ― 贷款资本化(附注iv) 187,499,995 242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187,500,000 242 附注: (i)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公司,法定股本 为380,000港元,分成38,000,000股每股0.01港元的股份。於注册成立完成後,一股 股份获配发并发行。 (ii)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根据本公司股东GemilangInternationalInvestments Limited通过的书面决议案,透过增设每股0.01 港元的额外1,962,000,000 股股份,本 公司法定股本由 380,000 港 元增加至20,000,000港元。 ―18― (iii)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通过重组,本公司发行总共四股股份,作为收购 GemilangCoachwork及GMLCoach全 部已发行股本的代价。 (iv)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其股东签订贷款资本化协议,据此,本公 司通过资本化应收本公司 15,000,000 港元(相当於约 1,933,000美元)之贷款款项,向 股东配发并发行187,499,995股股份,入账列为缴足支付予股东。 (v)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综合财务状况表的股本结余指GemilangCoachwork及 GMLCoach的已发行股本分别为 2,000,000 令 吉( 相 当於675,000美元)及5,000新加坡元 (相当於4,000美元)。 ―19―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概览 我们设计及制造车身及装配巴士。我们将目标市场分为两个分部,即核心市场 (包括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及发展中市场(包括我们出口产品的所有其他市场, 包括澳大利亚、香港、中国及新西兰)。我们的巴士产品包括铝制及钢制城市 巴士及长途巴士,主要服务於目标市场的公营及私营巴士运输营运商。 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单层 、双层及铰接城市巴士以及单层、双层及高层长途巴 士。 我们的产品售予公营及私营巴士运输营运商、底盘主要营运商及其采购代理、 巴士装配商及制造商,所采取的形式有两类:(i)为其车身(半散件组装*及全散 件组装*)当 地组装及後续销售;及(ii)为巴 士( 完成车*)装配底盘进行直接交付。 除制造车身及装配巴士外,我们亦为维护车身及销售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後服务。 於报告期内,约85.2%收入来自铝制巴士及车身的销售。因采用符合环境标准 材料需求的增长,市场对铝制巴士及车身的需求将持续加速增长。鉴於其重量 较轻及能效更佳,铝很有可能会成为巴士尤其是电动巴士优先采用的材料。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向客户交付 292辆完成车*、54件全散件组装*及176件半 散件组装*。 *附注: 完成车: 完全组合的完全完成巴士,可即刻投入使用 全散件组装:完全散装的车身侧面、前方、後方、延展车架及车顶的全散装零部件 半散件组装:半散件组装,仅提供建造好的车身侧面、前方、後方、延展车架及车顶 ,车 架和车顶之间并未相互连接 ―20― 经营业绩及财务回顾 收益 我们的收益主要来自装配及销售铝制及钢制巴士及制造车身。截至二零一五 年及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产生收益分别约为41.07 百万美元 及 48.69百万美元。该增长趋势主要由於销往核心市场及发展中市场的产品销 量均有所增加,尤其是马来西亚、香港及新西兰地区。 按产品类别划分 我们的收益主要产生自装配铝制及钢制巴士( 完 成车*)及 制造车身(半散件组 装* 及全散件组装*)。下表载列於报告期内来自不同产品分部之收益: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 千美元 % 巴士(完成车) ―城市巴士 29,677 61.0 31,539 76.8 ―长途巴士 4,832 9.9 2,885 7.0 车身 全散件组装 ―城市巴士 1,438 3.0 2,100 5.1 ―长途巴士 563 1.0 ― ― 半散件组装 ―城市巴士 10,055 20.7 2,847 6.9 ―长途巴士 ― ― ― ― 维护及售後服务 2,125 4.4 1,699 4.2 总计 48,690 100.0 41,070 100.0 ―21― 按产品材质划分 下表载列於报告期来自不同材质产品之收益: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 千美元 % 铝 41,485 85.2 35,839 87.3 钢 5,080 10.4 3,532 8.6 小计 46,565 95.6 39,371 95.9 维护及售後服务 2,125 4.4 1,699 4.1 总计 48,690 100.0 41,070 100.0 毛利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分别约为9.20 百万美元及12.63百万美元,毛利率分别约为22.4%及25.9%。於报告期毛利率整 体增长趋势主要由於令吉(我们的大部分成本以令吉计值)贬值,而我们的绝 大部分收益来自外币及新西兰的巴士销量增加,继而产生除销售相关开支前 更高的售价,其列於「销售及分销费用」。 销售及分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及分销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及推广费用、物流费用、佣金开支及销售 人员差旅费。 我们的销售及分销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74百万美元 增加约1.85百万美元或106.3%至报告期内的3.59百万美元。该 增长主要由於销往 澳大利亚及新西兰之巴士销售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约 3.35 百万美元增至报告期内的约7.13百万美元,导致应付本集团联营公司Gemilang AustraliaPtyLimited(担任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市场营销代理)的佣金增加。 ―22― 一般及行政费用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以及法律及专业费用。员工成本主 要是指应付并无直接参与生产的管理层及员工的薪金及员工福利。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30百万美 元增加约3.00百万美元或 130.4%至报告期的5.30百万美元。该增加由於就全球 发售产生的上市开支约2.16百万美元导致专业费用较高、管理团队成员增加及 薪金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於报告期所得税费用由约0.16百万美元大幅增加至1.53百万美元。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於报告期内),本集团享有与出口关税补贴 索偿有关的所得税豁免约1.19百万美元,导致报告期内所得税开支增加。根据 二零零五年所得税(豁免)令(第17号)(P.U.(A)158/2005),因出口销售增加产生 收益须缴纳所得税从事生产或农业的马来西亚当地企业居民可获授予有关出 口税补助。 溢利预测 於报告期,本集团符合招股章程所载列2.10百万美元的溢利预测。 持有重大投资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持有重大投资。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除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计划。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於报告期内,除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重大收购及出售附 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23―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如综合财务状况表所披露的抵押银行存款约2.00 百万美元(二零一五年:1.25百万美元)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之银行融资。 以下资产之账面净值已作为取得授予本集团之若干银行融资之抵押: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永久业权土地 1,844 1,791 楼宇 2,890 2,787 在建楼宇 1,520 184 6,254 4,762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或然负债如下: (i)履约保函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以客户为受益人的合约履约保函 5,970 3,372 上文履约保函由银行以本集团部分客户为受益人作出,作为本集团妥善 履行及遵守本集团与其客户之间订立的合约项下责任的担保。倘本集团 未能向作出履约保函的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表现,该等客户可要求银行 向彼等支付有关金额或有关要求规定的金额。本集团将会承担对该等银 行作出相应补偿的责任。履约保函将於为相关客户完成合约工程时解除。 ―24― (ii)财务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关於已发出的财务担保之或然负债。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就授予以下各方的融资向银行提供担保: ―关联公司 GMLPropertySdn.Bhd. 1,859 1,817 GMLTechnologiesSdn.Bhd. 1,362 1,331 3,221 3,148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以下各方已动用的金额: ―关联公司 GMLPropertySdn.Bhd. 1,859 1,817 GMLTechnologiesSdn.Bhd. 1,362 1,331 3,221 3,148 本集团於已发出担保项下的最大负债指关联方提取的金额。因本公司董 事认为该等已发出担保的公平值并不重大,故并无就该等担保确认递延 收入。因此,并无於财务报表中就该等担保作出拨备。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25― 前景 我们的目标是成为亚洲领先的巴士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我们认为,随着国家 持续城市化及人口的不断增长,巴士为许多地区可配备的便捷且具成本效应 的公共交通形式,因此亚洲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我们相信,我们已准备就绪且 具备技术实力把握该商机。 以下为我们的主要发展策略摘要: 我们计划於中国、香港及其他亚洲国家拓展业务 中国的巴士市场及行业为全球最大。预计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零年中国每年 对巴士的需求将平均增 长 9%,且预计对电动巴士的需求亦会增加。截至目前, 我们已与香港及中国若干其他城市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我们有意在未来於 中国设立办事处,以便为现有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并在该等市场进一步拓 展业务。当有足够的需求及潜能,我们会在中国建立制造设施及开展业务运作。 我们计划精简及完善我们於马来西亚的生产流程 我们会继续通过安装新自动化机器,提升现有生产设施的自动化,升级及改进 我们的生产工序。此将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生产效率,从而增加产量。 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与底盘主要营运商的策略夥伴关系 我们一直与我们的底盘主要营运商保持紧密合作。这种长期关系是我们的业 务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我们会继续与我们的底盘主要营运商联合设计及共同竞标项目。为进一步加 强我们与我们的底盘主要营运商的策略夥伴关系,我们拟实施以下措施: 与底盘主要营运商开拓新市场; 与底盘主要营运商发展新业务模式; 共享我们的巴士生产技术和知识,提升生产效率;及 凭藉我们的市场地位,协助底盘主要营运商进驻新市场。 ―26― 我们致力巩固於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的领先地位 为巩固我们於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的地位,我们计划扩大现有或潜在城市的售 後服务及市场推广团队的规模,以期快速回应客户的售後要求,并透过收集关 於产品的反馈,与客户建立更佳的关系。此外,我们将向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的 巴士运输营运商推广我们的铝制巴士,原因为我们预期,在这两个国家,钢制 巴士向铝制巴士过渡的个案将会有所增加。 在马来西亚,我们在项目竞标中一直支持我们的底盘主要营运商。我们计划以 更积极的姿态,在现在使用城市巴士作为主要公共交通方式的其他城市推广 我们的铝制车身。鉴於我们於吉隆坡的往绩记录,我们相信这将有利於我们在 正在采购新城市巴士的马来西亚其他城市推广我们的产品。此外,我们拟升级 现有机器并购买额外机器以提升我们的生产流程,并通过提升整体生产效能 以满足我们的业务发展。 在新加坡,我们致力透过在概念阶段的管理层讨论,与陆地交通管理局密切合 作,从而制造符合其要求的巴士。我们一直在产品研发方面与我们的底盘主要 营运商协作,因而能够在相关项目招标中占据有利位置,以确保获得合约。我 们亦致力为两个市场的巴士运输营运商提供全天候售後服务。 我们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组合 我们目前的产品组合涵盖城市巴士及长途巴士。我们计划拓展产品系列,以满 足更广泛的市场需求。我们将在发展中市场开拓小型及中型巴士市场。我们将 不断设计及制造能够基於不同区域的需求,在不同的底盘上组装的合适车身。 我们计划透过我们的发展措施,研发采用更轻的材料制造的新车身,以减轻车 辆的重量,从而提升燃料效率和性能。 长远而言,我们亦为受不同监管标准体系规管的亚洲外新市场研发新产品作 出投资。我们亦采取严格的测试及具体的合规措施,以进军新的目标市场。 ―27― 报告期後事项 除「全球发售」一节所披露者外,於报告期後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或本集 团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期後事项。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任何末期股息。 全球发售 自报告期结束後,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成功完成上市,标志着 本集团的又一重大里程碑。向前迈进的这一步不仅使我们能进一步巩固马来 西亚的业务,亦令我们有财务实力在香港及中国大陆扩张。 外汇风险 本集团进行若干以外币(主要是美元、澳元及新加坡元)计值的交易,故此面临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会密切监控 外汇风险并将净风险维持在可接受水平。本集团将於必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 汇风险。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扣除银行透支)、短期 抵押银行存款合共约为2.81 百万美元,较去年增加约 1.44百万美元。本集团流 动负债净额及权益总额约为 0.08百万美元(二零一五年:约为1.30 百万美元)及 约为7.59 百万美元(二零一五年:约为4.73 百万美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本公司已收到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68.06百万港元(约8.77百万美元)。上市 有关费用及开支总额中的15百万港元从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所得款项中拨付。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银行借款及银行透支约为 11.96 百 万美 元( 二 零一五年:约为10.32百万美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按未偿还债务总额除总 权益计算)约为139%(二零一五年:201%)。 ―28― 本集团使用资本负债比率(债务净额除以权益总额)监察资本。债务净额包括 银行透支、计息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项下债务减现金及银行结余。於二零一六 年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之资本负债比率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融资租赁项下债务 291 129 银行借款 11,081 9,487 银行透支 879 829 12,251 10,445 减:现金及银行结余 1,700 951 债务净额 10,551 9,494 权益总额 7,591 4,733 债务对权益比率 139% 201% 资本架构 本集团管理资本之目标乃确保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继续为股东提供回报, 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动管理其资本架构并对其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 资本架构,本集团可调整向股东派付的股息、向股东退还资本或出售资产以削 减债务。於报告期,管理资本之目标、政策或程序概无任何变动。 董事会已定期审阅资本架构。作为审阅的一部分,董事会考虑资本成本及各类 别资本之相关风险。根据管理层之推荐意见,本集团透过支付股息及发行新债 务以赎回债务,以确保其整体资本结构均衡发展。 ―29―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全职雇员总数约为222人。本 集团在招聘、 雇用、定薪及擢升雇员时均以雇员的资历、经验、专长、工作表现及贡献为标 准。酬金乃经考虑市场水平後提出。定薪及�u或晋升评审乃根据管理层定期进 行的表现评估进行。酌情年终花红及购股权(如适用)将根据本集团之业绩及 个人贡献向合资格雇员授出。本集团会於全年范围内向员工安排提供丰富的 入职辅导及在职培训。本集团亦经常鼓励员工参加马来西亚、香港或其他司法 权区由专业或教育机构主办与其工作有关的研讨会、课程及项目。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由於於报告期本公司尚未於主板上市,主板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项下之规 定或主板上市规则中有关上市发行人持续义务的规定於报告期并不适用於本 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之上市日期(「上市日期」)直 至本公告日期期间内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以规管董事进行证券交易。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之上市日期直至本公告日期期间内均已遵守标准 守则所载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标准。 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收到之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减相关上市开支,上市有关费用及 开支总额中的15百万港元从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所得款项中拨付)约为68.06百 万港元(约为8.77百万美元)。该等所得款项拟用於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 款项用途」一节所载之拟定用途。於本公告日期,任何未即时使用之所得款项 净额已暂时存於香港及马来西亚之银行。 ―30― 购买、销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直至上市日期并无於主板上市。自上市日期起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概无於报告期内购买、赎回或销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成立审核委员会,以检讨及监管本集团之财务 报告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审核委员会由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组成。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之外聘核数师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富浩华」)会晤,并已审阅本公司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及惯 例以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由独立核数师审阅初步业绩公告 本集团核数师国富浩华确认,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 绩之初步公告有关之数据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金额相同。 国富浩华在此方面履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 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工作准则规定所作的核证业务,因此国富浩华 并无就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全年业绩 本公告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ml.com.my)。 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一切资料的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年报,将适时寄发予股东并在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31― 股东周年大会 建议股东周年大会将於董事会厘订之日期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於适当 时候刊登并寄发予股东。 致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本集团管理层及员工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以及对股东、 供应商、客户及往来银行的一贯支持,致以由衷谢意。 承董事会命 彭顺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 彭新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本公司执行董事彭新华先生、彭中庸先生及彭慧娴女士;及 (ii)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洁英女士、黄晓萍女士、郭婉珊女士及HuanYeanSan先生。 ―32―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329 国瑞置业 0.17 123.68
01232 金轮天地控股 0.11 115.38
00274 中富资源 0.07 108.57
00862 远见控股 0.04 78.26
01862 景瑞控股 0.23 6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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